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全国哪个污水厂达到了地表五类、四类水
国祯环保朱砖井污水厂通过技术和管理创新,优化了生产工艺,使出水水质优于一级A标准,在安徽省率先实现了出水主要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及总磷)达到类地表四类水标准,为同类水处理企业起到了示范效应。
❷ 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有哪些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和一级标准的B标准其适用条件和环境要求如下:
1、一级标准的 A 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
2、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 GB3838 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规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3097 海水二类功能水域和湖、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 B 标准。
我国幅员广大,自然条件及经济发展水平相差悬殊,城镇区域特点、产业结构及主要功能也各不相同,因此,城镇污水的特性、收集方式、排放水体状况、设计用地、选用工艺等均不相同。
目前,我国尚无针对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处理规模小于2万吨/日,多集中在2000~5000吨/日)的现场排水设计规范、标准、法规等,仍然采用现行中、大规模污水处理工程的相关标准,在工程设计中发现存在不少问题,主要如下:
(1)排水体制
一般新建城市、扩建新区、新建开发区等多采用分流制,对于已建成旧区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合流制可改造成截流式合流制。
但是,很多小城镇尚无排水系统,雨污水均沿道路边沟或路面排至就近水体,一些城镇(特别是山区和贫困地区等)由于街道过于狭窄、两侧建筑密集、施工复杂,无条件修建分流制排水系统,可考虑采用完全合流制排水体制。
(2)排放标准
现行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其中除BOD5、COD、SS、pH外,总磷、总氮、氨氮、粪大肠菌群数等均需达到要求的标准。对于一些城镇化发展中的地区而言,建设及运营资金短缺,土地资源紧张,可考虑将其标准进行调整或放宽。
❸ 处理水水质的一级B标准是什么
污水处理一级标准,cod60,氨氮8(15),ss20,总磷1.0,总氮20,bod20mg/l 。
如果水厂在2005年12月31日前建设,TP指标各加0.5mg/l。
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备设施处理后,会有不同的去向,根据去向的不同,国家出台的有相应的规范或是标准。最常见的有三种:排入环境水体、回用、农田灌溉。
排入环境水体:即排入附近的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3)污水厂出水达四类水标准工艺扩展阅读:
不处理水的水质危害:
1、引起急性和慢性中毒。水体受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污染后,通过饮水或食物链便可能造成中毒。著名的水俣病、痛痛病是由水体污染引起的。
2、致癌作用。某些有致癌作用的化学物质如砷、铬、镍、铍、苯胺、苯并(a)芘和其他多环芳烃、卤代烃污染水体后,可被悬浮物、底泥吸附,也可在水生生物体内积累,长期饮用含有这类物质的水,或食用体内蓄积有这类物质的生物(如鱼类)就可能诱发癌症。
3、发生以水为媒介的传染病。人畜粪便等生物污染物污染水体,可能引起细菌性肠道传染病如伤寒、痢疾、肠炎、霍乱等;肠道内常见病毒如脊髓灰质类病毒、柯萨奇病毒、传染性肝炎病毒等,皆可通过水体污染引起相应的传染病。
4、间接影响。水体污染后,常可引起水的感官性状恶化,如某些污染物在一定浓度下,对人的健康虽无直接危害,但可使水发生异臭、异色,呈现泡沫和油膜等,妨碍水体的正常利用。铜、锌、镍等物质在一定浓度下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和繁殖,从而影响水中有机物的分解和生物氧化,使水体自净能力下降,影响水体的卫生状况。
❹ 工业污水处理后的污水要达到四类水的要求,那么按国家排放标准要达到几级排放标准一级二级三级
企业污水处理要达到行业或者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或者二级(IV、V类功能区)排放标准;有地方标准时,执行地方制订的更严格的排放标准。
但是这只是对废水排放的最低要求,并不是说达到标准就可以排放。排放的废水,除了达到排放标准之外,还必须满足: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以及保证水体环境功能的要求。当受纳水体水质不能达到水体功能区要求的水质时,根据第二个要求,就出现了“工业污水处理后的污水要达到四类水的要求”的特殊要求。
(4)污水厂出水达四类水标准工艺扩展阅读
污水排放标准分级:
1,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2,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3,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
5, 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❺ 污水处理达地表水四类水质标准用什么工艺
A/O/O生化工艺
❻ 现在的城镇污水经过处理之后,水质是否可以达到四类水
你是说排放的水是否能够达到四类地表水质量标准是吧?
这个看怎么说,城镇污水回处理也不是答都一样的,不同城市对于市政污水的处理标准和 要求也不同。
可以这么说,没有达不到的标准,只有是否舍得出的钱。只要严格要求,别说四类,就是三类、两类同样可以达到。当然,成本就完全不同了。
这也是不可能要求所有的城市都用同样一个标准的原因。
现在一般城市污水处理都是采用厌氧、好氧、沉淀三部曲。如果增加各自处理的容量,延长处理的时间,增加多级分离沉淀,理论上说任何标准都能达到。
❼ 工业污水处理后的污水要达到四类水的要求,那么按国家排放标准要达到几级排放标准一级二级三级
企业污水处理要达到行业或者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或者二级(IV、V类功能区)排放标准;有地方标准时,执行地方制订的更严格的排放标准。
但是这只是对废水排放的最低要求,并不是说达到标准就可以排放。排放的废水,除了达到排放标准之外,还必须满足: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以及保证水体环境功能的要求。当受纳水体水质不能达到水体功能区要求的水质时,根据第二个要求,就出现了“工业污水处理后的污水要达到四类水的要求”的特殊要求。
(7)污水厂出水达四类水标准工艺扩展阅读
污水排放标准分级:
1,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2,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3,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
5,
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网络-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网络-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❽ 出水一级A标准是什么
国家对城市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如下:
表 1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mg/l
1 、化学需氧量(CODcr) 50mg/l
2 、生化需氧量(BOD5) 10mg/l
3 、悬浮物(SS) 10mg/l
4、 动植物油 1mg/l
5 、石油类 1mg/l
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5mg/l
7、 总氮 (以 N 计) 15mg/l
8、 氨氮(以 N 计) ① 5(8)mg/l
9、 总磷(以 P 计) 0.5mg/l
10 、色度(稀释倍数) 30mg/l
11、 pH 6-9mg/l
12 、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3mg/l
备 注: ①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8)污水厂出水达四类水标准工艺扩展阅读:
一、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水,应按《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实施分类管理
北方缺水地区应实行中水回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执行《标准》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其他地区若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或将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市景观用水,也应执行此标准。
为防止水域发生富营养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式、半封闭水域时,应执行《标准》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其他地区可执行《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并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提高污水排放控制要求。
现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应限期达标。
二、加强污泥和恶臭污染物的治理,配套建设污泥和恶臭污染治理设施
必须按《标准》要求将污泥进行稳定化处理后妥善处置;若作为农用,必须达到《标准》规定的污泥农用污染物控制要求。含恶臭污染物的气体也必须达标排放。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应按《标准》规定配套建设恶臭处理和污泥处理设施。
三、生活污水处理厂应按《标准》要求对主要水质指标进行监测,各级环保部门应确实加强监管。
四、新建和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厂均应按照《标准》要求,安装污水水量自动计量装置及主要水质指标在线监测装置。
参考资料: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环境保护局
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
❾ 污水处理厂ao工艺出水能达到什么标准
A/O工艺是目前最常用的污水处理工艺,污水经处理后能达到直排或管网排放标准,因是单一的生化工艺,会受到温度的影响,处理效果会有起伏。
❿ 污水处理达地表水四类水质标准用什么工艺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1.现状调查;
2.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
3.点污染源的调查;
4.非点污染源的调查;
5.水质调查与水质参数选择;
6.河流水质取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
7.河口水质取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
8.湖泊(水库)水质取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
9.海湾水质取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