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猪场污水污染村民地下水找老板协商怎么赔偿
可以与对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等投诉,养猪场污水排水量大、污染负荷高,有机物浓度高,固液混杂,应合理处理污水。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 第三条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应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利用各环节进行全程管理,提高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设施装备配套率。第四条 畜禽规模养殖场应根据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
Ⅱ 地下水水质污染
地下水污染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工业与城市生活垃圾污染
随着工业的迅猛发展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及其周围成了地下水污染最集中的地区,城市工业每天都在排放着大量的各种污染物。据2005年资料统计,松嫩平原工业排放的废水有2.7248× 108t,废气排放量有4540.06×108标m3,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有5.8510×108t(表9—2)。除少部分工业废水进行了处理外,大部分工业污水直接排放,工业污染的主要特征是重金属含量高和化学需氧量高。工业和城市生活污水多数排入附近河流,受污染最严重的是河谷潜水,而河谷潜水往往又是该城市的供水水源,因此工业与城市生活污染往往是城市供水安全的隐患。
表9—2 2005年松嫩平原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放统计表
二、农业污染
松嫩平原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地区,大规模的农业生产活动不仅消耗了大量的水资源,同时也对地下水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化肥、农药是农业污染的两个主要污染源。
目前松嫩平原每公顷耕地施用化肥在600~800 kg,化肥污染导致了地下水中硝酸盐增高,在1000多个潜水分析的样品中,硝酸盐超过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样品数达到28%,超标区面积达到全区面积的15.7%。潜水中
地下水受农业、农药污染是人类生产活动的结果,地下水的农药污染具有复杂性、隐蔽性和潜伏性的特点,其危害具有长期积蓄性,农药在地下水中的消失速率比地表水缓慢得多,地下水一旦被污染,很难恢复。农药对人类健康危害极大,农药中相当一部分是致癌、致畸、致突变的“三致”物。由于地下水是许多地方直接的供水水源,因此,地下水的农药污染影响性大、危害性也大。农药可以通过残留在土壤中的农药或被污染的植物残体分解后经过淋溶作用进入地下水,也可以通过被污染的地表水体或农药生产的废水下渗污染地下水,还可以通过大气中的残留农药随降水入渗进入地下水。
松嫩平原使用农药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初期使用的主要是杀虫剂,如敌敌畏、敌百虫、六六六、一〇五九、乐果等,除草剂主要用于水田。由于当时对农药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曾很长一段时间大量地施用了难降解的有机氯农药。90年代以后,开始大量使用除草剂,不仅水田使用除草剂,旱田也在2000年以后开始大量使用,并且品种非常多,目前使用的主要有阿特拉津、乙草胺、丁草胺、敌稗、百草枯、扑草净等,无论是数量,还是种类,每年都在上升。据统计,自2000年以来,农药施用量每年以9.2%的速度增长。2005年农药施用总量达23 184 t,每公顷农药施用量为2.686 kg,这些农药,给环境造成了多大的危害,对地下水的污染程度如何,目前尚不十分清楚。
三、开采地下水引起的污染
开采地下水引起的污染主要是天然水质不良的潜水对承压水的污染。低平原多层承压水分布区主要开采层是承压水,其上部潜水大部分为高氟、高铁、高TDS水,水质不佳。一般在潜水和承压水之间有一层比较稳定的黏性土隔水层,但在大量开采地下水的今天,数以几十万眼的农灌井和生活饮水井,勾通了潜水与承压水之间的水利联系,在开采承压水时上部潜水下渗进入承压水,造成承压水中氟含量与TDS增高,部分承压水含氟量已由原来的<1 mg/L升高到1~3 mg/L;TDS也由原来小于1 g/L的淡水升高到大于1 g/L的微咸水。2003年吉林省通榆县打了38眼防氟改水承压水井,水质分析结果表明,承压水氟含量由背景值的0.4~0.6 mg/L,升高到1.4 mg/L,一些水井无法发挥防氟改水作用。目前低平原主要开采层第四系承压水和泰康组承压水氟含量超标率已分别达到34.6%和12.5%以上,长期下去,后果严重。
Ⅲ 河水污染,河两边居民取地下水受影响吗
当地球上只剩下最后⼀滴⽔的时候,希望那不是你的眼泪。
Ⅳ 用来排废水,对地下水会有污染吗
摘要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Ⅳ 污染物对地下水的污染
5.2.1 地下水污染的含义
由上述已知,液体废弃物造成地下水污染是主要的环境地质问题之一,研究其形成、变化规律和防治措施,必须首先弄清地下水污染的含义。
目前对地下水污染的含义,国内外尚无统一的定义。德国马修斯教授(G.Martthess,1972)提出:“受人类活动污染的地下水,是由人类活动直接或间接引起总溶解固体及总悬浮固体含量超过国内或国际上制定的饮用水和工业用水标准的最大允许浓度的地下水;不受人类活动影响的天然地下水,亦可能含有超标准的组分,在这种情况下,亦可根据其某些组分超过天然变化值的现象而定为污染。”法国弗里德教授(J.J.Fried,1975)认为:“污染是水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特性的改变,这种改变通常会限制或阻碍地下水在各方面的使用。”美国学者米勒(D.W.Miller,1974)等在他们的论文中谈到:“Contamination和Pollution这两个词是同义词,意思是指,由于人类活动的结果使天然水质恶化到使其适用性遭到破坏的程度;……地下水通过含水层运动的天然结果,亦会使一种或多种组分的浓度增加,这种现象称为矿化。”弗里基(R.A.Freeze)和彻里(J.A.Cnerry)在1979年出版的《Ground-water》一书中谈到“凡由于人类活动而导致进入水环境的溶解物,不管其浓度是否达到水质明显恶化的程度都称为污染物(Contamination),而把污染(Pollution)一词,作为污染物的浓度已达到人们不能允许程度的状况的一个专门术语。”从上述所引用的一些论述中,可以发现一些相互矛盾的看法,主要分歧是对污染标准和污染原因两个方面的问题认识有异。
在天然地质环境及人类活动影响下,地下水中的某些组分都可能产生相对富集和相对贫化,都可能产生不合格的水质。如果把这两种形成原因各异的现象统称为“地下水污染”,在科学上是不严谨的,在地下水资源保护的实用角度上,也是不可取的。因为前者是在漫长的地质历史中形成的,其出现是无法防止的;而后者是在相对较短的人类历史中形成的,其出现是可以防止的。
在人类活动的影响下,地下水某些组分浓度的变化总是从小到大的量变过程,在其浓度尚未超标之前,实际污染已经产生。因此,把浓度变化超标以后才视为污染,实际上是不科学的,也失去了预防的意义。
因此,我们认为地下水污染的定义应该是:凡是在人类活动的影响下,地下水水质变化朝着水质恶化方向发展的现象,统称为“地下水污染”。不管此种现象是否使水质恶化达到影响使用的程度,只要这种现象一发生,就应视为污染。至于在天然环境中产生的地下水某些组分相对富集及贫化而使水质恶劣的现象不应视为污染,而应称为“天然异常”。
当然,在实际工作中要判别地下水是否污染及其污染程度,最好以地区背景值(或称本底值)作标准,有时也用历史水质数据,或用无明显污染来源的水质作对照值。
5.2.2 地下水污染源与污染物
5.2.2.1 地下水污染源
地下水污染源基本上可分为两大类,一是人为污染源,二是天然污染源。
人为污染源包括:各种液体废弃物,这是最普遍和数量最大的,具体特征如前5.1.2小节所述;其次为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废矿堆与尾矿和污泥等固体废弃物;还有残留农药、化肥及农家肥等。
天然污染源主要指:海水、原生含盐量高水质差的地下水、含有害成分较高的矿体等。它们在天然条件下或是在附近合理开采地下水时,对原良好的地下水水质并不构成威胁,但若对这些污染源周围的水源地进行不合理地或过量地开采,则可能引起海水入侵、矿体有害成分扩散、原生劣质水渗入,造成地下水污染。
5.2.2.2 地下水污染物
所谓地下水污染物(或称污染组分)含义是:凡是人类活动导致进入地下水环境,会引起水质恶化的溶解物或悬浮物,无论其浓度是否使水质恶化达到影响其使用的程度,均称为地下水污染物。地下水污染物种类繁多,按其性质大致可分为三类:
5.2.2.2.1 化学污染物
地下水中最普遍的无机污染物是、其次是Cl-、硬度(Ca2++Mg2+)和总溶解固体等。微量非金属主要是As、F等。微量金属主要有Cr、Hg、Cd、Zn等。许多为环境所关注的有机化合物含量甚微,一般为10-9级或ng/g级。
5.2.2.2.2 生物污染物
地下水中的生物污染物可分为三类,即细菌、病毒和寄生虫。在人和动物粪便中有400多种细菌,已鉴定出的病毒有100多种。在未经消毒处理的污水中,含有大量的细菌和病毒,它们可能进入含水层污染地下水。
5.2.2.2.3 放射性污染物
地下水中的放射性核素可能是人为的,如核电厂、核武器试验的散落物以及实验室和医院等部门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也可能是天然来源的,如放射性矿床。
5.2.3 地下水污染的特点与途径
5.2.3.1 地下水污染的特点
地下水污染与地表水污染有明显的不同,其特点有二:
5.2.3.1.1 隐蔽性
即使地下水已受某些组分严重污染,但它往往还是无色、无味的,不易从颜色、气味、鱼类死亡等鉴别出来。即使人类饮用了受有毒或有害组分污染的地下水,对人体的影响也只是慢性的长期效应,不易觉察。
5.2.3.1.2 难以逆转性
地下水一旦受到污染,就很难治理和恢复。主要是因为其流速极其缓慢,切断污染源后仅靠含水层本身的自然净化,所需时间长达十年、几十年、甚至上百年。难以逆转的另一个原因是某些污染物被介质和有机质吸附之后,会在水环境特征的变化中发生解吸-再吸附的反复交替。
5.2.3.2 地下水污染途径
地下水污染途径是指污染物从污染源进入到地下水中所经过的路径。研究地下水的污染途径有助于制定正确的防治地下水污染的措施。但是,地下水污染途径是复杂多样的,有人以污染源的种类分类,诸如污水渠道和污水坑的渗漏、固体废物堆的淋滤、化学液体的溢渗、农业活动的污染以及采矿活动的污染等等,这显得过于繁杂。这里介绍按照水力学上的特点分类,这显得简单明了些。按此方法,地下水污染途径大致可分为四类,详见表5.1和图5.1及图5.2。
表5.1 地下水污染途径分类
5.2.3.2.1 间歇入渗型
其特点是污染物通过大气降水或灌溉水的淋滤,使固体废物、表层土壤或地层中的有毒或有害物质周期性(灌溉旱田、降雨时)从污染源通过包气带土层渗入含水层。这种渗入一般是呈非饱水状态的淋雨状渗流形式,或者呈短时间的饱水状态连续渗流形式。此种途径引起的地下水污染,其污染物质原来是呈固体形式赋存于固体废物或土壤里的。当然,也包括用污水灌溉大田作物,其污染物则是来自城市污水。因此,在进行污染途径的研究时,首先要分析固体废物、土壤及污水的化学成分,最好是能取得通过包气带的淋滤液,这样才能查明地下水污染的来源。此类污染,无论在其范围或浓度上,均可能有明显的季节性变化,受污染的对象主要是浅层地下水。
图5.1 地下水污染途径
5.2.3.2.2 连续入渗型
其特点是污染物随各种液体废弃物不断地经包气带渗入含水层,这种情况下或者包气带完全饱水,呈连续入渗的形式,或者是包气带上部的表土层完全饱水呈连续渗流形式,而其下部(下包气带)呈非饱水的淋雨状的渗流形式渗入含水层。这种类型的污染物质一般是液态的。最常见的是污水蓄积地段(污水池、污水渗坑、污水快速渗滤场、污水管道等)的渗漏,以及被污染的地表水体和污水渠的渗漏,当然污水灌溉的水田(水稻等)更会造成大面积的连续入渗。这种类型的污染对象亦主要是浅层含水层。
上述两种途径的共同特征是污染物都是自上而下经过包气带进入含水层的。因此对地下水污染程度的大小,主要是取决于包气带的地质结构、物质成分、厚度以及渗透性能等因素。
5.2.3.2.3 越流型
图5.2 地下水污染途径
其特点是,污染物通过层间越流的形式转入其他含水层。这种转移或者是通过天然途径(水文地质天窗),或者通过人为途径(结构不合理的井管、破损的老井管等),或者人为开采引起的地下水动力条件的变化〔图5.2(a)〕而改变了越流方向,使污染物通过大面积的弱隔水层越流转移到其他含水层。其污染来源可能是地下水环境本身的,也可能是外来的,它可能污染承压水或潜水。研究这一类型污染的困难之处是难于查清越流具体的地点及地质部位。
5.2.3.2.4 径流型
其特点是,污染物通过地下水径流的形式进入含水层,或者通过废水处理井,或者通过岩溶发育的巨大岩溶通道,或者通过废液地下储存层的隔离层的破裂进入其他水层。海水入侵是海岸地区地下淡水超量开采而造成海水向陆地流动的地下径流。此种形式的污染,其污染物可能是人为来源也可能是天然来源,可能污染潜水或承压水。其污染范围可能不很大,但其污染程度往往由于缺乏自然净化作用而显得十分严重。
Ⅵ 地下水水质恶化的特征、危害、原因及防治措施
(一)地下水水质恶化的主要特征
地下水的水质恶化是全球性环境污染的重要研究课题。本节所述地下水水质恶化,主要是指地下水在开发过程中,因环境污染和水动力、水化学形成条件的改变,以及不良的勘探所造成的水中某些化学、微生物成分含量不断增加,以致超出规定使用标准的水质恶化现象。其主要特征有如下几方面:
1)许多天然地下水中不存在的有机化合物(如各种合成染料、去污剂、洗涤剂、溶剂、油类及有机农药等)出现在地下水中;
2)天然地下水中含量极微的毒性金属元素(汞、铬、镉、砷、铅)及某些放射性元素大量进入地下水中;
3)各种细菌、病毒在地下水体中大量繁殖,远远超出饮用水水质标准;
4)地下水的硬度、矿化度、酸度和某些单项的常规离子含量不断上升,以致超过规定使用标准。
(二)地下水水质恶化的危害
地下水水质环境的恶化,严重损害了地下水资源的使用价值,给人类社会带来了种种不良后果,有损于人体健康,以致造成残疾和死亡;损害了工业产品的质量;使农作物减产和土地盐渍化;减少了地下水可采资源的数量,以致使整个水源地废弃;为处理水质,增加了水的单位成本。
我国地下水水质的污染问题,已不容忽视。我国主要城市,有1/2是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全国有1/3的人口饮用地下水。据对全国100个城市的调查,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污染的达80%以上,其中污染较严重的有北京、沈阳、太原、西安、包头、南昌等城市。沈阳市有78%的井水某些指标不符合饮用水标准。我国北方许多城市的地下水硬度逐年增高,某些沿海城市的海水入侵问题也相当严重。
(三)地下水水质恶化的原因
引起地下水水质恶化的原因很多,可归纳为以下3个方面。
1.存在引起地下水水质恶化的污染物质来源
这些污染物,既可存在于地下,也可以存在于地上。从污染物质的成因类型来看,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天然污染源,即自然界本来就存在着的各种劣质水体,如海水、地下高矿化水或其他劣质水体。此外,含水层或包气带中的某些含水介质含有某些矿物(特别是各种易溶盐类),也可成为地下水的污染源。第二类为人为污染源,是指因人类活动所形成的污染源,如各种废水、污水、垃圾及化肥、农药等。据相关资料可知,我国平均每年污废水排放量达500×108t,其中,工业废水占75%,生活污水占25%。有80%以上的污水直接排入水域,造成水体污染。人为污染源又可分为直接源和间接源两类。各种污水、废水、化肥农药,其污染物质直接通过包气带进入含水层中,为直接污染源。污染物首先进入大气或地表水体,而后进入含水层中的称间接污染源。如在工业城市附近形成的含硫酸和硝酸的“酸雨”即是间接污染源。酸雨的入渗,一方面直接使地下水酸化;另一方面,酸化的水又可增强溶解能力,使地下水中的金属元素含量大大增加,污染地下水。而且酸雨的污染是大面积的,往往比局部点状污染源造成的危害更大。
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不经处理而排入地表水体中,进而造成地下水污染的例子更是比比皆是。特别是在那些以河水入渗补给为主的傍河水源地、山前冲洪积扇和岩溶暗河水源地,因河水污染而导致地下水源污染的问题更为严重。如鞍山市某地下水源地,枯水期主要依靠太子河水渗漏补给,由于上游化工厂排入河水的含硝基化合物废水,通过河水进入含水层中,使水源地中的40余眼水井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污染面积达200km2。
此外,在某些情况下,井管或输水金属管道的腐蚀、混凝土水管的侵蚀,也可造成水质的污染。
2.存在污染物质进入的途径(通道)
地下水水质发生恶化,除了必须具备有污染源外,还必须具有污染物进入含水层的途径。污染物通常以3种方式进入含水层:
1)在含水层的开采降落漏斗范围内,污染物通过含水层上部的透水岩层直接渗入含水层。由于进入途径很短,故常常使地下水迅速产生重度污染。在相同污染源的情况下,地下水体遭受污染的程度,主要决定于地表到含水层之间岩层的渗透性能、岩土颗粒对污染物的吸附和净化能力及含水层的埋藏深度。因此,一般承压水较潜水有较好的防污染条件。潜水含水层的包气带内如有粘性土层存在,也会有较好的防护能力。
2)污染物从含水层的其他地段进入开采地段。各种天然劣质水体(如海水、大陆高矿化水)、已污染的地表水体等,通过与含水层的直接接触带(特别是补给区)渗(流)入含水层,然后再运移到开采地段。当污染源位于水源地上游时,对水源地水质污染的威胁更大。
3)污染物借助天然或人为的某些集中通道进入含水层。天然集中通道主要是指与污染源相沟通的各种导水断层通道、裂隙通道和岩溶通道(包括“天窗”)。这种通道一般多呈点状或线状分布,它可使埋藏很深的承压水体遭受污染。人为集中通道,主要是指在各种地下工程、水井施工时,因破坏了含水层隔水顶板(或底板)的防污作用,使工程本身构成了劣质水进入含水层的直接通道。常可见到因水井设计、施工上的缺陷(未止水或止水不合要求),造成上部污水沿井管与孔壁间隙流入开采含水层;有时则因废井未加处理或回填不实,成为地表污水的入侵通道;某些失修的水井,因井管腐蚀或地震灾害使井管破裂,也可造成上部污水入侵开采含水层。
3.有引起地下水水质恶化的水动力和水化学因素
如果说污染源和污染通道的存在是地下水水质可能恶化的必备条件,那么在开采条件下所出现的水动力、水化学作用,则是导致地下水水质恶化的直接起因。
凡污水入侵开采含水层,均要求有一定的水动力条件。其一,开采含水层(或地段)与污水体之间必须存在某种直接或间接的水力联系;其二,由于开采抽水,在开采含水层(或地段)中形成相对于污染水体的负压区,从而促使污水直接或间接(通过弱透水层)流入并污染开采含水层(或地段)。
近海水源地,因水动力条件改变而引起的海水向大陆含水层入侵,便是典型例子。在天然条件下,大陆含水层中的淡水排入海洋,咸、淡水体之间的平衡界面是依靠含水层中淡水的水头压力高于海面来维持的。在开采条件下,如果水源地的开采量超过补给量,则必然引起含水层中淡水体水位持续下降。当水位降落漏斗扩展到海岸线时,就会导致海水入侵,使地下水咸化。在某些情况下,虽开采量未超过淡水的补给量,但当淡水体的水头压力已减少到难以维持咸、淡水体之间原来的平衡条件时,咸、淡水界面也会向大陆推移。如果该界面推进到抽水井的降落漏斗范围内,同样也会导致咸水入侵开采地段,使水质恶化。
大量开采地下水,也会使含水层的水文地球化学条件发生变化。某些新的水文地球化学作用的出现,也是引起某些地区地下水水质恶化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许多地下水水源地在开采过程中所出现的矿化度、硬度及铁、锰离子含量增高和pH值降低的现象,主要是因含水层疏干及氧化作用加强所造成的。因为在开采地下水过程中,随着地下水位的下降,氧气随空气进入被疏干的地带,促使岩层中硫、铁、锰及氮化合物的氧化作用加强,特别是硫氧化细菌的作用,更加剧了金属硫化物的氧化过程。如分布较广的黄铁矿(FeS2),在还原环境下很稳定,几乎不溶于水,但在氧化环境下,则易于溶解,形成酸性水。土层中经常存在的钙、镁、铁和锰的化合物,也易于溶解,使地下水中的铁、锰、钙、镁及硫酸根离子含量大大增加,地下水的矿化度和硬度也随之升高。
近些年来,我国北方半干旱地区水库(或渠道)浸没区所出现的潜水氟离子含量增高的现象,也是由于水文地球化学环境改变造成的。因水库(渠)建立后,浸没区潜水水位抬高,地下水蒸发浓缩作用加剧,使在半干旱碱性条件下潜水中本底值较高的氟离子含量进一步加大;由于建库,周围环境变得相对湿润,促使植被进一步发育,植物根部分泌出的CO2将加速土层中碳酸盐的分解和地下水中重碳酸盐的积聚,从而使环境碱化。而这种弱碱化的水文地球化学条件,又进一步为氟离子的富集创造了条件。
由于开采地下水使水文地球化学环境改变而引起地下水水质恶化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可能还有许多。还应看到,这种改变并非全都是不利的。例如,在一定条件下,由于强烈抽水促使地下水交替循环作用加剧,溶滤作用加强,从而加速了含水层中可溶盐的溶解和排除过程。由于含水层中水位下降,使地下水由原来的封闭还原环境变为开放的氧化环境,导致水中某些化合物沉淀,从而也可降低水中某些有害离子的含量,或使水质淡化。因此,在进行供水水文地质勘察时,应当根据当地的地层岩性结构条件、包气带和含水层中可溶盐的类型和含量、补给水源的类型和化学性质、水源地预计开采强度和降深等条件,进行深入、综合分析,这样才能对开采后地下水水质可能出现的变化,作出正确的预测。
(四)防治地下水水质恶化的措施
地下水是水圈乃至整个地球环境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防治地下水水质恶化,必须与防治环境恶化相结合进行综合治理,既要有技术措施,又要有管理措施。地下水水质恶化,常具有缓慢、隐蔽、不易及时察觉、一旦恶化又难以治理复原的特点。因此,须采取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供水的质量。
1.预防性的技术措施
最重要的预防性技术措施是要对城市的发展与水源地的建设作出全面、合理的规划和布局。在制订城市发展规划特别是制订工业布局时,必须考虑尽量减少城市环境污染和地下水不受污染。那些容易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工厂,应布置在水源地下游较远的地方,或者采用管道排污。新建水源地时,也必须考虑地下水污染的环境条件,应把水源地选择在城市上游或地下水的补给区,或在地层岩性结构方面选择防止污染条件较好的地方。总之,为保护地下水资源,在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必须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必须有防治污染、维持生态的观点;要把环保工作与经济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作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此外,当取水层位上、下或附近有劣质水层或水体分布时(特别是滨海水源地),应严格控制水源地的开采量和开采降深,以防止劣质水入侵含水层。在水井设计中,最好采用分层取水。当深部有咸水时,应控制井深,使井底与淡、咸水界面保持一定距离。要保证水井施工中的止水、回填质量。对年久失修的水井,要及时更换井管;对报废水井,要回填封死。还应注意,在地下建筑开挖工作中,不要破坏开采含水层上、下或周边的隔水保护层。
设立水源地的卫生防护带,虽不可能完全杜绝污染,但是它可在一定时间、一定水文地质条件下控制污染。对于埋藏较浅的潜水及地表覆盖层较薄的水源地,建卫生防护带有明显的效果。因此,我国环保局、卫生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联合颁发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其中,规定对地下水水源地须设置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外围还应设置准保护区,对各区规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各区范围的大小,应视具体水文地质条件及开采强度而定。如卫生防护I带为严禁活动带,其范围不能太大,据前苏联国家文件规定,对承压水水源地,I带半径不应小于30m,潜水不小于50m。
2.治理措施
对已污染水源地的治理措施,应针对引起地下水质污染的主要原因、污染途径和当前国家的经济条件来制定。主要措施有以下几方面。
(1)治理污染源
污染源包括点源和面源两种类型。点源是指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污水及垃圾等所构成的污染源。它们是目前集中水源地水质污染的主要来源。其中,尤以工业废水的危害最大。因此,控制和治理地下水污染的重点应该是抓好工业废水的综合治理。除采取控制污水排放量和排放标准等法制措施外,主要应大力改革落后的生产工艺,搞好工业用水的闭路循环。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业废水排放量,把工业废水消除在生产过程之中;同时也节约了水资源,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对于不得不排放的废水(包括工业和生活污水),必须防止它们在排放的路途中和在污水处置场地内向含水层渗漏。为了减少渗漏,最好将它们排放在有稳定隔水地层分布的地方,或者采取防渗衬砌措施,并且尽可能地将污水处置场布置在距水源地下游较远的地方。当利用地下岩溶洞穴或深部采空岩层排污时,必须在查明当地水文地质条件,并经试验证明对环境无害后方可实行。
在点状污染源的治理中,对于城市垃圾,特别是某些工业废渣对地下水可能产生的污染作用同样不可忽视。例如,兰州市的垃圾填土,曾导致黄河水和地下水受到污染。为使地下水免遭垃圾和工业废渣淋滤液的污染,对垃圾和废渣应采取废物回收利用、焚烧、发电、生化处理及堆肥等综合治理措施。一般来说,垃圾或废渣的堆放场或填埋场,最好选在地表弱透水土层分布广、厚度较大,且地形低洼封闭性好、包气带较厚的地方;同时,要求它们远离水源地或开采含水层的补给区。
面源主要指农业污灌、施肥、农药、酸雨,以及城市暴雨径流等所产生的污染。据美国统计,非点源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负荷占总污染负荷的50%以上,是对地下水污染不容忽视的因素。对面状污染源的治理,可采取以下措施:
1)慎重开展污灌。最重要的是严格掌握污灌的水质标准、控制灌水定额及根据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合理规划污灌区的位置。如在表土层薄或渗透性大的潜水地段、补给区和水源地附近,就不适宜进行污灌。
2)使用易被植物吸收或被土壤分解的化肥和对人体毒性小的农药,并严格掌握化肥与农药的使用量,尽可能减小它们在土壤层中的残余浓度和流入含水层的数量。
3)对灌溉用污水进行预处理。
(2)兴建配套的环境工程,大力开展污水的处理和利用
兴建配套的环境工程,大力开展污水的处理和利用是治理地下水水质恶化的治本措施。大量污水未经处理便排放,是造成当前环境特别是水源污染的主要污染源。处理后的污水,可据其质量用于不同目的的供水,以提高废水的重复利用率,增加水资源的总量。
(3)采取防止劣质水(或污水)入侵开采含水层的水力措施
当海水或其他劣质水从侧向侵入开采含水层时,可采用所谓“水力”措施来阻止劣质水体的入侵。现以国外防止海水入侵为例来介绍。
1)“补给水丘”或“淡水屏障”法。即在海岸与内陆开采地段之间布置淡水注水井,通过注水,使之形成高于天然地下水位的“补给水丘”(图12-1),以控制咸水面向内陆移动。据报道,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某沿海地带及以色列沿海,都采用了这种方法,成功地阻止了海水入侵。
图12-1 补给水丘(淡水屏障)示意图
2)“抽水槽”法。在海岸和内陆开采地段之间布置一条抽水线,通过抽水使之形成阻止咸水向内陆运移的“抽水槽谷”。抽出的咸、淡混合水,如不能使用,则排入海中。这种方法较之前一种方法的优越之处,是不需补给水源。这种防止海水入侵的方法,在荷兰沿海的淡水砂丘带得到了广泛使用(图12-2)。
图12-2 抽水槽示意图(图例同图12-1)
3)“注水和抽水相结合”的方法。一般是将抽水槽布置在靠近海岸的地方,将注水井布置在靠近开采水源地的一侧。
4)修建“地下挡水墙”。这种方法主要用于咸水沿着狭窄透水通道入侵的地段。例如日本长崎县西北部,曾在沟道的入海口附近含粘土的砂砾石层中建造了阻止海水入侵的灌浆帷幕。在近海侧形成了人工地下水库,但是,这种措施的效果是有限的。海岸地带的水源地,即使将动水位保持在海平面之上,也很难防止深层咸水形成的“上升锥”向水井移动。
除上述情况外,另一种情况就是因不合理灌溉,使大面积土地发生次生盐渍化恶化了生态环境。如喀什地区,土地盐渍化面积竟达到耕地面积的64.7%,十分惊人。主要的防治措施,应是合理地进行灌溉。
Ⅶ 猪场污水污染村民地下水找老板协商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可以与对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等投诉,养猪场污水排水量大、污染负荷高,有机物浓度高,固液混杂,应合理处理污水。
法律依据:《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
第三条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应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利用各环节进行全程管理,提高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设施装备配套率。
第四条 畜禽规模养殖场应根据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
Ⅷ 地下水污染的方式及途径
1.地下水污染的方式
地下水污染的方式可分为直接污染和间接污染。
直接污染的特点是,地下水中污染组分直接来源于污染源,污染组分在迁移过程中,其化学性质没有任何改变。由于地下水污染组分与污染源组分的一致性,因此较易查明其污染来源及污染途径,这是地下水污染的主要方式。在地表或地下以任何方式排放污染物时,均可发生此种方式的污染。
间接污染的特点是,地下水的污染组分在污染源中的含量并不高,或低于附近的地下水,或该污染组分在污染源里根本不存在,它是污水或固体废物淋滤液在地下迁移过程中,经复杂的物理、化学及生物反应后的产物。例如:地下水硬度的升高多半以这种方式产生。
2.地下水污染的途径
地下水污染途径是复杂多样的。有人以污染源的种类而分,诸如污水渠道和污水坑的渗漏、固体废物堆的淋滤、化学液体的溢出、农业活动的污染、采矿活动的污染等,然而这种分类比较烦杂。实际上,按照水力学的特点分类更简单。按此方法,地下水污染途径可分为四类。
(1)间歇入渗型
间歇入渗型特点是,污染物通过大气降水或灌溉水的淋滤,使固体废物、表层土壤或地层中的有害或有毒组分,周期性地从污染源通过包气带渗入含水层。这种渗入多半是呈非饱和状态的淋雨状渗流形式,或者呈短时间的饱水状态连续渗流形式。无论在其范围或浓度上,均可能有季节性的变化。主要污染对象是潜水。
(2)连续入渗型
连续入渗型特点是污染物随污水或污染溶液连续不断地渗入含水层。最常见的是污水聚积地段(污水池、污水渗坑、污水快速渗滤场、污水管道等)的渗漏,以及被污染地表水体和污水渠的渗漏。其主要污染对象也多半是潜水。
(3)越流型
越流型特点是污染物通过层间弱透水层以越流的形式入渗到其他含水层。这种转移通过天然途径(水文地质天窗)、人为途径(结构不合理的井管、破损的老井管等)或者人为开采引起的地下水动力条件的变化,而改变了水流方向,使污染水流通过大面积的弱透水层越流入渗到其他含水层。其污染来源可以是地下水环境本身的,也可以是外来的,它可能污染承压水或潜水。研究这一类型污染的困难之处是查清越流具体地点及地质部位比较困难。
(4)径流型
径流型特点是污染物通过地下径流的形式进入含水层,即通过废水处理井、岩溶发育的巨大岩溶通道,或者通过废液地下储存层的隔离层的破裂带进入其他含水层。海水入侵是海岸地区地下淡水超量开采而造成海水向陆地流动的地下径流。此种污染的污染物可以是人为来源,也可以是天然来源,可污染潜水或承压水。其污染范围不很大,但其污染程度往往由于缺乏自然净化作用而显得十分严重。
Ⅸ 污水处理厂出来的水对地下水有影响吗
没有影响,因为污水在混凝土池中,不会渗透到地下 除非是水池有渗漏,会污染地下水
Ⅹ 常见地下水污染类型
4.4.2.1 氮污染
氮污染是地下水最常见的无机污染,尤其是硝酸盐氮(NO3-N)。在未受污染的天然水中,NO3-N浓度多小于30mg/L,但在受污染的地下水中,其含量可从每升几十毫克到上百毫克。地下水中氮的来源较多,主要有化肥、农家肥、城市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农业生产中的过量施肥,以及集约化畜禽养殖往往是造成农业区地下水NO3-N污染形成的主要原因,而城市污水管网的渗漏以及垃圾淋滤液的渗漏是造成城市地区地下水氮污染的主要原因。例如我国的北京、沈阳、西安等许多大城市的地下水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NO3-N污染,许多城市的地下水供水水源NO3-N都超过饮用水标准10mg/L,对城市供水安全构成了威胁。
4.4.2.2 盐污染
所谓地下水盐污染是指地下水受总硬度、Cl-和TDS的污染。这3个污染参数往往具有明显的相关性,而污染地区往往总是在城市地区,特别是古老的城镇所在地,其污染来源多半是城市的生活废水和垃圾。这是城市化所带来的一种环境问题,也是地下水污染的一个普遍问题。地下水盐污染通常污染普遍且污染范围大,属面状污染,污染过程表现为总硬度不断升高,其他组分也升高,特别是Cl-,Na+,K+和TDS,它们相关性很好,有时NO-3和SO2-4也升高。一般来说盐污染水化学类型往往从HCO3型水转变为HCO3·Cl型水或Cl·HCO3型水,基本上不出现HCO3·SO4型水。
4.4.2.3 细菌污染
地下水的细菌污染主要由3类病原微生物引起,它们分别是细菌、病毒及寄生虫,又以前两种为主。许多接触水引起的传染病(俗称水媒病)的爆发多数是由于供水系统的水污染引起。污染地下水的病原菌主要是肠道病原菌,如大肠杆菌、鼠伤寒沙门菌、索氏志贺氏菌、空肠弯曲杆菌、结肠耶氏菌等。它们主要来自化粪池、生活污水池、垃圾填埋场以及污水排放系统等污染源。地下水通常是清洁无病毒的,但是由于人类活动可能会引起地下水病毒污染。病原微生物在地下水系统中的存活期与地下水是否会遭受病原微生物的污染密切相关。由于地下水径流速度比较缓慢,如果病原微生物的存活期小于其从污染源运移到地下水所需的时间,一般来说就不会造成地下水的污染。病原微生物的存活期的长短不仅与其种类有关,而且受温度、pH值、土壤含水量、其他微生物等多种因素影响。此外,病原微生物在地下水系统中的迁移能力还受到机械过滤作用和吸附作用的控制。
4.4.2.4 有机污染
地下水有机污染常常具有种类多、含量低、危害大、难治理等特点。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成果表明,尽管多数有机污染物在地下水中的含量很低,但许多有机污染物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三致作用”,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而且大多数有机污染物在地下水环境中很难通过自然降解过程去除,很可能会长期存在并发生累积。近年来,地下水有机污染给公众所造成巨大的健康风险,已经引起许多国家政府的高度重视。美国环保局早在1979年就公布了129种优先控制污染物“黑名单”,其中有机污染物达114种(USAEnvironment Protection Agency,2008)。反映我国环境特征的中国环境优先控制污染物“黑名单”中,共有14类68种优先控制污染物,其中有毒有机化合物12类58种,占总数的85.29%(周文敏等,1990)。
地下水有机污染除具有种类多、含量低、危害大的特点外,还有其复杂性。由于地下水中的许多有机污染物来自有机液体,它们与水是不混溶的,与无机污染物在地下环境中的存在形式及迁移有很大区别。因此研究有机污染物在包气带、含水层中的运移十分复杂。此外,地下水有机污染物的浓度低使得遭受污染的地下水很难被直接发现,只有通过气相色谱等精密仪器的分析方能检出,常规的分析方法根本无法检测到,这也使得地下水有机污染问题研究起来更加复杂、困难。
由于地下水有机污染具有上述特点,使得其在调查与研究上存在很多困难。目前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仍需在测试技术的开发与研究、地下水有机污染的调查评价、地下水有机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的研究、污染场地风险评价、包气带及含水层的防污性能研究以及针对不同类型地下水有机污染治理技术的研究等各方面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