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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设施风险管控

发布时间:2023-04-28 07:19:49

『壹』 浅谈污水处理设备采购业务中的风险防范 浅谈2018年强化风险防范

摘 要: 本文通过简述污水处理设备市场现状,分析污水处理设备采购业务流程及存在的风险,对如何对风险进行防范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U664.9+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 污水处理设备市场现状
我国污水处理事业发展较快,现在世界上,先进国家使用的各种工艺和设备我们国内都有。我国的污水处理设备与国外同类设备相比,在技术性能上,节能上,差距不是很大。但在市场上,国产的设备与国外同类设备相比确实存在很大的差距,究其原因,一是我国的投标、招标工作不太规范,同行业相互压价,造成中标的设备价格很低。最低价中标的、乡镇企业的设备质量与使用寿命无法与国外名牌产品相比;二是国产设备与国外设备的价格相差巧伍太大,因此无法相比;三是我国的原材料市场,不锈钢、铝合金材质的角钢,槽钢等型材规格少,市场短缺,所以吸刮泥机等设备的重量较重,功率消耗略大。
另一方面,国产化污水处理设备具有品种不全,结构不合理,技术水平比较低,产品质量不稳定的特点。我国发展较快的污水处理设备主要是一些我国目前常用的、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适用于大多数污水处理厂的设备,如潜污泵、吸刮泥机、格栅、曝气器、砂水分离器、阀门、闸门、鼓风机等,而一些相对工艺较复杂或在我国较难推广的设备还是主要依靠进口,其技术水平相差更大,如栅渣处理设备、污泥焚烧系统、污泥烘干设备、污泥消化气发电设备、污泥烘干与离心分离设备等。
二、 污水处理设备采购业务流程
1、设备供应商管理
(1)对设备供应商进行考察
A、了解公司的企业形象、信誉及实力、信用状况等,到公司及生产车间进行实地考察,观察其公司生产销售运作是否正常,原材料和产品的储存情况和规模数量;
B、了解该公司的生产和销售业绩、经营管理者和员工素质、与其他竞争者的关系、与本企业的业务关系及合作态度等;
c、走访同行业的客户,了解该公司在业界的信誉及实力,进行侧面考察。
(2)提供相关资料
要求设备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有关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等资料,了解资产、负债和盈利等状况,以及现稿州金流的变动情况等。
2、设备采购业务开展
(1)提出采购申请报告
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由经办业务员根据采购计划、考察设备供应商了解的情况,以及设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料,评估作出采购决定,并拟出该业务的可行性报告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送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
(2)选择设备供应商
审批通过后,通过招投标的程序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设备供应商。
(3)合同的审批与签订
业务经办人拟出采购合同并填写《合同呈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根据合同金额大小及审批权限,报送法律部等相关部门及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与设备供应商签订合同。
(4)付款审批
合同签订后,业务经办人填写《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付款审批权限,分别送部门负责人、财务部及孝敬或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审批通过后,将《采购合同》、《合同呈批表》和《付款申请单》交财务部付款。
(5)跟踪设备生产和交货
货款支付完毕后,及时跟踪设备生产和交货时间,做好接货准备。必要时,派出人员到生产厂衔接生产交货安排和监造设备的生产。
(6)到货验收与合同归档
A、设备到货后,买卖双方要共同进行设备验收,如与合同的标准和约定条款不符的,要及时处理。
B、收到增值税发票后,及时交财务部签收。整理收齐该合同所有的单证,包括合同原件、审批单,付款回单、收货验收单等相关凭证,建立合同档案。
三、 污水处理设备采购业务中存在的主要风险及产生原因
1、设备采购业务中存在的主要风险
(1)设备采购人为风险
设备采购人为风险主要指系统内产生的经济风险,包括:
价格风险:一是因为供货商与相关人员在投标前相互串通,透露标底,使设备采购遭受损失;二是当采购人员对价格预测失误而进行批量采购,造成价格风险。
采购质量风险:一是因为供货商提供的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污水建设项目不能正常开展,给业主带来经济、技术、人身安全、企业声誉等方面的损害;另一方面供货商提供的设备以次充好,直接影响到整体工程的质量、工期、降低企业信誉和竞争力。
计划与选择风险:请购单位或使用单位、项目管理部提出采购计划不准确或不科学,直接导致采购过程中的计划风险,即采购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期、质量等与采购预期目标发生较大偏离,这既不利于采购与合同管理工作,也不利于对工程造价的控制管理。
合同风险:一是合同条款模糊不清,违约责任约束简化,口头协议,君子协议等等;二是合同行为不当,卖方采取一系列不正当手段,如对采购人员行贿,套取企业采购底标等;三是采购合同履行违约,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可能出现供货商的推迟交货、规格型号和质量不满足合同的约定等违约行为,虽然在合同条款中约定了具体违约罚则,但还是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影响污水处理项目整体的顺利进行;四是合同日常管理混乱,采购主体未建立起有效的的采购控制制度。
验收风险:在数量上缺斤少两;在质量上鱼目混珠,以次充好;在品种规格上货不对路,不合规定要求等等。
存量风险:一是采购量不能及时满足建设所需,建设中断造成损失而引发的风险;二是进货量多于所需,造成积压,大量资金沉淀于库存中,减低资金周转率,从而产生存量风险。

(2)设备采购意外风险
意外风险主要指在采购过程中因自然环境、经济政策、战争等因素造成的系统外风险。主要指项目的市场风险,主要表现形式是不可预见的意外风险导致采购失败而形成的风险。
(3)技术进步风险
技术进步风险是指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给供货链带来的风险。一是因为技术进步引起无形损耗造成已购设备积压或工艺技术不符合要求而造成损失;二是因为新项目开发周期缩短,所需设备已退出市场或使用效率低下。
2、主要风险产生的原因
(1)采购计划不合理、不按实际预算安排采购或随意超计划采购,甚至与企业生产经营计划不协调等;
(2)供应商选择不当,可能导致采购产品质次价高,甚至出现舞弊行为;
(3)采购定价机制不科学,采购定价方式选择不当,缺乏对重要产品价格的跟踪监控,引起采购价格不合理,可能造成企业资金损失;
(4)未经授权对外订立贸易采购合同,合同对方主体资格、履行能力等未达要求、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等;
(5)验收标准不明确、验收程序不规范、对验收中存在的异常情况不作处理,可能造成账实不符、采购物资损失;
(6)付款审核不严格、付款方式不恰当、付款金额控制不严,可能导致企业资金损失或信用受损。
四、 污水处理设备采购主要风险防范措施
1、科学编制采购计划
根据需求总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充分考虑污水处理设备的使用量和库存调剂及期初量,制定出合理、科学的采购计划。计划必须经过程序严格审批,未经审批的采购计划不能实施采购。
2、建立供应商资格审查制度
在订立采购合同之前,要对市场进行调查,收集供应商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供应商的经营资格和信誉、质量保证能力、生产供货能力、价格、售后服务、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表现等方面进行评价。
建立供应商资格审查制度,明确合格供应商评审程序,规定合格供应商选择

『贰』 医院污水处理的规定

法律分析:1.全过程控制原则2.减量化原则3.就地处理原则4.分类指导原则5.达标与风险控制相结合原则。6.生态安全原则。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操作人员,实行专门岗位,由医院指定专人管理。医院污水采用二级处理氯消毒工艺流程。严格按照加氯池内水容量,计算氯量,保证氯、水充分接触一定时间后,抽取水样进行检测,每天不少于两次,经化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方可排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和养殖,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禁止将不符合农用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固体废物、废水施入农田。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及进行灌溉,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定点屠宰企业等的选址、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畜禽养殖和屠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农村生活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第五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等环境卫生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公共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叁』 处理污水需要注意哪些危险因素

污水处理的危险因素
化学危险:
1.
污水中的重金属;
2.
污水中含有的有毒有害有机物;
3.
污水处理过程中释放的有毒有害气体;
4.
酸碱腐蚀;
5.
处理药剂配制不当易燃易爆;
物理危险:
1.
高空掉落;
2.
机械损伤(包括但不限于电机搅拌切割人的身体,设备运转异常打伤人体等);
3.
噪音污染;
4.
电击伤害;
以上为简易危险因素,具体详细危险因素要根据不同的污水处理场所,环境和具体工艺来确定,也和职工的个人安全意识有关。

『肆』 污水治理措施

法律分析:首先国家各级政府在资金、政策、法规法规上以环境道德教育为主导,以经济处罚为辅助手段,从源头上加强水污染的监督管理和强化执法,第二要加大水治理工程措施,给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改善工艺和更新设备,提高效率,第三,水治理科学技术保障是重中之重,华清科技的物理水治理方法:有重力分离、过滤、蒸发结晶和物理调节等来治污;化学水治理方法:酸碱中和方法,溶于水的中和沉淀法等,通过化学反应治污;生物水处理方法:利用生物的生命代谢活动, 减少存在于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 或使其完全无害化, 使已受污染的环境能部分或完全恢复到原始状态的方法。

法律依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 一、依法明晰各方责任。城镇(园区)污水处理涉及地方人民政府(含园区管理机构)、向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纳管企业)、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等多个方面,依法明晰各方责任是规范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履行好以下职责:一是组织相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二是筹集资金,统筹安排建设城镇(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吸引社会资本和第三方机构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污水处理设施。三是合理制定和动态调整收费标准,建立和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四是做好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五是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赋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纳管企业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一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工业污水进行预处理,相关标准规定的第一类污染物及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应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处理达标;其他污染物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二是依法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并主动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自觉接受监督。属于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的,还须依法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运营单位共享数据。三是根据《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委托处理合同等,及时足额缴纳污水处理相关费用。四是发生事故致使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时,应当立即采取启用事故调蓄池等应急措施消除危害,通知运营单位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运营单位应当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负责,不得排放不达标污水。一是在承接污水处理项目前,应当充分调查服务范围内的污水来源、水质水量、排放特征等情况,合理确定设计水质和处理工艺等,明确处理工艺适用范围,对不能承接的工业污水类型要在合同中载明。二是运营单位应配合地方人民政府或园区管理机构认真调查实际接纳的工业污水类型,发现存在现有工艺无法处理的工业污水且无法与来水单位协商解决的,要书面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采取相应措施。三是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开展进出水水质水量等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开运营维护及污染物排放等信息,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报送污水处理水质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四是合理设置与抗风险能力相匹配的事故调蓄设施和环境应急措施,发现进水异常,可能导致污水处理系统受损和出水超标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污染物溯源,留存水样和泥样、保存监测记录和现场视频等证据,并第一时间向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伍』 污水井、污水处理池、沼气池、化粪池可能存在哪些安全风险

污水井、污水处理池、沼气池、化粪池等均属于有限空间。且水体中可能含有大量有毒有害气体。

在以上设施内作业需要注意以下安全风险:

  1. 窒息,由于以上设施中空间相对封闭,容易聚集一些有毒有害气体,如硫化氢,二氧化碳,沼气等,未经检测通风贸然进入极易造成安全事故。进入前需对作业区域进行气体检测,检测有害气体含量以及氧气浓度含量,符合安全范围的方可进入,不符合安全范围的需要对作业区域进行防爆轴流风机送风,视区域大小而定时间,不得低于半个小时。送风口应当在作业区域下方。送风后重新对作业空间气体进行检测,符合安全标准的方可进入并在作业时时刻检测气体,发现气体超出安全范围立刻撤离。

  2. 跌落,以上设施入口一般较小,进出不方便,容易发生人员跌落事故。进入前需对作业人员装备安全绳,入口搭建防坠三角架,防止发生跌落事故且在发生安全事故是可以将人及时撤出作业区域。

  3. 爆燃。有限空间呢作业禁止使用明火,所有作业照明均需使用防爆照明设施。

  4. 盲目施救引发连锁事故,有限空间作业需要一名监察员,在作业区域入口处是可观察作业人员,如无法观察的则需要是可与监察人员通信以时刻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出现事故的,不可盲目施救,需穿戴安全绳防护装备等,方可进入救援。或报警找专业救援人员施救。

  5. 泄漏造成环境污染。

『陆』 环保局对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有什么管控措施呀

目前,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需要以优质为发展标准,充分覆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制度和机制创新,解决隐患。积极提高增长率。
具体来说:
①每个乡镇都需要开展环保工作,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水平,从而提高淡水资源的质量;
②尽快建立与运输一体化的联动机制,中标单位负责项目规划、运行和维护。基于城镇,分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统一、标准化、标准化包装、统一招标、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维护、降低项目成本、降低控制成本。
③在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相关人员还需要灵活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广泛的智能监管平台,对已经建成或已建成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数据进行智能集成,在线监管和监管。即将使用。实时检测;
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将最终影响当地的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质量。因此,各级农村单位需要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并要求所有村庄的名称充分了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关键作用;
⑤要坚持“统一布局,加快发展,从事实,新技术中求真,建设与管理同步”的基本原则,从重点和难点入手,进一步渗透到各个方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确保实现生活污水处理目标。各地农村环境水质管理单位要严格控制污水标准和法规,在处置技术,施工运输一体化,严格监控等方面寻求实践方法经验。
根据方法经验,他们将能够实现废水处理。标准“
1.的有关过程应进一步标准化。不仅如此,它还可以用于清理河流,防洪通道和绿化建设,有效地恢复河流的清洁水质,创造多样化的生态景观,为管理生活污水设施奠定重要基础。
2.提供系统处理,提高污水处理水平。
长期以来,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一些城镇无序排放生活污水,严重降低了农村水质。同时,一些城镇还没有建立相对完善的排水网络,缺乏一系列配套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这无疑增加了生活污水的收集和处理难度,一些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功能还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乡镇房屋相对分散,污水排放后未经特殊处理直接排入周围河流或逐渐渗入地下。在此基础上,相关人员应提供系统的处理方法,重点是农村环境污水处理和非规模畜禽粪便系统的应用。根据当地情况调整措施,充分考虑一次性投资和运营成本的接受,采取分散处理和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选择操作管理难度小、设备少的处理技术。畜禽粪便最好通过沼气池处理,最大限度地排入管网络,降低污水处理成本。
3.优化设施管理体系,确保资金投入的有效性。
为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必须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生态建设,建设美丽农村,加强河流处理,清除劣质水体,按规定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建设,确保质量和数量集中完成任务。同时,努力超越政府提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目标,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全面覆盖。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认真开展工程审批、审批、招标、工程监理等工作,认真按照设计标准和相关内容进行施工,特别注意一些重大设计。变化。
同时,要进一步实施质量安全责任制,实现全过程监督,提高监督检查水平,严格控制材料质量和技术标准,控制现场控制和资金分配。确保生产过程和资金的安全稳定。与此同时,有关人员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质量管理模式进行规范化管理,按照规范化管理,按照规范化管理。

『柒』 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有哪些

可能存在以下隐患:
1、气体中毒,比如硫化氢、一氧化碳等;
2、噪音,某些机器内设备的噪音较大容,比如鼓风机等;
3、细菌,无论是生活污水还是工业废水里,都含有大量的有害细菌;
4、坠落,污水处理某些工艺单元的构筑物较高或较深,存在坠落危险,比如厌氧反应器、池子等;
5、触电,污水处理设备较多,且分散,小心触电。

『捌』 污水处理风险点

污水处理会用到的危险化学品:盐酸,硫酸.污水,污泥含有大量的细菌和病毒,另外还可能产生硫化氢等有毒气体.

『玖』 污水处理,纯水房,三废的危险源有哪些

污水处理、纯水房和三废处理都是涉及到水环境保护和健康安全的重要领域。它扰旦们的危判李渗险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水质污染:在污水处理、纯水房和三废处理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各种有害化学物质,如重金属、有机磷等,这些化学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都有很大的危害。

2. 二次污染: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如果不正确地处置或排放,会导致土壤和地下水等资源的二次污染。

3. 能源消耗:处理过程需要大量的能源消耗,如电能、燃气等,如果能源使用不合理或管理不当,可能掘脊会引发火灾或者爆炸等安全事故。

4. 设备失效:部分设备可能存在设计缺陷或者生产加工问题,容易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失效或者故障情况,导致事故发生。

因此,在进行污水处理、纯水房以及三废处理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应的事故预防工作。对于一些特别复杂或高风险的场所和设备,建议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行和维护。

『拾』 浅析污水处理 我国工业污水处理存在哪些问题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废水种类和数量增加迅猛,对水体环境污染的压力加重,并威胁生态安全和居民健康。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工业废水处理比城市污水处理更为复杂、更为重要。本文分析了中国工业废水处理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总体上看,中国工业废水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技术问题
工业废水类型复杂。一种工业生产过程可以排出不同性质的废水,一种废水又可能含有不同的污染物和不同的污染效应;即使一套生产装置排出的废水,也可能含有几种污染物。同样,在不同的工业企业,虽然产品、原料和加工过程截然不同,也可能排出性质类似的废水。如炼油厂、化工厂和炼焦煤气厂等,均可能排放含油、含酚等物质的废水。

工业废水处理方法多样。工业废水处理虽然国外早在19世纪末就已开始,且在随后的发展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试验研究和生产实践,已趋于成熟。工业废水处理技术和工艺,大致有化学处理、生物处理、膜处理等方法,而对于每种不同成分和特性的工业废水,又有不同的处理工艺要求。由于工业废水成分复杂和性质多变,至今我国仍有一些技术问题并没有完全得到解决。

达标排放的工业废水仍需深化处理。在我国的一些地方和城市,工业废水处理后的达标排放废水主要排入市政管网,由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由于我国实行不同的废水排放标准和水质标准,达标排放的工业废水中仍含有一定浓度的污染物,需要进一步深化处理。不少未达标排放的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河流、湖泊等水体,是一些地方的河流、湖泊污染的重要原因。

二、管理问题
1、较大程度上存在“偷排”问题。由于环境保护外部性的原因,企业出于降低成本的目的,污水未经任何处理就“偷排”到公共水体,将污染治理的成本转嫁给社会。某个地方官员说的一句话“经济越发达水越脏”,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公共水体污染的事实。这种偷排,不仅存在于一些地方的中小企业,环境保护部曾经公布过一次检查结果,在其曝光的企业名单中就有国有大企业甚至跨国公司的名字。

2、存在工业废水处理规模不经济的问题。学习和借鉴国际经验,是我国改革开放后的一项重要价值取向。在环保领域,西方国家的“污染者付费”原则,也被中国特色地确定为“谁污染谁治理”,并成为三大环境保护政策之一。如果说这一政策在计划经济时期得到较好实施的话,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弊端则不断显现。企业的生产规模、原料来源、生产工艺以及产品类型的不同,决定了工业废水成分、特性不同,因而需要有专门的处理技术和工艺,社会化大生产也需要分工。强调“谁污染谁治理”,必然会导致规模不经济问题。

3、“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成为中国特有现象。在工业化扩大供应、城市化创造需求的条件下,“老板发财、政府埋单、群众受害”成为一段时期来的“中国特色”。虽然已提出转变生产方式,但并没有得到真正执行,主要原因是我国低成本扩张阶段还没有结束,重化工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还会持续一个时期。环境的“外部性”要求政府的干预和调控;“令行禁止”要求执法部门的严格执法,否则中国的环境质量难以得到真正的改观,这与道路问题无关,而是由环境保护特点和企业趋利性决定的。

三、政策性问题
1、现有政策不能满足市场化的要求。近年来,国家在污水和垃圾收费、水价改革和外商投资目录等方面,为环保设施建设和运作的市场化创造了政策环境。如明确提出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的方向;制定了污水和垃圾收费政策;改革现有运营管理体制,实行特许经营;制定了优惠政策,扶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的发展;对地方政府提出了监管和规范市场、保障市场化健康有序发展等。但是,一些政策是部门制定的,跨部门时政策所发挥的作用明显下降甚至被“投机主义”所替代;中央政府只给优惠政策而没有资金投入,实际执行需要地方出“银子”,因而出现执行走样问题;废物处理收费标准差别很大,一些地区由于收费太低根本不能支撑环保设施的运营。所有这些,都制约了环保设施市场化的进程,需要在政策制定时更注重实际和可操作。

2、环保设施运营资格的认可存在局限性。专业治污公司的出现,改变了政府包办一切的局面,明确了排污企业、治污企业和政府环保部门之间的职责。同时,有利于引入市场机制,将政府的优惠政策摆在明处,依靠竞争来增强治污企业的自身动力,提高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质量,降低运行成本。然而,资格认可也有一定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有能力但没经历、有资金但没有环保知识的人才和社会资金的进入。假如企业家不愿意将自己的钱交给别人去支配,无形中将减少社会资金进入环保领域,这与环境保护市场化的初衷是不一致的。

3、享受的政策优惠存在差距。例如,有些地方是以政府为主融资建设的,因而可以享受土地使用权、减免税、以及排污收费等方面的优惠。而民营企业投资建设的各类污水处理厂,用地比照企业的政策执行,享受不到减免税;特别是在排污收费方面,由于城市污水处理厂具有公益性,因而处理后的废水向公共水体排放是不收费的,而中小企业污水处理后向公共水体排放要收排污费,这也事实上增加了中小企业废水处理的成本,而这种成本最终还要转嫁到企业的身上。

4、环保设施运营企业的利润不合理。少数地方的治污企业成为纳税大户,这种现象其实是不合理的。由于治污企业的盈利主要来自于对排污企业较高的收费,排污企业之所以愿意接受这种价格,是因为集中治理以前的交费标准较高;或原来自己处理“规模不经济”时的成本较高。长期下去,存在一个排污企业和治污企业双方利益的平衡问题,需要政府的协调。

针对以上工业废水处理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提出有关建议如下:

1、对环保设施市场化运营需要加以引导和扶持
环保设施运营市场化,有三层含义。首先,治污企业与排污企业是购买服务关系。第二,治污企业或运营公司自负盈亏;第三,在治污企业或运营公司的选择上存在竞争关系。推进环保设施市场化的好处在于,一是将污染治理的成本明晰了。原来由政府建设、事业单位运营时,治理成本是模糊的,政府收费后也可能会用于其它方面;由专业化公司运作后则要独立核算,花多少钱在污染治理上有案可稽。二是形成制衡机制,可以降低监管成本。原来政府要对众多的排污企业监管,难度较大;实现市场化后,排污企业与治污企业之间形成服务的提供者与购买者关系,不仅降低管理成本,还可以提高监管效率。三是专业化治理,解决了治污规模不经济的问题。

应对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给予扶持。一方面,环境保护是“外部性”问题,是“市场失效”领域,仅靠市场不能解决问题;另一方面,要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通过企业化运作,提高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效率。换句话说,环境保护光靠政府投入是不够的,还必须按市场规律办事,以最小的经济成本保护环境。由于治污企业的相对垄断,在批准、核定排污收费价格时,既要保证投资者能够还本付息并有所盈利,又不能加重排污企业的负担。因此,投资者的盈利必须有政策优惠,包括土地价格、税收和其他方面的政策优惠。在政府财政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引入民间资本,把政策优惠转变为治污企业的盈利,按实际提取折旧和大修理费用,提高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效率,为环保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证。

2、为工业污染集中治理创造条件,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集中治理是解决中小企业污染的有效途径。实践证明,市场化运作不仅降低企业治理污染的成本,也可以使他们能集中精力关心市场,发展主业。鉴于中小企业的行业特点及其对市场的依赖,只要政府加以正确引导,完全有可能相对集中于一定的专业区域或工业园区,从而使工业污染的集中治理成为可能。这就解决了因企业规模过小,导致污染治理设施达不到经济运行规模要求的难题。加强环保设施建设是市场化的又一个条件。我国一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转不正常,除了资金、政策等原因外,收集污水的管网不足、处理厂达不到设计规模也是原因之一。如果不提高运营效率,建再多的环保设施也难以改变我国环境质量不高的现实。因此,将城市环保设施的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做到“同时”建设;环保设施也不能作为“形象工程”来建设,而要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在推进工业污染集中治理的政策实施上,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市场规律鼓励竞争,不应妨碍社会资金的流入;对排入公共环境的污染物,应按总量或浓度的统一标准收取费用,权衡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使企业的负担逐步走向合理。

3、建立服务和监督体系,提高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化的能力
进一步理顺政企关系。解决污水处理厂政出多门、责任不清、管理混乱的局面,需要统一管理。进一步提供服务,加强监督。应建立一支精通项目管理、法律和管理知识的专门队伍,为市场化提供相关技术和信息的咨询服务。同时,为了规避市场化给政府带来的经济风险和给社会带来的环境风险,各级环保部门理应承担起污染物排放的监督任务。垃圾处理造成的二次污染风险很大,在推进垃圾处理市场化时,政府应加强监管,地方环保部门必须监测其排放情况,防范环境风险。

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国家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培训机构,开展环保设施市场化的科技和管理人才的培训,提高地方政府推进市场化的能力。

研究制定有关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法规和政策,界定城市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法律责任,对环保BOT项目,应明确参与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使之有法可依。
参考资料:周宏春《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现状与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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