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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污水退水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09 19:58:11

㈠ 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回用方案研究

北京位于华北平原的北端,地处中国水资源十分贫乏的北方,是一个严重缺水的城市。北京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仅300m3左右,为全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1/8,世界人均水资源量的1/32。平水年水资源量约42亿m3,其中地下水24亿m3,地表水18亿m3,枯水年水资源约33亿m3。目前年用水量已达到平水年水资源量。迄今为止,地下水已严重超采,市区范围内形成了1000多km2的漏斗区,地下水位连年下降,为此对地下水已经限采。
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远景目标纲要和城市总体规划,对北京市生活、工业、农业和城市河湖环境需水量进行预测,2020年全市需水量将达到60多亿m3,年缺水约20亿m3。因此,城市水资源供需不平衡和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北京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实现北京市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缓解北京市面临的21世纪城市发展和可利用水资源的矛盾,北京市政府决定开发城市污水资源作为城市第二水源。高碑店污水处理厂污水回用工程于1999年列入北京市政府《关于北京市环境污染治理目标与对策》(京政办函〔1999〕)十大研究课题中,1999年3月至8月完成该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并完成了可行性研究,1999年10月完成项目立项和审批;2000年1月完成该工程的初步设计和审批工作,2月完成施工图设计,4月开始施工,目前该工程施工已基本完成,预计今年上半年将正式启用。该工程是将高碑店污水处理厂二级出水提升用于河道取水的工业用水,替代清洁水源、改善河道景观,并将部分二级出水经深度处理后用于市政杂用(如道路喷洒、绿地浇灌等),替代自来水,达到城市污水资源化和改善河道水质的目的。回用水涉及的区域范围,东至公路一环,西至西三环,南至南四环,北至长安街。地区面积为141km2。回用水用户涉及到工业、公园绿化和河湖补水、道路喷洒等。本文主要分析该工程的技术方案和研究成果。
高碑店污水处理厂情况
高碑店污水处理厂是目前我国最大的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于1993年10月24日竣工投产,一期工程处理能力50万m3/d。二期工程于1999年年底竣工投产。目前处理能力为100万m3/d。高碑店污水处理厂污水系统流域面积96平方公里,服务人口240万人,汇集北京市南部城区的大部分生活污水、东郊工业区、使馆区和化工路的全部污水。该处理厂采用前置缺氧段活性污泥法工艺,即在推流式曝气池前设置缺氧段,其目的是改善污泥性质,防止污泥膨胀。目前高碑店污水处理厂二级出水直接排入通惠河下游,除每年约5500万m3用于农业灌溉外,剩余的处理水每年超过3亿m3没有得到利用,根据我们对该厂出水的几次实测和该厂提供的1999年出水水质分析结果,其出水达到设计要求,出水水质水量稳定,其二级出水多数参数已接近相关的回用水水质标准.但高碑店污水处理厂二级出水中氨氮和磷的含量还偏高,主要是该厂立项较早,当时在国家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中还没有除氮脱磷的要求。因此该厂一期处理工艺中未设除磷脱氮设施。
可能应用对象分析
潜在工业用户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内部用水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已建规模为1万m3/d的厂内回用水工程,主要用于污泥脱水冲洗滤布、检修、喷洒、浇洒绿地、洗车用水水源等,该用水应优先保证。华能热电厂华能热电厂位于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对面。高碑店污水处理厂至华能热电厂之间铺设了两条直径800mm的管道,同时该厂内部的深度处理站也已经建成。华能热电厂提供的最新数据表明,该厂现计划四台机组冷却补水全部使用高碑店污水处理厂二级出水作为水源,并通过本厂深度处理站处理后再利用,以保证冷却水水质。该厂实际可利用高碑店污水处理厂二级出水为7.68万m3/d,该用水应优先保证。北京市第一热电厂北京市第一热电厂是一座高温高压热电厂,位于通惠河北侧,距离高碑店污水处理厂仅几公里。该厂共有循环泵4台,每台循环水量为4.15 立方米/秒,循环泵房设在通惠河北岸,冷却水是开放式循环,正常生产情况下有三台泵运行,所需水量约12 m3/s(即104万m3/d)。其补水量约26 - 34.6万m3/d,平均补水量30.3万m3/d。考虑到目前河道水质现况,为保持河道水质上游仍需来水,北京市第二热电厂部分惯流退水仍能用于第一热电厂,在近期方案中第一热电厂回用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处理水用水量仅考虑为20万m3/d。在远期工程方案中,第二热电厂采用封闭式循环冷却方式运转,耗水量将大大减少,第二热电厂不再有惯流退水供第一热电厂使用。因此,在远期工程方案中第一热电厂回用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处理水用水量将在近期方案规模基础上扩大10万m3/d。北京市水源六厂北京市水源六厂距高碑店污水处理厂仅几公里,此厂是为工业提供用水的河水厂,厂内建有规模为17万m3/d的深度处理设施。而1998水源六厂供水情况仅为4.7万m3/d,其中化工实验厂1.5万m3/d,有机化工厂0.6万m3/d,化工二厂0.7万m3/d,蒸汽厂0.3万m3/d,焦化厂1.6万m3/d。该厂进水取自通惠河。高碑店污水处理厂二级出水可直接供水源六厂使用。在近期方案中,东郊工业区和焦化厂利用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处理水的水量为5万m3/d,市政杂用水5万m3/d。在远期方案中,水源六厂再扩大7万m3/d。通州工厂用水通州距高碑店污水处理厂约八公里。通州现有工厂120多家,包括化工、机械、纺织、造纸和食品等行业,用水量较大的工厂有造纸七厂、东方化工厂、通州氮肥厂和北京日用化学二厂等。通州的工厂共可使用再利用水量7万m3/d。市政杂用水城市杂用用水在北京市污水综合利用研究中一直未引起人们的重视,本研究中我们调查了沿通惠河、南护城河主要公园绿化面积、城市绿化、城市道路的喷洒用水量等,并多次走访了市园林和环卫管理部门,具体调查结果如下:3.2.1 公园绿化及河湖用水沿河道主要公园有龙潭湖公园、北京游乐园、天坛公园、陶然亭公园、大观园和万寿公园,主要公园合计面积约267万m2,公园绿化用水量约0.534万m3/d。除外,上述公园河湖补水用水约2.3万m3/d,冲厕用水约460 m3/d。所以主要公园总用水量约2.88万m3/d。城市绿化用水在回用水供水范围内有多处城市集中绿地,由于位置较为分散,在目前状况下很难严格计算出回用于城市绿化的水量。故重点考虑集中在道路两旁隔离带和沿河道两岸较集中的绿地,按北京市总体规划估算城市绿化用水量约0.2万m3/d 。道路路面喷洒用水据北京市规划路网指标,其主干路和次干路的道路面积约5868万平方米。目前可喷洒3389万平方米,目前城市道路喷洒由市和区环卫部门负责,水源全部为自来水,取水点为固定的自来水消火栓。但按环卫部门道路喷洒水车取水半径,并非所有可喷洒道路都能用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处理水来代替。在方案中,城市杂用水将在水源六厂进行深度处理,深度处理后的出水用管道自水源六厂沿护城河输送到西便门和广安门。若在原有水源六厂供水管网中加设取水口,则可用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处理水来喷洒的道路东至公路一环,西至西三环以西,东西长约23.5km。按环卫部门道路喷洒水车取水半径3km计,南北长可达6km,可喷洒的地区面积为141km2。按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992年《北京市总体规划》研究成果,公路一环内道路用地率在1991年前为3.82%,到2010年将达13.43%。若在近期方案中道路用地率按10%计,则用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处理水喷洒道路面积约14.1km2,根据环卫部门提供的喷洒道路的用水指标,每立方米水可喷洒2500 m2道路面积,则一天一次喷洒道路的需水量为0.564万m3/d。目前北京市许多路面一天喷洒两次。按市政府治理大气环境污染,减少城市空气灰尘量的要求,未来北京市路面喷洒要求达到一天三次。为此,在近期方案中按每天喷洒道路两次考虑,则需水量约为1.13万m3/d。近期方案市政杂用水规模上述市政杂用水合计约4.21万m3/d,其中城市绿化及道路喷洒用水量为1.33万m3/d;公园用水为2.88万m3/d。考虑到不可预见水量和管网漏失率,近期方案中市政杂用水规模为5万m3/d。3.3 农业灌溉用水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农业灌溉区包括东南郊、朝阳、双桥和通州四个灌区,分布在朝阳和通州通惠河两岸的14个乡和2个农场,现况灌溉面积20.21万亩。农作物以粮、菜为主,其中粮田面积16.9万亩,占83%;菜田面积1.72万亩,占9%;林果及其它作物面积1.59万亩,占8%。农业灌溉需用水量约48万m3/d,目前从官厅和密云两大水库供给指标水及工业退水水量约10万m3/d,采用地下水约19万m3/d,从通惠河取水水量约19万m3/d。高碑店闸下游河道补水通惠河下游高碑店闸至北运河蒸发渗漏、一年八次换水和河道两侧绿化需水量约3.6万m3/d。
回用技术方案
用户用水优化分配
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处理水优先保证厂内回用水1万m3/d、华能热电厂冷却用水7.68万m3/d、市政杂用水5万m3/d、通过水源六厂供东郊工业区和焦化厂用水量5万m3/d和第一热电厂20万m3/d,共计38.68万m3/d。在远期工程实施前,剩余的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除用于高碑店闸至北运河两侧绿化和河道补水3.6万m3/d外,还可以用于农业灌溉48万m3/d,最后用于通州工厂7万m3/d,总计97.28万m3/d。在远期工程方案实施后,第一热电厂扩大用水量10万m3/d,水源六厂扩大用水量7万m3/d;剩余的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处理水用于高碑店闸至北运河两侧绿化和河道补水3.6万m3/d、农业灌溉40.72万m3/d,总计100万m3/d。工程规模本工程方案主要考虑高碑店闸上游的回用水用户,通过近期工程方案实施后才能利用高牌店污水处理厂处理水的用户对象为:第一热电厂20万m3/d,市政杂用水5万m3/d,通过水源六厂供东郊工业区和焦化厂用水量5万m3/d。因此,近期工程方案规模为30万m3/d。远期工程方案规模将由近期工程方案规模30万m3/d扩大到47万m3/d。主要增加的用户对象为:第一热电厂用水规模扩大10万m3/d,水源六厂扩大用水量7万m3/d。工程方案高碑店污水处理厂二沉池出水经新建泵站(规模47万m3/d)提升后用两条管道分别输送到高碑店湖(规模30万m3/d)和水源六厂(规模17万m3/d)。送至高碑店湖的处理水供北京第一热电厂用水;送至水源六厂的处理水在该厂进行深度处理后,一部分通过水源六厂现有供水系统供给东郊工业区和焦化厂;一部分通过新建管道输送到西便门和东便门。在水源六厂现有供水管道和新建管道沿线设取水口,供市政杂用取水。
回用水水质技术保障措施
高碑店污水处理厂改造由于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出水中氮和磷的含量较高会直接影响回用水水质,必须对该厂进行技术改造,进一步提高该厂出水水质。2000年5月完成了该厂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改造规模为50万m3/d,即对高碑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50万m3/d)进行改造。该改造工程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改造后使出水水质优于目前第一热电厂冷却水取水水源高碑店湖的水质,出水中BOD、COD、总磷和氨氮分别达到10mg/l、40mg/l、1mg/l和10mg/l。第二步改造使该厂50万m3/d满足高碑店湖Ⅳ类水体的水质要求。主要改造工作量包括曝气池改造和污泥处理系统的改造。原曝气池为1/12为厌氧区,其余为好氧区,改造后将原池2/9为缺氧区及厌氧区(水力停留时间共为2h),其中进水端分出一停留时间为15min的强化吸附区。其余仍为好氧区(水力停留时间7.25h)。原污泥系统中剩余污泥泵入初沉池,其混合污泥再进污泥浓缩池浓缩后消化脱水,因浓缩污泥池停留时间太长(3d),处于厌氧状态,磷又被释放出来,通过上清液回到污水中,因此达不到除磷的目的。改造后,原有浓缩池改为浓缩酸化池,浓缩酸化池上清液做为碳源排入水处理系统;将消化池上清液和脱水机滤液及冲洗水收集后进行化学除磷。目前高碑店污水处理厂改造方案正在审批过程中,市政府将对改造工程单独立项,其投资(约2511万元)也不列入污水回用工程。深度处理措施高碑店污水处理厂二级出水水质水量稳定,达到设计要求,但还不能满足市政杂用水标准,而绿化用水和道路喷洒等市政杂用水水质对人类健康和城市环境会产生影响,因此,市政杂用水必须在回用前进行深度处理,以满足相应标准。在方案确定中通过不同厂址比较,将深度处理选择在水源六厂。水源六厂现有日处理能力17万m3/d的深度处理设施,主要采用机械加速澄清、砂滤和消毒等工艺处理过程。根据该厂提供的出水水质,其出水可满足相应用户要求。由于北京市工业结构的调整,目前该厂平均实际供水量不足5万m3/d,尚有12万m3/d处理能力没有得到利用。另外,水源六厂离市政杂用水用户较近,市政杂用水深度处理设在水源六厂利用其剩余处理能力,可满足市政杂用水近、远期规模需求,在该厂深度处理后的水质能满足市政杂用水水质要求。
主要工程内容和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33668万元(不包括高碑店污水处理厂改造费用),其中征地拆迁费10000万元,工程费用为19260万元,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1)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内47万m3/d的泵站一座。(2)高碑店污水处理厂至高碑店湖输水管:DN1800mm,长1480m。(3)高碑店污水处理厂至水源六厂管道:DN1400mm,长4766m。(4)市政杂用水配水管:DN1200mm,长6791m;DN1000mm,长1431m;DN800mm,长4615m;DN600mm,长2845m;D=500mm,长2880m。(5)水源六厂改造:包括蓄水池清淤和护砌、污泥池扩建、水泵改造、进出水口的改造、增加自控和电气设备等。园林供水支线管道。
工程经济效益分析
本工程总投资33668万元,其中10000万元为政府拨款,其余为贷款(公司融资)。在考虑污水资源费0.20元/m3和水源六厂原有资产成本与利税0.73元/m3的条件下,水价计算分析结果为:第一热电厂用水水价0.31元/m3,市政杂用用水水价1.92元/m3,东郊工业区用水水价1.21元/m3。本工程完成后每年可节约清洁水资源16673万m3,节约自来水3650万m3/a,相当于节约了建设一座10万m3/d的自来水厂的投资4亿元。该工程能达到开源节流的目的,能为北京市城市绿化面积扩大和道路喷洒压尘创造条件,对环境综合治理具有较大的作用,环境的改善还会带来了周围地区的土地增值。
结论和讨论
(1) 北京市是一个严重缺水型城市,合理利用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处理水资源,对实现北京市国民经济可持续性发展、缓解北京市面临的21世纪城市发展和可利用水资源的矛盾具有重要意义。(2) 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回用工程方案充分考虑了北京市城市水系、园林、道路及工业布局现状,具有可实施性。(3) 高碑店污水处理厂污水回用工程能达到开源节流的目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北京城市水资源紧缺的局面,能为北京市城市绿化面积的扩大和道路喷洒压尘创造条件,对环境综合治理具有较大的作用。(4) 本工程总投资33668万元,工程费用为19260万元。按政府投资1亿元,其余为公司融资计算,在考虑水资源费0.20元/m3和水源六厂制水成本条件下,则回用水水价为:供第一热电厂售水水价为0.31元/m3,供市政杂用售水水价为1.92元/m3,供东郊工业区售水水价为1.21元/m3。(5) 建议制定有关法规和政策,促进城市污水回用设施的发展。应尽快编制北京市回用水设施发展规划,以便在相应的市政工程中铺设回用水管道等设施,使城市污水回用设施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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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退水方式包括哪些

直接排放、污水处理厂处理

㈢ 针对生活污水排放我们国家采取了哪些措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环保局、科委,北京市市政管委:

为了引导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的发展,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防治城市水环境的污染,现将《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部

1.总则

1.1为控制城市水污染,促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制定本技术政策。

1.2本技术政策所称“城市污水”,系指纳入和尚未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之混合污水。

1.3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指导污水处理工艺及相关技术的选择和发展,并作为水环境管理的技术依据。

1.4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水环境规划、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以及城市排水专业规划的要求,做到规划先行,合理确定污水处理设施的布局和设计规模,并优先安排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建设。

1.5城市污水处理,应根据地区差别实行分类指导,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环境条件及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选择处理方式。

1.6城市污水处理应考虑与污水资源化目标相结合。积极发展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泥综合利用技术。
1.7鼓励城市污水处理的科学技术进步,积极开发应用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2.目标与原则

2.12010年全国设市城市和建制镇的污水平均处理率不低于50%,设市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重点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

2.2全国设市城市和建制镇均应规划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排放的工业废水应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并与生活污水合并处理。
对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应严格控制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并在厂内进行预处理,使其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排放标准。
对不能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居民区、旅游风景点、度假村、疗养院、机场、铁路车站、经济开发小区等分散的人群聚居地排放的污水和独立工矿区的工业废水,应进行就地处理达标排放。

2.3设市城市和重点流域及水资源保护区的建制镇,必须建设二级污水处理设施,可分期分批实施。受纳水体为封闭或半封闭水体时,为防治富营养化,城市污水应进行二级强化处理,增强除磷脱氮的效果。非重点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可先行一级强化处理,分期实现二级处理。

2.4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根据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规模和对污染物排放控制的特殊要求,可积极稳妥地选用污水处理新技术。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应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的要求。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有特殊要求的,须进行深度处理。

2.5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按照远期规划确定最终规模,以现状水量为主要依据确定近期规模.。

3.城市污水的收集系统

3.1在城市排水专业规划中应明确排水体制和退水出路。

3.2对于新城区,应优先考虑采用完全分流制;对于改造难度很大的旧城区合流制排水系统,可维持合流制排水系统,合理确定截留倍数。在降雨量很少的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合流制。

3.3在经济发达的城市或受纳水体环境要求较高时,可考虑将初期雨水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

3.4实行城市排水许可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监督检测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水质和水量,确保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有效运行.。

4.污水处理

4.1工艺选择准则

4.1.1城市污水处理工艺应根据处理规模、水质特性、受纳水体的环境功能及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经全面技术经济比较后优先确定。

4.1.2工艺选择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包括:处理单位水量投资、削减单位污染物投资、处理单位水量电耗和成本、削减单位污染物电耗和成本、占地面积、运行性能可靠性、管理维护难易程度、总体环境效益等。

4.1.3应切合实际地确定污水进水水质,优化工艺设计参数。必须对污水的现状水质特性、污染物构成进行详细调查或测定,作出合理的分析预测。在水质构成复杂或特殊时,应进行污水处理工艺的动态试验,必要时应开展中试研究。

4.1.4积极审慎地采用高效经济的新工艺。对在国内首次应用的新工艺,必须经过中试和生产性试验,提供可靠设计参数后再进行应用。

4.2处理工艺

4.2.1一级强化处理工艺
一级强化处理,应根据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规划要求和建设规模,选用物化强化处理法、AB法前段工艺、水解好氧法前段工艺、高负荷活性污泥法等技术。

4.2.2二级处理工艺
日处理能力在20万立方米以上(不包括20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设施,一般采用常规活性污泥法。也可采用其它成熟技术。
日处理能力在10-20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设施,可选用常规活性污泥法、氧化沟法、SBR法和AB法等成熟工艺。
日处理能力在10万立方米以下的污水处理设施,可选用氧化沟法、SBR法、水解好氧法、AB法和生物滤池法等技术,也可选用常规活性污泥法。

4.2.3二级强化处理
二级强化处理工艺是指除有效去除碳源污染物外,且具备较强的除磷脱氮功能的处理工艺。在对氮、磷污染物有控制要求的地区,日处理能力在10万立方米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一般选用A/O法、A/A/O法等技术。也可审慎选用其他的同效技术。
日处理能力在10万立方米以下的污水处理设施,除采用A/O法、A/A/O法外,也可选用具有除磷脱氮效果的氧化沟法、SBR法、水解好氧法和生物滤池法等。
必要时也可选用物化方法强化除磷效果。

4.3自然净化处理工艺

4.3.1在严格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和水体自净能力要求的条件下,可审慎采用城市污水排入大江或深海的处置方法。

4.3.2在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荒地、闲地等可利用的条件,采用各种类型的土地处理和稳定塘等自然净化技术。

4.3.3城市污水二级处理出水不能满足水环境要求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采用土地处理系统和稳定塘等自然净化技术进一步处理。

4.3.4采用土地处理技术,应严格防止地下水污染。

5.污泥处理

5.1城市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应采用厌氧、好氧和堆肥等方法进行稳定化处理。也可采用卫生填埋方法予以妥善处置。

5.2日处理能力在10万立方米以上的污水二级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宜采取厌氧消化工艺进行处理,产生的沼气应综合利用。
日处理能力在10万立方米以下的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可进行堆肥处理和综合利用。
采用延时曝气的氧化沟法、SBR法等技术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需达到稳定化。采用物化一级强化处理的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须进行妥善的处理和处置。

5.3经过处理后的污泥,达到稳定化和无害化要求的,可农田利用;不能农田利用的污泥,应按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卫生填埋处置.。

6.污水再生利用

6.1污水再生利用,可选用混凝、过滤、消毒或自然净化等深度处理技术。

6.2提倡各类规模的污水处理设施按照经济合理和卫生安全的原则,实行污水再生利用。发展再生水在农业灌溉、绿地浇灌、城市杂用、生态恢复和工业冷却等方面的利用。

6.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应根据用户需求和用途,合理确定用水的水量和水质.。

7.二次污染防治

7.1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必须充分重视防治二次污染,妥善采用各种有效防治措施。在污水处理设施的前期建设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应进行充分论证。

7.2为保证公共卫生安全,防治传染性疾病传播,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应设置消毒设施。

7.3在环境卫生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地区,应防治恶臭污染。

7.4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机械设备应采用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并符合有关噪声控制要求。

7.5城市污水处理厂经过稳定化处理后的污泥,用于农田时不得含有超标的重金属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卫生填埋处置时严格防治污染地下水。

㈣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本文核心数据:农村污水处理数量、污水处理厂数量、污水日处理能力

“十四五”开年之际国家多次提及农村污水处理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经济收入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自来水的普及,卫生洁具、洗衣机、沐浴等设施也走进平常百姓家,使得农村人均生活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增加。因此,近年来农村污水处理愈发受到国家重视。

在“十四五”开年之际,国家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十四五”规划》中均明确提出未来五年要加快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其中,在《“十四五”规划》中提到,我国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稳步解决“垃圾围村”和乡村黑臭水体等突出环境问题。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支持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

——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农村污水处理行业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㈤ 近20年我国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变化有什么优势有什么缺点

技术实力有待提升

2018年,全国农村污水排放量大约为230亿吨,仍在持续增加,同比增长7.5%。农村污水污染已成为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表现,对农村地区的水体、土地等自然环境产生严重影响,为确保农村水源安全和农民身体健康,农村污水治理刻不容缓。

——以上数据来源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农村污水处理行业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㈥ 供水厂退水指什么

供水厂退水指退水是指从自然水体取水,经利用后退入自然水体的水。
供水厂处理后的水资源通过重力或通过水泵抽水聚集到水库中,并通过水塔或通过地面设施供应。
水被使用后,废水一般排入下水道系统,并在排入河流、湖泊、海洋前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或再利用于景观、灌溉或工业用水。
供水系统从各种地点获取水源,这些水源都经过了适当的处理,包括地下水、地表水(湖泊和河流),以及经过淡化的海水。水源处理步骤一般包括:净化、氯化消毒,有时还包括添加氟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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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区再生水利用规划设想

1、在保证人体健康不受到威胁的前提下,尽可能将污水的处理与回用相结合,逐步提高污水再生回用水平。
2、按照“优水优用、一水多用、重复利用”的原则,将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的中水优先用于绿化、河湖环境和市政杂用,位于城市下游的农业灌溉用水要优先使用处理后的城市污水。
3、中水处理设施的布局应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既体现规模效益,又减少中水管道的投资,对于城市中水管道供水困难的地区,继续鼓励建设中水设施。
4、按照“长远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编制中水回用总体规划,并逐步推进污水再生回用的进程。中水用户的选择按照“先近后远、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扩大中水的用户和用量。

二、北京市区中水回用系统的规划思路

1、 中水处理厂的布局应遵循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既体现规模效益,又减少回用距离。
2、 为节省投资、便于管理,中水处理厂应与污水处理厂合建。
3、根据中水用量及用户分布、各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处理规模和所处地势、供水量与供水距离的关系等因素,初步划定中水处理厂的供水范围。供水范围之外的小区或公建采用小型中水回用设施。
4、为减少中水回用过程中的能量损失,中水处理厂应以城市水系上游及中游的污水处理厂为主;为加快污水回用的速度和进程,中水处理厂应以现状及规划筹建的污水处理厂为主。
5、管道布置应充分考虑供水量和用水点的分布,采用环状与枝状管网相结合的管道布置形式,力求减小供水距离,并保留远期各中水处理厂联网供水的可能性。
6、中水管道的供水能力按高日高时设计计算,并充分考虑远期用水量的增加。
7、在中水供水管道未普及之前,建筑规划较大的小区或公建近期可建设小型中水回用设施。远期中水供水管道实施后再进行水源置换。

三、再生水供水水质

根据现有标准,冲厕、绿化、道路浇洒(清扫)和循环冷却用水水质标准比较接近,Ⅳ类河道水质标准高于生活杂用水和绿化用水的水质标准。为了简化再生水供水管道系统,再生水供水系统宜采用统一的供水水质。由于绿化、道路浇洒及降尘用水都会与人体直接接触,同时为了提高公众对再生水的认同度,再生水的水质应选用较高的标准。经综合比较,再生水供水水质采用《城市污水再生回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中较高标准作为再生水的水质标准。
农业灌溉用水水质标准应符合《农业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四、再生水利用规划目标

规划到2010年,中水城市回用率达到25%,达到2.3亿立方米/年;二级退水工业及农业利用率达到25%,达到2.3亿立方米/年;污水综合利用率达到50%,达到4.6亿立方米/年。
规划到2020年,中水城市回用率达到35%,达到3.5亿立方米/年;二级退水工业及农业利用率达到25%,达到2.5亿立方米/年;污水综合利用率达到60%,达到6.0亿立方米/年。
规划远景,中水城市回用率达到45%,达到5.5亿立方米/年;二级退水工业及农业利用率达到25%,达到2.8亿立方米/年;污水综合利用率达到70%,达到8.3亿立方米/年。

第四章 北京市区污水再生回用的用途及需水量预测

根据北京市区的用水结构和特点,北京市区中水主要用于河湖景观用水、绿化用水、建筑冲厕用水、道路浇洒及降尘用水、工业用水五个方面,剩余二级出水作为农业灌溉用水。

一、城市河湖环境用水

按照北京市区地表水水体功能划分,市区河湖水系属于Ⅱ、Ⅲ、Ⅳ、Ⅴ类水体。根据北京市区水系的不同功能及水质标准及再生水可能达到的水质标准,Ⅲ类以上水体的环境用水规划采用清洁水源,即密云水库或官厅水库的水;IV类水体的环境用水采用污水处理厂的深度处理水(即中水);V类水体的环境用水采用污水处理厂的二级出水。
1、需水量标准:
补水采用2cm/日(合200 m3/hm2/日)。换水采用:清水、中水每年8次,每次换水1m深;规划湖泊的换水次数为2次,每次换水1m深。
2、规划河湖面积:
北京市市区范围内有通惠河、凉水河、清河、坝河等四条主要河道及20多条较大支流,河道总长344km,现状湖泊27个,水面面积707公顷。
规划对北二环水系、三环水系通过截污、清淤、水利设施改造、绿化美化等工作进行全面综合治理。规划实施后,城市河道水体基本还清,水面面积进一步扩大,达到1506 hm2。
规划新增湖泊(含湿地)1411公顷,现状及规划湖泊总面积达到2118公顷。
北京市城市河湖水系规划实现后,总水面面积将达到3624hm2。
3、城市河湖环境用水量预测。
根据北京市区水系的不同功能及水质标准,规划考虑Ⅲ类以上水体的环境用水采用清水,即密云水库或官厅水库的水;Ⅳ类水体的环境用水采用污水处理厂的深度处理水(即中水);Ⅴ类水体的环境用水采用污水处理厂的二级处理水。
市区城市河湖需补清水8266万m3/年(补水6054万m3/年,换水2212万m3/年);需补深度处理水(即中水)12297万m3/年(补水7865万m3/年,换水4432万m3/年);需补二级处理水11266万m3/年(补水8843万m3/年,换水2423万m3/年)。 深度处理水(即中水)日需要量33.6万m3/日。

二、城市绿化用水

1、北京市城市规划绿地
根据《北京市区绿地系统规划》,市区城市绿地包括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区绿地、道路绿地等。各种不同性质的绿地如下表所示:

北京市规划城市绿地统计表

序号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现状面积(公顷) 规划面积(公顷)
1 G1 公共绿地 5512.48 15864.87
2 G2 生产绿地 326.51 659.84
3 G3 防护绿地 4568.85 5681.47
小 计
10407.84 22206.18
4 G4 居住绿地 2180 5656.66
5 G5 附属绿地 8564.06 10243.69
(含道路绿地)
合 计 21152 38106.53

2、绿化需水量标准
根据不同性质绿地的乔木、灌木、花卉草坪的分布比例及其需水量特点,确定绿化用水量标准如下:

规划年需水量 最高月需水量系数 最高月平均日需水量 最高日需水量
公共绿地 2700 0.22 20 20
单位附属绿地 2700 0.2 18 20
居住区绿地 2700 0.2 18 20
道路绿地 2700 0.2 18 20
防护绿地 1800 0.17 10 10

3、绿化需水量预测

绿化需水量表

规划面积 年需水量标准 年需水量 最高月需水量系数 最高月需水量 最高日需水量标准 最高日需水量
hm m3/hm 万m3 万m3 m3/hm.d 万m3
公共绿地(含生产绿地) 16525 2700 4462 0.22 981.6 20 33.05
单位附属绿地 7184 2700 1940 0.2 388 20 14.37
居住区绿地 5657 2700 1527 0.2 305.4 20 11.31
道路绿地 3060 2700 826 0.2 165.2 20 6.12
防护绿地 5681 1800 1023 0.17 173.9 10 5.68
合计 38107 9778 2014.1 70.53

根据上表计算结果,北京市区绿地年需水量约9778万m3,最高月需水量为2014万m3,最高日需水量为70.53万m3。

三、道路浇洒及洗车用水

1、需水量标准:
道路浇洒用水量指标:道路冲刷1.0升/平方米.日,每日1次;喷雾降尘用水量0.25升/平方米.日.次,每日2次;总用水量1.50升/平方米.日。
洗车用水量指标:采用电脑自动清洗,平均15升/辆.次。
2、道路浇洒用水量预测
道路总面积(含边缘集团)为164.4平方公里,其中路板面积按道路总面积的50%计算,为82.2平方公里,按道路冲刷及喷雾降尘用水量标准1.5升/平方米.日计算,道路浇洒用水量为12.33万立方米/日,道路浇洒一般在4月1日至10月31日作业(210天),年需水量约2589万立方米/年。
3、洗车需水量预测
规划北京市区机动车拥有量为300万量,再考虑每年1000万车次进京,按每辆车每10天冲洗1次,洗车用水量为179万立方米/年,合4910立方米/日。

四、建筑冲厕用水

1、建筑冲厕需水量标准
住宅冲厕用水量标准采用0.4-1.4L/(m2.d);公共建筑冲厕用水量标准为1.2-2.8L/(m2.d)。
2、建筑冲厕需水量预测

北京市区各类建筑冲厕用水量
建筑类型 比例(%) 远景建筑面积(万m3) 冲厕用水量标准(L/m2.d) 冲厕用水量(m3/.d))
一类居住 1.3 363.98 0.8 2911.84
二类居住 94.68 26456.45 1.2 317477.4
中小学托幼 4.02 1122.57 1.3 14593.41
居住建筑合计 100 27943 334982.65
办公建筑 19.42 3323.33 2.7 89729.91
商业金融 49.12 8178.02 2 163560.4
文化娱乐 6.06 1008.3 1.6 16132.8
体育 2.18 362.56 2.4 8701.44
医疗卫生 5.06 843.17 2.8 23608.76
教育科研 18.02 2999.28 2.2 65984.16
其他公建 0.14 23.34 2 466.8
公共建筑合计 100 16738 368184.27

北京市区远景居住建筑的冲厕用水量为33.50万m3/.d;远景公建建筑的冲厕用水量为36.82万m3/.d,总冲厕用水量为70.32万m3/.d,每年需要再生水约2.57亿m3。

五、工业低质用水

由于北京市未来的工业结构调整,工业用水大户的搬迁改造及工业用水内部重复利用水平的提高。工业低质用水量不断减少。规划考虑再生水为第一热电厂、第二热电厂、太阳宫电厂、草桥热电厂、三河热电厂提供循环冷却水。其中华能热电厂、第一热电厂直接使用二级出水,其余使用深度处理水。深度处理水年需水量3976万立方米/年,高日需水量为12.9万立方米/日。

六、农业灌溉用水

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二级出水部分深度处理后回用于城市,剩余部分二级出水排入清河、坝河、通惠河、凉水河四条河道,再通过现状灌渠,灌溉位于市区下游的丰台区、朝阳区、大兴县以及通州区的农田。
1、农业灌溉用水量标准:
根据不同农作物,并采用节水灌溉方式,采用 260-400立方米/(亩.年)。
2、农业灌溉用水量:
通惠河流域农业灌溉可利用二级出水1.42亿立方米/年;坝河流域农业灌溉可利用二级出水0.04亿立方米/年;清河流域农业灌溉可利用二级出水0.09亿立方米/年;凉水河流域农业灌溉可利用二级出水0.47亿立方米/年。
北京市区污水处理厂剩余二级出水用于农业灌溉,每年用水量约2.01亿立方米/年。

第五章 北京市区中水回用系统规划方案

一、中水回用的远景规划及中水处理厂的远景规模

在应用地理信息系统(GIS)进行需水量的统计与分析的前提下,北京市区污水回用应在已确定的污水处理厂布局的基础上,以各污水处理厂为中心,综合考虑远景中水用户的分布、中水用水量、回用距离、地形地势情况等因素,划定各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的范围,并确定中水的处理规模。

规划市区远景再生水用途及需水量表
用途 年需水量(万m3/年) 高日需水量(万m3/日)
河湖景观 12297 33.69
城市绿化 9778 70.53
道路浇洒 2589 12.33
洗车 179 0.49
建筑冲厕 25667 70.32
工业低质水 3976 12.9
合 计 54486 200.26

三、中水管网系统规划

中水供水区域的划分:由于西部高程过高,所以将西部五里坨供水区域独立出整个管网;由于门头村污水处理厂规模较小,规划供水量5000m3/d,仅满足其服务区内用水,对整个管网没有贡献,所以将门头村供水区域独立出整个管网;规划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出水全部供给河道用水,所以将肖家河污水处理厂独立出整个管网。根据北京市西高东低的地形特点,按照高程基本相同的原则将整个管网划分为四个中水系统,市区西部中水系统:首钢、吴家村、田村路、万泉庄供水分区;市区南部中水系统:卢沟桥、郑王坟、小红门、方庄供水分区;市区东、中部中水系统:第六水厂、高碑店、东坝、酒仙桥供水分区;市区北部中水系统:北小河、北苑、清河供水分区。四个中水系统之间采用弱连接。
水处理厂及中水处理厂,规划供水量5000立方米/日,仅满足其服务区内用水。
北京市中水管道系统计算图

第六章 政策与法规的配套建设

污水再生利用是一项大的系统工程,除了要修建中水处理设施和中水管道外,还要有政策法规保障和必要的管理措施,以保证再生水利用事业的健康发展。
1、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及法律体系,制定《城市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
建议建立污水再生利用系统方面完整、系统的管理体系。建立污水再生利用方面的专门机构或部门,管理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和管道系统,负责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的验收、运行及收费、水质监督等。由城市节水部门核定用水计划、用水定额,负责监督执行,并行使行政处罚权。
建议建立污水再生利用方面完整、系统的地方性法律体系,即《城市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法律体系包括总则;污水再生利用的用途;管理部门和机构;用水定额的确定;水质管理;规划设计的审批;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的建设和验收;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的运行管理;违法处罚办法等内容。
2、建立对城市再生水产业的投资鼓励政策及特许经营权制度
建立对再生水产业投资鼓励政策,促进污水再生回用产业的发展。一方面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贴息贷款等手段实现,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为污水再生利用产业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实现。具体而言包括:促进、增加再生水产业的政府投入;实行污水再生回用产业的扶植政策,在用地、税收、贷款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对城市再生水产业实行许经营权制度,保证其投资回报的长期性、稳定性,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
3、建立完善的收费体系、拓展资金来源。
建议建立再生水的收费体系。对具有公益性的城市河糊环境用水、绿化隔离地区的绿化用水、道路浇洒用水建议通过提高污水处理费的方式收取。对其他再生水用户实行计量收费。
城市河糊环境用水、绿化隔离地区的绿化用水、道路浇洒用水具有公益性,经计算,这部分用水约占总用水的37%左右。这部分用水无法由确定的用户承担用水的费用,因此建议通过提高污水处理费的方式收取,约提高污水处理费0.25元左右。用于公益性质的再生水主要目的是增加城市水面面积,提高城市绿化面积,提高城市水环境、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小气候,其收益者是具有不确定性的全体公民,因此由全体公民共同承担公益性再生水费用也是科学合理的。
建议在污水再生利用的利期阶段,采用政府以资本金的方式投入建设资金,或者通过提高污水处理费的方法筹集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及管道系统的建设资金,并且通过不断扩大供水规模,增加中水收费,再投入建设资金不断扩建回用设施、完善管道系统,实现滚动式发展的模式。
合理利用水资源费,世界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长期国债资金等,全方位拓展污水再生利用的启动资金、补充建设资金的不足,并通过再生水收费实现还贷、建设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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