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成都餐饮污水排放管理法规
《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5月25日市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长:葛洪林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和市民身体健康,维护市容环境卫生,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术语含义)
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属于生活垃圾范畴,是指除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畜禽屠宰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
前款所称厨余垃圾,是指食物残余(泔水)和食品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残渣、油水混合物。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以外区(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以及建制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的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
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的产生、收运、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部门职责)
市城市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城管部门)负责本市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理的监督管理,其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属的市生活固体废弃物管理机构负责。各区(市)县(含成都高新区)城市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市)县城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监督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并执行食用油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依法查处以餐厨垃圾为原料制作食品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对餐饮服务提供者餐厨垃圾产生登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环保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厨垃圾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餐厨垃圾产生、处理单位的违法排污行为。
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产生的不可食用的残渣油脂处理情况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以餐厨垃圾为原料进行食用油或食品生产加工的违法行为。
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经营销售以餐厨垃圾为原料生产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农业部门负责禽畜养殖场所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以餐厨垃圾为原料加工的肥料产品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动物源性饲料产品以及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喂禽畜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除生猪以外其他畜禽屠宰过程中产生的不可食用的残渣油脂处理情况的监督管理。
商务部门应当做好餐饮服务提供者诚信经营的引导工作,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将餐厨垃圾交给取得收运、处理许可的企业收运和处理;并将餐厨垃圾的处理情况与企业的等级评定挂钩;加强对生猪屠宰过程中产生的不可食用的残渣油脂处理情况的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收运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收运、处理餐厨垃圾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发展改革(价格)、财政、水务、教育、旅游、卫生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
市和区(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餐厨垃圾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第五条(管理原则)
本市餐厨垃圾管理实行“谁产生、谁负责”、“属地管理、统一收运、集中处置”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
第六条(倡导规定)
本市倡导通过净菜上市、改进食品加工工艺、合理膳食等方式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
本市鼓励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理一体化,支持对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的科学研究和创新,促进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第七条(行业自律)
餐饮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参与制定有关标准,规范行业行为;推广减少餐厨垃圾的方法,将餐厨垃圾的管理工作纳入餐饮企业等级评定范围。
第八条(产生单位责任)
从事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畜禽屠宰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城管部门的要求分类收集餐厨垃圾,并将其交给经城管部门许可的单位收运、处理。
第九条(处理费用)
本市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理,不再新增收费项目。
餐厨垃圾处理费用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予以适当补贴。
第十条(服务许可)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运、处理服务许可。
未取得餐厨垃圾经营性收运、处理服务许可的单位,不得从事餐厨垃圾经营性收运、处理活动。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运、处理服务许可通过特许经营权出让的方式授予。
市和区(市)县城管部门应当编制已取得许可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单位名单目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收运单位条件)
申请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有规定数额的注册资金。
(二)配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餐厨垃圾专用密闭运输车辆,并按规定安装使用管理信息系统相关设备,具有餐厨垃圾专用运输车标识,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等许可证件。
(三)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四)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处理单位条件)
申请从事餐厨垃圾处理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有规定数额的注册资金。
(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应当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三)餐厨垃圾处理工艺和技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
(四)具有健全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具有可行的餐厨垃圾处理过程中废水、废气、废渣处理技术方案和达标排放方案,并按规定安装使用管理信息系统等相关设施设备。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停业歇业)
未经批准,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单位不得停业、歇业或停产检修;确需停业、歇业或停产检修的,应当提前十五日向市或区(市)县城管部门报告并征得其同意。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运营的情况除外。
城管部门在批准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单位停业、歇业或停产检修前,应当落实保障及时收运、处理餐厨垃圾的措施。
第十四条(应急管理)
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单位应当制定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区(市)县城管部门备案。
市城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制定中心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应急预案,建立中心城区餐厨垃圾应急处理系统,确保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下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理;区(市)县城管部门应当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制定当地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产生单位要求)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置餐厨垃圾贮存间等收集设施设备;使用符合标准、有醒目标识的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还应当按照环保部门的规定设置油水分离器或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避免废弃食用油脂和油水混合物直接排放。
(二)保持餐厨垃圾收集、存放设施设备功能完好、正常使用、干净整洁。
(三)按规定分类收集、密闭存放餐厨垃圾。
(四)与取得经营许可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签订书面收运协议,并在餐厨垃圾产生后二十四小时内交其收运。
第十六条(收运单位要求)
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免费为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提供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全密闭专用收集容器。
(二)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收运餐厨垃圾。每日至少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运一次餐厨垃圾。
(三)在收运餐厨垃圾后二十四小时内,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将餐厨垃圾清运至取得经营许可的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理。
(四)密闭化运输餐厨垃圾,并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第十七条(处理单位要求)
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要求配备餐厨垃圾处置设施、设备,并保证其运行良好,环境整洁。
(二)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接收餐厨垃圾。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理餐厨垃圾,对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所生产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用途;对不能进行资源化利用的餐厨垃圾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使用微生物菌剂处理餐厨垃圾的,应当符合微生物菌剂使用环境安全相关规定,并采取相应安全控制措施。
(五)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采取措施防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粉尘、噪声等造成二次污染。
(六)对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的产品应当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并依法报质监部门或农业部门备案。
(七)按照要求进行环境影响监测,对餐厨垃圾处置设施的性能和环保指标进行检测、评价,并向城管部门和环保部门报告检测、评价结果。
第十八条(台账制度)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建立餐厨垃圾产生、交运台账,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产量和去向等情况。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初次建立台账时,应当分别向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监、商务、农业等部门报告登记,并提交其与取得许可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签订的收运协议复印件。签订协议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向相关部门变更登记。
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单位应当建立收运、处理台账,真实、完整记录收运的餐厨垃圾来源、数量、去向、处置方法、产品流向、运行数据等情况,并每月向市或区(市)县城管部门报告登记。
台账资料应当保存两年以上,以备核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监、商务、农业、城管等部门应当对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理单位建立台账和报告登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联单管理)
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实行联单制管理:
(一)联单由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向区(市)县城管部门申请领取。
(二)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交运时,应当如实填写联单有关内容,经收运单位验收签章后,留存联单第一联。
(三)收运单位应当按规定将餐厨垃圾随同余下的四张联单运抵处理单位。
(四)处理单位应当验收运来的餐厨垃圾,核实联单填写的内容,加盖公章后,将联单第二联交收运单位留存;将第三联自留存档;将第四联、第五联分别按规定报送区(市)县城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监、商务、农业等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禁止行为)
在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理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餐厨垃圾裸露存放。
(二)将餐厨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存放、收运。
(三)将餐厨垃圾随意倾倒、堆放,或直接排放到公共排水设施、河道、公厕、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等。
(四)收运途中滴漏、撒落餐厨垃圾。
(五)未经许可擅自收运、处理餐厨垃圾。
(六)将餐厨垃圾交由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收运、处理。
(七)餐厨垃圾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饲喂畜禽。
(八)将餐厨垃圾或者其加工产品用于食品加工或食品销售。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二十一条(联动执法)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必要时,按照市或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实施联动执法。
第二十二条(计分管理)
本市对违反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规定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计记分制度,并纳入城市管理信用评价监管系统管理。对累计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单位,市或区(市)县城管部门可以解除与其签订的收运、处理协议;被解除协议的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服务许可投标。
具体的记分办法,由市城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条(投诉举报)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公众对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理活动的投诉和举报。受理投诉或者举报后,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实名举报人或投诉人。
第二十四条(产生单位责任)
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规定设置使用餐厨垃圾专用设施设备或者未保持其功能完好、环境整洁的,由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未按规定将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密闭存放或者将餐厨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存放的,由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规定建立台账、对台账弄虚作假或未按规定报告登记的,分别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监、商务、农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四)将餐厨垃圾交由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收运、处理的,分别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监、商务、农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五)随意倾倒、堆放、排放餐厨垃圾的,由城管、水务、林业园林等部门责令立即清除污染,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六)未按规定实行联单管理的,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收运处理单位责任)
对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未向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免费提供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的;未使用餐厨垃圾专用运输车或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管理信息系统相关设备的;未密闭化运输或转运过程中裸露存放餐厨垃圾的;运输过程中滴漏、撒落餐厨垃圾或车容不整洁的,由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二)将餐厨垃圾混入其它生活垃圾收运或随意倾倒、堆放,排放餐厨垃圾的,由城管部门责令立即清除污染,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三)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未按规定标准和规范每天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集、运输餐厨垃圾的,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四)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给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处理的,由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五)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台账、对台账弄虚作假或未按规定申报的,由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六)未按规定实行联单管理的,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七)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的,由城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八)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或停产检修的,由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其他责任)
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喂畜禽的,由农业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责任追究)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㈡ 污水处理厂是什么
污水处理厂是从污染源排出的污(废)水,因含污染物总量或浓度较高,达不到排放标准要求或不适应环境容量要求,从而降低水环境质量和功能目标时,必需经过人工强化处理的场所。一般分为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和各污染源分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水体或城市管道。有时为了回收循环利用废水资源,需要提高处理后出水水质时则需建设污水回用或循环利用污水处理厂。处理厂的处理工艺流程是有各种常用或特殊的水处理方法优化组合而成的,包括各种物理法、化学法和生物法,要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费用最省。设计时必须贯彻当前国家的各项建设方针和政策。因此,从处理深度上,污水处理厂可能是一级、二级、三级或深度处理。污水处理厂设计包括各种不同处理的构筑物,附属建筑物,管道的平面和高程设计并进行道路、绿化、管道综合、厂区给排水、污泥处置及处理系统管理自动化等设计,以保证污水处理厂达到处理效果稳定,满足设计要求,运行管理方便,技术先进,投资运行费用省等各种要求。
编辑本段试运行管理
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工程的试运行,不同于一般建筑给排水工程或市政给排水工程的试运行,前者包括复杂的生物化学反应过程的启动和调试,过程缓慢,耗费时间长,受环境条件和水质水量的影响较强,而后者仅仅需要系统通水和设备正常运转便可以。 污水处理工程的试运行与工程的验收一样是污水治理项目最重要的环节。通过试运行可以进一步检验土建工程、设备和安装工程的质量,是保证正常运行过程能够高效节能的基础,进一步达到污水治理项目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污水处理工程试运行,不但要检验工程质量,更重要的是要检验工程运行是否能够达到设计的处理效果。无数处理工程试运行的内容和要求有以下几点。 (1)通过试运行检验土建、设备和安装工程的质量,建立相关设备的档案材料,对相关机械、设备及仪表的设计合理性、运行操作注意事项等提出建议。 (2)对某些通用或专用设备进行带负荷运转,并测试其能力。如水泵的提升流量与扬程、鼓风机的出风风量、压力、温度、噪音与振动等,曝气设备充氧能力或氧利用率,刮(排)泥机械的运行稳定性、保护装置的效果、刮(排)泥效果等。 (3)单项处理构筑物的试运行,要求达到设计的处理效果,尤其是采用生物处理法的工程,要培养(驯化)出微生物污泥,并在达到处理效果的基础上,找出最佳运行工艺参数。 (4)在单项设施试运行的基础上,进行整个工程的联合运行和验收。确保污水处处理能够达标排放。
编辑本段运行管理
污水处理厂
城市污水厂的运行管理,同其他行业的运行管理一样,是赌气医生场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工作的总称,是企业各种管理活动(例如: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三产”管理)的一部分,是企业各种经营活动中最重要的部分。 城市污水厂的运行管理,指从接纳原污水至净化处理排出“达标”污水的全过程的管理。 1.3污水处理运行管理的基本要求 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过程中的基本要求是: 污水处理厂
(1)按需生产 首先应满足城市与水环境对污水厂运行的基本要求,保证干处理量使处理后污水达标。 (2)经济生产 以最低的成本处理好污水,使其“达标”。 (3)文明生产 要求具有全新素质的操作管理人员,以先进的技术文明的方式,安全的搞好生产运行。 水质管理 污水处理厂(站)水质管理工作是各项工作的核心和目的,是保证“达标”的重要因素。水质管理制度应包括:各级水质管理机构责任制度,“三级”(指环保监测部门、总公司和污水站)检验制度,谁知排放标准与水质检验制度,水质控制与清洁生产制度等。
编辑本段运行人员的职责与管理
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操作管理人员的任务是,充分发挥各种处理方法的优点,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科学的管理,在水质条件和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充分利用各种工艺的弹性进行适当的调整,及时发现并解决异常问题,使处理系统高效低耗地完成净化处理作用,以达到理想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 熟练掌握本职业务 污水与污泥的处理是依靠物理、化学及生物学的原理来完成的,要利用大型的构筑物、机械、设备与自控装置,还涉及各种测试手段,这就要求所有运行管理人员除了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外,在物理、化学及微生物学方面的知识应具有更高的要求,也包括机械及电方面的知识。 (二) 遵守规章制度 为了保证污水处理厂稳定的运行,除了操作管理人员应具备业务知识和能力外,还应有一系列规章制度要共同遵守。除了岗位责任制以外,还包括:设施巡视制、设备保养制、交接班制、安全操作制等。
编辑本段污水处理行业发展
污水处理厂
地球虽然有70.8%的面积为水所覆盖,但淡水资源却极其有限,人类真正能够利用的是江河湖泊以及地下水中的一部分,仅占地球总水量的0.26%,而且分布不均。 20世纪50年代以后,全球人口急剧增长,工业发展迅速。全球水资源状况迅速恶化,“水危机”日趋严重。一方面,人类对水资源的需求以惊人的速度扩大;另一方面,日益严重的水污染蚕食大量可供消费的水资源。 全世界每天约有200吨垃圾倒进河流、湖泊和小溪,每升废水会污染8升淡水;所有流经亚洲城市的河流均被污染;美国40%的水资源流域被加工食品废料、金属、肥料和杀虫剂污染;欧洲55条河流中仅有5条水质差强人意。20世纪,世界人口增加了两倍,而人类用水增加了5倍。世界上许多国家正面临水资源危机:12亿人用水短缺,30亿人缺乏用水卫生设施。 中国水资源人均占有量少,空间分布不平衡。随着中国城市化、工业化的加速,水资源的需求缺口也日益增大。在这样的背景下,污水处理行业成为新兴产业,目前与自来水生产、供水、排水、中水回用行业处于同等重要地位。 虽然由于国家和各级政府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中国污水处理行业正在快速增长,污水处理总量逐年增加,城镇污水处理率不断提高。但目前中国污水处理行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一方面,中国目前的污水处理能力尚跟不上用水规模的迅速扩张,管网、污泥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另一方面,中国的污水处理率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明显的差距,且处理设施的负荷率低。 因此中国应完善污水处理的政策法规,建立监管体制,创建合理的污水处理收费体系,扶植国内环保产业发展,推进污水处理行业的产业化和市场化。污水处理行业是一个朝阳产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中国将在“十一五”期间投资3000亿元以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和利用,中国污水处理行业由此迎来高速发展期。
编辑本段性质
在我国,早期的污水处理厂都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属于市政部门管辖,其建设、运营等由城管部门负责,环保部门仅负责污水处理厂出水的合格性检验。但最近十多年来,我国的污水处理领域市场化取得了很大的进步,BOT、TOT等国际先进模式引入我国,对于加速我国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步伐,改善水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原有的污水处理厂也大多进行了企业改制,从而导致目前状况下,我国的污水处理厂性质复杂,有属于事业单位的,有属于国营企业的,也有属于外资、私企的。
编辑本段厂址选择
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址的选定是城市和工业区的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厂址的选择同城市和工业区排水管道的布置、处理后污水出路密切相关,应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技术经济比较,并应考虑以下原则: 1、厂址必须位于给水水源的下游;如果城镇、工业区和生活区位于河流附近,厂址必须在它们的下游,而且要在夏季主风向的下风向,并应同城镇、工业区、生活区以及农村居民点保持一定的距离,但又不宜太远,以免增加管道的长度。 2、厂址应尽可能与处理后出水的主要去向(如灌溉农田)或受纳水体靠近。 3、充分利用地形,选择有适当坡度的地区,以满足污水处理构筑物和设备高程布置的需要,节省能源和动力。 4、尽可能少占和不占农田,并考虑有发展的可能性。
编辑本段处理工艺
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流程以及处理构筑物和设备型式的选定是污水处理厂设计的重要环节。确定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的主要依据是污水所需要达到的处理程度,而处理程度则取决于处理后出水的去向。处理后的出水如果排入水体,则污水的处理程度既要能够充分利用水体自净能力,又要防止水体遭到污染。不考虑水体自净能力,而任意采用高级处理方法是不经济的,但也不宜将水体自净能力耗尽,要留有余地。处理后污水如用于灌溉农田,污水水质应达到所要求的标准。处理后的出水如果回用于工业企业或城市建设,要考虑两种情况:直接回用;作某些补充处理后再行回用。 污水处理厂一般是以去除 BOD(生化需氧量)物质作为主要目标。在大型污水处理厂中多采用以沉淀为中心的污水一级处理和以生物处理为中心的污水二级处理。有时为了去除氮、磷等物质,还在生物处理后,进行污水三级处理。 污水处理的产物——初级沉淀池产生的污泥,由污泥处理系统处理。污泥处理系统是污水处理厂的组成部分,污泥采用需氧消化和厌氧消化两种方法处理(见污泥消化)。需氧消化多用于服务人口在 5万以下的小型污水处理厂;而厌氧消化则普遍用于大中型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的程序是:污泥浓缩、污泥厌氧消化、污泥干化、焚烧。工业废水处理工艺流程的确定较为复杂,应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如去除的主要对象,对处理出水水质的要求,废水的水量、水质的变化等。对各种污染物可以采用的处理单元如表:处理工艺流程的排列顺序,是先简单后复杂;从去除对象考虑,则先去除悬浮的污染物,然后去除胶体物质和溶解性物质。
编辑本段处理系统
污水处理厂 SPR污水处理系统首先采用化学方法使溶解状态的污染物从真溶液状态下析出,形成具有固相界面的胶粒或微小悬浮颗粒;选用高效而又经济的吸附剂将有机污染物、色度等从污水中分离出来;然后采用微观物理吸附法将污水中各种胶粒和悬浮颗粒凝聚成大块密实的絮体;再依靠旋流和过滤水力学等流体力学原理,在自行设计的SPR高浊度污水净化器内使絮体与水快速分离;清水经过罐体内自我形成的致密的悬浮泥层过滤之后,达到三级处理的水准,出水实现回用;污泥则在浓缩室内高度浓缩,定期靠压力排出,由于污泥含水率低,且脱水性能良好,可以直接送入机械脱水装置,经脱水之后的污泥饼亦可以用来制造人行道地砖,免除了二次污染。SPR污水处理系统与众不同的技术特点: 1、城市生活污水和处理药剂的混合主要是在泵前吸药管道、污水泵叶轮、蛇形反应管和瓷球反应罐的组合作用下完成的,依照紊流速度、混合时间、和水力学结构数据设计,得以十分充分的混合,为取得最佳混凝净化效果和最大限度地节省药剂创造了前提条件。这是过去常规的一级处理和二级处理之水工结构所做不到的。 2、SPR系统处理城市污水时,采用五种以上污水处理药剂及其最佳配方组合使用,靠化学反应使污水中溶解状态的有机污染物、重金属离子和有害的盐类从水中析出,成为有固相界面的微小颗粒(它包含有污水三级处理的作用)。其中还选用了一种吸附效果很好而价钱又很便宜的吸附剂,以吸附有机污染物和色度。靠消毒剂在30分钟的流程内杀灭细菌和大肠杆菌。靠混凝的物理化学吸附作用将悬浮物及各类杂质凝聚成大而且密实的絮团。这样发挥各药剂的单独作用和它们之间的交联作用的用药方式是与常规的物理化学法不相同的。而且SPR系统使用的组合药剂配方,只能在具有十分精细的水动力学参数设计的SPR污水净化器及其系统里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在常规的水工系统里是无法使用的。
编辑本段处理技术
污水处理厂 在天然淡水资源已被充分开发、自然灾害日益频繁暴发的今天,缺水已经对世界各国众多城市的经济和市民生活构成了十分严重的威胁,缺水危机已经是我们面临的现实,解决城市缺水问题的重要途径应该是将城市污水变为城市供水水源。城市污水就近可得,来源稳定,容易收集,是可靠且稳定的供水水源。城市污水经净化后回用主要可作为市政绿化、景观用水和工业用水。 城市污水再生回用工程包括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净化处理技术及其系统、出水输配系统、回用水应用技术和监测系统。其中污水净化再生技术及其系统是关键,污水净化处理的流程要简单可靠,投资和运行费用要为该城市经济实力所能承受,处理后出水的水质要满足回用的要求。 沿用了许多年的传统的“一级处理”及“二级处理”水处理工艺技术和设备已经难以适应当今的高浊度和高浓度污水的净化处理要求,处理后出水更不能满足城市对水回用的水质要求。沿着传统的工艺技术路线只能进一步附加传统的“三级处理”设备系统,既回避不了庞大复杂的传统二级生化处理系统,也回避不了投资和运行费用都十分昂贵的传统三级过滤吸附处理系统。这些恰恰是实现污水回用的忌讳之处。所以,环保市场十分迫切需要净化效率更高、处理后出水能满足现有环保标准并且能回用于城市,投资和运行费用又要为现有城市的经济实力所能接受的污水处理新技术和新设备。
编辑本段技术发明
污水处理厂 最新发明的“SPR高浊度污水净化系统”(美国发明专利)将污水的“一级处理”和“三级处理”程序合并设计在一个SPR污水净化器罐体内,在30分钟流程里快速完成。它容许直接吸入悬浮物(浊度)高达500毫克/升至5000毫克/升的高浊度污水,处理后出水的悬浮物(浊度)低于3毫克/升(度);它容许直接吸入CODcr为200毫克/升至800毫克/升的高浓度有机污水,处理后出水CODcr可降为40毫克/升以下。只需用相当于常规的一、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工程投资和低于常规二级处理的运行费用,就能够获得三级处理水平的效果,实现城市污水的再生和回用。 SPR污水处理系统首先采用化学方法使溶解状态的污染物从真溶液状态下析出,形成具有固相界面的胶粒或微小悬浮颗粒;选用高效而又经济的吸附剂将有机污染物、色度等从污水中分离出来;然后采用微观物理吸附法将污水中各种胶粒和悬浮颗粒凝聚成大块密实的絮体;再依靠旋流和过滤水力学等流体力学原理,在自行设计的SPR高浊度污水净化器内使絮体与水快速分离;清水经过罐体内自我形成的致密的悬浮泥层过滤之后,达到三级处理的水准,出水实现回用;污泥则在浓缩室内高度浓缩,定期靠压力排出,由于污泥含水率低,且脱水性能良好,可以直接送入机械脱水装置,经脱水之后的污泥饼亦可以用来制造人行道地砖,免除了二次污染。 最新发明的SPR污水净化技术以其流程简单可靠、投资和运行费用低、占地少、净化效果好的众多优势将为当今世界的城市污水的再利用开创一条新路。城市污水实现再利用之后,为城市提供了第二淡水水源,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条件,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不可估量的
㈢ 求污水处理厂环保管理制度!!!哪位高人赶紧帮忙解决一下。。急急急!!!
①市场准入监管。准人监管是政府监管的重要一环,是维护污水处理市场公平、公正的必要条件。政府要在明确污水处理行业市场准人条件的情况下,把特许经营协议的核心内容作为招标的基本条件。综合考虑污水处理产业的成本、价格、经营方案、质量和服务承诺、特殊情况的紧急措施等因素,严格审查要进入污水处理行业的企业的资金、技术及管理能力,择优选择中标者。对新建、在建的污水处理项目,必须向社会公开招标。通过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责权利。对已建的污水处理项目.对其运营资质进行审查,政府部门和运营单位签订委托经营协议和污水处理厂服务合同。
②建设过程和运营的监管。建设过程监管。必须坚持建设和采购的招标投标制。作为监管部门。必须对承包主体的采购、施工等过程实行监督。使建设过程体现竞争性和择优性。同时,加强对政府及企业投资行为的审计监督.完善投资建设监管体系运营监管。运营过程的监管可以概括为三类。一是质量和服务监管。主要从进水水质、进水水量和排水水质上把关,制定相关的质量和服务标准 并对企业提供的质量与服务实施定点、定时监测。二是成本与价格监管。污水处理价格应根据外界的因素而定。尤其是通货膨胀,原材料涨价等因素而变化。为此。必须要有成本监管,成本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为污水处理价格的调整奠定基础。三是安全运行监管。污水处理行业的安全运行关系到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责任重大。要加强对生产运营和作业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监督企业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保障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行业生产、供应和服务的连续性、稳定性。
③形成公众和舆论监督。应扩大污水处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建立健全社会和公众对污水处理运营的全程监督。完善社会监管。政府应加快制定设施建设、运营、拍卖、抵押、资产重组、资金补助、收费管理、市场准入制度、扶持企业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及制定明确的污水处理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明确运营企业的责任和权益。为实现社会监管到位,政府还应加快对信息公开、审计查账、违规处罚、管网建设的问责制和反腐保廉等方面的制度建立。
(4)制定立法保障。
进行污水处理BOT等市场化相关办法的专项立法,完善我国BOT法律制度我国尚未制定有关BOT 的法律或法规,为了解决立法现状与实践需要的真空现象,我国应该尽快制定一部详尽的污水处理BOT 专项法律,以消除法律冲突,促进我国BOT 模式的发展,以规范城镇污水BOT项目的操作程序和运作方式,实现现行法律体系与BOT 城镇污水BOT 项目的衔接,为BOT方式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㈣ 工业废水处理需要什么资质
一、工业废水处理需要什么资质
1、工业废水处理需要的资质有:
(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2)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3)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4)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5)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6)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2、法律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原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换证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换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终止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对经营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危险废物作出妥善处理。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在采取前款规定措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注销申请,由原发证机关进行现场核查合格后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土建工程承包需要什么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需要以下资质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㈤ 污水处理站班长岗位职责
污水处理站班长岗位职责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岗位职责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岗位职责是指一个岗位所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职责是职务与责任的统一,由授权范围和相应的责任两部分组成。什么样的岗位职责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污水处理站班长岗位职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制定依据:天津市南开和成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运行操作规程》。
二、在公司主管部门直接领导下,负责污水处理站的生产、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和场地卫生管理,组织班组职工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和各项指标。
三、熟悉本站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工艺参数,掌握有关构筑物设备,仪表,管路系统的功能和用途。
四、熟练掌握有关机械设备,仪表等基本操作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五、按照工艺操作程序,准确控制运行过程,按时进行规定的.操作。确保工艺正常运行,使水处理效果和质量达到技术要求。
六、了解水质情况及其与设备运行的关系并及时汇报上级主管,根据上级主管下达的调度指令,按照工艺要求调整运行状态。
七、运行人员按运行操作规程按时巡视,作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夜间巡视必须二人以上,严禁单人上池(为了提高用人效率,建议由值班人员配合,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字确认)。
八、认真做好运行记录,数据要正确。及时填报各种表格,不缺项、漏项,不虚报。
九、严守工作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时间内要精力集中,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
十、坚持文明生产,精心维护设备,仪表和操作控制系统,保持其干净清洁,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十一、按公司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员工进行专业培训工作。
十二、注重安全生产,确保设备、人员安全。谢绝未批准的无关人员上岗上池。
十三、完成上级指派的临时性工作。
一、在公司主管部门直接领导下,负责污水处理站的生产、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和场地卫生管理,组织班组职工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和各项指标。
二、严格执行环保法规,认真落实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带头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接受主管部门和职工监督。
三、主持污水处理一般性技术改造,应用和推广、运行调试工作。
四、每天查看化验、运行记录,随时掌握污水运行情况,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污水处理体系运行正常,废水达标排放。
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倾听职工意见,努力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鼓风机操作规程
1、鼓风机是污水处理得主要设备之一,要精心操作。
2、鼓风机齿轮箱要随时保持规定油位,不得缺油。
3、鼓风机轴承箱要定时(每月两次)加黄油,严禁轴承缺油。
4、开机、停机前要首先打开防空阀,严防污水回流。
5、开机时要注意巡回检查,发现电机过热或风机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修理。
6、风机运行情况,应做好记录。
;㈥ 污水处理操作工岗位职责
污水处理操作工岗位职责(通用14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各种岗位职责频频出现,制定岗位职责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劳动用工的科学配置。到底应如何制定岗位职责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污水处理操作工岗位职责,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严格遵守污水处理操作规程,不断掌握设备的运行规律及污水处理的工艺流程。
(二)设备运行时,不得撤离岗位,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
(三)要按照有关规定,经常对机器进行检查和保养工作,认真做好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的情况记录。
(四)对各种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要做到及时修理,及时汇报,必要时还要向环保部门报告。
(五)确保医院的医疗废水、生活废水符合环保部门的排放标准。
一、在行政科长领导下负责医院污水处理工作。
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照污水处理操作规程操作,加强设备管理,确保污水处理正常运行。
三、每班(日)必须监测二次余氯,余氯含量应在≧2.5mg/L范围内。
四、每月检测一次粪大肠菌群数及细菌总数,其中:粪大肠菌每升不得大于500个,细菌总数每升不大于1000个,结核杆菌污水处理后呈阴性。
五、化粪池每半年清掏一次。沉淀池每年排放一次污泥,污泥运出前进行灭菌、灭卵处理,确保无害才能运出。
六、每班(日)要认真填写工作纪录及时填写报告单,每季度应向有关部门报告全面检测结果。
七、每月向卫生、环保部门汇报工作情况,提出问题及时整改。
一、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有关污水处理的制度。
二、忠于职守,讲求职业道德,保证污水处理和达标排放质量,切实、认真做好定期抽样化验。
三、认真做好污水处理登记,按规定向有关上级单位报告污水处理情况,并送上原始记录和有关报表。
四、爱护污水处理站的一切设施和设备,防止丢失和损坏,并注意经常检查、保养。
六、禁止非污水处理人员进入污水处理站。
七、搞好清洁卫生,经常保持站内外整洁。
八、随时接受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抽查或检查。
(1)在科长领导下,负责医院污水处理工作。
(2)负责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定时定量投加原料,保证水处理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3)负责设备的运行与使用,维修与保养,原料的供应、使用与质量。
(4)负责每日定时自测余氯含量(上午9:00或必要时),随时注意观察污水流量的变化,及时调整投放量,以保证合理用量,达标排放。
(5)负责每日记录加药量,每月20日送化验室自测大肠杆菌群总数等指标,并存报归档,不得擅自停机。
(6)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素质修养。
1、在院领导主任领导下,负责全院污水处理工作,包括污水处理设施的作用、保养和维修,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2、负责污水的排放处理,注意观察水位,及时准确地投药,按时按量排放污水,经常保持室内及污水池的清洁,不要乱放杂物,门前实行三包。
3、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不间断处理,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
4、要使污水处理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确保合格率。
5、工作期间严格观察设备运转情况,做好各种数据记录。
1、依据公司现有产品和市场现状,与市场部经理制定产品定价,销售策略和年度、季度、月度销售任务;
2、负责污水治理材料(石墨烯光催化网)的客户开发,产品的销售、维护和回款,围绕客户开展相关工作,完成销售任务,保证销售合同能严格执行;
3、协助市场部经理,做好污水治理项目的推广、营销、维护、售后和回款等工作;
4、销售对象包括不仅限于污水治理公司、渠道、代理以及有污水治理需求的企业、政府等;
5、销售内容包括新型污水治理材料、新型污水治理项目。
1、明确本岗位的职责范围,熟悉掌握有关知识及操作技能。
2、上岗人员必须着工作服,佩戴胸卡,要求服饰干净整齐。
3、搞好交接班制度,本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交接班时,要详细说明运行情况,交清运行记录,接班人员了解清楚后方可接岗。
4、严格按操作规程详细检查每一个操作单元的运行情况,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应酌情予以赔偿和处罚。
5、定期巡回检查,巡视内容、顺序及具体操作按各污水站的具体规定。每1小时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详细记录。
6、为了保证出水达标,必须加强各工艺单元的中控分析工作,实行量化管理,使各工艺单元达到最佳控制点。中控分析记录必须准确、真实、整齐。
7、加强对设备、仪表、阀门的维护保养,定期加油、检修,设备严禁带“病”运行。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有专人负责后,并作记录。
8、认真作好值班记,工作内容与值班记录必须相符,内容要求真实,数据要求准确。
9、保持室内及室外卫生,整个污水站分出若干责任区,专人负责,要求室内清洁,桌面,地面洁净,无“跑冒滴漏”事故点,设备,仪表,管道,阀门见本色。应修理,清理设备影响设备及设备间卫生情况的',要及时打扫。每两周做一次室内外卫生大扫除,由班长负责安排。
一、基本任务
装置运行班长是当班时区域装置安全生产和运行管理负责人,在总调和运行总监的领导下,严格遵守上级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程,认真执行生产、质量、安全、环保指令,全面负责本班的生产管理和其他各项管理工作,指挥当班生产和事故处理,坚持“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组织带领全班人员,全面完成本班的生产任务。
二、工作内容
1、负责组织好班组的安全生产,搞好班组内部协作,协助岗位人员处理生产中各类问题。
2、对岗位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操作状态全面了解,加强岗位人员对关键工序的控制,搞好优化操作,确保水处理合格。
3、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防止各类违章现象及各类事故的发生。
4、搞好文明生产,组织安排本班人员全面完成车间下达的各项任务。
5、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开好交接班班会,积极开展周一安全活动。
6、不断加强班组管理工作,认真做好相关的各类记录及各在记录的保管。
7 、组织全班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和安全、环保活动,从严管理,抓好班组建设。
8、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做好班内的考勤,并对班员进行工作成绩考核,做好班组人员的奖金分配工作。
9、组织本班人员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提高业务技能,熟练处置各类事故预案。
一、负责运营管理:
1、负责污水部门的运营管理,掌握运行状况,优化生产运行,降低运行成本。
2、负责生产报表的统计、分析工作,加强生产过程的监控,及时发现存在的异常现象和问题。
3、负责对存在的异常现象和问题给予技术支持、现场指导、检查监督。
4、协助、指导、监督、检查以及建立各项生产运营管理制度、流程及体系。
二、责任成本管理:
1、收集、整理、分析生产成本相关数据,并与同类型污水行业生产电耗、药耗等进行比较分析,找出责任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
2、分析责任成本超支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指导、协助污水厂解决生产管理中存在的责任成本偏高问题。
3、协助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工艺问题。
三、其他工作:
1、做好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落实、推进集团运营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2、做好生产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运营水平。
3、参与员工的考核工作。
4、协助做好其他运营管理工作。
1、负责技术指导与审查、技术研发与技术管理工作;、
2、独立完成污水处理和给水工程的投标文件制作、技术方案制定、设备选型、施工图绘制;
3、负责水处理项目的技术谈判、技术答疑、技术交底、施工图纸审查;
4、负责制定水处理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监督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
5、负责项目技术方案、图纸的设计(包括土建图、工艺图、电气图)、审核;参与指导现场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负责对内的技术支持和对外的技术咨询服务;
6、负责水处理项目的安装、调试指导。
一、加强统计核算,每天统计电量、水量、消毒剂消耗量。组织各岗位员工认真填写“污水处理站运行记录”核算出当日成本,当日的消耗品,备件等出库要及时、准确,形成周报月报上报后勤保障科。
二、认真填写当班运行日志,做到字迹工整,数据准确,严禁在记录本上乱写乱画,每2小时巡检一次,并做好记录。
三、熟悉掌握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对各种阀门的开关和仪表的使用以及设备电源开关要了如指掌,能独立排除一般性故障。
四、清理保持好环境卫生,做到工作场所和休息室地面无杂物,设备无灰尘,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如接班人员未到,交接者应坚守岗位,工作交清后方可下班,在本班次内,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生产有序进行。
五、严格按照污水站管理规定,检查各岗位的劳动纪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晚间值班者不准睡觉,遇到特殊天气,加强巡视。
六、污水处理站职工每日对废水处理情况,所有机械和电气设备运转情况进行认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1、组建技术和项目团队并全面领导部门完成业绩目标。
2、负责部门业务整体战略规划、投资和运营模式总体设计和资源配置。
3、基于公司和个人的人脉和项目资源,积极开发水务环保市场,与政府、业主及融资机构建立各种形式并卓有成效的合作。
4、对所负责项目的重点部门和个人进行有效公关,与目标客户建立牢固的合作关系;
5、负责水事业部团队的人员建设与日常管理;
6、指导水处理项目工程的全面工作(工艺设计、安装、指导、调试、验收等);
7、领导交代办理的其它事宜。
1.负责完成水处理项目的需求调查及方案编写;
2.依据制定的水处理方案,对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管理和控制;
3.指导水处理工程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解决技术难题;
4.对水处理所用的药剂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5.负责编制水处理工艺的指导手册,配合其他部门进行技术支持工作;
6.协助商务人员进行水处理项目的技术交流与谈判。
1、负责污水产品的研发与设计;精通污水的主要工艺流程,能独立完成工艺方案编制和相关设计;
2、负责污水处理、工艺调整的技术和安全运行,能够在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运行调试,确保设备和运行结果符合法规要求;
3、发现设备现场安装和调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或建议设备缺陷的解决措施;
4、完成公司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㈦ 有谁知道污水处理工厂主要是干嘛的吗
污水处理厂是指从污染源排出的污(废)水,因含污染物总量或浓度较高,达不到排放标准要求或不适应环境容量要求,从而降低水环境质量和功能目标时,必需经过人工强化处理的场所。
一般分为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和各污染源分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水体或城市管道。有时为了回收循环利用废水资源,需要提高处理后出水水质时则需建设污水回用或循环利用污水处理厂。处理厂的处理工艺流程是有各种常用的或特殊的水处理方法优化组合而成的,包括各种物理法、化学法和生物法,要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费用最省。设计时必须贯彻当前国家的各项建设方针和政策。因此,从处理深度上,污水处理厂可能是一级、二级、三级或深度处理。
污水处理厂的工作内容:
1、运行管理
城市污水厂的运行管理,同其他行业的运行管理一样,是污水处理全流程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工作的总称,是企业各种管理活动(例如: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三产”管理)的一部分,是企业各种经营活动中最重要的部分。城市污水厂的运行管理,指从接纳原污水至净化处理排出“达标”污水的全过程的管理。
污水处理运行管理的基本要求
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过程中的基本要求是:
(1)按需生产首先应满足城市与水环境对污水厂运行的基本要求,保证干处理量使处理后污水达标。
(2)经济生产以最低的成本处理好污水,使其“达标”。
(3)文明生产要求具有全新素质的操作管理人员,以先进的技术文明的方式,安全的搞好生产运行。
2、水质管理
污水处理厂(站)水质管理工作是各项工作的核心和目的,是保证“达标”的重要因素。水质管理制度应包括:各级水质管理机构责任制度,“三级”(指环保监测部门、总公司和污水站)检验制度,水质排放标准与水质检验制度,水质控制与清洁生产制度等。
3、管理工作职责
污水处理厂操作管理人员的任务是,充分发挥各种处理方法的优点,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科学的管理,在水质条件和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充分利用各种工艺的弹性进行适当的调整,及时发现并解决异常问题,使处理系统高效低耗地完成净化处理作用,以达到理想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熟练掌握本职业务
污水与污泥的处理是依靠物理、化学及生物学的原理来完成的,要利用大型的构筑物、机械、设备与自控装置,还涉及各种测试手段,这就要求所有运行管理人员除了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外,在物理、化学及微生物学方面的知识应具有更高的要求,也包括机械及电方面的知识。
(二)遵守规章制度
为了保证污水处理厂稳定的运行,除了操作管理人员应具备业务知识和能力外,还应有一系列规章制度要共同遵守。除了岗位责任制以外,还包括:设施巡视制、设备保养制、交接班制、安全操作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