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
本电子版内容如与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标准文本有出入,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文本为准。HJ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275-2006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Standard for Venous Instry Based Eco-instrial Parks(On trial)2006-06-02发布2006-09-01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i目次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定义4基本要求5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6标准实施前言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管理和验收。本标准规定了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验收的基本条件和指标。根据生态工业的特征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关键环节,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由经济发展、资源循环与利用、污染控制和园区管理四部分组成,并进一步细分为20个指标。随着生态工业理念和实践、废物资源化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标准将适时修订完善。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青岛理工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6月2日批准。本标准自2006年9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3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管理和验收。2规范性引用文件《关于印发〈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申报、命名和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环发〔2003〕208号)。《关于印发〈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环发〔2005〕114号)。《废弃机电产品集中拆解利用处置区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HJ/T181-2005)。3定义3.1静脉产业静脉产业(资源再生利用产业)是以保障环境安全为前提,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的,运用先进的技术,将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转化为可重新利用的资源和产品,实现各类废物的再利用和资源化的产业,包括废物转化为再生资源及将再生资源加工为产品两个过程。3.2生态工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区是依据循环经济理念、工业生态学原理和清洁生产要求而设计建立的一种新型工业园区。它通过物流或能流传递等方式把不同工厂或企业连接起来,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建立“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的物质循环方式,使一家工厂的废物或副产品成为另一家工厂的原料或能源,寻求物质闭路循环、能量多级利用和废物产生最小化。3.3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是以从事静脉产业生产的企业为主体建设的生态工业园区。4基本要求4.1基本条件(1)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政策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2)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园区内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总量控制指标。(3)入园项目及园区内企业生产的产品、使用和开发的技术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已对园区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5)园区建设符合国家节水、节地、节能、节材等相关要求。(6)《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已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的论证,并经当地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批准实施。4.2指标注:带*的指标为选择性指标,根据各园区废物种类进行选择。5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5.1常见指标的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以行政管理部门相应的指标数据和计算方法为准。5.2定量指标数据采集环境类指标的采样和监测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监测方法执行,非环境类指标的数据采用行政管理部门的统计数据。5.3计算方法5.3.1人均工业增加值指标解释:指报告期内园区从业人员人均创造的工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是工业行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它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计算公式:人均工业增加值(万元/人)= 数据来源:统计部门5.3.2静脉产业对园区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指标解释:指报告期内静脉产业工业增加值占整个园区工业增加值的百分比,综合反映静脉产业对园区经济增长的贡献。计算公式:静脉产业对园区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 *100%数据来源:统计部门5.3.3废物处理量指标解释:指报告期内园区处理废物的总量。数据来源:统计部门,环保部门5.3.4废旧家电资源化率指标解释:指报告期内废旧家电资源化量占园区废旧家电处理总量的百分比。处理总量:指报告期内园区处理的废旧家电总量。计算公式:废旧家电资源化率(%)= *100%数据来源:统计部门,环保部门5.3.5报废汽车资源化率指标解释:指报告期内报废汽车资源化量占园区报废汽车处理总量的百分比。计算公式:报废汽车资源化率(%)= *100%数据来源:统计部门,环保部门5.3.6电子废物资源化率指标解释:指报告期内电子废物资源化量占园区电子废物处理总量的百分比。计算公式:电子废物资源化率(%)= *100%数据来源:统计部门,环保部门5.3.7废旧轮胎资源化率指标解释:指报告期内废旧轮胎资源化量占园区废旧轮胎处理总量的百分比。计算公式:废旧轮胎资源化率(%)= *100%数据来源:统计部门,环保部门5.3.8废塑料资源化率指标解释:指报告期内废塑料资源化量占园区废塑料处理总量的百分比。计算公式:废塑料资源化率(%)= *100%数据来源:统计部门,环保部门5.3.9其它废物资源化率指标解释:指报告期内其它废物资源化量占园区其它废物处理总量的百分比。其它废物:指除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电子废物、废旧轮胎和废塑料以外的废物。计算公式:其他废物资源化率(%)= *100%数据来源:统计部门,环保部门5.3.1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指标解释:指园区最终排放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通常指实施资源化后仍无法避免产生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是废物污染控制的末端环节,主要方式为焚烧和安全填埋。计算公式: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100%数据来源:统计部门,环保部门5.3.11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指标解释:指园区万元工业增加值所产生的工业废水排放总量。计算公式: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吨/万元)= *100%数据来源:统计部门,环保部门5.3.12入园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指标解释:指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入园企业数量占园区企业总数的百分比。计算公式: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100%数据来源:统计部门,环保部门5.3.13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指标解释:指园区具备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能力,处理处置设施在园区内外均可。数据来源:统计部门,环保部门5.3.14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指标解释:指园区具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数据来源:统计部门,环保部门5.3.15园区环境监管制度指标解释:指园区环境监测及管理制度健全,具备环境应急反应能力,建立了环境应急预案。数据来源:统计部门,环保部门5.3.16入园企业的拆解和生产加工工艺指标解释:指入园企业的拆解和生产加工工艺达到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数据来源:统计部门,环保部门5.3.17园区绿化覆盖率指标解释:指园区内各类绿地的总面积占园区用地总面积的百分比。计算公式:园区绿化覆盖率(%)= *100%数据来源:统计部门,环保部门5.3.18信息平台的完善度指标解释:指园区信息平台建设的完善程度。主要考核是否创建局域网、发布废物交换信息、再生产品的交易信息三个方面。其中创建局域网占30%,发布废物交换信息和再生产品的交易信息各占35%,要求信息平台的完善度达到100%。数据来源:统计部门,环保部门5.3.19园区旅游观光、参观学习人数指标解释:指园区接待观光、学习人员的总数,通常以年为统计期。数据来源:统计部门,园区管理部门5.3.20园区编写环境报告书情况指标解释:指园区定期编写环境报告书的情况,通常一年一期。该指标要求编写的环境报告书真实反映园区环境质量状况、资源与能源减量使用、废物减量排放等方面内容。数据来源:统计部门,环保部门6标准实施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❷ 污水处理厂实行的电价是工业还是大工业用电
污水处理厂实行的电价是大工业用电。
大工业电价的组成,大工业用电实行两部制电回价,两制电价由基本电价、电度电答价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三部分构成。
基本电价是指按用户受电变压器(千伏安)或最大需量(千瓦)计算的电价;电度电价是指按用户实用电量(千瓦)计算的电价;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是指根据用户月加权平均功率因数调整减收或增收的电费。
(2)产业园区污水处理标准扩展阅读:
根据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进程,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上网及销售电价由市场形成,并稳妥处理和逐步减少交叉补贴,还原电力商品属性。
扩大产业分享电力体制改革红利的范围,支持一般工商业企业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电价;
落实售电侧改革方案,多途径培育面向8大重点产业的售电侧市场主体,协调省级政策性配售电公司为8大重点产业提供售电服务,支持和组建售电公司以规模化、专业化服务帮助小企业、园区分散企业参与电力交易。简化企业用户电力增容、减容、暂停、变更等办理手续,缩短办理时限。
❸ 开发区污染费的补偿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有: 1、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9号) 2、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联合颁布的第31号令) 下面是国家环保部网站上有关的链接地址: http://www.mep.gov.cn/law/fg/xzhg/200301/t20030102_86236.htm http://www.sepa.gov.cn/law/gz/bmgz/qtgz/200302/t20030228_86250.htm 对污水排污费的征收有如下规定: 1、《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第二条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 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其原有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经改造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 国家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城市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的收费办法另行制定. 2、《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条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排污费.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按下列排污收费项目向排污者征收排污费: (一) 污水排污费.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污水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 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其处理后排放污水的有机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悬浮物和大肠菌群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按上述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征收污水排污费,对氨氮、总磷暂不收费.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排放的水,不征收污水排污费. 然后是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 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表1和表2. 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污水排放量(吨)/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 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色度的污染当量数=污水排放量(吨)×色度超标倍数/色度的污染当量值(吨·倍)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值见表3.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不加倍收费. 最后跟你说一下 目前污水排污费是没有规定上限的,不像交警罚款那样有超速驾驶要罚款多少钱的规定,你所要缴纳的污水排污费是根据你的排污量和排污种类来计算出来的,并且超标排放还要加一倍征收,这就是“排污就要收费,超标就要加倍”.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规定“对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 至于你说的“排污费是根据污水处理厂水处理的成本来定还是根据地区经济财政状况来定.”对这个问题我只能说是国家是这样规定的“污水排污费的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这个0.7元应该是根据国家的整体情况和排污者的承受能力算出来的吧,以前看书的时候说好像要到1.4元才是合理的价位. 也有调高收费标准的省份啊,比如:江苏省自2007年7月1日起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后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分别为: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由0.6元/污染当量,提高到1.2元/污染当量,其中二氧化硫由0.63元/公斤提高到1.26元/公斤;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由0.7元/污染当量提高到0.9元/污染当量(其中化学需氧量0.9元/公斤). 以上只是个人见解,如有不同或者错误,欢迎大家共同探讨.美国普卫欣 有效防雾霾 JD有售
❹ 请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有什么区别,就是字面是理解的区
1.主要区别是由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排入的流域水质情况(即环境要求)决定的。
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19-2002》的主要区别是水质要求不一样。相比较综合标准的指标要求宽松一些,譬如第二类污染物中COD指标,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是100mg/l,二级是150,三级是排放城市管网或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标准,更为宽松,是500,或者某些行业,更高一些。
3.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排放环境水质的要求:
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是指排放地表水GB3838中三类(III类)和排入二类海域的污水标准。
综合排放二级标准是指排入地表水GB3838中四类和五类水域的标准。
三级标准是排入管网的标准。
4.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分为三级,一级又分为一级A和一级B。
具体要求是一级A指出水做为回用水的水质要求。
一级B是指出水做为地表水III类功能水域和海水的二类区。
二级是排入地表水四类和五类的水域。
三级是非重点控制流域或非水源保护区的污水处理厂,只进行了一级处理(没有深度生物处理),所规定的排放标准。
和综合排放标准相比,城镇污水处理厂COD指标如下:
一级A 50mg/l 一级B 60mg/l 二级 100mg/l 三级为120mg/l
5.总结:两个标准一般区别是综合排放标准是工业污水为主,所以要求宽松一些。而城镇污水厂排放标准是生活污水为主,来水COD浓度低,所以要求严格一些。
具体的排放要求,可能得问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如果有比较敏感的河流或水源地,我想应该执行的是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否则,可以执行综合排放标准(注:没有行业标准时)。
另外,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还规定了污泥,噪声等项目的排放指标。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只是指水中污染物(一类13项,二类56项)的要求。
❺ 谁有污水处理厂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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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规划园区内污染源总量(水、气、声等)如何计算
未来的光明新区,将始终坚持二十一世纪的标准、国际化的视野、后现代的理念,高标准、高水平规划建设,通过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全面推进循环经济,促进区域和谐发展,使新区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典范地区;成为深圳市居住环境最好,投资环境最优,城市化、现代化程度最高的城区之一。发展优势一是区位优势。光明新区处于穗深港产业轴上的重要节点,是深圳连接珠三角城市群的重要门户之一。周边交通发达,与香港、福田中心区、宝安国际机场、蛇口港、东莞等都处于“30分钟交通圈”内,到广州约一个小时。广深港客运专线在光明设站,将大大缩短光明新区与香港、珠三角主要城市的时空距离,提升光明新区在港深大都会乃至港深莞穗发展带的地位,并使新区有条件成为承接香港、辐射东莞的专业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中心,以及深圳市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二是土地资源优势。光明新区在156.1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可建用地58.01平方公里,其中未建用地29.75平方公里,给经济社会发展留下了较为充足的空间。三是生态优势。光明新区具有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周围山体环绕,山清水秀。耕地面积20040亩,其中基本农田保护用地10560亩,占全市的35%;生态控制区面积83.45平方公里,占新区面积的53.72%;绿地覆盖率高达53%。四是后发优势。从发展经济学角度讲,后发地区不一定要经历先发展地区的每一个发展阶段,它可以凭借自身的综合条件,吸取先发地区的发展经验和教训,打造投资洼地,承接先发展地区的信息、技术和资金流,实现赶超式、跨越式发展。发展起点高,可少走弯路,降低发展成本。五是管理体制优势。与传统的工业园区相比,光明新区在管理范围、管理职能、管理体制等方面有着很大的不同,是一种全新的管理模式;光明新区是深圳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机构精简,职能整合,更有利于为产业园区发展提供“一条龙”、“一站式”的优质服务。[编辑本段]八、战略重点光明新区发展的战略重点是:——着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进产业高端化发展。落实国家、省和市的要求,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竞争力提高。突出发展增加值比较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制造业的高端环节,壮大提升传统特色制造业,加快发展高端服务产业,推进跨越式科学发展目标的实现。——推进功能分区,促进区域合理布局。根据光明新区资源环境状况,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政府调控手段,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使光明新区逐步形成一个空间结构合理、产业分工明确、经济实力明显提高,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现代化地区。根据功能分区,在光明新区构建“一轴、一环、一门户”、“两心、四点、八片”的区域空间格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绿色新城。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地建设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系统等设施。加强污染治理和水环境保护,推进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加大公明街道传统产业基地主要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力度,抓紧建设污染处理配套设施,加强对环境监管力度,把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和对资源的合理有序利用,打造生态文明新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宜业新城。着眼全局,统筹规划,实行基础设施先行、优先打造高品质环境的战略。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集中力量搞好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网络等事关光明新区发展全局的基础性、公益性工程建设,为吸引高端产业项目和高素质人才提供良好载体。重点推进光明新城和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建设。——营造有利环境,积聚和培养高素质人才。营造动心的政策环境、放心的法制环境、顺心的体制环境、舒心的生活工作环境和令人倾心的人文环境,吸引和凝聚高素质人才。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提高居民整体素质;规范人才市场体系,强化人才市场功能。——统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着力建设和谐光明。通过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人口结构优化和总量控制。加大教育投入,完善教学条件,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积极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合理分配卫生资源,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外来人口和弱势群体享受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提高流动人口的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其融入当地社会,增强认同感、归属感,努力构建和谐新光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与创新,建设高效率服务型政府。
❼ 黄石市PCB电路板产业园污水处理费多少元/吨
黄石市城市用水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项目自来水价格回污水处理费城市公用答事业附加到户价格
居民生活用水0.900.400.061.36
工业生产用水1.000.400.0561.456
经营服务用水1.400.400.0881.888
特种用水1.800.400.0882.288
❽ 水十条对污水处理厂的要求
在近日举行的中国环保上市公司峰会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即将公布的消息被再次确认。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表示,“水十条”已经基本编制完成,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正在加快推进。
对于水、大气、土壤3个行动计划,业内人士预计涉及的环保投资将会超过6万亿元,环保产业将出现大规模的增长。在峰会上,业内人士对“水十条”的重点领域做出分析和预判,也为环保产业的准备工作提供借鉴。
工业废水: 标准执行和监管力度将提升
工业污染防治应综合产业结构、技术水平、产品全生命周期等因素考虑,工业废水专业处理公司的市场门槛较高,目前国内成规模运营工业废水处理的企业极少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我国的工业废水处理积弊已久,急需治理。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宋永会表示,基于综合产业结构、产业技术水平、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工业污染防治将成为“水十条”的重点之一。
据了解,中华环保联合会曾对全国18 个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工业园区进行调查,发现其中13 个园区存在废水直排的问题,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存在很大不足。
根据相关统计,在我国重点流域,造纸、农副产品加工、化学原料及制品业、纺织业等重要行业排放的COD总量占工业污染排放总量的80%。“虽然这一占比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在逐步降低,但是仍然较高。”
同时,我国的工业污染防治应该是综合产业结构、技术水平、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工业污染防治,这同时也对清洁生产、过程减排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我国工业废水专业处理公司的市场门槛较高,造成了目前国内成规模运营工业废水处理的企业极少,主要参与工业废水处理的主体是国外具有技术和资金实力的公司。业界预计,在即将公布的“水十条”中,工业废水处理的标准执行和监管力度都将得到提升。
污水处理: 处理率严重失衡将得到改变
处理率要求提高;面源治理观念应改变,城市污水处理理念也将面临由污染控制达标排放向资源化回收和再利用方向发展 随着我国对水环境治理力度的加大,县城、乡镇的生活污水处理也成为业内关注的重点。
除了县城污水处理率急需提高外,针对农村面源污染,强调应该在治理观念上进行改变。比如畜禽养殖场产生的粪便可以进行沼气发电,从而减轻对水环境的污染,但是我国农村在这方面做得很不够。
此外,城市污水处理理念也将面临很大转变。“我国应该借鉴国外三厂融合的概念,推动污水处理厂由污染控制达标排放向资源化回收和再利用方向发展。同时,在诸如税收等其他配套制度方面,也应该进行建设和实施。
流域治理: 首要对付黑臭水体
应阻控污水处理厂对湖泊造成的污染,受污染的湖泊应进行疏浚,不同的水生态功能区进行差别化管理。
除了点源治理,流域治理也将成为水环境治理重点,而目前的情况并不乐观。 根据《201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在长江等十大流域中,仍有9%的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为劣Ⅴ类;在4778个地下水环境质量的监测点中,水质较差的监测点比例为43.9%,水质极差的监测点比例为15.7%;在全国9个重要海湾中,7个水质差或极差。
同时,我国河湖问题依然严峻,水质和底泥黑臭问题没有解决。而这也是“水十条”关注的重点问题。“水十条”对黑臭水体的治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相关部门正在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法、技术规范,加强对黑臭水体的治理。”
对于湖泊水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应该阻控污水处理厂对湖泊造成的污染,对受污染的湖泊应进行疏浚,修复湖泊水环境非常重要。同时,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对水环境的监控预警,在不同的水生态功能区,进行差别化管理。
此外,,通过水专项的研究,针对“水十条”提出了10项建议,包括河流干流全面达标与支流综合整治、湖泊藻化治理与富营养化控制、城乡水环境改善与功能达标、城乡供水安全保障
能力提升、重点行业水污染全过程控制、清洁小流域与农村环境治理、有毒有害物质减排与风险控制、良好水域生态保护与受损水体修复、流域容量总量控制与水质目标管理、体制机制制度
建设与流域监管等。这些建议均在“水十条”制定中得到充分重视。
我国目前缺乏基于水生态功能分区的管理体系和水环境基准。目标总量控制对污染负荷减排效果显著,但与水环境容量衔接不够,制约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我国目前缺乏基于水生态功能分区的管理体系和水环境基准。判断某种污染物是否对环境质量造成影响需要找到一个阈值,通过这个阈值来制定环境标准,而这个依据就是水环境基准。“我国现在的相关标准以借鉴国外标准为主。但是,由于地理情况、水文水资源情况与国外存在很大差别,水环境保护不能完全依赖国外标准。”
目标总量控制对污染负荷减排效果显著,但与水环境容量衔接不够,制约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家层面推广水质目标管理势在必行。
“常规监测监管能力大幅提升,但风险监控与预警能力不足,饮用水安全与流域水环境监管能力需进一步强化提升。当前法律与标准体系对水管理成效明显,但无法满足分区、分级、分期差异化管理的要求,应当继续完善相关的法律、标准和政策体系。”
❾ 工业污水排放标准 国标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为:专门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国家专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废气的排放和污泥处置的排放与控制管理。根据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专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本标准实施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和污泥的排放不再执行综合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噪音控制仍执行国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标准。
项目、基本控制项目、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A标准,B标准。
1、化学需氧量(COD)(mg/L) 50/60 60/60 100/120 120
2、生化需氧量(BOD)(mg/L) 10/20 20/20 30/30 60
3、悬浮物(SS)(mg/L) 10/20 20/20 30/30 50
4、动植物油(mg/L) 1/20 3/20 5/20 20
5、石油类(mg/L) 1/10 3/10 5/10 15
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0.5/5 1/5 2/5 5
7、总氮(以N计)(mg/L) 15/- 20/- - -
8、氨氮(以N计) (mg/L) 5(8)/15 8(15)/15 25(30)/25 -
9、总磷(以P计)(mg/L) 1/0.5 1.5/0.5 3/1 5
10、色度/稀释倍数 30/50 30/50 40/80 50
11、pH 6~9/6~9 6~9/6~9 6~9/6~9 6~9
12、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3/- 104/- 104/- -
注:括号外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前后数值分别表示现标准值、原执行标准。
为了保证合流管道、泵站、预处理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发挥设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关部门制定了纳管标准,即排水户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质控制标准。
如上海市建设委员会1999年批准实施了《污水排入合流管道的水质标准》(DBJ08-904-1998)。该标准所称合流污水,是指生活污水、产业废水及大气降水的总和。
该标准规定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30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其他项目应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中的规定。特殊行业的排水户除了执行该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执行其行业的有关水质标准。
国家建设部在1999年制定了《污水排人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规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网络--污水综合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