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施工现场环保工作管理措施内容是什么
内容如下: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错事。
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
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生活。
环境噪声污染,则是指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施工噪声,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⑵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怎样处理
施工期的生活污水一般由旱厕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行统一处理。
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块处理。
要注意《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⑶ 施工期生活i污水及施工废水怎么处理才可
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是卫生间大小便,厨房刷锅洗菜,工人洗衣洗澡的废水,一般建个化粪池,经三级沉淀后排放就行了,如果工地附近是居民区的话,最好在化粪池的后面上一个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也花不了多少钱,水就可以洒地面,浇花浇草了
⑷ 工地厕所污水排到哪里
工地厕所污水按照规定,应该有一个简易化粪池,化粪池出来的水直接排放到污水管,没有化粪池的智能直接排放到污水管道了,每一栋建筑楼的办公、生活场所都有污水,通过污水管道,有的排泄的城中的河道里,有的排泄到污水处理厂,你放心厕所的水不会和生活用水一个管道的。
工地厕所污水的处理
而厕所里的下水道则直通到住宅小区专门修建一个化粪池里,然后在排放到住宅附近的城市污水总管道里去,很多的城市污水总管道连接在一起就构成了城市污水管网,通向城市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然后将处理后的水排进河流,江或海里。
每天人们要产生很多的生活污水,包括洗菜、洗碗、洗衣、洗脸的脏水,还有人们的厕所里冲洗大小便的污水,都会经过每家的下水道分别流入总的下水道里,厨房的下水道与厕所的下水道是不同的两个管道,厨房的下水道由于是清洗物品后剩下的污水,所以没有大便这样的有机物质。
⑸ 生产车间作业现场环保常识有哪些
环保管理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噪声、废弃物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施工现场预防大气污染措施
1.制定施工扬尘污染方案,依法提请排污申报,设置围挡、围栏和防溢座等,采取防尘、抑尘、压尘和降尘措施,硬化进出道路,设置洗车平台,采用密闭运输,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确保施工运输车辆清理干净,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整洁,严格控制扬尘产生。
2.建设工地配套的食堂大灶等生活设施必须使用清洁燃料,不得燃用和焚烧木材、塑料、橡胶等《大气污染防治法》禁止焚烧的物质和废弃物。
3.在装修、防水等施工中涉及化学品使用的,必须采取措施做好由此而产生的挥发性废气的控制工作。
施工现场预防废水污染措施
1.建设工地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等必须单独铺设污水收集管道和收集池,做到雨污分流。
2.建设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具备接管条件的,经预处理后统一纳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处理。
3.施工机械产生的施工废水、车辆冲洗水、工地地面冲洗水要采取指定清洗地点,铺设临时管网等措施,保证统一收集,经处理后回用、接管或清运。
4.项目开工前应提供有关污水预处理监测报告,污水接管证明和临时清运协议等,经区环保局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5.加强污水处理和清运管理,规范污水处理的排放和清运。
施工现场防止噪声污染措施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规定,规范建设施工噪声管理。
2.对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远离边界和敏感区,并采取封闭隔声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减少噪声扰民。对车辆装卸、敲击等人为噪声须加强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影响。
3.严格控制建设施工作业时间。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夜间作业、连续作业的,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公告附近居民,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中、高考等敏感时间段停止施工。
施工现场防止固废污染措施
1.建设工地产生的固体废物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妥善收集、存放和清运。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如废机油、废漆等,不得随意处置,必须委托有证单位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
3.建设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必须按照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收集和清运。
⑹ 城市的生活污水是怎么处理的
城市生活污水常见处理方法:
1、普通曝气法处理城市生活污水,普通曝气法出现的时间比较早,该方法不但处理生活污水效果好,而且生活污水的处理量较大,在污水处理厂中可以建设污泥消化池,反应所产生的沼气可以作为能源加以利用。传统普通曝气法为了达到脱氮的目的,可以通过降低曝气池的容积负荷来解决;为了达到除磷的目的,可以在曝气池前增设厌氧区来解决。
2、SBR法处理城市生活污水,SBR法是序批式活性污泥法的简称,反应池是序批式活性污泥法的主体构筑物。反应和排水等工序都是在污水的反应池中完成的,该方法大大简化了处理过程。近年来序批式活性污泥法不断改进和完善,得到了广泛的推广,是目前采用较多的污水处理工艺。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的工艺在空间上是混合的,推流式的时间模式,其生化反应速度较高。序批式活性污泥法的工艺流程很简单,而且相对于其它方法构筑物少,造价低,运行费用和管理费用低。采用静止沉淀的方法,就可以得到很好的分离效果,且出水的水质较高。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的运行方式比较灵活,可以有多种处理工艺路线。通过同一种反应器,只要改变运行的工艺参数,序批式活性污泥法就可以处理不同性质的废水。
3、AB法处理城市生活污水,AB法是在活性污泥法和两段法的基础上产生的,AB法是吸附-生物降解方法的简称,一种新型的污水处理技术。A段与B段之间是相互隔离的,且拥有独立的回流系统,这样可以保证A段与B段具有不同的微生物系统和各自的反应过程。
A段,污泥负荷较高,只有一些原核细菌适于生存并得以生长和繁殖下来,污泥中不会掺在真核生物,因此对水质、pH值的冲击负荷起到很好的缓冲作用。A段工艺会产生大量的污泥,而且在剩余的污泥中,有机物的含量较高。
B段在较低的负荷下运行,B段的曝气池中不但含常用的微生物,还有很多世代期比较长的高级真核微生物,这些真核微生物可以在有机物含量较低的情况下生长繁殖。
4、活性污泥法处理城市生活污水,活性污泥法就是利用活性污泥去除废水中有机物。首先是回流的活性污泥和污水同时进入曝气池,并将空气打入曝气池,充分混合污水和活性污泥,曝气池中的微生物吸附、分解污水中的有机物,起到净化污水的作用。
然后为了使活性污泥和处理后的污水分离,混合液进入二次沉淀池进行分离操作。最后就可以向外排放净化后的水,分离出一部分活性污泥通过回流系统回流至曝气池,另一部分污泥将从系统中排出。活性污泥法的主要设备为曝气池和二次沉淀池。
⑺ 怎样处理建筑工地的生活污水
一般的冲洗废水可以沉淀处理后回用 ,像建筑机械排出的含有油废水要经过隔油处理,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小型污水处理设备处理 环保产业人才网
⑻ 工地污水生产过程简介怎么写
摘要 工地污水主要有三大来源.一、是工地厕所及黑水、灰水,用于养护水以及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污水等。二、是施工过程中,比喻说钻孔、打桩、挖坑等以及冲洗车辆、机械的产生的各种泥水、泥浆,三、各种原因导致的含油、重金属或是有危害性的化学物质的废水。
⑼ 农村污水治理项目中污水收集要怎么弄啊
农村污水治理项目中污水收集系统在建设中需要注意的四大原则如下:
1、应收尽收
农村生活污水主要包括厕所、洗涤、餐厨等,在村庄进行污水管道改造时,应将各类零星污水统一纳入管网,利用化粪池进行预处理,除去污水中的大颗粒杂质后将污水纳入收集管网,最后运输到污水处理厂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尾水处理。
2、雨污分流
所谓的雨污分流是指雨水和污水分离,格子采用一套管网系统。有条件的农村宜开展雨污分流改造,雨污分流后能加快污水收集率,提升污水处理率,防止污水对河道、地下水形成污染,可以有效节省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处理成本。
3、经济适用
行业数据表明,污水管道系统的投资花费通常会占到整体项目预算的70%以上。污水收集系统应与当地经济条件、村庄的地形、地貌及周边的人文自然环境相协调,在自然条件下能够依靠重力收集的,优先选择重力收集系统;特殊情况下,可以选择提升泵站。
4、安全稳定
农村污水收集系统应保证施工质量,宜采用成品检查井和优质管材,强化施工质量监管,减少管道和检查井渗漏。压力收集系统及真空收集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或规程执行,要保证污水收集管道安全可靠运行。此外,污水收集系统须配套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设施、泵房及污水池应该按有关规定做应急设计。
⑽ 现场保护工作要点是哪几点
(一)废水处理
1、建设工地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等必须单独铺设污水收集管道和收集池,做到雨污分流,并提供雨污分流管线图,由区建设局对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情况进行验收。
2、建设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具备接管条件的,经预处理后统一纳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处理;不具备接管条件的,采取临时过渡措施,委托统一清运。
3、施工机械产生的施工废水、车辆冲洗水、工地地面冲洗水要采取指定清洗地点,铺设临时管网等措施,保证统一收集,经处理后回用、接管或清运。
建筑施工环境保护的要点
4、项目开工前应提供有关污水预处理监测报告,污水接管证明和临时清运协议等,经区环保局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5、加强污水处理和清运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污水处理和清运情况的记录台帐,规范污水处理的排放和清运。
(二)废气(扬尘)管理
1、严格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要求,制定施工扬尘污染方案,依法提请排污申报,设置围挡、围栏和防溢座等,采取防尘、抑尘、压尘和降尘措施,硬化进出道路,设置洗车平台,采用密闭运输,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确保施工运输车辆清理干净,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整洁,严格控制扬尘产生。
2、建设工地配套的食堂大灶等生活设施必须使用清洁燃料,不得燃用和焚烧木材、塑料、橡胶等《大气污染防治法》禁止焚烧的物质和废弃物。
3、在装修、防水等施工中涉及化学品使用的,必须采取措施做好由此而产生的挥发性废气的控制工作。
4、依法缴纳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
(三)噪声管理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规范建设施工噪声管理。
2、对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远离边界和敏感区,并采取封闭隔声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减少噪声扰民。对车辆装卸、敲击等人为噪声须加强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影响。
3、严格控制建设施工作业时间。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夜间作业、连续作业的,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公告附近居民,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中、高考等敏感时间段停止施工。
4、依法缴纳噪声超标排污费。
(四)固废管理
1、建设工地产生的固体废物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妥善收集、存放和清运。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如废机油、废漆等,不得随意处置,必须委托有证单位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
3、建设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必须按照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收集和清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第四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