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医院里的废水怎么处理
⑵ 医疗废物的处置应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
医疗废物的处置应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国家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鼓励有关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国家对边远贫困地区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给予适当的支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废物处置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和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检举和控告。
法律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
第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
第二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⑶ 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理的处置方案
法律分析: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医疗废物处置、环境保洁监控专门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实行定人、定点、定时操作与管理,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专场存放,专人管理,不能与一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混装。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医疗废物必须由专人管理,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隔离,按传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要有危险废物识别警示标志并按要求做好申报登记工作。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到焚烧、填埋地点处置。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单位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生活垃圾处理要做到日产日清,不得积存污物;生活垃圾中不得混杂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清理后,要做好垃圾堆放地点的清洁与消毒。运载途中不得随意扔撒、倾倒、堆放,防止污染环境。
法律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内容包括:
(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
(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
(四)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⑷ 医疗废水是怎样处理的
卫生部对医院医疗废物的处理是有规定的,需要分类处理。涉及废水,处理如下回:
(答1)检验科病源体的培养基、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先在科室内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后,按其它感染垃圾处理。
(2)传染病人(如结核病人)的痰液和检验科检查后痰液标本、污染废物,以及各科室病人的引流液、胸、腹水等由产生科室分类收集,用防渗漏的专用桶盛装,送至化痰室,经高温煮沸30分钟或2000mg/L含氯消毒剂混合作用30分钟后,污水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3)放射性液体废物:产生后由专用管道排入分隔的污水池,经过降解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4)化学性废物:放射科显影液产生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定影液产生后用防渗漏的专用桶装,交回收公司处理。检验科、病理科的化学试剂、液体废物排入医院污水系统处理。
(5)废水:医疗生活废水由排污系统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在处理站根据国家要求,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有认证的设备和制剂进行沉淀和去害处理后排出。一般是用二氧化氯对废水进行处理排出。
注意,生产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和化学试剂的厂家是需要认证的,一定要买具备资质的。还有污水处理后应进行检测,最好是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
⑸ 医疗废物该如何正确处理与运送流程
医疗废物该如何正确处理与运送流程
医疗垃圾又称医疗废物,是指接触了病人血液,肉体等由医院生产出的污染性垃圾,如使用过的棉球、纱布、胶布、废水、一次性医疗器具、手术后的废弃品、过期的药品等等。医疗垃圾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污染等特征。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医疗废物该如何正确处理与运送的知识,欢迎阅读。
不同医疗废物的处理方法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产生科室分类收集,放入黑色塑料袋内装 3/4 满 →物业人员扎紧送入暂时存放桶→物业专职运送人员用防渗漏车运 送至→医院垃圾站→由环卫部门专车运走处理。
可回收塑料类废物
可回收塑料类废物由产生科室分类收集,放入棕色塑料袋内 装 3/4 满→由物业内勤人员送至病室暂时存放桶内→由物业专职人员送至医院暂时存放房内→由回收公司送走处理。
玻璃类废物
玻璃类废物由产生科室分类收集放入白色塑料袋桶内装 3/4 满→由物业内勤人员送至病室暂时存放桶内→由物业专职人员送至 医院暂时存放房内→交回收公司处理。
感染性垃圾
(1) 由生产科室分类收集放入防渗漏双层黄色塑料袋内 3/4 满→ 由物业内勤人员送至病房暂时存放防渗漏桶内→由物业专职人员送至医院,暂时存放房内→焚烧处理。
(2)检验科病源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分类收集→在科室内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后→按其它感染垃圾处理。
(3)结核病人的痰液和检验科检查后痰液标本、污染废物,以及 各科室病人的引流液、胸、腹水等由产生科室分类收集,用防渗漏的 专用桶盛装→由物业人员送至化痰室→经高温煮沸 30 分钟或 2000mg /L含氯消毒剂混合作用 30 分钟后,污水排入污水处理系统,残渣按生活垃圾处理。
放射性废物
(1)固体废物:由产生科室分类收集,放入双层防渗漏、防扩散 的红色塑料袋中,用胶带密封后存放储存室经10个半衰期后,按感染性垃圾处理。
(2)液体废物:产生后由专用管道排入分隔的污水池,经过降解 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锐器
包括注射器、输液器针头、手术刀、剪、钳、体温表等,由产生科室分类收集→装入防渗漏、防刺的专用收集桶内→由物 业专职人员送至暂时存放房内→由回收公司运走处理。
化学性废物
放射科显影液产生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定影液产生后用防渗漏的专用桶装,交回收公司处理。检验科、病理科的化学试剂、液体废物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病理性废弃物
产生科室分类收集→交外勤物业人员→交太平间管理人员→进行登记签名→浸泡消毒后→总务科定期派人送殡仪馆火化处理。
废水
医疗生活废水由医院排污系统进入污水处理站,先沉淀后加入 25%的亚氯酸钠、15%的盐酸、10%次氯酸钠并经过二氧化氯发生器作用后生成二氧化氯,对废水进行处理排出。
医疗废物的运送
1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将收集的医疗废物运送到医疗废物处理处给予终末处置。
2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志、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处置处;盛装医疗废物的垃圾袋为黄色且有标识,装至3/4满时应扎紧袋口,更换新袋。
3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六是、泄露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4使用医疗废物专用运送车运送医疗废物,每天运送完毕后,对运送车进行及时清洁和消毒。
5运送医疗废物时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医疗废物伤及皮肤。
6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暂存处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7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立即报告总务科负责人及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人。
⑹ 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他问题。
法律依据: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他问题。
⑺ 医疗污水处理制度和规定怎么回事
医疗污水主要来自诊疗室、化验室、病房、洗衣房、X光照像洗印、动物房、同位素治疗诊断室、手术室食堂、单身宿舍、乃至家属区排放的生活污水总称医疗污水。
医院污水处理的基本处理原则:
(1)全程控制原则
对医院污水的产生、处理和排放实行全程控制。
(2)减量原则
严格医院内部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污水、污物发生点严格控制和隔离,对医院生活污水、病区污水分别收集,即源头控制,清污分流。医院污水、污物不允许随意丢弃至下水道。
(3)现场处置原则
医院污水输送过程中,为了防止污染和危害,必须现场处置。
(4)分类法的指导原则
根据医院的性质、规模、污水排放去向及地区差异,对医院污水处理进行分类指导。
(5)达标与风险控制相结合的原则
综合考虑综合性医院和传染病医院污水达标排放的基本要求,强化风险控制意识,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包括工艺技术、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等。
(6)生态学原理
有效去除污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减少消毒副产物在处理过程中产生,控制废水中余氯过高,保护生态环境安全。
法律依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十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