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污水处理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是多少
根据国家标准《(GB50318-2000)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要求:城市污水处理厂应与居住区、公共建筑保持一定的卫生安全防护距离,行业惯例将这一卫生安全防护距离确定为300米。
㈡ 污水处理厂多远不能住人
法律分析:污水处理厂的选址应距离居民区300米以上,根据《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要求,城市污水处理厂应与居住区、公共建筑保持一定的卫生安全防护距离,行业管理将这一卫生安全防护距离确定为300米。
法律依据:《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7.3城市污水处理厂第3条 与城市规划居住。公共设施保持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
《给排水手册》 第五册 城市污水处理厂的选址应距离居民区300米以上。
㈢ 污水处理厂对周边居民的危害有什么
污水处理厂对周边居民影响最大的识噪音,如果是生活污水处理厂,生化反应产生的废气影响也很大
㈣ 农村污水处理池离住宅多少米合法
法律分析:农村污水处理池离住宅最少300米。
法律依据:《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第四十五条 城市污水处理厂应与居住区、公共建筑保持一定的卫生安全防护距离,行业惯例将这一卫生安全防护距离确定为300 米,即约420 亩的土地是直接影响范围,无法再利用。
㈤ 医用污水处理站与居民楼的距离多远合适 以及它的危害
看看项目环评报告,上面有距离。污水站的危害主要是噪音和臭味,另外消毒用的设备是二氧化氯,操作不好有危险。
㈥ 污水井距离房屋标准
法律分析:污水处理厂应设置卫生防护用地,新建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在没有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前,根据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可按表4.4.4控制。卫生防护距离内宜种植高大乔木,不得安排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性用途的建设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条 沿海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和完善城市排水管网,有计划地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或者其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城市污水的综合整治。建设污水海洋处置工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㈦ 国家对污水处理厂和居民之间卫生安全距离有没有新规定
1、《给排水手册》第五册中明确规定,城市污水处理厂的选址应距版离居民区300米以上。
2、从污权染源排出的污(废)水,因含污染物总量或浓度较高,达不到排放标准要求或不适应环境容量要求,从而降低水环境质量和功能目标时,必需经过人工强化处理的场所,这个场所就是污水处理厂,又称污水处理站。
有规定一个卫生防护距离的,建设厂之前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局审批的。一般情况下,100m的距离,中间全部修建树林隔离的话,不会对居民有影响,反而让你感觉绿化不错。具体的你要问一问环保局,而且这个厂修建的同时需要做环保措施的,废水废气都要处理的,不是那种露天的,都是有规定的
㈧ 2015年国家环保规定污水处理厂离住房多远
水处理厂周边必须留有足够卫生防护距离,这是环评的重点,也是周边民众关注的焦点。国内权威、专业性《给排水手册》中规定城市污水处理厂选址应距离居民区300米以上。
因为距居民小区傍不到300米处建污水处理厂必然产生恶臭。恶臭会对人产生嗅觉刺激和身体健康伤害。所以,污水处理厂必须远离住房300米以上。
(8)污水处理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扩展阅读:
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
1、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3、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体的使用功能以及有关地区的经济、技术条件,确定该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体适用的水环境质量标准,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4、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6、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7、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8、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9、防治水污染应当按流域或者按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水行政等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