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选择废水处理方法预期处理效果
1、案评估原则
(1)服总体规划遵守家环境保护、污水治理制定规、规范及标准
(2)选用污水处理工艺做技术先进、实用、安全靠、处理效稳定经处理水质达标并减少占面积
(3)妥善处理处置污水处理程产栅渣、沉砂污泥避免造二污染
(4)尽能减少污水处理设施周围环境良影响
(5)考虑自化操作简化操作管理减轻工劳强度并易于维护保养
(6)节约能源限度降低运行费用工程投资少占面积见效快
(7)尽量采用新材料、新产品延设备使用寿命
2、 案评估程序
(1)污水专项治理案必须由建设部认资质单位设计
(2)污水治理案论证评估工作由用户机构牵组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参与共同完
(3)根据需要评审内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专家库筛选参评专家立评估专家组
(4)评估专家组应事先认真阅读研究设计案并解熟悉文件基础拟定评估程应重点考虑相关素
(5)评估专家组应设计案进行综合评估同组织设计答辩
(6)评估专家组根据评估结提交评估意见评估意见应包括内容:
a、设计案评价及技术、经济析;
b、设计单位承担能力与工作基础评价;
c、设计案达标行性评价;
d、设计案修改意见;
Ⅱ 太原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排水管理,确保城市排水设施完好及正常运行,改善水环境质量,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是指对城市产业废水、生活污水(以下统称污水)和大气降水的接纳、输送、处理、排放、利用。第三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城市排水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经营,均适用本办法。
城市排水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坚持建设、维护、管理并重。第四条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排水管理工作,市城市排水管理机构受其委托具体负责城市排水的日常工作。
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排水的管理工作。第五条城市排水设施建设资金,采取政府投资、单位自筹、受益者集资和市场融资等多种方式筹措。
政府鼓励单位和个人建设、经营城市排水设施,支持相关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和应用。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和保护城市排水设施的权利和义务,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第七条城市排水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排水专项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市政行政等有关部门组织编制,规划方案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进行审查,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城市排水专项规划一经审批不得擅自修改,根据城市发展和建设需要,确需修改的,需报原审批机关审查、批复。
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排水专项规划,制定城市公共排水设施年度建设计划,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平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八条在进行城市规划和建设时,应当控制和预留城市排水设施的规划用地。
按照城市排水专项规划设置的城市排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第九条未按照城市排水专项规划要求设计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节约用水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用水许可手续,供水部门不予供水。第十条城市排水设施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城市排水专项规划,实行专家论证制度。
城市排水设施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报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应当于批准后15日内将城市排水设施工程设计方案向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一条承担城市排水设施设计、图审、施工及监理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任务。第十二条城市排水设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设计、图审、施工、监理及质量监测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
城市排水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15日内向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第十三条在城市公共排水设施周边3米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打桩、开挖、爆破、堆放超过地面限载的重物等行为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制定确保城市公共排水设施安全的可行性方案,并征得市城市排水管理机构的同意。
敷设地下管线需穿越、改建或者迁移原有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承担重建、改造费用。第十四条城市排水管理实行许可制度。排水户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申请领取城市排水许可证书。
未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排水户不得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第十五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书:
(一)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市排水专项规划的要求;
(二)排放的污水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等有关标准和规定,其中,经由城市排水设施而未进行污水处理、直接排入水体的污水,还应当符合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或者有关行业标准;
(三)已按规定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
(四)已在排放口设置专用检测井;
(五)排放污水易对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已在排放口安装能够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其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具备对水量、pH、CODcr、SS和氨氮等进行检测的能力和相应的水量、水质检测制度;
(六)对各类施工作业临时排水中有沉淀物,足以造成排水设施堵塞或者损坏的,排水户已修建预沉设施,且排放污水符合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标准。
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由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Ⅲ 污水处理厂环保验收的程序及条件
如果你自己测试能达到验收标准后,以建设方的名义向主管环保部门递交个申请表就是了,等环保部门的通知就可以了
Ⅳ 污水处理工程现行的建设程序分为哪些步骤
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步骤基本包括了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项目立项阶段。该阶段需根据城市市政规划或环境保护部门要求,分析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阶段以确定项目为中心,一般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设计研究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国家计划部门、投资银行或企业计划部门论证便可获得立项,对于某些小规模项目。
第二阶段工程建设阶段。包括工程设计、工程和设备招投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过程。
①工程设计.项目立项后,设计单位根据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施工图设计,其任务是将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设计方案的具体化.要将污水处理厂(站)区、各处理构(建)筑物、辅助构(建)筑物等的平面和竖向布置,梢确地表达在图纸上,其设计深度应能满足施工、安装、加工及施工预算编制要求。在施工图设计之前,可能还需进行扩大初步设计,进一步论证技术的可靠性.经济合理性和投资的准确性。
②工程设备招投标.是经过比较投标方的能力、技术水平、工程经验、报价等,来选定工程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单位的过程,该过程是保证工程质盆和节省工程投资的墓础。
③工程施工,是项目建设的买现阶段,包括土建施工、设备加工制造及安装的全过程。本阶段设计人员应向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施工单位要按设计图纸施工,施工人员发现问题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应经过一定手续才能变动,施工时,为了总结设计经验,应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或根据具体情况对设计作必要的修改和调整,设计人员要有计划地配合参加施工。对一般设计项目,指派主要设计人员到施工现场.解释设计图纸,说明工程目的、设计原则、设计标准和依据,提出新技术的特殊要求和施工注意事项;对贡大或新技术项目,必要时应派现场设计代表,随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设计问题。
④竣工验收,是全面检查设计和施工质量的过程,其核心是质最,不合格工程必须返工或加固。
第三阶段项目验收阶段,包括联动试车、运行调试、达标验收等过程。联动试车由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单位、建设单位共同完成,检查设备及其安装的质峨,以确保能正常投人使川。试运行的目的是要确保处理系统达到设计的处理规模和处理效果,并确定最佳的运行条件.对于生物处理系统.往往要用较长时间来完成“培菌”任务。达标骏收是由环境保护部门检驹处理系统出水是否达到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