A. 工程中bot什么意思
1、基础设施特许权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通常直译为“建设-经营-转让”。这种译法直截了当,但不能反映BOT的实质。BOT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政府对该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证私人资本具有获取利润的机会。整个过程中的风险由政府和私人机构分担。当特许期限结束时,私人机构按约定将该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所以,BOT一词意译为“基础设施特许权”更为合适。
以上所述是狭义的BOT概念。BOT经历了数百年的发展,为了适应不同的条件,衍生出许多变种,例如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BOO(Build-Own-Operate),BLT(Build-Lease-Operate)和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等等。广义的BOT概念包括这些衍生品种在内。人们通常所说的BOT应该是广义的BOT概念。“建设-经营-转让”一词不能概括BOT模式的发展。
2、BOT的历史
近些年来,BOT这种投资与建设方式被一些发展中国家用来进行其基础设施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引起了世界范围广泛的青睐,被当成一种新型的投资方式进行宣传,然而BOT远非一种新生事物,它自出现至今已有至少300年的历史。
17世纪英国的领港公会负责管理海上事务,包括建设和经营灯塔,并拥有建造灯塔和向船只收费的特权。但是据罗纳德·科斯(R. Coase)的调查,从1610年到1675年的65年当中,领港公会连一个灯塔也未建成。而同期私人建成的灯塔至少有十座。这种私人建造灯塔的投资方式与现在所谓BOT如出一辙。即:私人首先向政府提出准许建造和经营灯塔的申请,申请中必须包括许多船主的签名以证明将要建造的灯塔对他们有利并且表示愿意支付过路费;在申请获得政府的批准以后,私人向政府租用建造灯塔必须占用的土地,在特许期内管理灯塔并向过往船只收取过路费;特权期满以后由政府将灯塔收回并交给领港公会管理和继续收费。到1820年,在全部46座灯塔中,有34座是私人投资建造的。可见BOT模式在投资效率上远高于行政部门。
同许多其他的创新具有共同的命运,BOT在其诞生以后经历了一段默默无闻的时期。而这段默默无闻的时期对BOT来讲是如此之长以致于人们几乎忘记了它的早期表现。直到本世纪80年代,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将BOT捧到经济舞台上时,许多人将它当成了新生事物。
3、BOT的特点
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引入了强有力的国家干预。同时经济学在理论上也肯定了“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市场经济逐渐演变成市场和计划相结合的混合经济。BOT恰恰具有这种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相结合的混合经济的特色。
一方面,BOT能够保持市场机制发挥作用。BOT项目的大部分经济行为都在市场上进行,政府以招标方式确定项目公司的做法本身也包含了竞争机制。作为可靠的市场主体的私人机构是BOT模式的行为主体,在特许期内对所建工程项目具有完备的产权。这样,承担BOT项目的私人机构在BOT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完全符合经济人假设。
另一方面,BOT为政府干预提供了有效的途径,这就是和私人机构达成的有关BOT的协议。尽管BOT协议的执行全部由项目公司负责,但政府自始至终都拥有对该项目的控制权。在立项、招标、谈判三个阶段,政府的意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履约阶段,政府又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力,项目经营中价格的制订也受到政府的约束,政府还可以通过通用的BOT法来约束BOT项目公司的行为。
B. 什么叫BOT模式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通常直译为“建设-经营-转让”。这种译法直截了当,但不能反映BOT的实质。
BOT 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中文名:BOT模式
外文名:Build-Operate-Transfer
直译:建设-经营-转让
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
定义: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经营
BOT经历了数百年的发展,为了适应不同的条件,衍生出许多变种,例如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BOO(Build-Own-Operate),BLT(Build-Lease-Transfer)和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等等。
广义的BOT概念包括这些衍生品种在内。人们通常所说的BOT应该是广义的BOT概念。各种形式只是涉及到BOT操作方式的不同,但其基本特点是一致的,即项目公司必须得到有关部门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建设-经营-转让”一词不能概括BOT模式的发展。
BOT项目的建筑发起人必须拥有很强的建设队伍和先进的技术,按照协议规定的期限完成建设任务。为了充分保证建设进度,要求总发起人必须具有较好的工作业绩,并应有强有力的担保人提供担保。项目建设竣工后要进行验收和性能测试,以检测建设是否满足设计指标。一旦总发起人因本身原因未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完成任务,或者完成任务未能通过竣工验收,项目公司将予以罚款。
C. 污水处理项目BOT+BT
你好,
http://www.law-lib.com/lw/lw_view.asp?no=2096
BT项目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冯兴吾 汪长海
内容摘要:是20世纪80年代初出现的一种新型的利用国际私人资本进行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方式。BT是BOT的演变。本文简述了BT的内涵及法律特征,并对BT方式的作用进行了分析,指出BT的缺陷,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BT 法律 研究
BOT是对Build-Own-Transfer(建设-拥有-转让)和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形式的简称。现在通常指后一种含义。而BT是BOT的一种历史演变,即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即政府通过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民间资金进行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该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由政府赎回。在我国实践中,标准意义的BOT项目较多,但类似BOT项目的BT却并不多见。本文试图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这一问题。既分析BT项目的积极作用,又指出BT项目的缺陷,提出解决问题的设想。
一、BT项目的法律特征
BT是一种新型、特殊的投资方式。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同其他融资方式而言,有其自身的法律特征:
1、BT法律性质的特殊性
BT特许协议的特殊性在BT运作中政府主管部门授权私人投资者进行BT项目建设的协议,不同于政府对建设项目的批准书。BT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从不同角度,可以得出不同的定性。所以,BT特许协议并不专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不单纯是行政机关为了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和履行行政职能而与相对人协商达成一致的协议。恰恰相反,BT特许协议的内涵和外延,早已突破了单一学科的局限,而扩及于或涉及到民事、行政、经济法等,形成了一种多门类、跨学科的边缘性综合学科。
2、BT主体的特殊性
一方为东道国政府或代表政府的政府机构;另一方为私人投资者或企业,大多数为外商企业,其中政府或代表政府的政府机构既是一个与私人投资者或企业地位平等的伙伴,又是一个具体实施的监督者,即具有双重身份。
3、BT投资客体的特殊性
作为BT的标的基础设施,如桥梁、公路等,不同于其他的投资项目,属于社会公益事业,东道国对其享有绝对的建设权。同时,又因BT涉及到本国使用者之利益,国家必须权衡国情和投资者利益两个方面,对其行使价格决定权及相应的管理监督权。
4、BT法律关系的复杂性
BT内容涉及投资、融资、建设、转让等一系列活动,当事人与参与人包括东道国政府、项目主办人、项目公司、项目货款人、项目原材料供应商、融资担保人、保险公司以及其他可能的参与人。因此,BT投资方式形成了众多当事人或参与人的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
5、BT是合同的组合
BT所涉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是通过合同确立的。其中包括贷款合同、建设合同、回购协议以及股东协议等。如某BT项目投资合同就包括定义与解释、工程、工程造价、工程实施责任、基础设施的建造、转让所有权、赔偿责任、文件和专利、不可抗力、保险、争议解决等20余项。
二、BT的作用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国力明显增强,这为BT方式的运用提供了有利条件,经济的发展必然对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这些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何种方式建设更为科学、有效、经济,BT方式作为一种新的运作方式进入了市场。其表现在以下方面:
1、BT方式有助于基础设施建设缓解资金困难。
在传统的基础设施建设中,政府是出资人,也是建设、维护的具体实施人。但近10余年来,世界发生了极其广泛而深刻的变化,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生产力高速增长,国际经济结构加速调整,大大加快了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各种生产要素和资源优化配置的规律性追求,促使资本、技术和信息等的跨区域流动,使跨区域投资总额大幅上升,为各国经济发展带来了机遇。
来自权威部门的预测,未来10年新建、改建公路总投资达到7000亿到8000亿人民币。如“十五”期间,广东省高速公路续建和新建项目达45个,涉及总里程2500多公里,共需筹措建设资金1200亿人民币。利用BT方式有利于解决基础设施不足与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有利于引导和吸纳社会资金向基础设施投资的流动,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基础设施建设的良性循环。
2、BT方式有助于实施积极财政政策
财政政策是指国家政府为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而调整财政收支规模和收支平衡的指导原则及其相应的措施。财政政策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在收入、支出、预算平衡和国家债务等各个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功能的正常发挥,主要取决于财政政策的适当运用。在国民经济存在总需求不足时,通过扩张性财政政策使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差额缩小以至平衡。BT方式吸引了国外资金和社会资金进入基础设施领域,使政府的积极财政政策得到顺利实现,促使国民经济良性循环。
3、BT方式有助防范金融风险
资金是社会的“血液”和“神经”,涉及面广,敏感性强,社会任何环节问题都可能使金融业受到冲击。金融风险一旦爆发,极容易形成连动效应,扩大蔓延,危及整个经济和社会稳定。BT方式不要或少要国家投资,同样能达到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目的,是一种务实的控制债务规模又能引导内需,扩大消费的渠道。 22029希望对你有帮助!
D. bot污水处理是什么,bot污水处理是什么知识
建设-经营-转让,打个比方,甲要建造一个污水处理厂,但是甲没钱,于是交给乙来出资建造,乙建造完成后,与甲约定一个运营权的年限,期间由乙运营污水处理厂,到了年限后,乙再将污水处理厂以及运营权交还给甲。
E. bot形式的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费价格一般是多少
BOT模式水厂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一般5万吨/日处理能力、一级B模式的水厂,北方地版区都在1元左右吧,权南方可能低一些
如果把设备重置什么的都算在里面的话,只能更高了
规模大一点的,有规模效应的就低一点,反之就高一点。
主要看政府的认可程度吧
希望对你有帮助
F. 污水处理中的bot和cod各是什么意思
bot?你是不是打错了应该是bod。还有就是BOT是一种运营方式,即建设-运营-转让,这是一种直接吸收私营企业资金和技术(包括外方企业)的方式,用以建设、运营和转让给公用部门的基础设施计划,并据此组织这个项目,政府授权给下属公用专业公司,邀请私营企业投标,经过谈判签订专营合同,经政府批准,某企业获得特许权,筹措资金,在项目所在地成立专营公司,设计并建设该项目;运营该项目一定的期限(通常20~50 年),并获取一定效益,最后在特许期结束时,将该项目无偿转让当地政府运营。
COD:化学需氧量。是以化学方法测量水样中需要被氧化的还原性物质的量。废水、废水处理厂出水和受污染的水中,能被强氧化剂氧化的物质(一般为有机物)的氧当量。在河流污染和工业废水性质的研究以及工业废水处理运行\工业废水处理运营管理中,它是一个重要的而且能较快测定的有机物污染参数,常以符号COD表示。
BOD:生化需氧量或生化耗氧量(五日化学需氧量),表示水中有机物等需氧污染物质含量的一个综合指示。生化需氧量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微生物分解水中的某些可氧化的物质,特别是分解有机物的生物化学过程消耗的溶解氧。通常情况下是指水样充满完全密闭的溶解氧瓶中,在20℃的暗处培养5d,分别测定培养前后水样中溶解氧的质量浓度,由培养前后溶解氧的质量浓度之差,计算每升样品消耗的溶解氧量,以BOD5形式表示。其单位ppm或毫克/升表示。其值越高说明水中有机污染物质越多,污染也就越严重。来源烟台金正信息部
G. 我国在污水处理工程中采用BOT模式失败的教训是什么
2. 1 缺乏法律法规的规范
BOT 投融资方式具有投资数额大、投资周期长、在项目运行周期内不确定因素多的特点,需要建立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在执行上,各地普遍缺乏实施细则,导致随意性很大,同样的项目在价格测算和评标办法等方面出现较大差异。同时,操作不够规范和透明,很多项目运作不是通过市场竞争而是依靠人际关系来实现的。
2. 2 市场竞争混乱
众多投资商出现后,造成竞争激烈,目前一些项目采用的是预测成本加给定投资回报率再折算成单位产品价格的定价方式,但因缺乏标准,预测成本的计算往往不够科学合理,不仅造成价格失真,还容易影响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难以制止恶性价格竞争,最终受害的将会是政府。
2. 3 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体制不完善
实施BOT 投资方式涉及到国家的产业政策、外资政策和投资政策,涉及到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我国传统政府管理模式势必导致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投资管理工作不规范,各部门由于存在理解差异或受局部利益的影响,部门间的协调难度大,许多项目因管理体制上的问题进展缓慢。另外,宏观规划的不足使多数BOT 项目集中于东部地区,而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项目太少,不利于配合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
2. 4 基础设施建设的风险管理体系不健全
在BOT 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系统性风险是私营部门不愿承担的,特别是汇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制度风险、法律风险和政治风险,因此私营部门会要求政府提供某些保证,要求政府在合同中承诺,如根据通货膨胀指数,随时调整购买项目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并保证外汇兑换自由以及合理的汇率等。正是由于上述这些风险条件的限制,因而项目的谈判常常难以成交。
2. 5 人才资源匮乏
由于BOT 项目在我国还处于试点阶段,人们普遍对它认识不足,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都比较欠缺,这方面的专业人才很少。目前我国缺乏能够实施国际BOT 项目的人才资源,包括懂业务的政府工作人员、业务人员、律师和会计师等,因此国际BOT 项目谈判比较困难。一个国际BOT 项目的谈判往往要经过漫长艰苦的时期,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没有业务素质过硬的专业人才队伍,对项目的谈判和实施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
H. 什么是BOT 详解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BOT指的是建设-经营-转让,具体是甲方负责项目规划审批,通过招投标乙方中标,乙方出资建设,负责运营,运营期间可以收取使用人的费用,运营期限结束后,交付给甲方继续使用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