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医疗机构余氯标准
法律分析: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总氯排放限值值为:0.5mg/L(日均)。注:医院废水处理如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工艺控制要求为:排放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大于等于一小时,接触池出口。总余氯3-10mg/L,预处理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大于等于一小时,接触池出口,总余氯2-8mg/L,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作要求。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限值表1 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序号控制项目标准值1 粪大肠菌群数/(MPN/L)
100 2 肠道致病菌不得检出3 肠道病毒不得检出4 结核杆菌不得检出5 pH。
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院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㈡ 自来水中的余氯含量标准是多少,有办法消除余氯吗
余氯:是指水经加氯消毒,接触一段时间后,余留在水中的含量!水中投氯,经一内定时间接触容后,在水中余留的游离性氯和结合性氯的总称。
氯投入水中后,除了与水中细菌、微生物、有机物、无机物等作用消耗一部分氯量外,还剩下了一部分氯量,这部分氯量就叫做余氯。
国家标准规定出厂水余氯含量≥0.3mg/L,供水公司一般控制在0.3-0.5mg/L之间,所以只要不超过0.5mg/L即可,对人体就没有危害。
要想去除水中余氯,最好也是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接水后放置一段时间即可,当然市售的饮用水过滤器也有去除的。自来水中的氯,用放置尤其在太阳下放置一段时间晾晒,就会挥发掉。
另外通过加热煮沸的方法进行除氯。
㈢ 医疗废水排放标准
法律分析:(1)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
一级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3-10 mg/L。
二级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2-8 mg/L。
(2)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作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㈣ 余氯排放标准
法律分析: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应进行脱氯处理,使总余氯小于0.5mg/L。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第四条 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2的规定。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的污水执行排放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禁止向GB3838I、II类水域和III类水域的饮用水保护区和游泳区,GB3097一、二类海域直接排放医疗机构污水。带传染病房的综合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房污水与非传染病房污水分开。传染病房的污水、粪便经过消毒后方可与其他污水合并处理。采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的医疗机构污水,若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应进行脱氯处理,使总余氯小于0.5mg/L。
㈤ 污水余氯量正常值
一般经过三级处理后的再生水出水的余氯量必须保证不小于2mg/L。不过你不用担心,内因为除了传统的容次氯酸钠消毒以外,现在好多再生水厂都采用了紫外和臭氧消毒,可以放心使用!
一般医院污水处理是要求余氯在0.5以下
㈥ 医院污水处理余氯标准解释
接触池出抄口的余氯控制在3-10mg每升袭满足一级标准肯定是可以的了 如果城市管网允许二级标准可以放宽采用二级 这样可以节省氯的投加量 减少运行成本
接触池的出口总余氯 指的是 接触消毒池 出口的污水中的的氯的总含量 就是接触氧化 剩余的余氯总量 也就是出口总余氯量
接触消毒池的作用主要是通过加氯等强氧化剂对水中的细菌病毒 进行消毒 处理 杀死污水中的病原菌及病毒 ,经过消毒处理后 病原菌和病毒会被全部杀死 但是有些病原菌会转化为孢子之类的繁殖体 为了防止这些繁殖体在次繁殖 必须在污水中 保留一定量的消毒剂 对病原菌进行控制 ,这个道理和自来水中保证余氯的要求一致
㈦ 医院污水处理余氯标准
一、传染病结核病总余氯执行0.5mg/l(直接排入水体要求)。
1、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
消毒接触池的接触时间1.5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6.5-10mg/l
2、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做要求。
二、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总余氯执行0.5mg/l(直接排放要求),间接排放不作要求。
1、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
排放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3-10mg/l。
预处理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2-8mg/l。
2、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做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㈧ 污水厂余氯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标准为0.5mg/L。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节约、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先进科学技术的研究、保护植被,植树种草,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九条 国家保护水资源,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植被,植树种草,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第十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先进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
第十一条 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㈨ 医疗污水排放标准
1.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
注:1)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 消毒接触池的接触时间≥1.5h,
接触池出口总余氯6.5-10 mg/L。
2)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作要求。
㈩ 国家标准自来水标准余氯是多少
国家标准规定出厂水余氯含量≥0.3mg/L。
余氯有三种形式:
1.总余氯:包括游离性余氯和化合性余氯。
2.游离性余氯:包括HOCl及OCl-等。
3.化合性余氯:包括NH2Cl、NHCl2、NCl3及其它氯胺类化合物。|||砂滤器,
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集中式给水出厂水的游离性余氯含量不低于0.3 mg/L,管网末梢水不得低于0.05 mg/L。
(10)石家庄市中医院废水余氯含量扩展阅读:
氯的危害
1、中毒临床表现:急性中毒。轻度中毒时,病人出现眩晕、头痛、恶心、胸闷、嗜睡、步态蹒跚等;严重中毒者,神志不清,或呈昏睡状,甚至昏迷、抽搐,更严重者会造成死亡。
2、慢性中毒主要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征、肝脏损伤、消化功能障碍、肢端溶骨症、皮肤损伤等。
3、神经系统:表现为眩晕、头痛、乏力、失眠或嗜睡、多梦、易惊醒、记忆力减退、烦躁不安等。有时呈头重感、定向障碍、性情改变、四肢酸痛、手掌多汗,手指、舌和眼睑震颤等。
4、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呃逆、腹胀、便秘等。肝肿大,肝功能异常。
5、皮肤改变:有皮肤干燥、皲裂、丘疹、粉刺,或有手掌角化、指甲变薄等改变。
6、肢端溶骨症:聚氯乙烯制造的清釜工多见。表现为手指发麻,指尖有刺痛或酸痛感。手部x线拍片显示,末节指骨的一个或多个粗隆边缘有半月形缺损,甚至骨干有溶骨性缺损。有时指关节排列不齐。
7、致癌:氯乙烯致肝血管肉瘤已列为国家法定职业病名单。本品为致癌物,可致肝血管肉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