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污水井 物业不清理怎么办
污水井物业不清理可以找业主委员会投诉。物业应当根据物业规定,定期对小区内的污水井进行清理,如果物业不予处理可以找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首要目的就是维护所有业主的利益,反映小区业主的要求与意愿,还用来监督管理物业公司的管理运作,所以物业出现问题可以到业委会进行投诉。如果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Ⅱ 清理污水管道有哪些注意事项
管道内部空间小,空气流动较慢,可能存在大量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回的气体,对污水管道进答行清理和清淤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操作,尤其是需要人工进入管道时,尤其需要遵守安全规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排污管道清理清淤属于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范》中相关条例。
(2)由于管道中可能存在大量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的气体,在进行清理前要对将清理管道进行充分通风换气,确保有害气体排出,并确保管道中拥有足够的氧气。使用毒性气体测量仪测试至少五分钟,五分钟内都在爆炸极限的四分之一约(100PPM)以下,使用测氧仪测5分钟以上,5分钟内需要氧气含量都在18%以上。并且注意淤泥中暗藏的有毒气体。
(3)进入污水井或污水管道作业的工人必须要系有安全带,以防不测危险。
(4)在污水管道和污水井周围不得吸烟,也不得使用任何其它明火,放着易燃气体燃烧引起爆炸,在井内操作时也应注意避免摩擦或碰撞引起火星。
Ⅲ 家里污水井可以自己清理吗
家里污水井可以自己清理。垃圾堵住了排水井,污水就很难排走了,唯一的办法就是用手清理,有的污水井由于清掏工具无法深入,我们就要用手去把污物掏出来,用手去一点一点挖开污物,对雨污水井内的杂物和淤泥进行清理疏挖,用工具清理的更顺畅。
Ⅳ 住宅污水井需定期清理吗
一般要求定期清理。原因是生活中,排放的污水都有一些悬浮固体,时间一长,全部淤积在下水道的集水井。在雨季,下水道排水要求最大流速跟不上,就造成排水不畅,是路面造成渍水。对人们的生活造成严重不便。
Ⅳ 物业小区污水井每年要清理吗
正常来说每年都要清洗的,主要是看你的使用情况。
Ⅵ 如何清除污水井壁上的油污
一直无会比以前的业务的话 那你应该可以用那个洗洁精 或者是酒精给他擦一下就可以了
Ⅶ 西宁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保障市政工程设施完好,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政工程设施是指:
(一)城市道路:车行道、人行道、路肩、路边坡、路边沟、广场、公共停车场、隔离带、路堤、街头空地、代征道路用地、道路护栏;
(二)城市桥涵:桥梁(立交桥、高架桥)、涵洞、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附属设施;
(三)城市排水设施:排水管道、暗渠、明沟、窨井、泵站、污水处理及其附属设施;
(四)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广场、桥涵等处的照明设施。第三条西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政工程设施的行政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政工程设施的行政管理工作。
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市政工程设施的养护和维修。
市规划、公安交通、工商、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工作。第四条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先地下后地上和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市政工程设施的义务,有制止、检举损害市政工程设施行为的权利。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市政工程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和养护维修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第七条市政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由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市政工程建设,应当纳入住宅小区、开发区的开发建设计划配套建设。第八条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办理竣工手续并交付使用。验收不合格的,应当限期返工。
建设项目实行保修制度。第三章城市道路管理第九条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城市道路的养护和维修,定期巡视检查,保持路面平整、设施完好。第十条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工程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修复竣工。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保障行人和车辆安全。第十一条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专用车辆,应当使用统一标志;执行任务时,在保证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和行驶方向的限制。第十二条在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二)擅自设置建筑物和构筑物;
(三)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长、超高车辆未经批准在道路上行驶;
(四)其他损坏、侵占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第十三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领取许可证后,方可按批准的期限、范围、地点占用。
占用期满后,占用单位或个人应及时清理现场。第十四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持市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挖掘修复费,取得挖掘许可证后,方可按规定挖掘。
城市道路不得在冬季(从当年11月1日起至次年3月15日止)开挖,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应加倍收取挖掘修复费。新建、改建的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大修后的道路3年内不得开挖,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挖掘城市道路应根据工程量分段实施,每段须在7日内完工复原。少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7日内完工复原的,挖掘单位应说明理由,并提供不能在7日内完工复原的分析论证报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批准的期限完工复原。第十五条因基建施工等原因,需要封闭道路中断交通的,须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事先发布通告。第十六条因地下管线发生突发性事故需要开挖城市道路进行紧急抢修的,可以先行破路抢修,并同时通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挖掘单位或个人应在24小时内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
Ⅷ 污水井怎样清理
一般都是用人工清理的。
Ⅸ 西宁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排水管理,保障排水设施正常运行,防治城市内涝灾害,保护水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城市排水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城市排水设施的养护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排水设施,是指城市雨水污水收集、输送、处理的排水管渠、检查井、跌水井、跨越河道的倒虹管、泵站、污水处理厂(站)等城市基础设施,分自建排水设施和市政排水设施。
自建排水设施,是指产权单位、住宅小区及庭院和个人自行投资修建的排水设施。
市政排水设施,是指自建排水设施以外的政府投资修建的排水设施。第四条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城市排水的行政管理工作。市排水设施管理单位具体负责与市区排水相关的规划、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各区负责城市排水的行政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排水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区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定权限范围内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国土、房产、规划、建设、价格、卫生、环保、工商、公安、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第五条鼓励城市排水科技创新,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提高城市排水的科学技术水平。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城市排水设施的义务,有依法使用城市排水设施的权利,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管理第七条市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西宁市城市防洪规划》的要求,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编制本市城市排水系统规划。
编制城市排水系统规划,应当按照地形、地貌、降雨量、污水量和水环境等要求进行。第八条城市建设规划应当安排相应的泵站、污水处理厂、养护班点、污泥转运站、污泥处理厂等城市排水设施。第九条自建排水设施的建设计划,应当符合城市详细规划和城市排水系统规划。开发区等自建排水设施建设计划,应当纳入其综合开发计划;住宅区自建排水设施建设计划,应当纳入本市住宅配套建设计划。第十条排水设施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和污水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雨水、污水分流排水和收集、输送、处理、再生利用并重的排水体制。原有的排水设施未实行雨水、污水分流的,应当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实行雨水、污水分流。第十一条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排水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排水工程,必须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十三条排水设施的建设资金,采取政府投资、贷款、受益者集资、单位自筹等多种方式筹措。第十四条现有的和经规划确定的排水设施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第三章排水管理第十五条城市排水实行雨水、污水分流排放制度,并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雨水、污水分流排放制度,禁止雨水、污水相互混接、合流排放。尚未实行分流排放的地区,产权单位应按照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分流改造。第十六条因从事制造、建筑、房地产开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住宿餐饮、娱乐经营、机动车清洗等活动向市政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应当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排水许可,经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排水。第十七条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应当如实提交下列资料:
(一)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
(二)有关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材料;
(三)按规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
(四)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
(五)排放污水易对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应当提供已在排放口安装能够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的有关材料;其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应当提供具备检测水量、pH、CODcr、SS和氨氮能力及检测制度的材料;
(六)餐饮企业应一并提交隔油设施图纸、企业规模等说明材料。
Ⅹ 物业对污水井检查周期是多久
管道井的检查周期,一般的巡视建议是2个星期一次。
物业服务管道井的管控级别是1级,管道井需每季度进行一次卫生清洁,并形成“设备机房清洁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