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国家对污水处理厂和居民之间卫生安全距离有没有新规定
1、《给排水手册》第五册中明确规定,城市污水处理厂的选址应距版离居民区300米以上。
2、从污权染源排出的污(废)水,因含污染物总量或浓度较高,达不到排放标准要求或不适应环境容量要求,从而降低水环境质量和功能目标时,必需经过人工强化处理的场所,这个场所就是污水处理厂,又称污水处理站。
有规定一个卫生防护距离的,建设厂之前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局审批的。一般情况下,100m的距离,中间全部修建树林隔离的话,不会对居民有影响,反而让你感觉绿化不错。具体的你要问一问环保局,而且这个厂修建的同时需要做环保措施的,废水废气都要处理的,不是那种露天的,都是有规定的
㈡ 污水处理厂安全距离
300米
国家标准抄《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要求:城市污水处理厂应与居住区、公共建筑保持一定的卫生安全防护距离,行业惯例将这一卫生安全防护距离确定为300 米,即约420 亩的土地是直接影响范围,无法再利用。如果是地上式,除了污水处理厂本身占地,也将影响周边土地的利用。300 米范围以外的附近周边土地,至少会由于心理作用,而降低对使用者的吸引力,从而或多或少贬值,即不能实现其最高市场价值。如果是地下式污水处理厂,上部进行绿化造景处理后,不仅能够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而且能够提高观赏价值,甚至可以设计为公园和运动场。国外的地下式污水处理厂甚至位于高档住宅区,上部绿化后为周边环境增色不少。污水处理厂设计为地下式或半地下式,全封闭并达到零排放水平,可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使周边土地不会贬值,也不会影响周边区域的未来发展。
㈢ 污水处理厂卫生安全距离规定是多少
1、每天处理污水≤5万立方米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50米
2、每天处理污水5万~10万立方米的卫内生防护距离容为200米
3、每天处理污水≥10万立方米的卫生防护距离为300米。
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是指污水处理厂厂界至防护区外缘的最小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宜种植高大乔木,不得安排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性用途的建设用地。
污水处理厂应设置卫生防护用地,新建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在没有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前,根据污水处理厂的规模设置卫生防护用地。
(3)污水处理厂有没有安全通道扩展阅读
城市污水处理厂选址,宜根据下列因素综合确定:
1、便于污水再生利用,并符合供水水源防护要求。
2、城市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3、与城市居住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保持必要的卫生防护距离。
4、工程地质及防洪排涝条件良好的地区。
5、有扩建的可能。
㈣ 建化工厂法律规定必须有安全通道么
没有安全通道,你让别人乱跑。
看危险程度。
看消防。
罚款5万,讨价还价回。消防上任时答会捞钱,致使消防兵死得多。
钱罚走了,难道事主就会花5万去搞消防设施?
反正罚钱后,已达成了一致。就是做做样子。
不过产生的后果由你自己全部负责,与收罚款的人无关。
㈤ 污水处理厂的安全隐患
一般性的安全就是工厂安全,例如电气安全、化学品使用贮存安全回等,如果有特种设备就涉及答到特种设备安全。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方面要做好处理出现异常的安全预案,一般都是设立事故池,如果排放出现不合格也是安全隐患。
㈥ 污水处理厂的安全隐患有哪些
污水处理厂的安全隐患有:
1、安全设施配备数量不足,消防器材有些已过期、有专些未年检,属需要更换;
2、部分设备电缆接线头裸露,电缆地沟内有积水影响用电安全;
3、部分构筑物围栏损坏、缺失,安全警示标志不全;各厂未进行全面的应急预案演练;
4、安全持证上岗情况较差;
5、未进行厂区安全危险源评估等问题。
从污染源排出的污(废)水,因含污染物总量或浓度较高,达不到排放标准要求或不适应环境容量要求,从而降低水环境质量和功能目标时,必需经过人工强化处理的场所,这个场所就是污水处理厂,又称污水处理站。
㈦ 《消防法》或者有关的条例中,关于工厂的仓库是不是一定要设置安全通道的规定,对于通道有什么要求
安全出口、房间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不超过6层的单元式住宅,当疏散楼梯的一边设置栏杆时,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0m。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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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㈧ 施工现场有个安全通道,有什么作用
施工现场的安全通道,通常是指在建筑物出入口位置用脚手架、安全网及硬质木板搭设的“护头棚”,目的是为了避免上部掉落物品伤人。这种安全通道有时在吊装频繁的区域也可以进行设置。
1、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应搭设防护棚。棚宽大于道口,两端各长出1m,进深尺寸应符合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范围。
坠落半径(R)分别为:当坠落物高度为2~5m时,R为3m;当坠落物高度为5~15m时,R为4m;当坠落物高度为15~30m时,R为5m;当坠落物高度大于30m时,R为6m。
2、场内(外)道路边线与建筑物(或外脚手架)边缘距离分别小于坠落半径的,应搭设安全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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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通道与其他区域的防火分隔方式是安全通道的重要特征。 分隔方式的不同直接影响安全通道的安全水平和商业建筑的使用功能。
根据人员安全疏散路线的设计原则,人员在疏散时,一个阶段比一个阶段安全性高,一步比一步安全。
认为较为合适的方法是在疏散楼梯间至室外安全区域之间设置一条安全通道,供紧急情况下人员疏散使用。
在发生火灾时,处于疏散距离过长区域中的人员,可先 进入安全通道,再从安全通道疏散至室外; 从楼上疏散 至首层的人员也能通过安全通道安全地疏散至室外。
㈨ 紧急通道和安全出口有什么区别啊
1、二者意义不同
安全出口是指符合规范规定的疏散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出口。为了在回发生火灾时能答够迅速安全地疏散人员和搬出贵重物资,减少火灾损失,在设计建筑物时必须设计足够数目的安全出口。
而紧急通道是指建筑物内有一条特别出口作为紧急用途(如火灾),用作特别逃生通道,容许民众快速疏散。
2、二者作用不同
安全出口作用广,不仅是指火灾时可以通行,而且平常或其他危险情况(如停电等)也可以安全通行的通道。
紧急通道作用重点突出在发生火灾时使用,并要求24小时保证通道通畅,是火灾发生时专为消防人员实施灭火及营救和疏散被困人员的通道。
3、二者设计位置不同
紧急出通道通常位于一个特别的位置,(例如在楼梯井,走廊位置或其他相关地方)。紧急出口的防火门大多会设有警报装置,防火门上方也会设立出口指示牌。
设置安全出口时,同一楼层均应有两个出入口,设置各自独立的两个前室,或是由两个出入口合用一个前室。
而且凡附建地下室,其疏散楼梯间在地面建筑的底层要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直通室外,如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㈩ 我在污水处理厂工作对身体有害吗
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污水本身就含有有害气体造成的臭味,污水处理过程是利用微生物转化/降解有机物,其中,碳最终转化成CO2和微生物细胞,氮转化成N2(气体)、NH3、NOx盐和微生物细胞物质,磷转化成细胞质及储存能量。
污水中还有硫等,在缺氧条件下,嗜硫菌可合成硫为H2S。氨、硫化氢对人体有害。微生物增殖细胞后,需要定期定量排出多余的部分(称为剩余污泥),并进行脱水,污泥处理设施常产生恶臭,影响空气。故长期在污水厂工作,对人的身体必然产生不良影响。
污水处理厂是从污染源排出的污(废)水,因含污染物总量或浓度较高,达不到排放标准要求或不符合环境容量要求,从而降低水环境质量和功能目标时,必需经过人工强化处理的场所。一般分为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和各污染源分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水体或城市管道。
但这项工作必需有人做,对保护环境起着重要作用,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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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界三大公害:废水废气、噪声污染
1、工业废水直接流入渠道,江河,湖泊污染地表水,如果毒性较大会导致水生动植物的死亡甚至绝迹
2、工业废水还可能渗透到地下水,污染地下水;如果周边居民采用被污染的地表水或地下水作为生活用水,会危害身体健康,重者死亡;
3、工业废水渗入土壤,造成土壤污染。影响植物和土壤中微生物的生长。
4、有些工业废水还带有难闻的恶臭,污染空气。
5、工业废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会被动植物的摄食和吸收作用残留在体内,而后通过食物链到达人体内,对人体造成危害。
工业废水对环境的破坏是相当大的,20世纪的“八大公害事件”中的“水俣事件”和“富山事件”就是由于工业废水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