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市规划建设局制定该污水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作审批建设项目任务书(行性研究报告)定附件;
2、经市土资源局审核同意项目用预审;
3、政府管委向市发展改革局请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立项确定业主建设单位取标通知书才能投资启项目;
4、展环保设施建设项目竣工;
5、向市环保局(办公室文秘)提交试运转申请,具体材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防治污染设施设计案、竣工工艺流程图、治理合同及治理技术案已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案(或审查)证明材料
6、经环保局审核材料、组织现场检查同意项目试运转期限90特殊工程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适延期超150试运转30验收临测报告期;
7、试运转期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试运转功项目应试运转期结束20内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交材料(式3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临测报告、污染治理工作总结(应包含工程设计、投资、施工、试运转情况及及运行费用等内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防治污染设施操作规程;
8、由环保局组织现场检查、验收现场检查内容:防治治设施现场运行情况、防治污染设施试运转运行记录、否装排污计量装置具备临测采条件排污口设置专门标志、否合理短路排污口、周围环境态恢复情况、其防治污染措施落实情况;
9、取环保合格验收其条件:建设工程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手续齐备、污染
防治设施委托资质环保治理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并进行案评估技
术资料齐全、施工程严格遵守关环保律、规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环保审批意见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治污染设施稳定、
运行符合交付使用条件、外排污染物达规定环境标准、规范化
排污口、建设程受破坏并恢复环境已经恢复
10、再具验收意见发放排污许证其内容:验收合格环境保护设施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具同意验收意见与其相应建设项目式投入产或者使用并发放排污许证;
11、验收合格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单位须按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毕重新申请验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申请30内组织现场再检查验收具验收意见发放排污许证
② 污水处理站没有加药记录运行台账怎么处罚
视情况而定,严重的是要被行政拘留的。
台账是企业对环保设施管理的痕迹记录,企业应该对台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废水处理设施运维台账包括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时间、加药记录、维护记录等。
③ 关于环保检查,具体该查哪些
环保检查的内容:
1、生产配件的同时有出来粉末的辅料、相关的燃煤锅炉等设备要查封;
2、发现有噪音、气味浓的产品也要整顿;
3、没有营业执照、不规范的厂家需要重新整顿;
4、顺带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
5、顺带查伪劣及假冒仿牌的。
6、偷排废水;
7、排放油漆味等刺鼻气体;
8、低频噪音或噪音过大;
9、粉尘污染;
10、未公示环评;
11、无环保审批手续;
12、电机组存在运行安全隐患;
13、违法建设;
14、私设暗管排污;
15、煤渣到处飘散;
16、纸渣挖坑填埋存在问题;
17、无废水回收系统;
18、未办理取水许可;
19、没有亮照经营;
20、无防渗漏措施的水塘存贮其他废弃物;
21、治污设施简陋老旧问题;
22、烟尘排放浓度超标;
23、厂区堆积垃圾未及时处理;
24、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
25、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
26、排污许可证过期;
27、非法生产;
28、过滤池COD超标;
29、无排污许可证。
➤废气污染检查
检查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量。
锅炉、石化、化工等燃烧产生的废气检查
检查化工、石化等企业连续产生可燃性有机废气是否合理的处理方法,采取回收利用或焚烧方式处理,间歇产生可燃性有机废气采用焚烧、吸附或组合工艺处理是否合理。
检查锅炉燃烧设备的审验手续及性能指标、检查燃烧设备的运行状况、检查二氧化硫的控制、检查氮氧化物的控制。
工艺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源
检查废气、粉尘和恶臭排放是否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检查可燃性气体的回收利用情况;
检查可散发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的运输、装卸、贮存的环保防护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除尘、脱硫、脱硝、其他气态污染物净化系统
废气排放口
检查排污者是否在禁止设置新建排气筒的区域内新建排气筒;
检查排气筒高度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检查废气排气筒道上是否设置采样孔和采样监测平台;
检查排气口是否按要求规范设置(高度、采样口、标志牌等),有要求的废气是否按照环保部门安装和使用在线监控设施。
无组织排放源
(1)对于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烟尘的排放点,有条件做到有组织排放的,检查排污单位是否进行了整治,实行有组织排放;
(2)检查煤场、料场、货物的扬尘和建筑生产过程中的扬尘、是否按要求采取了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或设置防扬尘设备;
(3)在企业边界进行监测,检查无组织排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标准的要求。
④ 污水处理厂环保巡查应检查哪些内容
污水处理厂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关键设备是否有点检表并检查记录
排放口回标识是否规范
现场是否有污水或答者处理药剂泄露
是否有应急处置预案并演练
药剂存放区域是否有设置二次容器防污染
药剂存放区域是否将属性不同的化学品分开存放,危险药剂是否按危险化学品的存放要求存放
废药剂空瓶是否正确处置
污泥是否正确处置,若有污泥被列为危险废物是否按危险废物的要求进行处置
是否有关键数据记录
是否有相关的文件规定污水处理厂的运行
⑤ 企业环保检查哪些内容
主要检查企业的环评手续,环评文件为报告表或报告书的,查看环评文件及审批意见;环评文件为登记表的,查看环境影响登记表及备案回执。检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执行情况(含信息公开内容),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主要有应申请排污许可证单位是否持证排污,持证后是否开展了自行监测和记录台账上报工作,应进行排污登记的单位是否进行了排污登记等)。
拓展资料: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的形式一般分为例行检查和突击检查,检查方式主要有访群众、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
一、访群众
群众的信访投诉是发掘环境问题的重要信息来源,为环境监察人员提供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最好线索。环境监察人员通过走访排污企业周边的群众,可以了解企业日常排污情况,甚至偷排的线索。
二、听汇报
主要听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生产经营情况、环保手续履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简要介绍。
三、查资料
主要检查企业的环评手续,环评文件为报告表或报告书的,查看环评文件及审批意见;环评文件为登记表的,查看环境影响登记表及备案回执。检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执行情况(含信息公开内容),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主要有应申请排污许可证单位是否持证排污,持证后是否开展了自行监测和记录台账上报工作,应进行排污登记的单位是否进行了排污登记等)。查阅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台账,涉及固体废物的,还将检查固体废物的利用或处置情况,查阅相关合同和转移手续等台账资料。
四、看现场
主要检查企业的生产原料、生产工艺及产品、产能、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等是否与环评及批复文件一致,如有不一致,核实是否属于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需重新报批环评,一般变动的需在项目自主验收中予以明确。检查企业雨污分流落实情况、废水及废气分质收集处理情况、生产现场管理情况(主要核实生产车间是否整洁有序、是否存在跑冒滴漏、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情况等)。
检查废水、废气等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是否正常,处理设施关键参数、加药、耗材更换及维修记录是否完备并符合逻辑,可能当场对废水或废气进行取样检测。有污染治理设施中控系统的,还将查阅相关历史记录及运行曲线图。检查废水、废气排污口设置是否规范,是否设置标志牌,废水排放口的位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设置了采样点,是否设置了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废气排气筒的数量和高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规范设置采样孔、监测平台和安全通道。是否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不是所有排污单位都需要安装,重点排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的、环评审批或现行其他环境管理制度明确要求的需要安装),监控仪器是否运行正常。
检查事故废水收集池是否按要求设置,需要在事故状态下污水可以自流进事故废水收集池,不得设置在地上,平时保持空置。固废贮存场所是否按相关规范进行设置,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和识别标志。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至少两人,会首先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企业无须紧张,做好配合检查即可,即使发现违法问题,也需要积极配合,千万不要采用拖延、围堵等方式拒绝、阻挠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否则后果会很严重。只要企业做好了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做好相关记录台账,做到达标排放,不用担心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检查的。
⑥ 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
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排污单位应当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式、内容和频次,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废水设施检查:
1、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废水的分质管理、处理效果、污泥处理、处置。
2、是否建立废水设施运营台账(污水处理设施开停时间、每日的废水进出水量、水质,加药及维修记录)。
3、检查排污企业的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是否完备,是否可以保障对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产生的废水实施截留、贮存及处理。
⑦ 企业环保的自检自查报告
企业环保的自检自查报告范文(通用5篇)
忙碌而又充实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收获了许多,也知道了不足,非常值得我们做好总结和完成自查报告。相信大家又在为写自查报告犯愁了吧!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企业环保的自检自查报告范文(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企业概况
xx有限公司是一个拥有先进环保技术和设备的国有控股大一型企业,下设南分厂、北分厂,年水泥生产能力130万吨。企业获得了产品质量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化验室合格证书等荣誉。为认真贯彻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落实国家发改委、政府、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加强企业节能管理,推进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公司作为千家企业重点耗能单位之一和省控重点用能企业,深知企业是节能降耗的主体,积极响应国家和政府、市区政府号召,大力推进公司节能减排,顺利完成政府、市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并将节能减排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
二、20xx年的经营情况及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20xx年,全年计划生产水泥110万吨,20xx年1-12月份,公司实际生产水泥108.2万吨,完成年计划的98.36%,实现销售收入190426万元,上缴税金2343万元。单位产品标煤耗83.49kg/t,XX年单位产品标煤耗86.54kg/t,同比下降了3.05kg/t。20xx年1-12月份,累计节约标煤0.33万吨。与20xx年政府下达给公司的节能目标0.29万吨标煤相比,超出目标值0.04万吨。由此可见,公司顺利并超额完成了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
三、节能组织机构及能源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强化企业节能主体责任,20xx年初,公司在去年能源管理组织、机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企业能源管理工作,调整了能源计量、节能领导小组和节能工作小组,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等,加强企业能源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健全节能管理、组织、标准体系。
公司责成一名副总具体负责节能管理和领导工作,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节能管理和领导小组,设立了公司节能办公室,各职能部门、单位明确了节能专、兼职负责人,形成了三级节能管理网络,由生产综合处相关人员具体负责节能工作,同时,建立了节能工作机构和管理体系,成立了节能工作管理和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能源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在完善组织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的能源政策、法规及标准,组织贯彻、制定能源管理标准,编制节能规划及计划,贯彻执行能源管理中的技术标准,负责组织节能检查,对用能计量、统计进行监督,组织节能技术培训和宣传,发出节能倡议,进一步完善公司能源管理制度。
(二)分解节能目标,落实节能职责制定产品消耗定额,并对各部门进行考核。
对生产中各项工序、产品的能源消耗进行定额管理,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将节能任务目标层层分解,把能源消耗与工资薪酬、效能挂钩,力争吨熟料、吨水泥能耗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节能技术管理部门建立成本控制管理体系,制定成本考核评价制度,考核指标细化分解到有关车间、部门、责任人,定期评价和考核;制定车间消耗指标,考核指标执行情况;设立能源统计岗位,专人负责建立能源消耗和成本台帐。对现有生产工艺系统进行优化平衡改造,窑温热效率利用、单机台时较上年有明显提高;在立窑安装变频器,对磨机选粉系统进行改造,制定消除跑、冒、滴、漏的有效措施,并付诸实施,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定期检查。
为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酒泉容大汽车加气有限公司扎实认真地组织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于20xx年1月成立,注册资金2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于一阳。公司占地面积7800平方米,固定资产1500万元,现有480平方米办公楼一座,完善的l-cng加气站一座,主要销售车用压缩天然气,年零售量约为1500吨,公司现有人员16人。
(二)项目概况
1)我公司加气站坐南朝北,在站区北侧设有入口1个,在站区东侧设有出口1个,主要分为工艺区、辅助区、加气区等各部分。
工艺区位于站区南侧,由东向西一次布置有增压器,lng储液区,lng高压柱塞泵,水浴式复热撬(空温式低压放散加热器、低压空温式气化器、低压水浴式气化器),调压器,lng高压气化撬(空温式高压气化器、热水循环式高压ng加热器、顺序控制盘、空温式高压放散加热器),cng储气井区。
其中lng储液区设置积液池、防火堤,所有设备均布置于防火堤内,防火堤采用1m高非燃烧混凝土实体围墙,防火堤内面积为110m。储液区设备主要包括1座60mlng立式储罐及储罐阀组撬。
2)辅助区位于工艺区的北侧,2层站房,占地面积240.99m,1层设置配电室、仪表间、办公室、营业室、休息室,2层设置休息室和办公室。
3)加气区位于站区北侧,加气罩棚、4台双枪加气机、4座加气岛。
4)变压器室位于工艺区的东南侧,单层结构。
5)放散管位于工艺区的东北角。
(三)生产工艺及排污节点
l-cng加气工艺是将低温(-162℃~-137℃)、低压(0.4~0.8mpa)的lng转变成常温、高压(25mpa)的天然气,然后将压缩天然气(cng)经顺序控制盘输送至储气设施或直接经加气机加注给汽车。站区内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污水经管网收集后,经站区化粪池初步处理后,外排至市政污水检查井。雨水利用竖向坡度自然散排至站外市政雨水管网。
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站房污水,生活污水经室内排水管道收集后排入站内污水管网,站区污(废)水经化粪池初步处理后,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室内排水管道(含接至室外检查井的排出管)采用pvc-u排水塑料管,承接粘结接口。
(四)原料及产品
本项目的原料及产品,即位于鄯善县奇克台镇境内广汇天然气液化工厂,距酒泉市约960公里,通过lng槽车运输至该站。其天然气物理参数如下:
液化天然气技术指标
本企业每年销售天然气约1500吨,耗电量每年约60000度,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每年约900吨,办公用房采暖为集中供暖。
(五)主要生产设施
设备汇总表
(六)主要环保设施
项目环保设施一览表
二、企业自查情况
(一)产业政策执行情况本项目经酒发改经贸【20xx】523号酒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xx年6月21日批准项目建设,本企业工艺、技术、生产设施及产品符合产业结构调整目录。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
本企业加气站项目的环评是委托酒泉市环境评价所做的,20xx年1月31日酒泉市环保局下发了酒环保【20xx】8号审批意见,企业对应建设的环保设施(见项目环保设施一览表)认真进行了设置,对审批意见我企业认真进行了整改落实。
(三)试生产、“三同时”制度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情况
本项目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试生产期结束后,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加油(气)站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发改委于20xx年9月23日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公司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通过验收我公司项目符合各项建设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暂时未做验收。
(四)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五)环保设施及自动监控设备稳定运行情况
该站现有自控系统包括集中控制系统、紧急切断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站内视频监控系统;仪表设置包括仪表供电、仪表选型和自控仪表接地。
1)自控系统
①集中控制系统
控制系统的功能是控制加气站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对有关设备的运行参数进行监控,并在设备发生故障时自动报警或停机。②紧急切断系统
esd急停按钮设置在配电室开关柜。该加气站共设有4个紧急切断阀,分别位于lng储罐进出液相管道上,空温式低压lng加热器前,及高压柱塞泵前,以防加气站内发生事故时能及时有效的切断进气源;站内天然气增压、储存、加气各工段,分别设置切断起源的切断阀。储气井与加气机之间的总管上设主切断阀。每个储气井出口设切断阀。储气井进气总管上设安全阀。
③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该项目在增压器上方设置1个可燃气体报警探头;储气井上方设置一个可燃气体报警探头;在加气区每台加气机配置1个可燃气体报警探头,共配备4个;lng高压气化撬两端各设1个可燃气体报警探头,共配备2个。lng高压柱塞泵撬设置1个可燃气体报警探头,调压器上设置1个可燃气体报警探头,储罐阀组撬上设置1个可燃气体报警探头。本次在加注区和潜液泵区各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探头1个,可燃气体报警装置1套,安装于控制室。可燃气体报警探头统一由配电室内可燃气体报警器集中报警,如果泄漏的燃气达到一定浓度(天然气爆炸下限的10%),可燃气体报警探头向燃气报警控制装置发出信号,由控制装置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提醒操作人员作相应处理。
④视频监控系统
加气站现有摄像头12处,其中加气区设有4处,负责监控加气车辆情况;进站口1处,负责监控进出车辆情况;卸气区1处,负责监控卸气车辆情况;营业室1处,负责监控财务、营业等情况,站房2处,每层各设1处,工艺区设置1处,南侧围墙外设置1处,储气井1处,工艺区入口1处。
2)仪表设置
①自控仪表供电
仪表控制系统供电采用外供电源供电。
②自控仪表选型
爆炸危险场所内的用电设备及照明灯具均选用exdiibt4的产品。各类用电设备的防护等级要求不低于ip54。就地压力测量选用不锈钢压力表,。远传温度测量采用温度变送器进行测量,远传压力测量采用压力变送器进行压力测量,将采集的模拟信号送至plc站控系统进行数据处理及显示,从而进行实时控制。
③自控仪表接地
防雷防静电接地、电气保护接地、仪表接地采用联合接地的方式,接地电阻r≤4欧姆。仪表系统接地包括:保护接地(电仪表的金属外壳及自控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工作接地(含有信号回路接地、屏蔽接地和本质安全接地)和仪表防雷接地。上述接地均接至联合接地极上,信号回路在控制室一端接地。
(六)重金属污染防治情况
本企业行业性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料和生产工艺、产品不涉及各项重金属污染物。
(七)危险废物和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情况
本企业不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八)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和排污缴费执行情况项目未进行环保验收,未进行排污申报登记,未办排污登记证。
(九)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影响情况我公司所在地远离当地饮用水水源报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对周围饮用水,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等敏感区域的没有太大的影响。我公司生活污水的排放是达标的而且大部分生活污水回收利用灌溉厂区内的绿化区,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的要求。
(十)环境安全隐患防范、环境风险识别及应急预案制定情况经对项目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该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低温冻伤、噪声。
该站东侧为解放路,西侧为汉鑫科技有限公司,南侧为敦煌种业集团酒泉地区种子公司加工厂仓库,东北侧为凯盛投资公司,北侧为永兴路及连霍高速高架桥,东侧为架空通信线,架空通信线呈南北走向,站区无架空电力线、通信线跨越,站址地下无电缆和管道。站内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安全间距满足规范要求。
若该站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或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未及时启动,事故没有得到及时控制以致失控时,会对周边道路过往车辆、行人造成一定的影响,会对敦煌种业集团酒泉地区种子公司加工厂仓库及凯盛投资公司造成一定影响。本企业在环境安全隐患防范、环境风险上面不存在任何风险,所以未制定环境安全隐患防范、环境风险识别及应急预案。
(十一)企业环境管理及自行监测情况
公司设立了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了环保责任制,制定环保规章制度和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建立环保设施和生产设施的运行台账及档案资料管理。
(十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公司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要求,符合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要求。建厂以来,在厂区的周围种植了树木,在厂区内的空地内种植了绿色植物及花卉,绿化面积有1400O,从而使厂区的生态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
(十三)核与辐射情况
我公司产品及设备无核与辐射,所以不存在核与辐射。
(十四)环境信息公开情况我企业未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情况。
三、存在问题
(一)企业的部分环保台账没有按时填写,档案资料不完整。
(二)企业目前正在办理竣工环保验收的手续。
(三)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但还未进行备案。
(四)未进行排污申报,没有按时缴纳排污费,未办理排污许可证。
(五)未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情况。
四、整改措施
(一)20xx年4月之前尽快健全和完善环保台账。
(二)20xx年9月之前尽快办理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的手续。
(三)在20xx年5月之前进行应急预案备案。
(四)积极准备办理排污许可证的资料,尽快申领排污许可证。
(五)按规定公开企业环境信息。
填表单位:
填报时间:
填报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根据铜煤公司《关于开展20xx年“百日环保排查治理”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项目部制定了与自身实际相结合的百日环保排查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控,确保活动实施落到实处。现已对项目部百日环保排查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具体情况如下:
一、水土保持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针对即将进行的施工工序,项目部制定了水土保持措施,确保及时跟进路基边坡的防护砌筑工程,及时绿化,并安排专人巡查管理,减少水土流失。
2、合理规划施工用地。永久用地范围内的裸露地表采取保护和相关的工程措施予以覆盖,防止水土流失。临时工程用地尽量选择在植被稀少地段或基岩出露的平缓山坡,临时用地使用完后安排专人进行恢复。
3、加强排水系统日常监控管理。对雨水进行收集利用,确保水土保持设施得到有效维护,确保施工区域内的水土保持落到实处。
4、加强对已完工序的施工工点进行及时恢复处理。
5、加强对雨季路基施工地段的环保监控,对造成的水土流失及时进行恢复处理。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生产和生活用污水的排放管理。施工废水按设计及有关要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不外流的地表水体。
2、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生产与环保有机结合,确保各种设备设施的投入使用,杜绝人为排放污水污染等不作为现象,严格按照各项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即:污水→收集系统→多级沉淀池→沉淀净化处理→排入河道。
3、加强对砼搅拌等重点施工区域内的水环境的环保监控,做到所有的污水必须进入沉淀池,水质达标后方可外排。所有的废渣必须集中处理。
4、各施工工点内的临建施工场地的设置不得影响当地的原有水环境系统,并对天然形成的排水系统加以保护,不得认为任意改变,必要时修建临时水渠、水沟、水管等。
三、大气环境的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区域内扬尘的环保监控,安排专项资金,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湿润,减少扬尘。
2、加强材料等施工运输的环保监控。在运输水泥、砂石料等易飞扬物料时用蓬布苫盖严密,并装量适中,不得超限运输。
3、对汽油、油漆等挥发性材料实行密闭存放,并尽量缩短开启时间。
4、建筑及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处理,严禁随意焚烧及堆积。
四、检查情况
1、施工现场的“三废”处置情况
生活垃圾和固体废弃物均有回收装置。施工现场的生活和工业垃圾均已回收,作业带内杂草、伐树等易燃物已清理。
2、施工便道修筑和使用情况
目前施工便道状况良好,修筑过程中弃土已清理出作业带。
3、施工材料运输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材料在运输过程中都进行覆盖,防止散落现象的发生。
4、施工环保资料整理情况
在检查中发现环境保护资料的检查记录有不完整的现象。
五、存在问题
1、施工现场个别停用机械没及时检修出厂,有漏油现象。
2、环境保护资料的检查记录有不完整的现象。
六、整改情况
1、项目部派专人及时检修,处理漏油的区域。
2、项目部对填写检查记录的人员,进行批评警告,责令立即收集环境保护资料,并在以后工作中及时真实的进行环境保护工作记录。
以上是本次环境保护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XX年以来,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各部门乡镇的密切配合和市信息办的有力指导下,区政府的网站运行正常,维护更新及时,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做出了应有贡献,影响力日渐提升。现将对照省市测评指标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对应主动公开的法规文件、规划计划、政府文件、人事任免、统计信息等信息,坚持随时发布随时更新,全年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80余条。在公告公示栏发布各类工程招标、人事公示等信息40余条,转载或发布极端天气、流行性疾病等公共事件预警信息15条。对涉及社会民生的教育、社保、就业、医疗等相关信息,及时予以公布。设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供相关表格下载,畅通了群众要求政府公开指定信息的渠道。
(二)加快政府系统网站建设。年初,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在经济工作会上对政府系统网站建设作了强调,之后又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网站建设的通知》,对各部门、乡镇办网站建设、区政府的网站内容保障、网站建设维护绩效考核等工作做了具体要求。由于受区政府和乡镇机构改革的影响,进展不够理想,全年组织新建部门、乡镇网站15个,其中,民政局、人事局、审计局、建民镇、张滩镇等网站日趋成熟规范,成为区政府的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补充平台。
(三)努力推动网上办事服务。要求有行政审批权限的部门,按照统一的表格和栏目公布办事服务指南、行政审批依据和流程,提供相关表格下载,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规范了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服务工作。由区政府法制办在全区开展执法依据清理,并在政府网公布了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分类表,使广大群众了解各部门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便于群众和社会监督。积极开展政民互动,及时受理网民咨询投诉,就某方面工作适时征集群众意见,做好区长信箱维护管理工作,督促主办部门及时答复。
(四)及时更新动态政务消息。新闻中心全年发布更新政务要闻、领导活动、重要工作进展、部门工作动态2600余条。尤其是在7.18特大暴雨洪灾期间,在区上没有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情况下,自觉肩负起抗洪救灾宣传报道工作重任,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日均采写、编发稿件30余篇,刊发洪灾照片150余幅,编印救灾简报60期,在第一时间及时反映了全区灾情和救灾进展情况,并与区委宣传部大力合作,推出杨宗兴、黄蜂等一批抗洪救灾先进人物。
(五)自觉服务全区重点工作。今年以来,根据全区各项重点工作的要求,先后在区政府的网站开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经济普查专栏、人口普查专栏、争先创优专栏、双创专栏、西洽会专栏、抗洪救灾、学习杨宗兴等9个专栏,公开单项工作相关文件、动态信息,各专栏累计刊发稿件1500条以上,系统的宣传了各项具体工作,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还与区文联等单位合作,开办了影像摄影大赛专栏。
(六)突出抓好网站安全管理。针对年初省工信厅检测出区政府的网站存在诸多安全漏洞的问题,我们及时要求电信公司予以解决,并建立定期监测制度,一旦出现漏洞及时修复完善。同时,完善了《网站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网站安全管理制度》、《网站管理制度》、《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等五项制度,加强了内部管理,在敏感时期,安排专人轮流值班。一年来,网站未受任何攻击,全年未出现无法访问现象,未出现网页挂马、网页遭篡改等安全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系统。部分应公开的信息,由于相关单位的相关工作还不规范,未能及时公开,如政府采购信息等。依申请公开,虽然渠道畅通,但一直没有群众提交申请。
二是网上办事推进力度还不够。目前,由于网站功能和相关部门、群众办事习惯等原因,网上办事还停留在提供办事服务指南、表格下载,网上审批、受理等还未进入实质性阶段。
三是政民互动方面还需努力。由于我区信访、投诉量大,办理区长信箱的区信访局工作量大,加之部分信件反映的问题比较重大和复杂一时难以答复,回复不够及时,有积压信件现象。四是网站设计还不够规范。部分栏目设置重复、应用功能不强,还存在对首页自身难以改动等技术上的问题。
三、下一步的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省市规范要求,我们已于7月份开始新建网站,购买了防火墙、服务器等设备,重新装修了机房。由于各种原因,网站建设进度不够理想,新网站将于12月底上线运行,一些具体问题即可解决。新网站运行后,我们将严格按省市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做好内容维护更新,使区政府的网站真正成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方便群众办事的窗口,对外宣传的载体。
本公司于20xx年3月13日注册成立,于20xx年3月26日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码为:(豫)新出印证字xx号,公司注册资本叁佰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根据《印刷业治理条例》、《印刷品承印治理规定》,以及河南省新闻出版局“豫新出联16号”文件精神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xx年度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自查报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档案法和印刷业治理规定,建立了印刷品接单,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残次品销毁等规章制度。所有客户一律签定印刷委托合同,印件原稿、印样、菲林、委印证实文件,统一建档立卷保管,以备查验。印刷治理规定张贴于公司业务部显眼墙上,牢固树立依法印刷观念。
二、建立了以法人代表为主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新进职员工进行三级安全培训,从消防、环保、印刷开机后到装订、印刷品识别等方面的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员工作业指导书。对不答应印刷的物品不接单、不设计、不印刷。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三、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由生产厂长做出工作总结。重大项目,向公司法人办公会议汇报。在实施绿色印刷方面做到了三废排放达标;危险废物按规定处置;在设备上安装了粉尘、纸毛、墨雾、废气收集装置,杜绝了废气排放。
四、20xx年度实现工业总产值2350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进2280万元,交纳税金及附加55万元,年末资产总计6122万元,工业增加值1050万元,利润总额54万元。全年印刷用纸量大概为8万令。
五、本公司目前拥有双面单色印刷机2台、2+1轮转印刷机1台、四色平板印刷机4台、八色轮转印刷机1台、圆盘包本机2台、胶订联动线1台、骑马联动线1台、骑马订书机2台、混合式折页机4台、自动配页机1台、三面切书机2台全部为非国家淘汰印刷设备。20xx年度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和机械故障,所有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六、本公司20xx年度未获得任何奖项,亦未受到任何违规处罚。
;⑧ 污水处理厂环保检查要点
污水处理厂环保检查,主要是污水处理流程,和各流程的水质检验,重点是排放的水质报告。虽然这些随时报告可以作假,环保检查采用突查,还是能够检查出问题的。
⑨ 污染源监察过程中,对污染物排放情况主要检查什么内容
环境监察大队的工作职能:1、依法对辖区内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实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参与处理。2、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3、依据主管环境保护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4、负责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费的征收工作。5、负责排污费财务管理和排污费财务、统计报表的编报汇审工作。6、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7、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8、承担主管部门或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其它工作任务。三、环境监察工作程序(一)污染源监察工作程序l、计划管理(1)、按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分列辖区内重点、一般污染源名录,建立档案;(2)、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2、现场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地理位置、污染物排放强度、污染源治理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相关环保手续。(1)、正常:填写检查记录;(2)、异常:检查人员现场取证制作现场检查(勘察)记录和询问笔录,必要时,进行相关的声、像取证,并填写检查记录,按环保行政处罚工作程序执行。3、复查对异常情况按规定期限进行复查。检查处理意见(结果)的落实情况。4、总结归档(1)、所有检查记录、材料分别存入相应企业档案;(2)、每季度终了10日内总结季度监察情况、注明发现的问题和处理建议汇总上报大队领导;(3)、年终总结全年监督检查情况。(二)污染防治设施监察工作程序1、分类归档(1)、现场监察室负责对辖区内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验收合格的污染防治设施分列名录,登记编号,建立设施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污染防治设施的名称、型号,设计处理能力,实际处理能力,处理率和处理效果,处理费用,验收(改造)日期等。(2)、每月对每台(套)污染防治设施的检查不少于2次。2、现场检查检查内容:检查企业生产情况:污染源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设施运行记录、监测记录和设施管理人员岗位执行情况;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规范情况;设施需暂时停运、拆除、闲置、关闭、改建、扩建的,排污口需改变原设置位置或增减的,是否相关环保手续;设施停运或拆除期间采取的达标排放相应措施执行情况。(1)、正常:填写检查记录;(2)、异常:视情处理。(1)超标排放:监测报告结果移交排污费征收管理科征收超标排污费,建议限期治理、限产限排、停产治理,同时执行《环境监察行政处罚程序》;(2)设施运行不正常,擅自停运、拆除、闲置、关闭、擅自增加和改变污染物排放口或未按规定设立规范化的污染物排放口及计量监控装置的,执行《环境监察行政处罚程序》;(3)检查人员现场取证要制作现场检查(勘察)记录和询问笔录,必要时进行相关的声、像取证,并填写检查记录,按环保行政处罚工作程序执行。3、复查对异常情况按规定期限进行复查。检查处理意见(结果)的落实情况。4、审批管理设施需暂时停运、拆除、闲置、关闭、改建、扩建的,排污口需改变原设置位置或增减的,必须向范县环保局提出书面申请。县局可根据具体情况征求大队意见后,立刻或限时。5、总结归档(1)、所有检查记录、材料分别存入相应设施档案;(2)、每季度终了10日内总结季度环境监察情况、注明发现的问题和处理建议汇总上报大队领导;(3)、年终总结全年监督检查情况,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率、处理率和达标率。(三)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工作程序1、建立档案(1)、登记辖区内审批的建设项目单位;(2)、对有“三同时”的建设项目逐项建立档案。2、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听取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并现场检查核实有关情况。对有“三同时”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未投入生产或使用的,检查污染防治设施主体工程是否同时施工;试生产期间的,检查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同时还要检查运行效果:已投入正常生产使用的,检查是否有验收手续.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同时建成并投入使用。对没有相关环保手续的,属于异常。(1)、正常:填写检查记录;(2)、异常:检查人员现场取证制作现场检查(勘察)记录和询问笔录,必要时进行相关的声、像取证,并填写检查记录,按环保行政处罚工作程序执行。3、复查对异常情况按规定期限进行复查。检查处理意见(结果)的落实情况。4、总结归档(1)、所有检查记录、材料分别存入相应档案;(2)、每季度终了10日内总结季度环境监察情况、注明发现的问题和处理建议汇总上报大队领导和项目审批机关;(3)、对违法事实清楚以及存在较严重问题的应及时上报大队领导和县局相关室。(四)限期治理项目监察工作程序l、建立档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文件要求,建立辖区内限期治理项目、停产治理项目和关停项目名录,并逐项建立档案。2、现场检查检查内吞:限期治理项目在规定的期限内治理进展情况、是否治理到位、是否通过验收,未通过验收的是否停产治理;停产治理项目是否停产到位,有无未经同意擅自生产现象;关停项目是否关停到位,相关生产设备是否拆除到位,有无擅自生产现象。(1)、正常:填写检查记录;(2)、异常:检查人员现场取证制作现场勘察记录和询问笔录,必要时进行相关的声、像取证,并填写检查记录,按环保行政处罚工作程序执行。3、复查对异常情况按规定期限进行复查,检查处理结果的落实情况。4、总结归档(1)、所有检查记录、材料分别存入相应档案:(2)、每季度终了10日内总结季度监察情况、注明发现的问题和处理建议汇总上报大队和县局相关室:(3)、对违法事实清楚以及存在较严重问题的应及时上报支队领导和县局相关室。(五)排污许可证监察工作程序1、收集信息辖区内发放的正式或临时排污许可证的有关资料。2、制定计划按《污染源监察制度》制定监察计划。3、现场监察(1)、是否持证排污;(2)、计量装置运行情况;(3)、是否超量排污。4、视情处理(1)、正常;(2)、异常:对无证排污的,加倍征收排污费;并属现场处罚范围执行《现场处罚工作程序》,属监察机构处罚范围执行《现场处罚工作程序》,超过上述处罚范围填写《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建议书》上报。(六)征收排污费工作程序1、排污申报登记每年元月15日前,排污单位将其排污情况填写在《排污申报登记表》上,一式三份报大队排污申报公室。新建项目,在其试生产10日前填写《排污申报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大队征管。2、排污申报登记核定申报公室或征管科在接到《排污申报登记表》15日内对报表中所填数据进行核定。通过核定的报表,作为收费的依据。没有通过核定的报表,返回申报单位,重新申报。3、排污费征收(1)、征管科向被征排污费单位下发《排污量核定通知书》。(2)、下发《排污量核定通知书》7日后,且排污单位无异议,下发《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同时将收费金额在公开场合进行公示。(3)、征管科不能直接送达的《排污费缴纳通知单》提前三天移交公室,进行公证送达。4、排污费缴纳被征单位,依照收费通知单金额,在指定银行账户缴纳排污赘,也可提现金到大队财务室直接缴纳。5、不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处理对不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者,由征管科将被征单位情况提交大队公室,公室按法定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6、减、缓、免缴纳排污费按照征收《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减免及缓缴排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七)环境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程序1、收集信息(1)、排污费征收及拖欠情况;(2)、排污费解缴入库情况;(3)、污染治理需求;(4)、环保自身建设需求。2、编制计划(1)、环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季、按半年或按年度编制污染治理贷款(补助)资金使用计划;(2)、环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季、按半年或按年度编制环保补助费使用计划。3、计划执行(1)、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各项资金使用计划,将环保补助资金拨入环保部门的资金专户:(2)、环保部门根据项目进度拨付资金;(3)、按期收回污染治理贷款本息;(4)、用款单位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及效益情况报表;(5)、环保部门向上一级环保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及效益情况报表。4、财务管理(1)、设立排污费征收专户及各项资金使用专户;(2)、按排污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法设立排污费资金收支帐户;(3)、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送排污费财务季报、年终快报和年度收支预决算报表;(4)、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年度收支预、决算报表和其他报表。5、总结归档环保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一切文件、会计帐簿、票据、报表等均按规定整理归档。(八)现场处罚工作程序1、及时取证环境执法人员对在环境监察中发现或发生的环境违法行为,在确认符合现场处罚条件后,及时取证,制作《现场检查询问笔录》、《现场勘察记录》。2、陈述(1)、环境监察人员说明违法单位或个人的违法事实及证据;(2)、环境监察人员说明对违法单位的处罚理由及法律依据。3、现场处罚(1)、环境监察人员填写《现场处罚决定通知书》一式二联;(2)、《现场处罚决定通知书》第一联交被处罚单位或个人签收,第二联由环境监察机构存档。4、报告情况将《现场处罚决定通知书》第二联、证据材料及《现场检查询问笔录》、《现场勘察记录》呈报主管领导审阅。5、强制执行对超过起诉和复议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6、结案归档填写《查处案件终结报告书》,按一案一卷归档。(九)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基本程序1、立案登记对现场监察中发生或发现以及群众检举或控告的违法行为,填写《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登记表》。2、调查取证核实违法事实并取证,制作《询问、调查笔录》3、按处罚权处理(1)、属现场处罚范围的,执行《现场处罚工作程序》;(2)、属环境监察机构处罚范围的,执行本程序4—7;(3)、属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填写《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建议书》,与调查材料一并上报。4、审核决定(1)、监察小组提出行政处罚意见;(2)、听取被处罚单位陈述;(3)、审议小组审议处罚决定;(4)、监察机构负责人签发《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5、送达签收送达人要求受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对拒绝签收的要注明送达情况。6、强制执行对超过起诉和复议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7、结案归档填写《查处案件终结报告》,按一案一卷归档。(十)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调查和处理程序1、大队公室在接到由局12369环境热线或由其它方式转来的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投诉后,应及时报告大队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并做好事故记录登记工作。2、在县局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调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参与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随同有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做好现场应急处理工作,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努力把污染事故的危害降低到最低。3、实地勘查并记录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现场状况,记录污染破坏范围、周围环境状况等。收集有关证据,证据应包括: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记录等。4、调查结束后,应立即将取证材料上报县局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十一)污染纠纷调查处理程序1、按照县局污染纠纷调查组的部署,参与环境污染纠纷调查工作。2、环境监察人员在参与调查时,要依法、客观、公正、全面的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调查核实污染事实。3、根据调查材料、专业部门的鉴定,理顺案情,辨明是非,分清责任。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愿意接受调解,调查组召开由当事人参加的协调会,做好会议纪要,制作《环境污染纠纷调解协议书》,盖章后送双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向法院起诉的,调解处理终止。4、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和县环保局各备留一份调解协议书存查,并写出纠纷处理过程的结案报告;双方调解不成的,在告知双方当事人采取民事诉讼途径解决之后,写出结案报告。并将调查中收集的有关材料及时整理移交县环保局存档备案。(十二)排污申报工作程序1、正常申报(1)、申报于每年的11月底前做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工作。(2)、申报公室应于12月15日前负责将《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分发给辖区内各排污单位,并负责对排污单位所填写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填写内容是否完整、填写格式是否正确、数据是否基本符合实际、所附材料是否齐全。(3)、申报需于元月15日前将辖区内所有排污单位填报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一式三份,连同所有排污单位的通讯录(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报送主管领导审阅。(4)、主管领导负责对申报初审后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凡审核不合格的,直接退回室重新申报登记,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有关人员直接对排污单位进行核定,核定合格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经审核同意后,由公室存档1份,其余2份转交相关征管科。(5)、征管室于每季度末10日内,对排污单位的排污情况,依据《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和该排污单位本季度的实际排污情况进行核定,下发《(×)季度排污量核定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排污单位。(6)、排污单位对核定结果有异议的,首先由各室做好解释工作;需到现场进行核实的,应将排污单位的复核申请连同有关资料于2日内报送主管领导,由大队重新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重新核实,6日内做出复核决定;各室应在2日内将《(×)季度排污量复核通知书》送达排污单位。(7)、对不按规定时限和内容进行排污申报的排污单位,经大队研究同意后,各室可依法对其做出处罚建议,或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排污单位限期补报。2、变更申报(1)、排污单位因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排放方式、排放口设施、污染物处理设施发生变化,需要对《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所报内容作变更、调整的,应在变更前15日内履行变更申报手续,填报《排放污染物变更申报表》;排污情况发生紧急变化时,必须在变更后3日内报告并提交《排放污染物变更申报表》。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排污申报登记,应在项目试生产前3个月内和污染防治设施竣工并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总局10号令)排污申报手续。在建制镇以上范围内产生建筑施工噪声的单位必须在开工前15日内排污申报登记手续,填报《建设施工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2)、各室应在接到排污单位填报的《排放污染物变更申报表》7日内,将初审后的意见及有关变更资料报送主管领导批示。(3)、按照有关规定对《排放污染物变更申报表》进行审核,并在7日内完成排污申报变更工作。(4)、排污申报变更工作按正常申报工作程序进行。(十三)案件工作程序1、限时结案对立案调查的违法案件,按时限要求结案。2、立案审查现场执法中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举报、控告、上级移送的环境违法行为应予审查,由责任部门决定是否立案并填写《查处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立案登记表》。(1)、上级转、移送、群众来信投诉的环境违法案件由相关业务室负责统一立案:(2)、环保“12369”热线投诉的环境违法案件应及时转交局法规科立案处理;(3)、现场执法中查出的违法案件由现场检查的部门负责立案。3、现场调查对立案调查的环境违法行为由立案部门负责调查,制作询问、勘查笔录等。(1)、制作《调查询问笔录》:调查人员通过直接向当事人询问的方式,真实地记录下其亲口叙述的有关违法事实。注意事项:①必须由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2人以上来完成,首先表明执法身份(我们是范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请审验);②询问对象的选择要准确,不能将排污单位不认可的人员作为询问对象;③询问目的要明确,应当紧紧围绕执法人员现场认定的违法事实进行询问,让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笔录中对认定的违法行为、事实的记录必须清楚,并与现场检查(勘察)记录所描述的违法行为及告知通知书认定的违法行为相一致;④结束询问时应提出“以上情况是否属实?”问题,并让被检查单位自己签写“属实”或者“不属实”;⑤文书中改动的地方必须有被检查人按手印、印章以及被检查单位人员的签字;⑥笔录中每个项目要填写齐全、详细。(2)、制作《现场检查(勘察)记录》:调查人员将自己通过看、听、嗅、测等具体现场检查(勘察)活动得出的结论,用文字形式予以真实记录。注意事项:①参加检查人员必须两人以上,且都应具备现场执法资格:②记录中每个项目要填写齐全、详细。③对具体检查场所的部位必须清楚,必要时作出“检查地点方位示意图”对其中重点部位,敏感区位要表示清楚;④记录中的内容一定要和其它调查证据相互印证,起到互为补充,环环相扣;⑤记录清楚违法单位出示的文字资料说明;⑥对水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现场提取水样的应予注明。(3)、现场调查取证方式:对违法行为可进行录像、摄像取证:现场监测取证;证人证言取证;现场提取水样取证等。(4)、下达《告知通知书》:所认定的违法条款应与现场检查(勘察)记录、调查询问笔录所描述的违法事实相一致。4、调查终结负责调查的部门在调查取证后,应当填写《环保调查终结报告》,供案件审查核对时参考。报告编写事项:(1)、标题:应填写违法案件性质和违法行为人(单位),如“关于×××违反×××规定的调查报告”。(2)、正文:首先写明违法行为人的基本情况和案件发生经过;其次写明违法事实和证据;最后写明承人员对案件性质的认定,引用具体法律条文,对案件依法提出处理意见。(3)、结尾:承人员应写明制作报告时间并签名。5、案件审查对调查终结的案件材料由调查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在2日内移交大队进行审查。经审查,案件认定的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调查取证不符合法定程序时,大队将案卷退回调查部门,由案件调查部门补充调查、取证或者重新调查取证。6、违法单位申诉的受理(1)、相关室负责受理属于县环境监察大队责任范围内的违法案件的申诉;(2)、县环保局法规科负责受理属于县环保局责任范围内的违法案件的申诉。7、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审批与下达(1)、对初次违法且情节较轻的违法案件报环境监察大队研究后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由案件查处部门对违法单位下达《环境保护警告通知书》进行警告,并负责送达、督;(2)、对环境违法情节严重的案件,情节轻微经警告后不积极整改的案件,报经环境监察大队研究研究并由主管领导签字,案件查处部门应将违法案材料上报政策法规室签收确认。县环保局政策法规室下达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由案件查处部门签字接收和转。8、《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与执行(1)、辖区区内违法案件《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由立案部门在接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后2日内送达并督促执行;(2)、“送达回证”必须逐项填写,内容要详实清晰,不得项漏项。“送达回证”的原件转交县环保局政策法规科,调查部门备案。9、排污费的强制执行(1)、排污单位自收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60日内未来申请复议,3个月内未来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缴纳排污费决定的,需对其强制执行排污单位的执行条件进行核查,填写《强制执行审批表》及《强制执行申请书》后,将《排污量核定通知》、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及“送达回证”、《费限期缴纳通知书》(存根)等有关材料汇总后报环境监察大队公会研究,在复议或诉讼期满之日180日内报局法制室,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排污单位自收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60日内未申请复议,15日内未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部门在复议或诉讼期满之日180日内请当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对拒绝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的排污单位,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3个月期限内,各室应当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进入行政处罚程序。10、案件的档案管理(1)、每月末各监察室对本月违法案件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列表一式三份上报主管领导,并注明违法案件的到位情况;(2)、执行终了的行政执法案件应一案一档,由各室将案件的有关材料立卷进行保存;(3)、每年3月底各室应将上年度执行终了的案卷档案移交档案室;(4)、档案管理室负责对行政处罚案件材料进行整理,按照规定归档。
⑩ 现场检查检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时主要采取哪些措施收集固定证据
环境监察大队的工作职能:1、依法对辖区内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实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参与处理。2、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3、依据主管环境保护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4、负责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费的征收工作。5、负责排污费财务管理和排污费财务、统计报表的编报汇审工作。6、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7、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8、承担主管部门或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其它工作任务。三、环境监察工作程序(一)污染源监察工作程序l、计划管理(1)、按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分列辖区内重点、一般污染源名录,建立档案;(2)、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2、现场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地理位置、污染物排放强度、污染源治理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相关环保手续。(1)、正常:填写检查记录;(2)、异常:检查人员现场取证制作现场检查(勘察)记录和询问笔录,必要时,进行相关的声、像取证,并填写检查记录,按环保行政处罚工作程序执行。3、复查对异常情况按规定期限进行复查。检查处理意见(结果)的落实情况。4、总结归档(1)、所有检查记录、材料分别存入相应企业档案;(2)、每季度终了10日内总结季度监察情况、注明发现的问题和处理建议汇总上报大队领导;(3)、年终总结全年监督检查情况。(二)污染防治设施监察工作程序1、分类归档(1)、现场监察室负责对辖区内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验收合格的污染防治设施分列名录,登记编号,建立设施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污染防治设施的名称、型号,设计处理能力,实际处理能力,处理率和处理效果,处理费用,验收(改造)日期等。(2)、每月对每台(套)污染防治设施的检查不少于2次。2、现场检查检查内容:检查企业生产情况:污染源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设施运行记录、监测记录和设施管理人员岗位执行情况;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规范情况;设施需暂时停运、拆除、闲置、关闭、改建、扩建的,排污口需改变原设置位置或增减的,是否相关环保手续;设施停运或拆除期间采取的达标排放相应措施执行情况。(1)、正常:填写检查记录;(2)、异常:视情处理。(1)超标排放:监测报告结果移交排污费征收管理科征收超标排污费,建议限期治理、限产限排、停产治理,同时执行《环境监察行政处罚程序》;(2)设施运行不正常,擅自停运、拆除、闲置、关闭、擅自增加和改变污染物排放口或未按规定设立规范化的污染物排放口及计量监控装置的,执行《环境监察行政处罚程序》;(3)检查人员现场取证要制作现场检查(勘察)记录和询问笔录,必要时进行相关的声、像取证,并填写检查记录,按环保行政处罚工作程序执行。3、复查对异常情况按规定期限进行复查。检查处理意见(结果)的落实情况。4、审批管理设施需暂时停运、拆除、闲置、关闭、改建、扩建的,排污口需改变原设置位置或增减的,必须向范县环保局提出书面申请。县局可根据具体情况征求大队意见后,立刻或限时。5、总结归档(1)、所有检查记录、材料分别存入相应设施档案;(2)、每季度终了10日内总结季度环境监察情况、注明发现的问题和处理建议汇总上报大队领导;(3)、年终总结全年监督检查情况,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率、处理率和达标率。(三)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工作程序1、建立档案(1)、登记辖区内审批的建设项目单位;(2)、对有“三同时”的建设项目逐项建立档案。2、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听取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并现场检查核实有关情况。对有“三同时”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未投入生产或使用的,检查污染防治设施主体工程是否同时施工;试生产期间的,检查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同时还要检查运行效果:已投入正常生产使用的,检查是否有验收手续.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同时建成并投入使用。对没有相关环保手续的,属于异常。(1)、正常:填写检查记录;(2)、异常:检查人员现场取证制作现场检查(勘察)记录和询问笔录,必要时进行相关的声、像取证,并填写检查记录,按环保行政处罚工作程序执行。3、复查对异常情况按规定期限进行复查。检查处理意见(结果)的落实情况。4、总结归档(1)、所有检查记录、材料分别存入相应档案;(2)、每季度终了10日内总结季度环境监察情况、注明发现的问题和处理建议汇总上报大队领导和项目审批机关;(3)、对违法事实清楚以及存在较严重问题的应及时上报大队领导和县局相关室。(四)限期治理项目监察工作程序l、建立档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文件要求,建立辖区内限期治理项目、停产治理项目和关停项目名录,并逐项建立档案。2、现场检查检查内吞:限期治理项目在规定的期限内治理进展情况、是否治理到位、是否通过验收,未通过验收的是否停产治理;停产治理项目是否停产到位,有无未经同意擅自生产现象;关停项目是否关停到位,相关生产设备是否拆除到位,有无擅自生产现象。(1)、正常:填写检查记录;(2)、异常:检查人员现场取证制作现场勘察记录和询问笔录,必要时进行相关的声、像取证,并填写检查记录,按环保行政处罚工作程序执行。3、复查对异常情况按规定期限进行复查,检查处理结果的落实情况。4、总结归档(1)、所有检查记录、材料分别存入相应档案:(2)、每季度终了10日内总结季度监察情况、注明发现的问题和处理建议汇总上报大队和县局相关室:(3)、对违法事实清楚以及存在较严重问题的应及时上报支队领导和县局相关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