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和开发区供水中心什么关系啊
一般来说,污水处理厂和供水中心同属于一个城市的公用事业局管理,污水处理是环境保护工程的一部分,不要以为有污水两个字环境就不好了,其实各地方的污水处理厂环境都是很优美的。
2. 华北地区发现17万平方米工业污水渗坑是怎么回事
一则《华北地区发现17万平方米超级工业污水渗坑》引发关注。文中披露,在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和天津市静海区内,“潜藏”多处工业污水渗坑,最大一处面积达17万平米,或已对当地地下水安全造成威胁。19日下午2点半,环保部向媒体表示,环保部将会同河北省政府立即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渗坑是开采建筑材料的废砂石坑和其它天然或人工的坑洼地。早在20世纪70年代,因为渗井、渗坑、渗沟中排放各种有害污水和工业废水,使许多城市“渗坑遍地,污水横流”。当时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明确规定,工业废水不得排人渗坑、渗井(或废井)之中,以保护地下水源不受污染。
然而,由于北方河川径流量小,河网较少,污水只能靠治污工程和设施将污水引入污水处理厂或其他天然河道排放。渗坑中的废水包含化工、皮革、金属加工等多个行业的废酸、重金属、有机物等多种污染物。这些有毒有害污染物会直接送入地下含水层,危害地下水、周边土壤和人体健康。
渗坑污染造成的地下水污染面积,要远比地表看到的渗坑面积大得多。而地下水水质监测又受观测井孔或民用井孔分布的限制,只有当污染物到达井孔时污染才有可能被发现,此时污染已经持续很长时间,污染范围可能已经扩大。
在中国,约有70%人口以地下水为主要饮用水源,95%以上的农村人饮用地下水。特别是在北方水资源量匮乏地区,很多城市和农村的主要饮用水水源为地下水,地下水一旦污染将直接威胁周边居民饮水安全。
3. 滦县老污水处理厂在哪里
滦县污水处理厂,坐落于河北唐山市。设计处理能力为日处理污水4.00万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区土建施工,工艺设备、工艺管道安装,电气、自控系统安装,照明,防雷接地,采暖,通风,厂区道路施工及绿化等。滦县污水处理厂自2009年6月正式投入运行以来,污水处理设备运转良好,日平均处理污水量为1.20万立方米。该项目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设备,厂区主体工艺采用CASS处理工艺。滦县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极大地改善了城市水环境,对治理污染,保护当地流域水质和生态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对改善唐山市的投资环境,实现唐山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
4. 石家庄什么地方有污水处理场在什么地方叫什么名字
分类: 地区 >> 河北 >> 石家庄市
解析:
在良村有 是石家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啊
还有体育南大街一直向南有桥东污水处理厂啊 沿河边一直走就行 在路东呢
5. 河北邯郸一村庄水渠被排黑色污水,当地环保部门有没有责任
环境保护问题一直是我国一项非常重要的问题,自2016年国家对环境保护问题下发来了很多相关的政策之后,我国的环境问题便有了很大的好转。当时我们最常说的一句话:“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也是在当时的政策背景之下,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所作出的解释和宣传。并且我国也始终宣称人类应与自然和平相处,要建设生态环境社会等多种惠民的环境政策,深受广大老百姓的爱戴。
6. 河北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保障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工作的领导,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通过财政预算和其他渠道筹集资金,统筹安排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支持和鼓励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营工作的开展,提高本地城镇污水的收集率、处理率和达标排放率。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建设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并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和投诉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调查处理。第六条建设和改造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按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设置排水口,并将排水口的设置情况报告有关部门。第七条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进水口和排水口应当依法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按规定与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监控设备联网。
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依法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应当按操作规程使用、维护,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改变或者损毁。第八条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或者试运行前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自建设项目试运行之日起3个月内,向负责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进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第九条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投入运行后,其实际污水处理负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要求或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实际应收污水量的百分之九十。第十条排污单位不得擅自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确需排放的,应当依法取得排水许可。排污单位排放的工业废水不得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符合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进水标准。排污单位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的,还必须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第十一条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连续稳定运行。因设施、设备大修、检修、维护等原因可能导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明显下降的,运营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前报告当地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并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恢复正常运行。第十二条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发现进水水质超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进水标准时,应当立即进行应急处理,收集证据,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立即调查处理。
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时,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运营单位应当立即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修复。第十三条因发生突发事件等原因致使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部或者部分停止运行的,运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当地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第十四条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应当达到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达到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免缴排污费。第十五条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
7. 河北都有哪些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 (sewage treatment,wastewater
treatment):为使污水达到排水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并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污水处理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农业,交通、能源、石化、环保、城市景观、医疗、餐饮等各个领域,也越来越多地走进寻常百姓的日常生活。
污水处理常用产品有:石英砂滤料、无烟煤滤料、聚合氯化铝、活性炭、蜂窝斜管填料、纤维球滤料等
聚丙烯酰胺产品简介:聚丙烯酰胺(PAM)为水溶性高分子聚合物,不溶于大多数有机溶剂,具有良好的絮凝性,可以降低液体之间的磨擦阻力,按离子特性分可分为非离子、阴离子、阳离子和两性型四种类型。
现代污水处理技术,按处理程度划分,可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处理,一般根据水质状况和处理后的水的去向来确定污水处理程度。
一级处理
主要去除污水中呈悬浮状态的固体污染物质,物理处理法大部分只能完成一级处理的要求。经过一级处理的污水,BOD一般可去除30%左右,达不到排放标准。一级处理属于二级处理的预处理。
二级处理
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胶体和溶解状态的有机污染物质(BOD,COD物质),去除率可达90%以上,使有机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悬浮物去除率达95%出水效果好。
三级处理
进一步处理难降解的有机物、氮和磷等能够导致水体富营养化的可溶性无机物等。主要方法有生物脱氮除磷法,混凝沉淀法,砂滤法,活性炭吸附法,离子交换法和电渗析法等。
整个过程为通过粗格栅的原污水经过污水提升泵提升后,经过格栅或者筛率器,之后进入沉砂池,经过砂水分离的污水进入初次沉淀池,以上为一级处理(即物理处理),初沉池的出水进入生物处理设备,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其中活性污泥法的反应器有曝气池,氧化沟等,生物膜法包括生物滤池、生物转盘、生物接触氧化法和生物流化床),生物处理设备的出水进入二次沉淀池,二沉池的出水经过消毒排放或者进入三级处理,一级处理结束到此为二级处理,三级处理包括生物脱氮除磷法,混凝沉淀法,砂滤法,活性炭吸附法,离子交换法和电渗析法。二沉池的污泥一部分回流至初次沉淀池或者生物处理设备,一部分进入污泥浓缩池,之后进入污泥消化池,经过脱水和干燥设备后,污泥被最后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