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张家港市污水处理厂在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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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苏州地区的污水处理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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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家人在张家港市塘桥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工作,在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答:在工作上下班期间发生非自身原因的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家属可以提出。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D. 张家港城南污水处理厂是张家港第三污水处理厂吗
不是的 第三污水处理厂是张家港市给排水公司的
城南污水处理厂属于张家港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E. 污水处理厂的地下水质怎么样
应该能喝。污水处理厂中的污水都在水池子里,如果符合建设标准的话,应该不会有渗漏,因此影响不到地下水。污水处理厂中都有分析化验实验室,可以送样去检验一下地下水的水质是否符合饮用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