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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生活污水

发布时间:2023-05-22 08:45:42

❶ 城市的生活污水都排到哪里去了

有污水厂的城抄市,污水收集主管道通常沿河、沿街铺建,管道每隔一定距离(通常50—100m之间)就有一座检查井,各支管的污水汇入检查井。

没有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城市,污水管道通过比较方便、短距离的路线排放到最近的水体。

(1)城中村生活污水扩展阅读:

城市污水处理方法,按原理可分为3类。

1、物理处理法:利用物理作用分离污水中呈悬浮状态的固体污染物质的处理方法,主要有筛滤法(格栅、筛网)、沉淀法(沉砂池、沉淀池)、气浮法、过滤法(快滤池、慢滤池)和反渗透法(有机高分子半渗透膜)等。

2、生物处理法:利用微生物的代谢作用,使污水中呈溶解性、胶体状态的有机污染物转化为稳定的无害物质的处理方法。

3、化学处理法:利用化学反应分离污水中的污染物质的处理方法,主要有中和、电解、氧化还原和电渗析、气提、吹脱、萃取等。

❷ 农村生活污水调研报告

农村生活污水调研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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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污水调研报告1

地埋式无动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是一项以农村能源技术为主的生态环境项目,旨在贯彻落实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要求,以“生态家园富民计划”为抓手,以保护自然资源、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等目标,结合“百千”工程,通过对农居、乡镇企业等所排生活污水的集中治理,使农村的面貌焕然一新,经济、能源、投资环境等方面的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从而达到农村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通过新农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有了一定进展,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既是新农村建设中一个难题,也是农村环境治理的一个重点。本文分析了xxx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提出xxx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策。

一、xxx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现状

近年来,xxx市通过生态市建设,工农业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已逐步完善,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已提上议事日程,正逐步开展治理。2005年~2007年,全市在39个村或集镇进行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推广无动力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11430立方米,年污水处理能力到达139万吨,为全市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启了个好头。然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仍落后于生态市建设的要求,在一些地方的新农村建设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仍未被纳入村庄整体规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仍任重而道远。

1、污水设施改造标准过低,明污转为暗污。

虽然在新农村建设中,新建了漂亮的公厕,部分农户家中也有了简易的污水处理设施,但由于目前全市农村及集镇大部分没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改建后的设施真正达到无害化标准者甚少。所谓的“三格式”,实际为直排式。生活污水绝大部分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了河道或排出室外空地后任意渗入地下,少部分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任意渗入地下,严重污染河水和井水,从明污转为暗污,致使一些河道和水塘成了天然的集污池。

2、少数铺设污水管道的集镇和农村。

一般采用雨污合流的排水体制,污水由明渠或明沟形式任意排放,而且沟渠的排水断面普遍偏小,常被垃圾堵塞,街巷污水漫流,严重影响周围环境。随着xxx市农村居住人口不断增加,生活污水产生量呈快速增长趋势,这已给xxx市的地表水环境质量带来严重的危害。“70年代淘米洗菜,80年代洗衣灌溉,90年代发黑致癌,新千年代熏臭无奈!”这是老百姓对河道水塘水质变化的感官评价,也是河道水塘水质逐年恶化的见证。水体的污染,使富春江流域水环境的保护雪上加霜,并直接或间接地严重威胁着工农业生产和人们的生活与健康。

3、布局不够合理,水资源浪费严重。

目前,在农村由于水资源相对丰富,节约用水的意识相对不强。而且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注重形式、应付检查者居多,治标不治本。各集镇行政村缺乏系统整体的、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设施不到位、资源浪费现象严重。冲洗厕所座便器的水都是自来水,然排出去的水却是污水。特别在一些地区,由于属于砂石土壤,极易污染地下水或下游的河道水。“世界上没有垃圾,它是放错地方的资源;世界上也没有污水,它是排错方向的财富”。生活污水原本就是最稳定的水资源和的有机肥源,当用水和需水量增加时,污水的产生量和可再利用量的潜力也更大。中国有句俗语“肥水不流外人田”。而今,却把这些供应最稳定的宝贵的“肥水”当作“废水”排向了河海,成了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

二、xxx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对策建议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这对农村环境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要抓住建设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这个契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应用环保节能技术,农村生活污水不仅要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更要资源化利用;不仅要节约处理成本,更要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从而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为此对新时期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针对xxx市地形多样,村庄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经济状况各异等特点,xxx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案的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既要结合各农村特点,兼顾农村之间较大的差异性,又要考虑到城市与乡村发展的非均衡性与高度关联性,强调城乡发展的整体性、互补性和协同性,合理建设镇村污水处理设施。

首先应当确定其生活污水的处置方式采用分散型、集中型或是分散型与集中型的有机结合。若为集中型处理,则有必要建立完善的.排水管道收集系统。对于少数城中村及城区周边镇村,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较近的,即可纳入城市排水体系统一处理。即村庄内所有农户污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收集后,统一接入邻近市政污水管网,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村庄污水,达到投资省、施工周期短、见效快、统一管理方便等效果。对于其他大多数中心镇和行政村,应从资源化利用角度出发,采用分散治理和集中治理相结合的方式,设计合理的处理方法,尽量减少基础投入和处理成本,有效提高污水资源利用率。

如对布局分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可采取分散处理模式,即将农户污水按照分区进行收集,以稍大的村庄或邻近村庄的联合为宜,每个区域污水单独处理,采用中小型污水处理设备或自然处理等形式处理村庄污水,以达到布局灵活、施工简单、管理方便、出水水质有保障等效果。而对村庄布局相对密集、规模较大、经济条件好、镇村企业或旅游业发达、处于水源保护区内的单村或联村可采取集中处理模式,即对所有农户产生的污水进行集中收集,统一建设处理设施,统一处理村庄全部污水。

农村生活污水调研报告2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把村容整洁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标准,这既体现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也是农村居民提高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因此,加强农村环保工作,开展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应该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而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则是环境污染整治的重要内容。

一、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

根据对全市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情况的调查,每年全市人粪尿产生总量约180万吨,人粪尿使用总量约132万吨,使用率约为73.7%,其中还田总量约121万吨,还田率约为67.8%。人粪尿经化粪池处理量约为23.03万吨,处理率仅为12.9%。目前,全市农村及集镇基本没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许多粪便不经处理便直接排入江河,严重污染了水源和环境,这也是导致农村疫病流行的重要因素。

厨房产生的生活污水基本上不作处理,处理率为零。据调查,我市农村的重要湿地系统--池塘的水质已很少有3类水以上水质,一些养殖业发展比较多的村甚至是劣5类,农村湿地生态系统已遭受严重破坏,丧失了原有水体自净的功能。特别是莲都的碧湖平原、松阳的松古平原及我市其它小平原地区,农民饮用水的主要水源浅表层地下水已不同程度的受污染。据2003年10月市水利等部门对9县(市、区)乡镇水厂、村水厂(供水站)和未通自来水的农民家庭现状用水水质情况进行抽样检测,63个水样结果中大肠杆菌、浑浊度等四项主要指标超标的占72%。据分析,这与农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从2005年开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污水处理工作,将其列入生态省建设考核任务中,并作为省级生态乡镇和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核查的基本条件。市环保局于去年3月份在松阳召开了农村环境污染整治技术培训会,就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专门邀请了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生导师罗安程教授进行技术讲座。之后,市生态办及部分县(市、区)生态办又组织有关人员,到温州、瑞安、安吉、建德等地参观学习。结合丽水实际,市生态办提出了2005年各县(市、区)开展一个村以上污水处理试点的要求,并将其列入生态市建设任务书中。

从实施情况看,2005年全市共投入500余万元在10余个村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试点,主要采取集中、联户或分户形式,结合氧化塘、人工湿地、生化处理等技术措施,因地制宜净化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探索出一些符合当地实际的处理模式。如景宁县结合当地农村的地理位置,采用改造现有的排水沟,将生活污水与畜禽污水接入农户的化粪池,再用素砼管道,直接汇集污水进收集池,通过好氧池、兼性池、厌氧池、过滤池来集中处理全村污水;龙泉市、云和县采用管网统一收集,并以厌氧加湿地的方法进行处理;遂昌县和浙江林学院共同研究开发,采取生物改性竹炭吸附和微生物净化能力相结合的生产工艺进行处理;莲都区在小安村、老竹村铺设污水管网,采用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进行集中处理;松阳县在大东坝以沼气为依托,结合改厕、改厨、改栏,进行污水处理,覆盖率达到6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地域面积广,农村人口居住分散,规划滞后,农村污水处理工作难度特别大,目前工作尚属起步阶段,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建设资金严重缺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属于公益性项目,需要大量公共财政资金投入,由于各地财政比较困难,加上大部分村集体经济薄弱,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治污项目很难开展。

二是认识不到位,农村污水治理尚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

三是总体上还缺乏适合我市实际的处理技术。就我市而言,特别需要研究开发建设成本低、处理效果好、运行无费用或低费用、适合分散型处置的处理技术,目前,这方面成熟技术不多。

三、对策措施

我市绝大部分农村在山区,村庄主要以群落式分布,临水而居、依山而建,数量多,规模小,分布分散。村内也是地势高低不平。这些特点给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带来极大的困难,建设投入和运营成本大幅度提高,设施共享率却很低。此外,我市农村的环境基础设施原本几乎是个空白,再加上山区农村经济落后,居民收入低,这就决定了不能走发达地区农村污水处理的路子,而要从实际出发,探索适合丽水特点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新路子。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

水环境是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的"灵魂",也是生态系统的基础。目前,我市农村水环境质量普遍很差,已严重影响到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甚至造成了地下水污染,继而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其次,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已占到全市水污染负荷的一半左右,加强农村污水治理不仅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关系到为我市发展工业腾出环境容量,为加快我市发展奠定良好环境基础,意义重大而深远。各地要加强领导,根据本地资源、环境和生态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要制订和完善各项责任制,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发挥政府统一协调和政策导向作用,建立起以城带乡、以工补农的机制。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建立专项资金,加大各级财政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要借鉴本省兄弟市县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不断加大对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如温州瑞安市每年安排生态市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每个开展污水治理的村,85%的费用从生态市建设专项经费中支出。安吉县每年用于农村污水治理的经费不少于1000万。地级市除衢州等个别地方外,每年的生态市建设专项资金都超过1000万,其中杭州市达9000万,各地都在生态市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经费。而我市虽然也建立了生态市建设专项资金,但资金量小,主要用于监测监控设施建设,难以安排用于农村污染治理。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市"十一五规划"对农村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提出了明确要求,建议各级财政能够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推进农村污水治理等工作开展。

3、整合各方面资源,积极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

要按照生态市建设和"811"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部署,全面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生态乡(镇)、村建设。2006年要全面完成全市20个乡镇、25个村的生态乡镇、村建设任务,以生态乡镇、村建设来推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的完善。

二是深入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今年我市安排10个村,今后要坚持采取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办法,每年选择一批地处环境敏感区、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乡镇所在地或中心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

三是以"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为契机,加快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村建设,争取每年建成几个。

四是充分利用国债项目,开展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结合"一池三改"方案,推进农村污水治理。今年各县(市、区)至少要新增一个村全面开展沼气建设,其中龙泉、遂昌、庆元、松阳等有条件的地方应多增加3—4个村的沼气建设,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4、借鉴外地经验,积极推广先进适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

我省各地都有一些好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经验和办法,如《浙江日报》曾报道用美人蕉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的技术,刘希平市长为此专门作过批示。该项技术为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生导师罗安程教授所设计,污水处理设施工艺流程简单,采用生活污水→化粪池→厌氧池→人工湿地(种植根系发达、喜湿、吸收能力强的美人蕉、水葱、菖蒲等植物)经"过滤"后排放的方法进行处理。建设成本的情况是,建设费用一般在800元/m3*d,如果土地、工程开挖等由村民自行处理和投工投劳,一户大约所需费用在1000元左右,费用相对较高,但处理效果较好,建成后运行费用基本为零,使用寿命在10年以上,主要适用于农村分散生活污水处理(可以单户处理或多户集中处理)。目前,我市松阳县樟溪乡、缙云县的新川乡正在按此项技术开展试点,已建成的龙泉市的宏阳村、云和县的雾溪乡污水处理设施的原理与此基本一致。

5、着眼长远,合理规划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城市与乡村的发展具有非均衡性与高度关联性,城乡一体化发展通常并不排除差异性,但更多的是强调城乡发展的整体性、互补性和协同性。

首先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统筹考虑农村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能纳入城镇体系的尽量纳入。

二要做好村镇建设的规划,目前我市农村普遍存在规划滞后,或规划不科学,杂乱无章等问题。要加强村镇规划工作,将污水垃圾处理等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留有建设余地。

三是要结合丽水山区的特点,因地制宜,采用分散治理和集中治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畜牧业较发达的农村,采用沼气处理技术,结合改厕、改厨、改栏,综合处理畜禽粪尿和生活污水。积极推广生活污水湿地处理模式,充分利用农村池塘、水田的自净能力,结合农村景观建设,开展清淤清洁、养鱼养萍行动,恢复和重建湿地生态系统。对农村新区和化粪池建设比较完善的村,可以增添污水净化设施,予以集中或分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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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村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地面

污水处理属环保这块,对当地水质改善,水体保护都好。
说白了讲,避免生活版、工业权污水流入池塘,河流,地下。
比如我老家的就没处理,3年鱼虾死了大半,有些沟渠有恶臭,地下井水可能过不了多久就不能直接饮用等等问题。
水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政府建处理厂需要投资,需要运营,可能建好以后每顿用水加个一两毛钱。实际根据当地政策了。

❹ 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研究

当前我国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视程度空前,党的十九大将“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写入党章,将“美丽”作为社会主义强国目标的重要内容,水环境治理是其中最为核心的内容之一。城市污水处理厂作为治污基础设施之一,是治水工作的关键环节,其处理规模、处理水平等直接影响治水成效。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已建的上海白龙港、广州新华、宝鸡市高新区、通辽市污水处理厂,太湖地区、三峡库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发现其运行普遍存在运行负荷率较低、进水水质水量波动较大、出水水质难稳定达标等问题,通过深度剖析原因,科学地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对策,以期为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提供参考,为水环境综合治理做出贡献为全面贯彻《水污染防治计划》,全国各城市先后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城市污水处理厂在保障水环境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建设污水处理厂是解决城市水污染的重要手段。
“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底,要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城不低于85%。“九五”期间,我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开始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开始成为各地落实水污染物减排责任目标的主要途径。
在中央财政资金和相关政策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十一五”、“十二五”的发展,我国污水处理厂建设取得了跨越式的进展,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数量和规模迅速提升,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不断提高。
统计资料显示,至2016年末,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3.44%,其中污水集中处理率89.8%。截至2010年,全国共有城镇污水处理厂2496座,较2006年相比提高了140%。到2016年末,城镇污水处理厂数量达到3552座,与2010年相比增加了29%。
但是,污水处理率与处理能力的持续提高与水环境污染依然矛盾突出。环保部公布的《2016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国地表水1940个监测断面中,仍有32%为IV类及以下水体。截止2017年底,住房与城市建设部和环保部认定的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数量有2100个。
与此同时,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不断提高,2015年发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提出,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2020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敏感区域(重点湖泊、重点水库、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的城市,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由于我国城镇污水普遍存在着水质水量变化幅度大、碳氮比偏低、无机悬浮固体含量高、冬季水温低、工业有毒有害污染物冲击等突出问题,明显影响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出水难以稳定达标。即使在达标排放的情况下,符合一级A/B标准的水质仍接近V类水(表1),是水环境的重要污染源。
表1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指标对比 单位:mg/L
一些城郊结合部因居民乱扔、乱排生活污水,对水环境也带来严重危害。为此,本文作者深入分析了我国南北方具有代表性的污水厂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解决对策,以期为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提供参考,为水环境综合治理做出贡献。
1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1运行负荷率普遍较低,部分超负荷运行
根据住房与城市建设部2012年发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2011),城镇污水处理厂年处理水量应达到计划指标的95%以上。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偏低,难以达到住房与城市建设部的要求。
辽宁省污水处理厂月均负荷在80%以上的仅占污水厂总数32%。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现状水量未达到设计值,近一半处理设施闲置。广西城镇污水处理厂2010年负荷率达到60%以上的污水厂占总量的65%。三峡库区2014年176座污水处理厂的平均运行负荷仅为56.5%。
全国已建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仅有65%~70%,远低于德国2008年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95%。而一些城市由于经济发展迅速,人口数量增长过快,污水处理厂已超负荷运行,处理压力大。
污水厂处理设施负荷率低的主要原因是厂网建设不配套,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收集率偏低。污水处理厂只有和排污管网配合使用,才能发挥治污作用。
由于污水厂建设相对简单、集中、建设周期短,管网建设相对复杂、牵涉面广、建设周期长,我国城市管理者普遍重建厂、轻管网、轻管理。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全国共有城镇污水处理厂3552座,与2010年相比增加了29%,排水管道长度仅增加了17%。配套管网与污水处理厂建设不同步,导致一些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面临无污水可处理的尴尬境地。
有些城市先期只建设了污水干管,由于资金不到位支管网建设推进缓慢。部分城市新建的管网存在诸多问题无法与已有干管接驳,如设计标高与已有干管不一致,已有干管积水堵塞等。
导致建成管网没有“织网成片”,污水收集率偏低。另一原因是污水厂设计规模与实际情况不符。由于部分城市对污水处理厂建设前期工作重视不够,对污水来源和收集缺少详细的规划和充分的论证,管网、泵站等辅助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设计规模往往基于理论设计计算。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人均实际用水量和污染物排放量相对偏低,导致设计规模偏大,实际污水量不足。
而在一些发展较快的城市,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污水产生量不断增加。污水厂设计规模滞后于人口经济增长速度,污水厂处理能力不足,出现超负荷运行现象。
1.2进水水质水量波动较大,与设计值不符
污水厂原水水质和水量是影响污水处理工艺运行稳定性的重要因素。我国城市污水厂进水水质水量波动较大,部分污水厂进水负荷波动幅度可达到-47%~4%。
上海白龙港污水厂进水BOD5日平均浓度波动范围为14~382mg/L,CODCr波动范围为96~824mg/L。昆明市合流制排水区域污水处理厂进水受雨季影响,悬浮物波动大。除了水质波动,一些污水厂进水水质有机物浓度与设计值有差异,严重影响了污水处理效果。
宝鸡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实际进水水质除NH3-N和TN外,其他各指标均高于设计值。宝鸡十里铺污水处理厂进水TP高于设计值外,其它各指标均低于设计值。
分析原因,主要是排水管网雨污分流不彻底、管网漏损、沿河截污冲击污水处理系统。我国老城市的排水体制一般为雨污合流制,后来部分城市改为截流式合流制。
合流制排水体制下,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受多种因素影响。雨季时排水管网同时收集了生活污水和大量的雨水,引起污水厂水量的波动。
其中初期雨水污染物浓度高、污染严重,部分污染物指标高于旱季污水浓度,造成水质的波动。在我国,由于管网维护的不及时,老旧管网渗漏严重,地下水、河水及雨水的混入也直接影响了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水量、水质。
在一些南方地区,由于前端管网建设不完善,污水厂旱季水量偏小,需要抽取河道水;但在雨季,雨污合流管网的水量又远超过污水厂的处理规模,造成了旱雨季水质波动较大。
沿河截污系统对污水处理系统的冲击,是造成水质水量波动的又一原因。作为合流制改造过程中的过渡产物,沿河截污系统在一些南方城市较为常见。
该系统可极大程度地改善河流长期以来的黑臭状况,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系统雨季收集的合流水含有大量雨水,导致污水厂旱、雨季污水处理量逐年加大,污水处理厂雨季负荷普遍偏大。
而截污箱涵系统大部分尚未配备相应的末端处理设施,携带大量污染物的初小雨直接进入污水厂,造成水质波动,处理效果难以保障。
另外,我国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区域经济差异明显。经济相对发达、人口密集地区的城市不断扩容,但实际扩容速度与规划往往不一致,致使污水增长量与污水厂设计规模不一致。
当污水量超过设计规模时,污水处理厂处于“吃不饱”状态,当设计规模超过实际处理需求时,又造成“大马拉小车”现象。
西北地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则由于服务数量不足、管网配套差等问题处于“吃不饱”状态,这些都影响着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水量。
1.3出水水质难以稳定达标,NH3-N、TN超标
我国现有污水处理厂大部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其中执行一级A标准的占总数量的29.3%,执行一级B标准的接近60%。截至2016年底,我国仅有30%的污水厂尾水达到一级A标准,高达70%的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达到或低于一级B排放标准。
大部分污水厂主要超标污染物为NH3-N、TN,上海市白龙港污水处理厂采用A2/O工艺,出水NH3-N一级B达标率仅有46%,TN一级B达标率68%。
三峡库区176座污水厂一级B达标率60.7%,通辽污水厂一级A达标保障率低于50%,宝鸡十里铺污水厂NH3-N、TN一级A达标保障率分别为42.4%、42.5%。
广州新华污水处理厂出水TN和NH3-N在1-3月份偶尔超标,不能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不达标,无法充分发挥效能,不仅降低了污水厂投资效益,也给污水厂运行管理带来困难,应充分引起运行管理者的重视。
工艺是污水厂处理效果的关键保障因素,我国城镇污水厂使用的工艺主要为普通活性污泥工艺、氧化沟及其改良工艺、A2/O及其改良工艺、SBR及其改良工艺、A/O及其改良工艺和曝气生物滤池(BAF)工艺,这六类工艺覆盖了全国90%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的主体工艺类型。
上述工艺具备脱氮功能,而实际运行中由于进水水质水量波动或与设计值不符、生物处理设施超负荷运行、碳源不足、碳氮比不足等原因,出水难以达到排放标准。
当污水处理厂进水BOD5、TN、TP浓度低于设计进水浓度时,从多方面严重影响污水处理效果。一方面,污水中BOD5浓度过低导致生物处理单元中的微生物所需有机物不足,影响反硝化阶段脱氮效果。
另一方面,进水污染物浓度偏低时生物反应池中曝气量高于微生物需求量。如不能及时调整曝气池曝气量,容易出现曝气过量,导致活性污泥沉淀分离效果较差。
除此之外,南方地区冬季缺少保暖措施,致使进水水温较低,不利于硝化反硝化细菌的生长,出水NH3-N、TN浓度无法保障。除了工艺方面的原因,污水厂的运行管理水平也对出水水质有重要影响。
污水厂的运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操作人员应在水质、环境条件发生变化的条件下,充分利用各种工艺的弹性进行适当调整,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操作人员除了要具备一定的物理、化学及微生物学方面的知识,还需了解污水处理基本知识、厂内构筑物的作用以及化验指标的含义及其应用等。
在国外,污水处理厂的运行通常由博士来实施。在国内,由于薪资水平等原因的限制,大部分污水厂的员工学历层次普遍偏低、技术素养不足,往往凭经验操作污水厂各工艺设施,严重制约和影响污水处理厂整体运行水平。
1.4其他问题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郊结合部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这种“结合”是城市与乡村、农业与工业、农民与市民的结合,充满着一种不确定的、动态的过渡和转型。
城郊结合部的城中村建筑废弃物、生活垃圾四处堆积,居民乱排生活污水,流经的小河流颜色发黑,垃圾漂浮,污染严重。
如果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时威胁着当地居民的健康。由于制度措施的不完善、管理不到位,使得城郊结合部出现这样的难题。工业园区的发展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日益显著,但随之而来的环境污染也在加剧。
大型集中的工业园区一般都有污水处理厂,对大量的、中小型工业企业的废水,采用经预处理后与园区生活污水合并处理的方式,实际运营过程中也有不少问题出现。
一是实际水量与设计不符。在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阶段,由于对发展规模预估不足,实际污水量超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部分企业由于生产状况不稳定,使污水处理厂处理量不足。
二是实际进水水质与设计不符。实际入园企业的类型与规划不符,导致污水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使污水厂难以达标排放。
2对策与建议
2.1政府统筹规划,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同步推进
政府各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能,协调一致,科学组织,实现污水处理厂的长效管理[11]。住建部门会同环保、发改委等部门,紧跟城市发展脚步,牵头编制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的统筹规划,以前瞻性思维规划和设计污水处理厂。
地方政府要制定政策推进污水处理厂的运营规范化,与物价、住建、财政等部门联合,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
财政部门应增加对污水处理厂的资金投入,创新投资建设运营模式,提高污水厂运行人员的工资水平,从而吸引高水平、高素质的人才进行运行管理。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的检查监督,对整治不力的要严肃查办。
2.2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实现水量浓度“双提升”
为充分发挥污水厂效能,要坚持厂网并举,将排水管网和污水厂作为一个整体建设。首先要加快新增污水管网建设,建成从“用户—支管—干管—污水处理厂”路径完整、接驳顺畅、运转高效的污水收集系统,提高已建污水厂运行负荷。
其次是要强化老旧管网改造,对漏损严重的管网、排水口、检查井进行维修,减少管道淤积,确保收集的污水水质、水量稳定。再者是要彻底进行合流制管网改造,难以改造的地区加快建设截流、调蓄等设施,减少雨季雨水对污水厂水量水质的冲击。
2.3源头分散处置初期雨水,减轻进厂污水量变化幅度
针对初期雨水影响进水水质水量问题,宜源头分散处置。从初期雨水的特点和国内外初期雨水处置经验来看,初期雨水应采用源头分散收集、分散处置等方式;初期雨水集中收集非常困难,主要原因在于若设置集中收集系统,上游初期雨水到达时,下游早已是干净的雨水,很难保证能够收集到20~30分钟前的初期雨水。
已建设初小雨收集系统的城市,应增设相应末端处理设施,减轻初小雨对污水处理厂的水质影响。有条件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应论证污水处理厂具备接收条件后再接入。
2.4加强管网精细化管理,防患于未然
重视建成污水管网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加强管网的精细化管理[12]。首先是要加强日常巡查,对存量管网“修补测”、“定期体检”并加以修缮。
采用CCTV和QV手段对管道内部进行检测,掌握其病害的分布状况和程度,为管道修复提供基础。其次要实行定期清淤制度,保证污水管道正常通水。
目前大部分城市管道仍采用人工清淤,不仅工作环境恶劣,且效率低下,无法满足需求。可引进高科技清淤手段,如清淤机器人等,实现自动高效清淤。
再者,对排水管网数据进行信息化处理,建立污水管网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等,实时掌握水质情况。当水质出现异常时可及时查出管段存在问题,并提醒污水处理厂采取有效应对措施[34]。
2.5优化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提标扩容
污水处理厂一般位于城市建设区,随着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的开展,城市污水量增长较快而污水处理厂或污水系统扩容困难的矛盾日益突出。
对污水厂超负荷运行的地区,通过服务范围的调整解决污水处理厂污水增量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考虑提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进行污水厂扩建。
按照GB18918-201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要求,自2016年7月1日起新建污水处理厂和自2018年起敏感区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均执行一级A标准。
对排放标准较低污水处理厂改造,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改造措施,提高出水水质。提标改造路径一般包括水力改造、设备改造和工艺升级改造等,其中污水处理工艺改造是提高出水水质的关键。
TN和NH3-N主要通过生化系统处理去除,这两个指标是生化系统改造的主要目标污染物。TN的去除效果受制于进水碳氮比,由于我国大部分污水处理厂进水碳氮比偏低,可通过改进运行方式,合理利用内部碳源,或投加碳源的方式,提高反硝化能力。
当NH3-N不达标时,可在二级生物处理后增加曝气生物滤池。涉及具体项目时,按照“一厂一策、分门别类”的原则制定适宜的工艺方案。
2.6集散结合,统筹治水
城市主城区的生活污水应集中处理,通过建设完善污水管网将污水收集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而在城郊结合部,有条件建设管网的城市应逐步完善管网系统,对污水进行集中处理。短期内无法建设管网系统的,应采取分散处理的措施。
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具有移动灵活、自动化控制程度高、处理效果好的特点,在城中村等分散式污水处理中已有大量应用,是解决城郊结合部水污染的有效措施。
工业园区污水厂存在的问题并不是一个企业的问题,需要改革和发展来解决,加大对污染源排放的控制力度,工业企业要严格执行相关法规,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3结语
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是城镇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是减少水体外源污染的重要手段,保障其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对于水环境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国污水处理厂运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有的放矢地总结存在问题,可为今后污水厂科学化管理奠定基础。只有政府部门统筹规划,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加强管网精细化管理,进行提标扩容建设,才能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的环境效益,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促进水环境治理成效的长久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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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城市污水处理的发展前景

政策推动城市污水处理能力稳步增强

随着城市用水人口的增长,我国城市水务面临较大的供给压力,因此国家十分注重城市水务的发展,近年来发布了一系列相关政策,特别是污水治理方面。其中《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指出,目标经过3年努力,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



——更多行业相关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水务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❻ 中小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本文针对目前我国中小城市的污水处理现状,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出发,指出了我国中小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几个方面,对我国中小城市的发展占有积极的意义。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水资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日益突出,这已经成为制约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因素。中小城市严重的水污染趋势难以得到明显遏制和扭转,固然与近年来快速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密切相关,同时水环境治理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收费制度等方面的问题和缺陷,也是造成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非正常运行的主要原因。
1 我国中小城市污水处理的现状
1.1 节能减排任务依然艰巨
我国仍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随着“十二五”工业化进程持续推进,资源能源消耗仍会保持在相对较高水平,各类污染物产生量还会增加,因此,“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依然艰巨,其中对水体污染物仍以总量控制为重点,除继续坚持削减COD外,还可能把水中的氨氮纳入到总量控制中。如何合理有效促进污水再生利用也是“十二五”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1.2 随着中小城市化率不断提高,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需求增长依然显著
随着我国中小城市体系的逐步完善,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向中小城市转移,我国中小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所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污水处理设施作为中小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小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需求也将随之大量增加。
1.3 环保投入将进一步加大
据有关预测,“十二五”我国环保投入将达到3.1万亿元,其中用于各项处理设施的投资将达1万亿元,可以预见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大。
2 中小城市污水处理建设的基本思路
2.1 针对设施水平发展不平衡的特点,按需求有重点地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应注重提高现有能力利用水平,新增能力应突出重点。应根据设市城市、县城和建制镇的不同发展阶段、水平和污水处理实际需求确定新增规模,并从总体上合理控制我国中小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增长速度,提高发展质量和效果。要强调城市、县城和建制镇的平衡发展。防止出现部分地区能力过剩,另一部分地区又存在能力不足的局面。
2.2 注重设施建设质和量的统一
根据经济发展条件,因地制宜地对部分水平落后设施进行必要的升级改造,以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出水指标和排放标准要求。对国家和省级重点流域范围的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必须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建设。针对我国中小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部分接纳工业废水的特点,规划及建设阶段应有针对性地提高设施的抗冲击负荷能力,确保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2.3 加强管网建设
加强管网建设,重视污泥稳定化处理、安全处置和合理利用加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的前期规划和同步建设,使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充分发挥效益,确保污水能够真正得到收集。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规划研究经济有效、合理可行的排水体制,切实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染物削减效率。在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指导下,根据各地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分类提出“十二五”污泥处理处置能力建设的重点和方向,提倡污泥合理利用,避免水体污染物的二次转移和污染。
3 树立科学的设施建设理念
3.1 要满足未来中小城市规划发展的需要与可能
中小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考虑到中小城市既有市政基础设施的相互关联和影响,又要满足未来中小城市规划发展的需要与可能。1)强调污水设施建设的开放性,要把设施建设的需求放在当地经济发展、人口及生活条件变化、产业结构调整等大的需求变化基础上进行分析判断。2)注重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系统性,从污水的产生、排放、收集、处理,到污泥的处理处置,再到污水再生利用,要用系统分析的方法将其内在关系理清。3)充分考虑中小城市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提高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布局、规模确定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做到既满足中小城市发展需要,又不过分
超前。
3.2 进一步深化污水处理行业体制机制改革
继续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大力推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主体、运营主体招标制度,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特许经营制度,加快推进包括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和利用、污水再生利用在内的价格和收费制度改革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污水处理领域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3.3 大力加强科技对设施建设的支撑作用
水专项作为我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关键科技创新及应用示范项目,其研发推广重点将从点源污染物削减为主转向面源和点源削减控制并重,从提高集中式污水处理效能为主转向大型集中式与小型分散式高效技术开发相结合并重,从单纯污染物削减为主转向节地、节能、节材式污水处理技术转变。
3.4 明确责任、加强监管,确保设施运行效能
通过建立健全污水水质监测机构,完善相关制度,防止由于进水水质问题影响设施运行效率,并确保出水水质达标。加强和规范中小城市排水管网的管理和维护,确保中小城市配套排水管网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明确政府和污水处理厂在污泥处理处置方面的责任。
3.5 加大财政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
在鼓励民间投资的基础上,国家财政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继续予以一定的资金支持。对设施运行成本进行测算和管理,并依据实际情况逐步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在收费不足以支持污水处理设施良性运营时,地方政府财政要给予适当补贴。此外,各级政府应在规划、土地等方面制定相关支持政策,促进各级政府中小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3.6 进一步做好“绿文章”和“水文章”
应将污水治理与环境治理紧密联系起来。如从环境的绿化和美化着手,真正做到“有空就栽树、见缝就增绿”,让中小城市成为“森林城市”,城市污水要“全截污、全收集、全处理”,提高污水处理出水标准,推进环城水系贯通和入湖河流综合整治,营造一个“碧水穿城”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坚持群众利益优先,坚持走群众路线,大力推进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保持住房市场平稳健康运行。进一步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新建一批基础设施,优化现有资源布局,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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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污水零直排的好处

1、对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水实行截污纳管、统一收集,经处理达标后再排放到外环境,实现城市污水收集、雨污分流。

2、截污纳管是消除黑臭水体的治本之策,污水就地处理最终目的也是控源截污。将治水工作从点转面、从治标向治本转变的关键之举。

(7)城中村生活污水扩展阅读:

晴天所有污染源的收集和雨天溢流污染的控制是实现“污水零直排”的关键之举,但工程实践中却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在截污纳管中采用箱涵截污等大截排系统做法,截污效果却越来越差;污水主管道运行水位长期处于偏高位状态,导致管道内污水溢出漫溢河道等。

这些问题从表面上看是污水收集和处理在能力上的不匹配,深层原因却是污水处理及收集能力建设规划缺少科学合理的设计。

应对河湖沿线的排水口逐一排查,按照沿线周边管网建设情况,严格对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进行分类。

属于分流制的污水直排口,应立即进行改造并接入现有市政污水管网,或进行中转接驳截污或设置污水应急处理设施再接入新建污水管道。

属于分流制的雨水排水口,应结合初期雨水污染负荷和溢流污染情况,在管渠末端设置污水净化设施或雨水调蓄池,待降雨结束后,再将储存的雨污水通过管网输送至污水厂处理。属于雨污混接的雨水排水口和合流制排水口,应优先进行点源雨污分流改造,或增设截流井进行截污。

属于河湖沿岸的居民区排水口,特别是城中村污水直排口,雨污分流改造难度大,应加快实施旧城改造,或建设过渡期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待污水处理达标后,再安全排放。

❽ 慈溪老小区、城中村等管网破损断头整改已完成

据慈溪市人民政府手链模网发布的慈溪市老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管网设施落后、破损等问题进行改造的通知可知,该项工作已经完成整改,并且将相关的内容进行了公示!

一、整改目标:

完成老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雨污分流改造,建立健全管网检修养护长效机制,推进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二、整改措施:

1、开展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慈溪市1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2、分类实施截污纳管工程。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慈溪市虞波西园等15个小区雨污分流改造。统筹谋划协同推进8个城中村改唤局造建设,其中2个城中村2020年未列入拆迁范围,采取排口应急治理工程整治建设。

3、强化污水管网日常运营检测修复。

三、整改成效:

一是老小区雨污分流改造进度加速。制定出台老小区年度改造计划。已完成虞波西园、虞波北园西区、景和家园西区、浒东新村、东苑大楼、碧海星辰、慈百苑、吉祥五区、华胜菜市商住楼、园丁小区、金山新村西区、白云 公寓 、锦绣花园、宁兴家园、香樟苑等15个小区的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以上小区内污水管网破损、断头严重现象已经消除,阳台废水已接入地面污水管网。同时通过CCTV检测等手段确保污水工程施工质量。

二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管网设施完成更新。针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管网设施落后、雨污合流等问题,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完成孙塘、楼家、虞家路、东门社区、上傅家、城北社区、金桥、群丰社区、隆兴、八字桥等1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受益农户3000户以上。另外,对8个城中村改造建设进行统筹谋划,其中鸣山社区、三洞桥村、上周塘村、白沙路村、河角村、墙里村等6个城中村通过拆迁进行改造,今年对未列入拆迁范围的太屺村、新潮塘村等2个城中村实施排口应急治理改造,已经消除污水直排河道现象。

三是管网养护机制已建立。市排水公司、浒山街道和古塘街道都已启动实施第三方对污水支线管网、背街小巷、围合式小区日常养护、修补和抢修工作,累计疏通检测管网100公里以上。同时,为切实加强养护力度,城区各街道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城中村生活污水治理日常运营养护工作,确保城中村污水管网体系正常运营。通过以上整改措施,毕缓切实补齐了老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污水基础设施短板,污水管网破损、断头、错接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到2020年底,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75.5%,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6.5%。

❾ 现在的水污染这么严重,怎么办国家有哪些政策来处理

2015年4月16日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下称计划),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从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十个方面开展防治行动。
全文如下: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当前,我国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问题十分突出,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不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对江河湖海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
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
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能源局等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参与)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环境保护部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参与)
(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2020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敏感区域(重点湖泊、重点水库、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的城市,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到2020年,全国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除干旱地区外,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17年,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其他地级城市建成区于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等参与)
(三)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农业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定实施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明确环保要求,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利用现有沟、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农业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在缺水地区试行退地减水。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要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问题较严重,且农业用水比重较大的甘肃、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山东、河南等五省(区),要适当减少用水量较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改种耐旱作物和经济林;2018年底前,对3300万亩灌溉面积实施综合治理,退减水量37亿立方米以上。(农业部、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等参与)
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环境保护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参与)
(四)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积极治理船舶污染。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分类分级修订船舶及其设施、设备的相关环保标准。2018年起投入使用的沿海船舶、2021年起投入使用的内河船舶执行新的标准;其他船舶于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航行于我国水域的国际航线船舶,要实施压载水交换或安装压载水灭活处理系统。规范拆船行为,禁止冲滩拆解。(交通运输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编制实施全国港口、码头、装卸站污染防治方案。加快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位于沿海和内河的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修造厂,分别于2017年底前和2020年底前达到建设要求。港口、码头、装卸站的经营人应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活动污染水环境的应急计划。(交通运输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五)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自2015年起,各地要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备案。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到2020年,组织完成市、县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环境保护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六)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七大重点流域干流沿岸,要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
推动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积极保护生态空间。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和滨海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环境保护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七)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煤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水利部、能源局等参与)
促进再生水利用。以缺水及水污染严重地区城市为重点,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北京市2万平方米、天津市5万平方米、河北省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到2020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京津冀区域达到30%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参与)
推动海水利用。在沿海地区电力、化工、石化等行业,推行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等工业用水。在有条件的城市,加快推进淡化海水作为生活用水补充水源。(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八)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到202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严控地下水超采。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查登记已建机井,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编制地面沉降区、海水入侵区等区域地下水压采方案。开展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京津冀区域实施土地整治、农业开发、扶贫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不得以配套打井为条件。2017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水利部、国土资源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九)提高用水效率。建立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将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到2020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3年分别下降35%、30%以上。(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
抓好工业节水。制定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完善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到2020年,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加强城镇节水。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17年,全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发展农业节水。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在东北、西北、黄淮海等区域,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农作物节水抗旱技术。到2020年,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全国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到7亿亩左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水利部、农业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参与)
(十)科学保护水资源。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完善水量调度方案。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发挥好控制性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质中的作用。(水利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科学确定生态流量。在黄河、淮河等流域进行试点,分期分批确定生态流量(水位),作为流域水量调度的重要参考。(水利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四、强化科技支撑
(十一)推广示范适用技术。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重点推广饮用水净化、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适用技术。完善环保技术评价体系,加强国家环保科技成果共享平台建设,推动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推动水处理重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示范推广控源减排和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科技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海洋局等参与)
(十二)攻关研发前瞻技术。整合科技资源,通过相关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加快研发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低成本高标准处理、海水淡化和工业高盐废水脱盐、饮用水微量有毒污染物处理、地下水污染修复、危险化学品事故和水上溢油应急处置等技术。开展有机物和重金属等水环境基准、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新型污染物风险评价、水环境损害评估、高品质再生水补充饮用水水源等研究。加强水生态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环境监控预警、水处理工艺技术装备等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科技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十三)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对涉及环保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的法规、规章和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废止妨碍形成全国统一环保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健全环保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等领域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推进先进适用的节水、治污、修复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发展。(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明确监管部门、排污企业和环保服务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完善风险分担、履约保障等机制。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环保服务总承包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以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

❿ 农村生活污水工作汇报(2)

2、污水治理受地质影响,实际效果不一。在实际调查中我们发现,村落集中、地势低、地质以淤泥为主的村庄,在治理中污水不容易渗漏,容易收集,治理效果好。如排门村,该村由于地处低洼,村民居住集中,且地质以淤泥冲刷形成为主,不易渗漏,改造前一下大雨,污水容易自溢。改造后大部分污水都经管网流入到集中处理池,效果很好,也深受村民的拥护。朱田村的情况与排门村也差不多,由于地势平坦,该村在治理中采用了纳管方式,把污水管埋放的深度与家家户户的化粪池形成一定落差,这样就更容易收集污水,进行集中处理,治理后效果也非常好。在一些地势高,落差大,地质以沙石土壤为主的村,治理的效果不佳。如和鸽、城东、城湾、城联村等,由于那些村的地质原因污水容易渗漏,平常的生活污水特别是化粪池污水都经渗漏到地下,晴天流到入管网的污水少之又少,平时集中处理池基本无出水,只有雨天才会有些污水流入处理池,污水改造成了一项面子工程,没有收到很好的实效。

3、污水治理缺乏整体规划和系统论证,目的性不明确。2015年前我区推开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是在新农村示范村创建中作为雨污分流的一项前置条件提出的,当时目的是为了创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污水治理只不过作为其一项创建达标的前置条件。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大部分村都仓促上马开始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没有很好的结合各村自然环境,经过详细规划和仔细论证,因地制宜的开展该项工作。政府有关部门也没有严格把关,对该项工作缺乏系统性的指导,造成了工作中的短腿。上述原因影响了各村污水治理实效。

4、污水治理资金花费大,全部靠上级补助。根据调查结果,2015年前20个已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村,户均改造费用在3000元左右,包括道路开挖平整、管网材料及铺设、污水处理池建设等费用。污水治理资金对这些村来说是个宠大的开支。我区由于新农村建设对污水治理有要求,结合新农村创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费用全部以上级补助为主,村级层面不用负担任何费用,在资金上有了坚强的.保障。如果没有上级全额补助,污水治理工作根本无法开展。对于污水治理后的日常养护费用,采用厌氧生态处理方式的村,年均养护费用需1-2万元,对于采用三格式过虑分散处理的村,日常养护费用不是很多在5000元左

右。这部分养护费用对大部分村来说都不是负担,但对少部分村级经济薄弱的村来说也是个不小的负担。

三、对下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和措施

1、加强宣传,形成合力提高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认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具有公益性、系统性、前瞻性的特点。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经济发展,农村生活污水已成为水环污染的重要污染源之一。农村生活污水要整乡整村推进,家家户户治理,量多面广难度大,推进的前提必须取得老百姓的理解和配合。首先要取得村干部和群众的支持,在老百姓房前屋后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人们难免会有抵触情绪。这种情况下,光讲道理不行。带他们到现场看处理效果好不好,看是不是有异味儿,比什么都有说服力。其次要根据生态市和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在新农村建设中,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纳入村庄整体规划,与新农村建设项目中的改水改厕、村容村貌整治、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建立一套运行有序的长效机制。同时,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做到专业把关、政策引导、规范审批,共同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开展。

2、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针对我区农村地形多样,村庄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经济状况各异等特点,要按照“投资省、周期短、运行快、效果好”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制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案的规划,建设污水处理池。结合各农村特点,采用生态处理等模式合理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对于少数城中村及城区周边村庄,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较近的,农户污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收集后,可统一接入邻近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对布局分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可采取分散处理模式,即将农户污水按照分区进行收集,每个区域污水单独处理,采用人工湿地处理模式等自然处理等形式处理村庄污水。而对村庄布局相对密集、规模较大、可采取选用无动力厌氧处理方式,集中进行处理,即对所有农户产生的污水进行集中收集,统一建设处理设施,统一处理村庄全部污水。对于新建或改建的农村住房或拆迁安置房,要把生活污水处理作为建房的一个前置条件,同时配套完善周边污水管网和设施,防止先建后治。

3、政策激励,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的资金投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十分显著的民心工程,需要政府的积极引导、大力推动,更需要农村居民的主体参与和自觉行动。目前,村一级筹措资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难度极大。因此,各级政府应提高认识,及时制订和出台有关激励政策,大力扶持和发展污水资源化处理产业,并在多方筹集资金的同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实行污水处理

资金补助与新农村示范村创建资金相分离,做到“政策到位、监督到位、资金到位”,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4、建立制度,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后续长效管理。农村污水处理池能够长期发挥作用才能真正改善农村环境,保证水环境安全,因此,污水处理池的长效管理必不可少。有关部门要为每个污水建立“一池一档”,统一管理,做到每个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和照片齐全,管理人员培训到位,及时了解每个污水处理的情况,一旦工程产生问题,即可分析原因着手整改。农村的每个污水处理池都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定期进行清掏,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同时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运行维护管理考核办法,将运行维护措施落实情况一并纳入乡镇、部门年终业绩考核,明确农村污水池长效运行的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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