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城市排水系统归哪个部门管
城市排水系统属于排水管理部门管理
2006年12月11日,建设部第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规定: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城市排水管理的部门(简称排水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排水管理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本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排水许可的;
(二)对符合本规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核发排水许可证书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1)管理污水排水的地方部门扩展阅读
城市排水系统的作用
1、从环境保护方面讲,排水工程有保护和改善环境,消除污水危害的作用。而消除污染,保护环境,是进行经济建设必不可少的条件,是保障人民健康和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
2、从卫生上讲,排水工程的兴建对保障人民的健康具有深远的意义。
3、从经济上讲,首先,水是非常宝贵的自然资源,它在国民经济的各部门中都是不可缺少的。其次,污水的妥善处理,以及雨雪水的及时排除,是保证工农业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之一。同时,废水能否妥善处理,对工业生产新工艺的发展也有重要影响。
4、污水本身也有很大的经济价值,如工业废水中有价值原料的回收,不仅消除了污染,而且为国家创造了财富,降低产品成本。
❷ 请问,污水处理厂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污水处理厂一般属于自来水公司,当然,有些化工企业也有自己的污水处理厂
❸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是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城市排水系统属于排水管理部门管理。
法律依据:《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排水许可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排水许可的监督管理。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城市排水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排水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❹ 排水是哪个政府部门负责的
法律分析: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
❺ 市政排水属于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城市排水系统属于排水管理部门管理,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城市排水管理的部门(简称排水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二十九条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❻ 污水处理厂属哪个部门管
❼ 城市道路上的污水管道是属于那个部门在管呀
摘要 城市道路上的排水管道是属于城建局管理的范畴,城建局下属有专门的排污公司。
❽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由哪个部门负责
镇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监督运营单位履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责任。
❾ 排水管理处属于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是行政管理类的事业单位。
法律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规划,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与保护,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水与污水处理,以及城镇内涝防治,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并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应当遵循尊重自然、统筹规划、配套建设、保障安全、综合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全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