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养猪场废水,猪粪用土地消纳怎么计算
据经验,一般抄每次每亩水面沼液用量不能超过900kg,每星期施用不超过3次。厂区内有30亩的鱼塘,经估算,30亩鱼塘平均每天可以消纳沼液11.55t,每年可以消耗废水4215t/a;
根据有关资料,沼肥的养分组成与含量分别为:氨氮 0.056%,速效磷0.067%,速效钾0.113%,10t沼肥所含有的氮、磷、钾养分量分别为:氨氮5.6kg,速效磷6.7kg,速效钾11.30kg。如果以一季作物需施用氮肥(N)150~180kg/hm2、磷肥(P2O5)45~75kg/hm2、钾肥(K2O)110~120kg/hm2来计算的话,10t沼肥所含养分需要的承载土地量分别为:氮0.03~0.04hm2,磷0.09~0.15hm2,钾0.09~0.1hm2,最大需0.1hm2的土地,即10t沼肥需要0.1hm2(1.5亩)的土地消纳,即每亩每季作物可消纳的沼液量为6.7t。
B. 污水处理池承包合同书范文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在该项目工程承包工作中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努力完成双方各自承担的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双方进行了友好协商,对下列条款取得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
一、 承包内容:
1.1 甲方将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营管理全权委托乙方负责,主要包括为处理站配置合格的操作、维修和化验人员,设备维修和设备保养,污水处理站所需药剂,保证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污水达到第1.2条款要求排放、给水水质达到第1.3条款要求。
1.2 污水处理水量:根据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状况和生产的情况,确定最大进水量5000吨/天(其中染色水量不超过进水量的1/4),保底水量60000吨/月。
污水处理要求:
进水水质
COD=800mg/L、BOD5=200mg/L、色度(稀释倍数)400、SS=700mg/L、PH6~9
出水要求
CODCr≤90mg/L、BOD5≤20mg/L、色度(稀释倍数)≤40mg/L、SS≤60mg/L、PH6~9
1.3 基础数据:
电 价:0.80元/kW?h
二、 运营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2.1 运营管理费用:给、排水按1.80元/吨计费(不含税);
运营费用包括:药剂费、人工费、电费、设备维护维修费。
2.2 考虑到通货膨胀、国家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对运营成本造成的影响,双方商定在运营期内,每年调整一次运营管理费用,即每年年底确定第二年的运营管理费。
2.3 运营管理费支付方式: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于每月10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的运营管理费。
三、 乙方的责权利
3.1 乙方保证密切配合甲方生产,及时处理污水;
3.2 详实纪录并妥善保存污水处理站的运行日志、监测记录、维修记录、污水排放记录,当合同期满后,完整移交给甲方。在运营期内,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
3.3 负责污水处理站的设备日常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如因设备维修不及时造成不达标排放,乙方负全部责任。
3.4 乙方在运营期间,必须严格按污水处理站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乙方人员的安全事故负责。
3.5 乙方拥有污水处理站技术管理、人员安排、药品材料和易损件采购的自主权;
3.6 乙方工作人员进入厂区的证件由甲方解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厂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检查和监督。并且要保护好站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消防设施及保持周边环境卫生,违者按甲方规定处罚;
3.7 乙方运营期间废水处理的达标率为90%。
四、 甲方的责权利
4.1 保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水电供应和有关条件;
4.2 及时支付污水处理费用,每个月10日支付前一个月的处理费;
4.3 托管运营期间甲方为乙方污水处理的员工免费提供工作场所和就餐条件(乙方买餐票并付费);
4.4 负责污泥的外运和消纳。
五、 其他约定
5.1 原有甲方污水站工作人员,乙方择优录取,未能录用的人员由甲方安排其它工作。
5.2 在运营期间,甲乙双方各自派专人共同管理来水计量(安装电磁流量计)和水质测定,甲乙双方派人按时抄录进水水量和取样测定并会签。
5.3 在运营期间,乙方用于运行管理所产生的电费从运营费中直接扣除。
5.4 在运营期间,每月5号前乙方应将水量及运营费用总额核算清楚,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10号前将运行费用足额划到乙方帐户。甲方每月按时向乙方支付运营费用,甲方若在每月10号前未能将足额处理费划到乙方帐户,应按每月总额的0.3%计缴滞纳金,20号前仍未划到乙方帐户,乙方有权停止污水处理运行,后果甲方自负。甲方若有异议,应于10号前提出并与乙方交涉清楚。
5.5 在运营期间,如甲方生产产品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而引起水质水量发生重大变化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进行调整(也可商量调整运营费用),在调整期间,如需增加设备设施,甲乙双方重新协商,乙方有权对此期间出水水质未达到要求而免责。
5.6 在运营期间,如甲方生产污水超过约定规模的1.1倍,乙方尽力对超过部分污水进行处理,由此造成污染事故或造成相关部门罚款,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5.7 污水处理当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乙方应有收集以及临时堆放的义务,甲方负责按环保局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5.8 正常环保检查产生的污水监测费和正常排污费由甲方负责;由于乙方管理运营不善,导致污水排放超标所产生的污水监测费和超标排污费由乙方负责。
5.9 如果一方因故与另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
5.10 如果甲方付款,水、电供应不及时,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11 如一方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或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赔偿给另一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5.12 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必须对通过本合同从对方处获取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严格保密,在没有获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上述秘密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六、 承包时间
6.1 自2012年 月 日开始,至2014年 月 日结束,承包时间暂定二年。
6.2 双方满意可继续延长;
6.3 如甲方有意在本协议期满后自己运行,乙方将转让运行技术并移交其它资源。
6.4 不可抗力:遇不可抗力或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合同双方应尽快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调整继续履行或结束合同事宜。
七、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如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发生的其他业务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__________市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日期:
乙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日期:
C. 生猪养殖污水处理办法
考虑到生猪养殖中产生的污水中往往会带有猪的粪便以及其他污染物,但猪粪中丰富的氮、磷物可以有效作为肥料。因此在处理生猪养殖污水时,首先可以使用固液分离机对待处理的污水进行初次分离,随后继续对沉淀后得到的猪粪等固态废弃物进行二次分离,在有效提取出残留在污水与猪粪当中,含有大量氮磷元素的固体物质的基础上,及时对其进行堆肥处理,进而可以在有效提高污水处理经济性与肥效的同时,为后续污水处理奠定良好基础。而得到的固体污物可以直接进入农业生产体系肥料厂作为农业生产体系肥原料。由于带有猪粪的污水中,可能会因猪粪含大量粘稠物资的影响,使得单纯利用絮凝池进行污水沉淀处理,无法获得理想的分离效果。此时工作人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气浮技术,并借助专业的仪器设备完全去除污水中所含的大量COD物质。较后,工作人员应当采用厌氧处理的方式,有效降解生猪养殖污水中的COD物质,即可以在去除污水中的COD物质后,使用高效厌氧反应器,借助活性非常高的厌氧颗粒污泥有效吸附、降解污水中的污染物质。再通过充分发挥过滤净化装置的效用,使得污水能够达到排放标准,水质得以净化。此时液体进入沼气池进行发酵处理,产生的沼气用以发电,剩余的沼液也能够在经过过滤与进化处理后作为周围农作物灌溉用水。
养猪废水含有高浓度的有机物、悬浮物、氨氮等污染物,其水质和水量受到生产工艺季节及产品因素的影响较大,因此须选择耐冲击负荷强的工艺。可以采用物理处理方法、化学处理方法和生物处理方法。
1、物理处理方法包括使用格栅、沉淀、过滤等。主要可以去除污水中较大的悬浮物和杂质、饲料残渣、猪毛等可能对管道和水泵造成堵塞或磨损的物质。
2、化学处理方法包括混凝、消毒、中和等。可以处理养猪废水中的可溶解性有害物质,比如酸碱性有机物和各种清洗猪圈使用的有机溶剂等。
3、生物处理方法是利用微生物在酶的催化下利用微生物本身的新陈代谢对废水中的污染物质进行分解和转化。
对于养猪场废水来说,固液分离是处理的最基础步骤。所以需要在正式处理之前采用预处理的方式去除废水中存在的大部分固态物质,以保证后续处理的负荷降低。对于固液体分离后的液体部分则一般采用厌氧工艺进行无害化处理。
有机废水的处理以去除有机物为主要目的,对于养猪场废水这种较高浓度的有机物含氮废水的处理,通常采用的方式是UASB-缺氧-好氧处理工艺(A2-O法),可以保证较高的COD去除率,并且还有一定的脱氮除磷的作用。
厌氧处理中的UASB法全称为升流式厌氧污泥床反应器。这种方法与其它厌氧反应器相比,具有一系列的优点:污泥床内生物量多;容积负荷率高,污水在反应器内的水力停留时间短,因此所需池容大大减小;设备简单,操作方便,也不需要设计污泥回流装置,也不需要填充填料,不需要设置机械搅拌装置,造价也相对全家,更加便于管理且不存在堵塞的问题。
厌氧处理时一般需要水解酸化池,可以将大分子物质转化为小分子物质,将环状结构转化为链状结构,可以进一步提高废水中的BOD/COD比,增加废水的可生化性,为后续的消毒创造更好的环境。废水经过水解反应后生化性能提高,降低了废水的pH值,也减少了其中的污泥产量,为后续好氧生物处理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经过缺氧处理的出水中还有较多的还原性物质和没有充分降解的有机物,因此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处理,此时一般选用好氧生物处理的方式,让缺氧出水稳定的达到排放标准。
此时采用氧化沟工艺。即将曝气池封闭成首尾相连的循环流曝气沟渠,不同于传统的活性污泥法,污水可以涌入其中得到净化。
还可以采用生物膜法,利用附着生长于某些固体物表面的微生物进行有机污水处理。同时使用生物流化床,通过砂(无烟煤、活性炭等)作填料并作为生物膜载体,使废水自下向上没试过砂床使载体吓死流动状态,从而在单位时间内加大生物膜同废水的接触面积和充分供氧,利用填料沸腾状态强化废水生物处理过程的构筑物。
此外,还有生物接触氧化法,即以附着在载体(俗称填料)上的生物膜为主,净化有机废水的一种高效水处理工艺。具有活性污泥法特点的生物膜法,兼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的优点。在可生化条件下,不论应用于工业废水还是养殖污水、生活污水的处理,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该工艺因具有高效节能、占地面积小、耐冲击负荷、运行管理方便等特点而被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的污水处理系统。
D. 养猪厂灌溉消纳违法吗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不违法。自2014年月《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施行以来,部分养猪场利用《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鼓励和支持采取种植和养殖相结合的方式消纳利用的规定,在农业部门没有制定相应的粪便还田育肥配套管理制度和规范前,养猪场采用使用漫灌方式进行粪便还田育肥的方式消纳养猪污水,使用这种灌溉消纳方式进行粪便还田育肥不应认定为违法。但环保部门可以采用指导、引导、劝导的方式,帮助养猪场改变不合理和对环境不友好的消污方式。
E. 现在环保查得严,该如何减少养猪场的污水排放呢
最先便是猪的饮用水层面必须做好调节,猪的嘴较为独特,喝水的情况下基本上是喝过一半漏了一半,导致比较多的污水产生。实际上喝水时漏出来的水不可以算得上污水,立即排出出来是没有影响的。可是一些养殖场为了更好地便捷,会让其注入污水排出里边,这样就增加了污水的排出总数,因此在猪喝水的地点设定单独的排水口,不必和污水排出混合在一起,那样便会显著地减少污水的排出。
养猪厂的污水随着的臭味比较重主要是粪水里的二氧化氮比较多,那样会一定程度提升污水解决难度系数,终究味道环境污染不是很好解决的。而现在许多养殖场会在猪吃的精饲料中提升一些复合益生菌,那样能极大地缓解猪的二氧化氮消耗量,那样污水解决时难度系数会减少许多,也侧层面的减少了污水排出。
F. 农村养猪污染怎么办
养猪污水无论以何种工艺或综合措施进行处理, 都要采取一定的预处理措施。通过预处理可使废水污染物负荷降低, 同时防止大的固体或杂物进入后续处理环节, 造成设备的堵塞或破坏等。针对废水中的大颗粒物质或易沉降的物质, 畜禽养殖业采用过滤、 离心、 沉淀等固液分离技术进行预处理, 常用的设备有格栅、 沉淀池、 筛网等。养猪污水由于其特性,含有大量有机物,宜采用生物的方式进行处理,一般来说需要采取多种处理方法相结合的工艺,常采用进一步的好氧处理(氧化塘等)来作为厌氧处理的二级净化,这也是目前处理高浓度有机物污水的一种好方法,也是许多规模猪场采用的废水处理方法。
G. 养殖场的污水到底该如何处理,才能抵抗住环保重压
要想抵抗住环保重压,就必须要处理好养殖场中的污水,要处理好污水,那么我们首先要了解清楚都是什么污水。养殖场的污水主要包括畜禽的尿液、部分畜禽的粪便和处理粪便时的冲洗水。这些都属高浓度有机污水,并且悬浮物和氨氮含量大。这种未经处理的污水进入自然水体后,使水中固体悬浮物、有机物和微生物含量升高,改变水体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群落,使水质变坏。这些污水中还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通过水体或水生动植物进行病原传播,危害人畜健康。
养殖场污水的主要特征是:有机物浓度高,悬浮物多,色度深并含有大量的细菌,因污水中含有大量动物屎尿而使NH3-N浓度很高。污水中的污染物主要以固态、溶解态存在的碳水化合物形式存在。另外污水中还含有大量的N、P等营养物质。污水中的固体残渣主要为有机物质。如果不对此进行固液分离,就会给后续处理带来困难,增加处理负荷,影响处理效果。因此我们首先要做预处理,对污水进行固液分离,使液体的污染物负荷量大大降低,并且通过固液分离还可防止较大的固体物进入后续处理环节,防止设备的堵塞和损坏。
养殖场污水处理方式
一、厌氧--还田方式
养殖污水经过厌氧消化处理后,再采用氧化塘、土地处理系统或人工湿地等自然处理系统对厌氧消化液进行后处理,适用于离城市较远,经济欠发达气温较高,土地宽广等可做污水自然处理的地区。如果是猪场规模不能太大,年出栏5万头以下为宜,以人工清粪为主,水冲粪为辅,冲洗水量中等。
二、厌氧--好氧处理方式
厌氧--好氧处理方式的养殖场污水处理系统由预处理、厌氧处理、好氧处理、后处理、污泥处理及沼气净化、储存与利用等部分组成。需要复杂的设备和构筑物由专门的技术人员执行。主要适用于大城市近郊,经济发达,土地紧张没有足够的农田消纳规模化养殖场粪污的地区。若是养猪场年出栏5万头以上,主要使用水冲清粪,冲洗水量大。
三、厌氧--好氧--膜生物反应器方式
厌氧--好氧--MBR膜生物反应器处理方式的养殖场污水处理系统由预处理、厌氧处理、好氧处理、膜反应器等部分组成,场地限制小,其设计运转均比较简单易操作。
H. 环保局禁止养猪,是国家规定的吗
不是的,是必须满足要求才可以养猪。
法律依据: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禁养区划定提出了明确要求。2016年上半年,全国20来个省份都已经公布了禁养时间表,大部分表示要在2016年底-2017年底实现畜禽养殖的规范布局,该禁养的禁养,该升级到养殖小区的要完全达到环保的标准。
养猪要求:
养猪场必须拥有这8个证件,否则一律关停处理:
1、养猪用地证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一般符合养殖用地的都可以办理。
2、环评手续:到环保局办理,环保部门会有人员下来考察,只要排污合格的养猪场就可以。
3、规划意见:养猪场设计好建设图纸,然后到规划局审核。
4、立案备案手续:到发改委办理,这个是最好跟村委会的一起去。
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在畜牧局办理,一般防疫到位的养猪场都可以拿到手。
6、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到畜牧局办理,这个很简单,登记一下就可以了。
7、生产经营取可证:先让村委会证明,然后到畜牧局,畜牧局审核过后,直接到工商局办理。
8、野生动物训养繁殖许可证:取得生产经营取可证后,到畜牧局办理检疫证,然后到林业局办理。
(8)养猪污水消纳协议扩展阅读:
养殖业的综合利用与治理
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
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种植和养殖相结合的方式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促进畜禽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就地就近利用。
国家鼓励和支持沼气制取、有机肥生产等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沼渣沼液输送和施用、沼气发电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将畜禽粪便、污水、沼渣、沼液等用作肥料的,应当与土地的消纳能力相适应,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引起传染病的微生物,防止污染环境和传播疫病。
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应当及时对畜禽粪便、畜禽尸体、污水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防止恶臭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
向环境排放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
染疫畜禽以及染疫畜禽排泄物、染疫畜禽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等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深埋、化制、焚烧等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处置。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定期将畜禽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报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备案情况抄送同级农牧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监测。
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发现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和报告。
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综合整治方案,采取组织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有计划搬迁或者关闭畜禽养殖场所等措施,对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治理。
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激励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示范奖励等措施,扶持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标准化改造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改造,鼓励分散饲养向集约饲养方式转变。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应当统筹安排,将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纳入规划,落实养殖用地。
国家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
畜禽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生产设施用地和必要的污染防治等附属设施用地。
建设和改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包括污染治理贷款贴息补助在内的环境保护等相关资金支持。
进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从事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有机肥产品生产经营等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活动的,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生产有机肥产品的,享受国家关于化肥运力安排等支持政策;购买使用有机肥产品的,享受不低于国家关于化肥的使用补贴等优惠政策。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用电价格。
国家鼓励和支持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沼气发电,自发自用、多余电量接入电网。电网企业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为沼气发电提供无歧视的电网接入服务,并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多余电量。
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沼气发电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优惠政策。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制取沼气或进而制取天然气的,依法享受新能源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