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苏州钩针编织服装制造公司注册办理流程
需要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体解答如下:
一、办理流程
1、核名:准备公司名称字号。司名称主要由这些部分组成:行政规划+字号+行业特征+组织形式
之后得确定投资人,就是股东,股东人数和股东比例,确定主营范围和公司注册地址。
填写好《企业名称预先设立登记通知书》,然后提交。
2、资料准备
准备好经营范围、法人股东监事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比例、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财务会计身份证
拟定公司章程,股东协议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如果没有,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取——实际上就是原来的工商所和行政中心工商窗口。
3、办理营业执照
工商局经过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企业登记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即发放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并公告企业成立。一般需要5个工作日。
4、图章
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章卡,需要部门审批,然后找正规刻字店即可。
5、开设基本账户
企业来必须拥有自已的基本帐户,可以根据企业经营的需求,选择最方便的任何银行进行开设基本帐户。
二、需要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有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提交职工民主选举的证明;设立监事会的,应当提交监事会主席的任职证明。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三、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没有主管部门、审批机关的企业申请开业登记,由登记主管机关进行审查。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
第十五条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二)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组织章程;
(四)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六)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七)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第十六条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
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法人开展业务的需要,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贰』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第一条为实施排污许可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名录。第二条国家根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
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登记管理。
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第三条本名录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7)划分行业类别。第四条现有排污单位应当在生态环境部规定的实施时限内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第五条同一排污单位在同一场所从事本名录中两个以上行业生产经营的,申请一张排污许可证。第六条属于本名录第1至107类行业的排污单位,按照本名录第109至112类规定的锅炉、工业炉窑、表面处理、水处理等通用工序实施重点管理或者简化管理的,只需对其涉及的通用工序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不需要对其他生产设施和相应的排放口等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第七条属于本名录第108类行业的排污单位,涉及本名录规定的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简化管理或者登记管理的,应当对其涉及的本名录第109至112类规定的锅炉、工业炉窑、表面处理、水处理等通用工序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对其生产设施和相应的排放口等申请取得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
(一)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二)二氧化硫或者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大于250吨的;
(三)烟粉尘年排放量大于500吨的;
(四)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大于30吨,或者总氮年排放量大于 10吨,或者总磷年排放量大于0.5吨的;
(五)氨氮、石油类和挥发酚合计年排放量大于30吨的;
(六)其他单项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大于3000的。污染当量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计算。第八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排污单位,确需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其排污许可管理类别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报生态环境部确定。第九条本名录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第十条本名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同时废止。
序号 行业类别 重点管理 简化管理 登记管理一、畜牧业03 1牲畜饲养031,家禽饲养032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具体规模化标准按《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执行) /无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2其他畜牧业039 / /设有污水排放口的养殖场、养殖小区二、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6 3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061,褐煤开采洗选062,其他煤炭洗选069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三、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07 4石油开采071,天然气开采072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四、黑色金属矿采选业08 5铁矿采选081,锰矿、铬矿采选082,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089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五、有色金属矿采选业09 6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091,贵金属矿采选092,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093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六、非金属矿采选业10 7土砂石开采101,化学矿开采102,采盐103,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109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七、其他采矿业12 8其他采矿业120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八、农副食品加工业13 9谷物磨制131 / /谷物磨制131*
序号 行业类别 重点管理 简化管理 登记管理 10饲料加工132 /饲料加工132(有发酵工艺的)*饲料加工132(无发酵工艺的)* 11植物油加工133 /除单纯混合或者分装以外的*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12制糖业134日加工糖料能力1000吨及以上的原糖、成品糖或者精制糖生产其他* / 13屠宰及肉类加工135年屠宰生猪10万头及以上的,年屠宰肉牛1万头及以上的,年屠宰肉羊15万头及以上的,年屠宰禽类1000万只及以上的年屠宰生猪2万头及以上10万头以下的,年屠宰肉牛0.2万头及以上1万头以下的,年屠宰肉羊2.5万头及以上15万头以下的,年屠宰禽类100万只及以上1000万只以下的,年加工肉禽类2万吨及以上的 其他* 14水产品加工136 /年加工10万吨及以上的水产品冷冻加工1361、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1362、鱼油提取及制品制造1363、其他水产品加工1369 其他* 15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137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 16其他农副食品加工139年加工能力15万吨玉米或者1.5万吨薯类及以上的淀粉生产或者年产1万吨及以上的淀粉制品生产,有发酵工艺的淀粉制品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加工能力1.5万吨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