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危险品,化学品存放处及污物排放应采取隔离措施有哪些
.总则
1.1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运输、贮存、生产和使用过
程中发生火灾、爆炸及毒害等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范围和分类
2.1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危险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燃
烧、爆炸和导致人身中毒或伤害事故,并使财产受到毁坏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物品。
2.2有些物品虽不属于危险物品,但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也应加强管理。
2.3化学危险物品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分为:
2.3.1爆炸品
2.3.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2.3.3易燃液体
2.3.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2.3.5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感染性物品
2.4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
3.生产和使用
3.1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装置,应根据危险品的种类、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
火灾危害及毒害程度,设置相应的排风、通风、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泄压、降温、防潮、避雷、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放、隔离操作和自动报警等安全设施。
3.2生产车间存放的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
存放量。原料和成品应经化验,以免因成分不符标准或发生事故。
3.3剧毒物品生产和使用场所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专用防护用品和器具(如酸、碱作业岗位要戴眼镜、处理问题时必须戴面罩)。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得在剧毒物品场所饮食,应备有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甘草含剂等)以备应急抢救之用,工作结束后应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3.4包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印贴专用的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性质(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和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贮运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3.5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其电气、动力设备、照明装置、仪表和开关等应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国家颁发的《爆炸危险物品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等规定,分别采用防爆或隔离措施。
3.6输送液体物品,应采取防止泄露、消除静电的措施,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
3.7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加热,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若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或照明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离措施。
3.8凡用于生产的煤气、有毒、有害气体蒸汽、水等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3.9化学危险品生产或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处理。
3.10严禁用一级易燃液体洗刷机器设备、车辆部件和工作服等。
3.11易燃、易爆设备、管道检修,要求严格按公司《动火管理制度》和《安全检修制度》规定执行。
4.贮存和保管
4.1贮存量较大的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应根据物品性质,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火围堤等安全装置和设施。
4.2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内只能贮存同一类化学危险物品,不同品种要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贮存,并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证道路通畅。
4.3对化学试剂危险物品库要安排的货位,避免混存。化学性质、防护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或相互有影响的化学危险物品,绝对不允许贮存在同一库内。
4.3.1氧化剂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
4.3.2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
4.4对于遇水易爆,遇高温、低温、爆晒会发生分解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液化气体分别不得在潮湿、易积水、高温处及低温处贮存,不能在露天场地贮存。
4.5化学危险物品仓库与生产、生活区有适当的距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设施。
4.6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管理人员(包括库工)必须进行公司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由本单位发给安全作业证方能上岗操作。
4.7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人员,要选配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
4.8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出入库发放制度:
4.8.1 化学危险品入库前均应按合同或入库单、请检单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
a. 商品数量;
b. 包装;
c. 危险标志;
d. 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4.8.2 化学危险品出库前均应按合同或领料单进行检查核对,核对内容包括:
a. 商品数量;
b. 包装;
c. 危险标志;
4.8.3 进入化学危险品储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4.8.4 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4.8.5 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8.6 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严格执行。
4.8.7 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8.8 为防止发料差错,对剧毒物品、易制毒品必须实行双人收发、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四双”制度。
4.8.10 化学危险物品仓库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4.8.11 化学危险物品的领用需经使用人员提出,部门主管批准,仓管人员同意后方可出库。
4.8.12 化学危险品的出入库须有台帐记录,每月必须进行盘帐,做到帐、卡、物相付。
5.装卸运输
5.1化学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品一般性质和安全防范知识的人员承担。
5.2化学危险物品装卸运输人员,应持有安全合格证,按运输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撞击、翻滚、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5.3化学危险品装卸前后,对车厢、库房应进行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装过剧毒物品的车辆,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5.4相互碰撞、接触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害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互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而在同一车上混装运输。
5.5化学危险品装运时不得人货混装。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危险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5.6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严格防止外来明火,尽可能选择路面平坦的道路,不得
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行车中要保持车速、车距,严禁超速、超车和强行会车。
5.7装运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辆排气筒上必须装有阻火器,并配备灭火器材。车
头应悬挂“危险品”标记,罐车要挂静电接地导链。
5.8装运爆炸、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剧毒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必须包装牢固、严密,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5.8.1禁止使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和脚踏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氯化钾、
氯化钠等氧化剂和铁桶包装的低闪点的易燃液体时,不得用铁板车及汽车挂车。
5.8.2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等危险物品。
5.8.3高温季节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要有防晒设施。
5.8.4装运电石等忌水物品时,应要有防雨设施。
5.9公司销售部对来公司拉运危险货物的客户要检查:“采购证、准运证、押运人员的押运证、槽(罐)车准用证”、并检查运载工具外观是否合乎安全要求,如发现问题应责成用户处理后方可发货。
6.报废处理
6.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处理。
6.1.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6.1.2包装容器必须在生产部指派专人监护下销毁。
6.2剧毒物品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先提出申请,制定安全措施,经生产部批准后方可处理。
6.3凡公司报废的金属容器、设备、管道等含有化学危险物质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按规定要求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交给废品处理部门。
6.4公司生产中的各类有害废渣、污物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Ⅱ 如何解决废水、废气、尘埃、固体废弃物的治理
废气:工厂可以进行生产工艺改革,做好废气净化系统的改造,以减少废气的排放。政府可以出台限制机动车出行的条款。家用电器,比如冰箱,不使用可污染大气的材料(弗利氨等)。在各个行业中推行使用环保材料。城市里要多种树。废水:主要是工业上产生的,所以工厂必须做好污水排放的净化处理,减少排放。生活上,要尽量避免使用污染环境的化学剂品,比如含磷的洗衣粉。废物:有条件的可以把 工业垃圾进行二次改造,变废为宝,如果条件不允许就进行最大限度的处理,把污染做到最小,不可分解垃圾不要进行就地掩埋,也尽量不要焚烧。生活上,不乱扔垃圾,进行垃圾分类,不使用一次性材料。节约资源。
Ⅲ 危险品废物有哪些处理标准
所谓危险品废物,是指那些列入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放射性、有毒等危害作用的化学品废物残渣等。
我国规定,对于属于危废的化学危险品一般情况下有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热处理等几种方式。
1、 物理处理,主要针对一些固体废物,处理方式为将水泥、塑料、水玻璃、沥青等凝结剂同危险废物加以混合进行固化,使得污泥中所含的有害物质封闭在固化体内不被浸出,从而达到稳定化、无害化、减量化的目的。
2、 化学处理,是通过利用目标危险品的化学性质蚂唯模,通过诸如酸碱中和、氧化还原等反应破坏该产品原有的化学性质,将有害物质转变成无害的产物。闷缓不过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化学性质比较单一、不复杂的化学品处理,若是遇上性质复杂的产品就不太好用了。
3、 生物处山竖理,是遇上一些能被自然分解、降解的危化品,通过将其掩埋的方式处理掉,利用自然界中无处不在的细菌、真菌对其进行自然降解,分解其中的有机物,从而达到无害化或综合化的利用。
4、 热处理,是指通过焚烧的方式利用高温分解和深度氧化危化品当中的有害成分,将其中可燃性的有害氧化物分解,达到减少容积、去除毒性的作用,降低其对环境的危害。
危司机提醒: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危险品种类繁多导致往往其产生的危险品废物种类也十分丰富。根据其各自特性和具体情况不同需要综合考虑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不管采取何种处理办法,其保护环境、防止有毒有害物质侵染环境产生危害的目的是一样的。
Ⅳ 危险废物处置,需办理哪些环保手续
危险废物(下称“危废”)处置的手续不同地区,手续不一样,但总体流程是差不多版的,细致的流程权有所出入。
大体上的流程可以分为,与环保公司签订危废服务,携带资料到环保局审批(一般审批的资料有:危废转移备案表、危废转移计划表、危废处置服务合同、产生单位营业执照、危险废物储存场所信息、处置单位营业执照、危废处理经营许可证、运输单位营业执照及道路安全许可证),审批通过后,环保会出具审批单,再联系签订合同的危废公司,让危废公司把危废拉走处置,再有危废公司处置转移联单。这个就是大体的危废处置流程,具体的细节建议到当地环保局咨询。
Ⅳ 危险废物处置方法
(a)通过在产品中固定有害成分的解毒处置形式
产品中固定的处置形式容易与废物利用混淆,关键是为了废物行为的目的,如果目的是解毒、消除危害、不生产产品,则属于处置;如果目的是将废物用作产品的直接或替代原料,则缺乏此类原料不能形成产品,而是使用。例如,将含有六价铬的废渣作为玻璃着色剂添加到玻璃原料中,在高温下固定玻璃中的铬以解毒,将少量工业危险废物混合到水泥窑原料中去解毒,并固定陶瓷制品中的石棉粉尘或纤维废料;利用钒渣生产钒铁合金,废渣中的钒是钒铁合金中钒的必要来源。或者唯一的来源是利用率。
(B)废物的化学转化和处置
许多废物由于含有有毒和有害的化学成分而成为危险废物,但化学成分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变化,从而减少或消除废物对环境或健康的危害。例如,有机废物的焚烧本质上是在高温下将有毒和有害的化学组分排放到无毒和无害的气体中,因此是一种消除末端伤害的处理方法。通过焚烧的化学组成转化的这种处置形式有时很容易与利用混淆,并且关键也是要看目的。虽然有机废物的焚烧可产生可用的能量,但主要目的也是解毒和消除伤害,而不是回收热能,因此通常被认为是有害废物处置。例如,废酸碱中和后的排放实际上是通过化学转化消除危害的一种处置方式。但是,必须指出,在危险废物的化学转化和处置过程中,应尽可能减少二次污染。
(c) 废物的生物处置形式
废物的生物处理是常见的。例如,土壤中的液体或污泥废物的处理是利用土壤中的多种微生物对废物进行生物分解,从而消除了危害;土壤处置方式受土壤容量的限制,废物的浓度高,数量大,施用时间容易导致土壤污染;该形式与将废物作为农业肥料施用到土壤的形式不同,前者属于废弃处理,后者属于利用。比如高浓度有机废水加入活性污泥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其实也是一种生物处理方式。
(D)废物的最后堆填区处置(安全堆填区处置)
安全填埋是一种将危险废物放置或储存在土壤中的处置设施。其目的是掩埋或改变危险废物的特性,或控制和隔离危险废物,以尽量减少其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直接和长期威胁。适用于不能回收其有用组分和不能回收其能量的危险废物的填埋处置。是的。由于废物一般不会退化或分解,危险废物堆填区对环境的威胁将是长期的,没有稳定和稳定的概念。危险废物填埋场的选址和设计必须符合《危险废物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的污染控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