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有机树脂类废物包含哪些废手指套是否属于有机树脂类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有机树脂类废物包含以下:
(1)代码261-036-13:树脂、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副产物;
(2)代码261-037-13:树脂、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生产过程中合成、酯化、缩合等工序产生的废催化剂、母液;
(3)代码261-038-13:树脂、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生产过程中精馏、分离、精制等工序产生的釜残液、过滤介质和残渣;
(4)代码261-039-13:树脂、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5)代码900-014-13: 废弃粘合剂和密封剂;
(6)代码900-015-13 :饱和或者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
(7)代码900-016-13:使用酸、碱或溶剂清洗容器设备剥离下的:树脂状、粘稠杂物。
离子交换树脂是带有官能团(有交换离子的活性基团)、具有网状结构、不溶性的高分子化合物。通常是球形颗粒物。
离子交换树脂的全名称由分类名称、骨架(或基因)名称、基本名称组成。孔隙结构分凝胶型和大孔型两种,凡具有物理孔结构的称大孔型树脂,在全名称前加“大孔”。分类属酸性的应在名称前加“阳”,分类属碱性的,在名称前加“阴”。如:大孔强酸性苯乙烯系阳离子交换树脂。
『贰』 生产油墨和树脂会产生哪些危险固废
生产油墨和树脂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固废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废焦油状残留物:这类物质通常含有高浓度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重金属,对土壤、地下水及生物造成污染。
油墨、染料、颜料、油漆生产、配制和使用中产生的废物:这些废物具有高毒性,可能含有未完全反应的化学物质、溶剂残留以及有害重金属,如铅、汞和镉,它们在环境中释放后可引发多种健康问题。
树脂、胶乳、增塑剂、胶膈剂生产、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这些废物可能含有未完全反应的单体、未聚合的聚合物以及溶剂,其中包括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有害溶剂和化学物质,如苯、二恶英和多环芳烃,这些物质对环境和人类健康均有长期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危险固废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处理和处置措施,以防止污染物的释放和扩散,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叁』 废离子交换树脂是否是危险废物
离子交换树脂不是危险废物。
离子交换树脂是带有官能团(有交换离子的活内性基团)、具有容网状结构、不溶性的高分子化合物。通常是球形颗粒物。离子交换树脂的全名称由分类名称、骨架(或基因)名称、基本名称组成。
离子交换树脂的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对水处理、食品工业、制药行业、合成化学和石油化学工业、环境保护、湿法冶金及其他等方面有很大的作用。
离子交换树脂(ionresin)的基体(matrix),制造原料主要有苯乙烯和丙烯酸(酯)两大类,它们分别与交联剂二乙烯苯产生聚合反应,形成具有长分子主链及交联横链的网络骨架结构的聚合物。
(3)有机树脂类废物主要危害成分扩展阅读:
离子交换技术有相当长的历史,某些天然物质如泡沸石和用煤经过磺化制得的磺化煤都可用作离子交换剂。
但是,随着现代有机合成工业技术的迅速发展,研究制成了许多种性能优良的离子交换树脂,并开发了多种新的应用方法,离子交换技术迅速发展,在许多行业特别是高新科技产业和科研领域中广泛应用。
近年国内外生产的树脂品种达数百种,年产量数十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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