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自己家的污水管路可以单改出去吗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不能的,想要更改单独的污水管道,需要向小区内的物业或主管单位提交申请,申请审批通过后才可以单独的污水管道。
② 下水主管道堵塞是该由业主自己疏通还是该由物业负责疏通
下水管被堵造成损失,谁负责先要弄清楚原因。如因为下水管年久失修,物业公司没有及时发现并维修,物业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如果是楼上业主使用不当所致,则应由业主向楼上业主索赔。如果不能确认是哪家业主造成的损失,可要求楼上所有使用该下水管的业主共同承担。
物业公司如果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能够及时发现故障并维修,就不必承担责任。至于租户承租户之间就要相互协调,因为除非是业主的责任,业主完全可以拒绝付款。
下水道属于公用设施,如果楼主居住的小区交了公共维修基金,可申请(物业主管部门)启动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疏通维护;如果没有交付基金,可以大家兑钱自行找人,如果有物业管理,可以让他们负责联系施工队,大家筹钱一起监督施工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③ 小区排污管道的通知
建设单位什么的小区排污管道,至于管道的施工单位,应该让物业出面去找,应该是归物业管,就是要维护这些公共附属设施
④ 办理排水许可证需要达到什么要求
所有的用水单位都要办理排水证,工业园,写字楼,餐厅,住宅小区等等,首先要做好内。一八五。部雨水污水分流,分流改造后。二零六五。向当地。一二六五。水务部门申请验收办证,勘探设计施工办证一条龙服务
⑤ 污水管网流入不明水体怎么打报告
第1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实施情况汇报
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实施情况汇报材料
为有效解决城市污水污染,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我县积极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进度,全面提高城市污水收集率。现将污水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孟连县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规模为日处理生活污水规模近期(2016年)万吨/日;远期(2025年)万吨/日,新建污水配套管网DN300—DN800总长32公里,污水提升泵站1座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投资近2356万元,管网投资3200万元,主要服务于孟连县城规划建成区,近期(2016年)规划范围面积平方公里,规划服务人口万人;远期(2025年)规划服务面积平方公里,规划服务人口为万人。
二、工程进度
(一)厂区工程。该项目实施单位为孟连县诚净环卫绿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厂区建设和省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合作采用BOT模式已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协议里明确了厂区“三通一平”由我县建设,“三通一平”的投资建设为1260万元,项目配套管网建设和昆明普尔顿管业有限公司合作,采取BT合作模式,项目位于南垒河下游距县城公里处,占地面积约为22亩,工程自2016年3月份正式开工建设,县政府统筹谋划,紧抓落实,倒排工期,2016年底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三通一平”工程建设,2016年5月省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组织进场施工,现已完成人工挖孔桩、污水处理池底浇灌等工作。
(二)配套管网工程。建设方案是将城西片老城区和城东片区的污水通过东、西线管网收集至污水处理厂。截止目前已完成16公里污水管网建设。为全面加快推进我县的城市污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2016年,县委、县政府把城市污水管网续建工程列为孟连县2016年重点工程,全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32公里,已完成16公里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年初任务量的50%以上,其中新建城东片区污水管网14公里,新建滨河西路污水管网2公里,目前,我县的雨污混流管网建设长度已达近39公里。
三、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全力推动工程建设。为确保污水管网建设顺利推进,实现污水达标排放,我局成立了污水管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明确牵头领导,搭建专门班子,实行兵团式作战、扁平化管理,实现决策、协调、督查、落实四位一体。
二是明确责任,全面抓好项目督查。严格按照污水管网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了工程建设的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节点,要求各责任单位、各相关股室全力支持,确保污水管网工程建设真正落到实处。对污水管网工程建设实行每周开展一次检查,每旬开展一次点评,每月开展一次评比,进行全过程、跟踪式督查。
三是协调配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各相关股室形成了“统一领导、全面协调、分组实施、各负其责”的污水管网工程建设推进体系,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难点问题,超前谋划,精心制定工程建设专项实施方案,确保污水管网工程建设进度。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地方财政困难,项目建设配套资金难以落实。
(二)城区管网开挖施工难度大,项目建设工作较紧,项目进度存在一定难度。
(三)污水处理厂厂区项目因省水务投资公司进场施工较慢,导致施工滞后严重影响施工进度。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快我县治污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我县将进一步加大监管、督促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一)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除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外,加大自筹和引资合作建设力度。
(二)认真抓好相关责任落实。
3 / 4(三)严格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项目按时完成。
第2篇:.4.10 污水管网竣工验收汇报材料
亳州市古井镇污水管网工程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汇 报 材 料
施工单位:安徽国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 月 日
亳州市古井镇污水管网工程第一标段
竣工验收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下午好!
感谢出席今天的亳州市古井镇污水管网工程分段交工验收会议,并对我项目部各项工作给予检查指导。
由安徽国信建设集团公司承建的经一路(老子路~G311)、完善亳州工业园区路网工程第一标段等项目自开工以来,就得到了镇政府、区质监站、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区审计局与协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部门的关心、支持与帮助,您们带领我们共同克服了征地、地质变化,最终走上正轨,顺利推进。得益于您们的关心与支持,再加上我们坚持不懈的精神,终于迎来了今天的竣工验收,借此机会一并致谢。
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难题,例如:张集街道段落雨污水管道设计定位处的现场环境相当复杂,且与待接管道并行或交叉的地下管线纷繁复杂,地面架设的供电、通信线缆数不胜数,多次与设计单位商讨管道走向改变事宜,保证工程正常进行。又加之施工范围内有自来水和燃气管道穿过,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开挖范围。我项目部不等不靠积极研究方案,各级管理部门大力协调,牵头各相关单位与部门会诊,硬是啃下了这块硬骨头,当然在这期间也是多次出现管道破坏的情况,我项目部均作出了相应的赔偿;W1~W12井位段因征地拆迁问题屡次受到附近居民的聚众阻挠施工,严重影响工程进度,我项目部不弃不馁,坚持不懈地配合镇政府加强协调,经过共同努力,终于得以解决,随即大幅加大人、财、物投入,保证了工程按期完工;区质监站积极支持施工单位,及时对已完成隐蔽工程进行验收,方便我们顺利进行后续工程施工,为我们节约了大量的宝贵时间;监理单位也是严格监理、热情服务,正是有了这么多单位的真心帮助,才有了我们今天的竣工验收会议。在此对所有给予过我项目部支持与关心的单位和领导表示最衷心的感谢。下面对我项目就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合同执行情况逐一汇报。
⑥ 新建小区排污管接入市政管网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具体手续如下:
(1)申请单位向市、区城管部门提交城市雨、污水管道接入市政管网申请,获取允许接通城市排水设施许可审批。
(2)提供经市规划局批准的排水规划方案,以及内部排水管网竣工图、竣工资料和施工图纸。
(3)城管部门根据申请人递交的施工平面图,审核建设单位提供的已建管网设计图。排水管理部门对入网户的自建排水设施综合质量验收,查核城市排水管网的雨水管道的管径及标高能否接纳。
(4)经批准接驳排水管网的,涉及挖掘城市道路时,应同时办妥城市道路挖掘审批。
(5)养护工程队组织按批复核准的内容进行雨、污水管道的接入施工;
(6)排水管理部门现场验收合格,确保雨污分流。
2、专家建议,居民个人如想申请接入手续,可通过所属社区居委会向所在街道提出申请,各个街道都有城管专员,这样就可以以街道的名义向所在区城管部门提出接管申请。
3、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市民要接入的市政管道在市区的主干道上,需要到市阳光大厅的城管审批窗口提交申请,如果是在区管或者街道支路上,则分别是在各区城管办事大厅提交申请。
(6)污水管道申请一事一议扩展阅读:
不同部位的下水管道堵塞有不同的单位监管:根据相关规定,32米以上宽度道路下主管道为市管管道,由市政(排水)管理部门监管;32米以下宽度道路下管道为区管管道,由各区城管部门监管;住宅小区内的堵塞,一般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居民家中的堵塞,一般由居民请市场上的专业疏通队来解决。
据市政(排水)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的热线电话每周会接到不少居民投诉,大雨天更多。对于部分投诉,工作人员会按地段转给各区的城管部门,再由各区城管部门勘察,看是否属于城管部门管理的范围。
⑦ 业主向物业移排水管申请
先联系物业说明情况,然后联系住建局,住建局同意之后就完成申请了。
因为排水管属于公共区域的呢,所以是需要往住建局报备的呢,先找物业,之后进行联系住建局就可以完成申请。
小区排水管为住宅单元排水系统组成,户内排水横管排入排水立管再接入排出管接到室外小区排水管,小区排水系统包括单元排出管进入污水检查井接入小区污水管道进入化粪池简单出来,最终排入大市政排水管道。
⑧ 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审批流程
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中有相关规定
1.总则规定
[适用范围] 我县行政区域内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概念解释] 本办法所称农村污水处理,是指通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接纳、输送并利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对农村污水进行集中净化处理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设备以及接纳、输送农村污水的管网等相关设施。
[政府职责] 乡(镇)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通过财政预算和其他渠道筹集资金,统筹安排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本行政区域污水的收集率、处理率和达标排放率。
[部门职责] 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污水集中处理的管理工作。
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投入使用后污染物的处理及排放情况和排放污水的个人纳管污水是否达标进行监督管理。
县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水利、财政、国土资源、公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污水处理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义务与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义务,有权对污染环境和破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行为进行检举。
2. 规划与建设
[规划与计划]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应当统一规划,配套建设,有偿使用。
县政府应当组织污水处理、发展改革、环境保护、水利等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县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专项规划的要求,制定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同步配套建设要求] 农村建设应当按照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要求,配套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或者预留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用地。预留的建设用地未经法定批准程序,不得改变用途。
新建、扩建、改建乡镇道路以及住宅小区的建设,应当按照专项规划的要求,同步建设相应的接纳、输送污水的管网等设施,并同步投入使用。
[项目立项]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手续。
[项目建设和改造]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污水处理设备、工艺与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强制性标准。
[竣工验收]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完工并通过相关法定专项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竣工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报送污水处理、环境保护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档案移交] 建设单位应当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0日内,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要求收集、整理项目档案资料,向所在地建设档案机构移交。
3.关于污水接纳与处理
[管道纳污] 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其排放的污水达到纳管要求的,应当将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允许以其他方式排放的除外。
鼓励企业对生产用水进行循环利用;鼓励宾馆、饭店、写字楼、住宅小区等建设中水回用系统,减少污水的直接排放。
[行为禁止] 禁止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下列物质:
(一)挥发性有机溶剂及易燃易爆物质;
(二)氰化钠、氰化钾、硫化钠、含氰电镀液等有毒物质;
(三)腐蚀管道以及导致下水管阻塞的物质;
(四)不符合相应排放标准的医疗卫生、生物制品、科研、肉类加工等含有病原体及放射性的污水;
其他禁止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
因意外事故致使含有前款所列物质的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排水户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并向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报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厂的废水排放,应当执行国家有关乡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泥处置] 污水处理厂应当具备相应的污泥处置能力,对污水处理运行中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处置。
[统计报表] 运营单位应当依法向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相关统计报表。
[经营终止] 运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并实施临时接管:
(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整改的;
(二)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和环境安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终止特许经营协议的其他情形。
有关临时接管的具体方案,由实施临时接管的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4. 设施保护和维护
[设施的改迁拆] 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建、迁移或者拆除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设施保护] 禁止从事下列影响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危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一)在污水管道、阀门、检查井等设施上面及污水管道两侧安全保护范围内取土、堆放物品或者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擅自在污水管道上凿洞接管排水;
(三)阻塞污水管道及出水口;
(四)损坏或者移动井盖、井座、阀门井等设施;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维修养护责任] 运营单位负责污水集中处理厂、管网、再生水利用和污泥处置设施的维修养护。
[设备检修] 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需要临时停运的,运营单位应当提前48小时通知排水户。
[突发事件] 运营单位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施工安全]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养护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制定中毒、窒息等事故抢救预案,进行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测;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指定专门监护人员进行安全监护。
[支持配合]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养护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支持、配合,不得阻挠和干扰。
[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应当保障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用电需求。因故确需停止供电的,电力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事前通知运营单位。
[相关工程施工要求] 工程建设涉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前,向运营单位查询地下污水管网情况。工程施工可能影响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运营单位协商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工程施工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造成损害的,建设单位应当予以赔偿。
在污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上下或者两侧埋设其他地下管线的,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遵守管线工程规划和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
5.监督管理
[监管要求] 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加强对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依照各自职责查处违法行为。
[水质检测]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水质进行监督检测,对获得的检测数据,应当与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共享。项目乡镇应当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测,如实提供排污排水情况,不得阻挠、妨碍检测。
运营单位应当建立水质检测化验制度,并向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准确报送污水处理水质与水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
[信息公开] 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应当设立公开电话和网站,及时受理公众对污水处理的意见和投诉,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
对于污水处理过程中发生的污染事件情况及处理结果,应当向公众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法律责任
[转致规定]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处罚]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违法事实和处理结果:
(一)向农村污水管网排放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排入的物质的;
(二)从事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禁止活动的;
(三)相关单位未履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养护责任的;
(四)运营单位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中所产生的污泥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处理而随意倾倒的;
(五)因施工影响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而未与运营单位商定相应保护措施的。
⑨ 污水管道若需下穿桥梁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条件
污水管道若要穿桥梁,需要向政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备案
⑩ 我想在园区里开一家快餐店,办理排污证时,环评单位要求园区提供污水纳入管道证明,这证明怎么办理,
园区内有污水处理厂的,到污水处理厂办理就好;就是由承接单位(污水处理厂)为你出个书面证明,证明中写出你店里的废水由该污水处理厂接收处理,并已纳入管道就行了。需要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