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广西住建厅发布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
凤凰网房产讯 2月22日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了“23条”措施,做好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新冠肺炎疫情精准防控和促进经济稳增长。要求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加快补助资金拨付、开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商品房预售审批和房屋网签备案办理、全面启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
措施如下:
一、全力保障和推进疫情防控重点工程建设
(一)全速推动自治区和部分城市后备应急医院建设。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特事特办,容缺受理,统筹推进自治区和部分城市后备应急医院项目立项、选址、设计、施工、设备采购、资金管理等工作,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加强质量管控,力争建成高品质应急医院。
(二)全力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开(复)工。对涉及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重要国计民生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各地要加强指导服务,优先调配人员力量,优先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开(复)工。
二、全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促进经济稳增长
(三)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简化项目开(复)工要求和程序,分区分类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低风险地区,要在认真做好防控的前提下,加快推进本地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复工复产;中风险地区,要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推动本地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复产复工;高风险地区,要以疫情防控为主,采取积极措施,确保涉及全局的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其他项目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逐步复工复产。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各行业复工复产情况,指导和协调解决各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加快补助资金拨付。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已获得中央、自治区资金补助的项目及时复工复产,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积极协助建设单位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项目补助资金拨付进度。
(五)开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2020年需开工的一般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应视情况予以容缺受理,加快办理项目开工审批手续,质量安全监督、城管等部门要进一步主动跟进服务。对疫情防控必需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可先行开工建设,并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待疫情解除后再补办有关手续。对疫情防控期间作出积极贡献的诚信、爱心企业,采取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延期关闭申报通道、专人指导申报等措施,积极主动帮扶企业做好资质申报等事项。适当放宽企业信用修复条件。
(六)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对涉及保障民生的公租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等收尾工程和亟需回迁安置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具备开(复)工条件的项目要抓紧组织开(复)工;不具备开(复)工条件的,要提前备工备料,完善相关前期手续,强化工程项目协调,加快项目推进。对及时开(复)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分配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补助资金时予以倾斜,并优先纳入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发行支持范围。
(七)调整公租房阶段性政策。自2020年1月起到疫情防控解除后两个月,对逾期缴纳公租房租金的家庭不作逾期处理,不计入个人信用记录。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扩大公租房货币化保障范围,将近期复工企业承租社会房源的职工阶段性纳入保障范围,发放疫情防控期间的住房租赁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诚信、爱心企业职工和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保障对象,优先提供保障房、公租房。支持各地对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护、环卫、公交、物业等行业公租房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实物房源的,可减免1至3个月租金;领取租赁补贴的,可增发1至3个月租赁补贴;高风险地区可适当延长减免租金或增发补贴时间。继续加强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对经济收入困难家庭予以适当的租金减免。以上具体细则由各地自行制定。
(八)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加快商品房预售审批和房屋网签备案办理,最大程度地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房屋网签备案流程,压缩房屋网签备案办理时限。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通过线上销售平台开展销售、中介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按规定复工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后,可开展“一对一”预约看房和签约。
(九)大力推动地下管网建设三年大会战项目建设。大力实施供排水、市政燃气、地下综合管廊等城镇地下管网项目建设。加快地下管网普查和规划修订工作。大力实施老旧、破损及错接混接管网的更新改造,以及雨污合流管道的分流改造,加强城市管网空白区的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效率,满足城市排水防涝要求。积极推进“十三五”第二、第三批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十)全面启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19年获得中央补助的2.78万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要提前做好开(复)工台账管理,明确推进措施和责任主体,加快项目建设。纳入2020年改造计划的16.7万户城镇老旧小区项目,各地要抓紧办理项目开工前期手续和居民意愿调查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改造任务,年内完成657台加装电梯项目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十一)保障市政公用行业正常生产运营。疫情防控期间,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各类市政公用设施达标稳定运行。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保障供水、供气、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行业的生产物资和防护物资;因疫情防控增加成本和投入费用的,要积极协调财政、税务部门落实相关财政补助和税费减免政策,按时足额拨付相关服务费用。在保证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照明、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设施功能性和安全性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养护绩效评价标准,优化养护作业方式和流程,鼓励养护单位以信息化手段开展巡查。
(十二)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各地要督促城镇污水处理厂做好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出水指标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并主动配合生态环境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医疗废水的收集处置工作。进一步强化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监管,严禁医疗废弃物等垃圾混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坚决防止因生活垃圾处理不及时造成二次污染。
(十三)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战役。全面核准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全面完成2020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开展挂点督战和驻点指导,建立常态化暗访机制,继续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深化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等工作。出台加强农房建设管控政策文件,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
(十四)全力开展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对标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总目标,持续开展“三清三拆”环境整治,建设一批乡村风貌示范带和基本整治型、设施完善型和精品示范型村庄。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200个村级收集转运处理设施。推进4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工作,完成全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实施300户以上自然村公共厕所改造450座。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十五)加强城管执法。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巡查,实行“721”工作法,限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商务、林业等部门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取缔违法违规经营点。依托网格化管理模式,积极协调解决城市管理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三、全力扶持行业发展,减轻企业压力
(十六)妥善处理项目工期延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市政及消防建设企业可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因疫情防控产生的工期延误风险,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顺延工期。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积极协调税务部门延期缴纳税款。
(十七)及时提供工程造价调整依据。因疫情防控导致建设工程人工、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相应调整方式在建筑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用情势变更,按照“5%以内的人工和单项材料设备价格风险由承包方承担,超出部分由发包方承担”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可在工程造价中单列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将疫情防控期间施工单位对应承接项目所产生的疫情防控成本列入工程造价予以全额追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加大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价格的采集、测算力度,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和价格预警,必要时缩短发布周期,为合理确定和调整工程造价提供依据。
(十八)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对新承揽业务的建筑业企业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鼓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加强互助,合理分担停工损失,协商提高工程款支付比例,加快工程款支付进度;条件允许的,经双方协商,可提前预支工程款。协调安排建安劳保费结余资金对我区建筑施工企业予以补助,专项用于购买医疗用品、防护用品等必要的防护支出。
(十九)降低企业用水、用气成本。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落实好“我区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实行临时降价,降价幅度为非居民用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的10%,期限为5个月”的政策。疫情防控期间,对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重点保供企业严格执行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
(二十)放宽住房公积金政策。2020年6月30日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的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款;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的,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对于租房有压力的职工,可适当提高租房提取额,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办理缴存业务的缴存单位,可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理。
(二十一)争取物业服务企业优惠政策支持。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帮助参与疫情防控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当地政府争取相应补助,如将物业小区一线疫情防控纳入公共管理由财政保障防护物资经费、出台临时财政补贴政策等,并积极争取按照生活服务类标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四、全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二十二)优化项目行政审批和招投标服务。大力推进电子化招标投标,确保2020年5月30日前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加大远程异地评标试点力度和范围,力争2020年12月30日前实现全区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大力实行在线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业务,压缩办理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疫情防控期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窗口提供电话预约办理服务。因疫情影响,企业无法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现场办理的,可以采用快递方式提交申报材料,实行“不见面审批”。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预约、咨询电话:0771-5595535、0771-5595842;邮寄地址: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邮编:530028)。
(二十三)行业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有效期可申请延后。区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企业资质和有关人员资格,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9月29日期间届满的,企业可自愿申请延至2020年9月30日。
⑵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如何
2018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日前,由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围绕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重点任务,以及组织保障、资金投入、实施方案制定等情况,对第一批15个省(区、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了督导。
引导村容村貌建设、改善垃圾处理体系、规划污水治理系统
各地因地制宜做好环境整治工作
现阶段,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条件也不一样。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各地充分结合自身条件,突出重点工作,探索出了一些因地制宜的好做法好经验。
提升村容村貌。广东以“三清三拆三整治”为切入点推进农村基础环境整治,截至6月底,2277个省定贫困村17875个自然村已基本完成整治,占总数的94.1%。海南大力推广《海南国际旅游岛村庄特色风貌规划建设指引》《海南省村镇居民建房推荐建筑设计方案图集》;福建编制并免费发放数万份农民建房标准图集,引导村庄建设显现出乡土田园风情和地域文化特色。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广西构建了“村收镇运县处理”、边远乡镇“村收镇运片区处理”、边远乡村“村屯就近就地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及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保持在95%以上。河南配备19.3万名保洁人员,占农村人口的3.5‰,实现所有行政村全覆盖。安徽开展农村陈年垃圾集中清理行动,解决“垃圾堆、垃圾沟、垃圾坡”等突出问题。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庆重点推进乡镇和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农村聚居点的污水集中处理,并制定出台了《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累计建成乡镇及村级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417座,让700余万村民受益。有的地方则采取连片推进的方式治理生活污水,例如,贵州推进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推广“渗、滞、蓄、净、用、排”海绵村庄生态建设理念,成片连村实施水生态系统和水环境治理。
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在农村改厕上,各地积极推广适应地域特点、农民能接受的改厕模式,并注重粪污同步处理。山东以标准化理念推进改厕建设、使用和管理,制定了厕具产品、施工验收、使用维护等地方标准,严格按照设计、招标、施工、验收“四统一”工作流程,整村推进实施,并由县级组织逐户验收,把好质量关口。目前,全省已累计改厕931.5万户,到今年年底基本完成乡镇内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针对冬季寒冷漫长、建设成本高等困难,吉林省经过反复研究论证,最终确定采用三格化粪池室内水冲厕所改厕技术模式,2017年以来安排资金10亿元,改造农村厕所达25万户。
对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黑龙江大力推广玉米秸秆翻埋、碎混、覆盖还田技术,运用青贮、黄贮、揉搓等方式实现秸秆饲料化,组织开展秸秆固化压块和生物质发电项目,培育秸秆产业化企业,延长秸秆利用链条。目前黑龙江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60%以上。重庆巴南区建立农药销售台账,开展农药销售网点回收农药包装瓶试点;垫江、梁平等区县引导个体经营者在村社田间开展巡回回收,在集镇建立网点定点回收,建立农膜回收长效机制。
“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美丽乡村不仅具有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还具有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让美丽乡村成为美丽中国底色的扎实一步。要通过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让农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⑶ 水污染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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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生态保护的生态示范
生态省(市、县)建设是生态示范区建设的深化和发展,其内涵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经济(循环经济)为核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出发点,以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充分发挥区域生态与资源优势,积极实施产业
结构调整,大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统筹规划和实施环境保护、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推动区域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海南、吉林、黑龙江、福建、浙江、山东、安徽、江苏和河北等9 个省开展了生态省建设,陕西成立了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广西、四川、天津、辽宁等省区正在组织编制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
2005 年,上述 14 个省区的人口、面积、GDP 分别占全国的 52.7%、26.8%和 57%。宁波、深圳、青岛、厦门、杭州、长沙、南京、苏州、扬州、绍兴等一百五十多个市(县、区)开展了生态市(县、区)创建工作。 农村生态保护工作对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障农民身体健康、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具体行动,是广大农村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近几年来,农村生态保护工作不断加强,取得了明显进展。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在宁夏、四川成都、安徽绩溪等地启动试点;小城镇环保规划、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面源污染控制等工作不断加强。 到 2005 年底,全国沼气用户已达 1700 多万户,建成大中型畜禽养殖废弃物沼气工程 2200 多处,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 13.7 万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 500 多处,推广省柴灶 1.89 亿户,推广太阳能热水器2850 万平方米。 2003-2005 年,中央财政共安排 3500 万元用于支持开展集约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共安排项目41个,推动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农村环保法制建设
2000 年,国家环保总局颁布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等规章和标准。在此基础上,各省区出台了相应规章,畜禽养殖环境管理日趋规范。国家有关部门正在联合制定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条例》 、 《农村环境保护条例》 ,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管理,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农村环保工作,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土壤污染防治
为有效控制土壤污染,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制定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 《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 、 《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控制与安全技术标准》 、 《农用灌溉水质标准》 、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多项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2001 年起,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开展了“菜篮子”种植基地、污水灌溉区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土壤环境质量专项调查工作。农业部先后组织完成了两次全国性的土壤普查工作、两次全国主要污水灌区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开展了多项地质环境调查工作。2005年 8 月,国家环保总局、国土资源部启动了全国土壤现状调查及污染防治专项工作。
有机食品发展
国家环保总局制定了《有机食品技术规范》和《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考核管理规定(试行) 》 ,会同商务部等 11 个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有机食品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截止 2005 年底,全国共批准有机食品生产基地 43 个,主要
分布在辽宁、山东和江苏等 11 个省。
⑸ 我国环境污染的现状
按人类活动分
工业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农业环境污染。
按造成环境污染的性质来源分
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电磁波污染等)固体废物污染、液体废物污染、能源污染。[3]
陆地污染:垃圾的清理成了各大城市的重要问题,每天千万吨的垃圾中,很多是不能焚化或腐化的,如塑料、橡胶、玻璃等人类的第一号敌人。
海洋污染:主要是从油船与油井漏出来的原油,农田用的杀虫剂和化肥,工厂排出的污水,矿场流出的酸性溶液;它们使得大部分的海洋湖泊都受到污染,结果不但海洋生物受害,就是鸟类和人类也可能因吃了这些生物而中毒。
空气污染::是指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达到或超过了有害程度,导致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存和发展,对人和生物造成危害。这是最为直接与严重的了,主要来自工厂、汽车、发电厂等放出的一氧化碳和硫化氢等,每天都有人因接触了这些污浊空气而染上呼吸器官或视觉器官的疾病。
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污染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
噪音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的现象。
放射线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物料、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或者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者射线。
污染物质的浓度和毒性会自然降低,这种现象叫做环境自净。如果排放的物质超过了环境的自净能力,环境质量就会发生不良变化,危害人类健康和生存,这就发生了环境污染 。
土壤污染
环境污染会降低生物生产量,加剧环境破坏。
⑹ 十三五规划水污染防治的优势
“十三五”治疗成效显著,水源变得更加干净,老百姓放心喝。
生态环境部近日通报了今年前8个月全国地表水质量状况。监测数据显示,2020年1—8月,194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1.0%,同比上升6.0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9%,同比下降3.1个百分点。
这个“81.0%”来之不易!
——“81.0%”,来自水环境治理工程如期推进,治理步伐提速。
碧水源发布的半年度业绩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06亿元,同比增长311.31%;鹏鹞环保同样传来捷报:今年上半年营业收入67.5亿元,同比增加68.08%。不只是这两家从事水污染处理的上市公司,今年以来,水处理市场呈现明显向好态势,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各地水污染治理步伐正在提速。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天堂村三桥坡,一座投资200万元新建的花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格外显眼。过去,三桥坡的生活废水没经过处理就直接排放,如今有了治理设施,村里的环境焕然一新。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为如期完成水环境治理目标,各地加大治理工程投资力度,更加注重治理效益。长江保护修复、农村污水湿地处理设施等全国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工程进展顺利。以广西为例,全区累计建成镇级污水处理厂532座,配套建设污水管网2617公里,形成镇级污水处理能力约74万立方米/日,受益人口超过550万人,覆盖度约74%。
——“81.0%”,来自饮水安全保障、黑臭水体治理等同步推进。
家住辽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堡河畔李相街道的白瑞,经常到张沙布村河边走走,看看河道治理的最新进展。
在浑南区,张沙布村支流河由于接纳农村生活排污,形成黑臭水体,对村民生活环境以及白塔堡河水质的影响日益突出。为加快解决群众关切的农村黑臭水体问题,不久前,浑南区完成了白塔堡河张沙布村支流生态治理设计方案的专家论证。投资10万元的治理工程,今年9月底基本完工,白瑞对治理效果充满期待。
上半年,各地着眼群众关注的水环境问题加大投入,治理捷报频传。比如,在黑臭水体治理方面,7月22日,天津宣布全部567条黑臭水体(含城市黑臭水体26条)治理中,已有505条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主体完工率达89.1%;截至今年二季度末,黑龙江各地上报已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治理40处,黑臭现象基本消除……
经过几年大规模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我国饮水保障安全水平显著提升,但县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问题仍相对突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提出,2020年底前,全国农村要完成“千吨万人”(供水人口在1万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最新统计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农村10764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中,已有9344个完成保护区划定批复,占比达86.8%。广大农村居民的“水缸子”更安全、更洁净了。
——“81.0%”,也来自有效处理、加强监测,避免环境消毒杀菌等因素对水质造成影响。
在疫情防控中,医疗废水增多,大范围高强度的环境消毒杀菌,个人消毒产品用量显著增加,这些因素可能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1月31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应急监测方案,要求各地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预警监测,在常规监测的基础上,增加余氯等疫情防控特征指标的监测,发现异常情况时加密监测,并及时采取措施、查明原因、控制风险、消除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与此同时,生态环境部门对全国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排查,截至6月,累计对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监测5.6万次,未发现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受到影响的情况。
如今,“十三五”规划中涉及地表水的约束性指标,已经提前完成。治理的脚步不会停歇,水清岸绿的美丽图景将越来越多。
“十三五”污染治理成效显著,生态科技取得重大突破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表示,“十三五”是迄今为止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的五年。
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如何?
8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约束性指标已提前完成——分别为“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下降比例、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劣Ⅴ类水体比例、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和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主要污染物的削减量。
第9项约束性指标也将完成——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今年1-9月份,优良天数比例为87.2%,预计到年底能够完成84.5%的约束性目标。
取得了哪些成效?
2010年以来,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销量占全球新能源汽车55%,目前全国公交车电动化比例从2015年的20%提高到目前的60%。
“十三五”以来,可再生能源装机年均增长大约12%,新增装机年度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成为可再生能源发展主体。
相关部门指导各地方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2019年卫星监测到的全国秸秆焚烧火点数比2015年下降了42%。
截止到2019年底燃煤电厂累计完成超低排放改造8.9亿千瓦,目前,全国约6.1亿吨左右的粗钢产能正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重点地区的39个城市列入2018、2019年“散乱污”企业清单台账的7万余家企业清理整顿开展专项排查。
截至去年底,碳排放强度比2015年下降18.2%。
在战略、顶层设计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发生了什么变化?
战略部署上依法治污为主——,“十三五”期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写入了党章,生态文明写入了宪法,依法治污、依法排污意识逐渐形成;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
顶层设计上“大格局”形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制度落地见效,全面加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的机制;排污许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责任追究等制度相继出台。
截至目前,“十三五”期间我们完成制修订并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551项,包括4项环境质量标准、37项污染物排放标准、8项环境基础标准、305项环境监测标准、197项环境管理技术规范。其中配套大气十条的实施,发布了122项涉气标准。配套“水十条”的实施,发布了107项涉水标准。配套“土十条”的实施,发布了49项涉土标准和40项固体废物标准。
科技研究上大放异彩——“十三五”期间,国家在生态环境科技投入方面,仅中央财政投入就超过100亿元。
大气领域:针对京津冀区域雾霾成因专项成果已公布;
水环境领域:形成重点行业水污染全过程控制系统与应用等八大标志性成果,建成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环境管理和饮用水安全保障三大技术体系;
土壤环境领域:开展了铬、砷重金属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示范;
固废领域:大宗工业固废建材化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重金属安全处置等方面取得了一批关键技术突破,支撑了无废城市建设;
环境基准领域:首次发布了我国保护水生生物镉和氨氮水质基准,实现了我国在该领域零的突破。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国将继续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延伸深度、拓展广度,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十四五”即将到来之际,科学设定“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做好下一个五年污染防治行动的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