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牛蛙养殖需要什么条件附废水处理方案
1、特种养殖许可证:虽然我国养殖牛蛙时间比较久远,但是牛蛙饲养仍然属于特种养殖。2、场地条件:牛蛙池塘要求水源充足、排灌方便、环境安静、水质无污染、交通便利等,通常每100平方米为1个大池。3、温度:牛蛙是定温动物,生长的最适温度为25-32℃,繁殖适宜温度为20-30℃。
一、牛蛙养殖需要什么条件
1、特种养殖许可证
(1)虽然我国养殖牛蛙的时间比较长,但是牛蛙养殖还是属于特种养殖。
(2)在养殖牛蛙时除了要办理相关证件和经营许可之外,还需要办理特种养殖许可证。
2、场地条件
(1)牛蛙生活的池塘一定要建设在水源充足、排灌方便、环境安静、水质无污染、交通便利的地方,一般1个大池的面积为每100平方米,每个大池可以平均分成4个小池。
(2)池边可以用40目的筛绢围好,筛绢高出池底1米左右,筛绢底部20-30cm一定要埋入池底中,池埂高40cm,水体深度不低于20cm。
3、温度
牛蛙属于定温动物,生长最适温度为25-32°C左右,繁殖最适温度为20-30°C左右,低于20°C、高于30°C一般不产卵。
二、牛蛙附废水处理方案
1、牛蛙养殖的废水处理方案可以采用“预处理+厌氧+好氧”的联合工艺进行。首先将牛蛙的废水倒进格栅池,然后通过格栅拦截大分子污染物以及浮渣等,这样能有效降低后续工艺运行的负荷,减少废水设备管道堵塞的问题。在格栅经过简单处理后,就可以进入调节池进行水质、水量、PH等的调节。
2、养殖牛蛙时可以在牛蛙池里面种植藕和水生植物等,这样可以供牛蛙休息,牛蛙池的周围还可以种植一些花卉和灌木树等,这样能为牛蛙招引小昆虫。在养殖牛蛙之前,一定要用生石灰进行全池泼洒消毒,但是后期要做好污水排放的工作。
3、牛蛙养殖的废水必须要及时进行处理,如果是大批量的牛蛙污染会比较大,因为大量的污水中可能有病死蛙体以及其它污染物。如果这些废水没有经过处理就直接排放到公共水域,会造成严重的水质污染。
B. 牛蛙养殖废水处理方案,养殖牛蛙有什么危害
牛蛙养殖的废水处理可采用“预处理+厌氧+好氧”联合工艺方案进行。先将养殖牛蛙的废水倒入格栅池,主要是通过格栅拦截大分子污帆槐染物以及浮渣等,这样可以降低后续工艺运行的压力,减少牛蛙养殖的废水设备、管道堵塞等问题。格栅简单处理后,进入调节池进行水质、水量、PH等的调节即可。
一、牛蛙养殖废水处理方案
1、牛蛙养殖的废水处理方案可采用“预处理+厌氧+好氧”联合工艺进行。首先将牛蛙的废水倒进格栅池,然后通过格栅拦截大分子污染物以及猜塌浮渣等,这样可以有效的降低后续工艺运行负荷,减少牛蛙养殖的废水设备,管道堵塞问题。在格栅经过简单处理后,就可以进入调节池进行水质、水量、PH等的调节。
2、养殖牛蛙是可以在牛蛙池里种植藕和水生植物等,这样可供牛蛙休息,牛蛙池的周围也可以种植一些花卉和灌木树等,这样可以为牛蛙招引小昆虫食用。在养殖牛蛙之前,可以用生石灰进行全池泼洒消毒,但是后期要做好污水排放的措施。
3、牛蛙养殖的废水一定要及时处理,如果是大批量的牛蛙污染还是比较大的,因为大量的污水中可能有病死蛙体及其它态兆友污染物。如果这些废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到公共的水域,会造成严重的水质污染。
二、养殖牛蛙有什么危害
1、影响水域环境:因为养殖牛蛙的水体营养化比较严重,如果没有处理就直接排放,会对水域环境造成很严重的污染。
2、破坏生态:有时候牛蛙可能会产生大量死亡,这些死亡的牛蛙如果不处理,反而是随意的丢弃处置,就会导致河道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
3、食品安全:有一些养殖户为了增加高密度下养殖牛蛙的成活率,就会大量的使用抗生素,这样在食品方面得不到保证,就出现了安全隐患。
4、破坏耕地:因为牛蛙是外来的入侵物种,如果大量的养殖肯定会破坏耕地。
C. 为什么不能养牛蛙 不能养牛蛙原因
1、水质污染
据悉,牛蛙养殖对水质要求较高,一般选在水的源头处养殖,牛蛙养殖户每隔1-3天就必须换一次水,牛蛙排泄物中含有氨氮、总磷等成分,造成水体严重富营养化。而病死牛蛙未经处理,随意弃置,也造成了河道生态环境污染。
2、食品污染
牛蛙体内存在霍乱弧菌等寄生病菌,可能导致食物型霍乱的流行和爆发。一些农户片面追求高密度养殖,为保证成活率,滥用乱用抗生素。这些抗生素随着尾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将会杀死有益菌,不但降低污水处理效果,还对食品安全造成隐患。
3、物种污染
牛蛙属于外来入侵物种,已于2013年2月1日列入农业部发布的《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目录(第一批)》(第1897号公告)中。牛蛙成蛙会捕食其他蛙类,蝌蚪也会捕食其他原生蛙类的蝌蚪,牛蛙蝌蚪期可长达1-3年,所以对其他蛙类蝌蚪的影响相当大。
D. 2022年国家对牛蛙养殖政策
政策如下:
因环保、疫情等原因,一些地方禁养、禁售牛蛙。
法律依据:《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牛蛙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的通告》
第一条 整治对象及内容
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一律禁止养殖牛蛙,已有的牛蛙养殖场一律限于2022年6月30日前予以退养或者关闭拆除;在全市范围内对证件不齐、占用破坏耕地、污染治理设施不全或者养殖污水排放未达标的牛蛙养殖场,一律限于2022年7月31日前予以退养或者关闭拆除。
第二条 整治时间及要求
各乡(镇)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本辖区内的牛蛙养殖情况进行排查并登记造册,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开展集中整治。2022年6月15日前完成摸底排查造册,6月中旬起集中力量开展整治。林业、农业、海洋与渔业、环保、水利、国土等有关部门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强化监管、加强配合。对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养及关闭拆除的,逾期将由相关部门及养殖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退养或关闭拆除;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