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们有一项目环评需要污水纳管情况说明,请问到那里可以办到
污水纳管情况说明的先决条件是:你排出的污水是否已纳入排水管网,纳管的终端有集中处理的污水厂,如果条件符合,由水务局管理
❷ 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条例(2021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管理,防治水环境污染,改善城市水环境,实现城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污水处理,是指通过一定的系统和设备,采用相应的技术方法,对生活污水、生产经营废水、入流雨水等进行净化的过程。
本条例所称再生水,是指城市雨水、污水等经收集处理后,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关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净化处理水。第四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发改、财政、生态环境、资源规划、住建、农业、公安等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做好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相关工作。第五条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的原则,与城市道路、排水等规划相衔接,做到厂网配套、管网优先,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率。第六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公共管网的建设。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第七条鼓励、支持城市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和再生水利用的科学研究,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水平。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行为。第九条对在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十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本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未经法定程序调整和变更,规划确定的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第十一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县和开发区应当根据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编制区域规划。
碑林区、新城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的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区域规划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并组织实施。
各开发区范围内的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区域规划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区管委会编制,由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的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区域规划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第十二条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区域规划在编制过程中,编制机关应当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三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应当依据城市排水规划及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区域规划,制定城市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计划。第十四条城市排水管网覆盖范围以外达到规模要求的用水排水户应当自建污水处理设施。
电镀、化工、印染、冶金等生产企业,医院、实验室等排放有毒有害废水的单位,应当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
前款所列有毒有害废水不得作为再生水水源。第十五条新建城市供水管网的,应当同时建设再生水管网。第十六条碑林区、新城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及各开发区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新建、改建、扩建下列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
(一)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店、公寓、综合性服务楼等;
(二)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场馆等;
(三)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每日可回收水量大于150立方米的居住区和集中建筑区等;
(四)优质杂排水的日排放量超过200立方米的企业或者工业小区。
❸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由哪个部门负责
各地负责部门不一样,以附海镇为例:
《关于印发《附海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镇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监督运营单位履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责任。
第四条我镇农村污水具体管理监督机构为镇排水管理站,根据上级要求做好相应的工作,并负有相应监管和管理责任,具体为:
1、组织做好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年度运行维护管理计划的审核;
2、组织做好运营单位管理人员、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3、组织做好对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每旬检查不得少于1次,对运行维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含安全问题),及时督促运营单位进行整改;
4、组织做好对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考核;
5、组织做好检查记录及考核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3)灞桥水务局污水项目扩展阅读
《关于印发《附海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各行政村(社区)作为项目建设所在地,应积极主动参与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教育村民增强环保意识,爱护公共财产,将自觉维护纳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纳入村规民约,共同保障治理设施安全长效运行。
第六条运营单位履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责任,根据处理设施实际,制定具体的运行维护计划,明确日常运行维护内容,落实专人进行维护管理,并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做好运行维护管理台账记录。
第七条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管理模式,我镇排水管理站负责监督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具体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运维机构做好运行维护工作。
按规定通过相应程序选择第三方专业机构,资质要求市政施工资质三级及以上或者排水设施运营维修资质,要求有排水设施专业养护设备,下井作业人员具有上岗证。
❹ 水务局和水务集团是一回事么
水务局和水务集团不是一样的。
一、性质是不同的
水务局原名水利局,政府的专水行政主管部门,中国水属务集团是一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是综合水务营运商。
二、职责不同
水务局主要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等,在职责区域内,负责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等的管理。中国水务在中国大陆投资,兴建及经营水务项目,并包括原水、自来水供应、水力发电,污水处理及相关增值服务。
(4)灞桥水务局污水项目扩展阅读:
中国水务在中国大陆的业务已覆盖20多个县市。集团已与不同的省、县、市水务行政局以及中国水利部建立强大的合作平台。2007年底,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入股水利部属下的中国水务投资公司,奠定集团与中国水利部相互合作的基础。
中国水务的主要管理人员在中国水务行业拥有丰富的经验。他们将以其技术专长及极大的热忱去发展潜力巨大及利润丰厚的中国水务事业。他们当中有些曾在中国水利部担任重要职位有些曾在水务行业工作多年。
中国水务正积极在中国水务市场拓展业务,致力建立包括水资源开发、供水系统、污水处理及水利工程建设在内的一个全面覆盖的产业链。
❺ 水务局和水利厅是一个概念吗
水务局是什么单位?水务局和水利局的区别是什么?水务局的管理范围大于水利局,因为水务局除了具备水利局的管理职能外,还管理城市给排水工程建设。 同一地区设立了水务局,便不再设水利局。下面一起详细了解一下水利局和水务局的相关内容吧。
【水务局职能】水务局是什么单位 水务局和水利局的区别
水务局是什么单位
水务局属于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局就是现在的水务局,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搞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给排水,工程建设,河湖治理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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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主要职能:在职责区域内,负责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等的管理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水利、水电等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议案、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3、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市和跨区县(自治县、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其它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主管全市水文工作。
4、主管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5、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6、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区县(自治县、市)间的水事纠纷。
7、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全市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按有关规定监管水利国有资产;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供水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全市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8、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审查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拟定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9、负责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全市江河、湖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大中型或跨区县(自 治县、市)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全市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移民工作。
10、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指导乡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工作。
11、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12、负责全市水利方面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13、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抗旱工作,对江河和重要水利水电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14、在市政府电力综合管理部门统一指导下,制定或参与制定水利行业的水电及电网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指导水利行业水电管理,监管水利电业国有资产。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水务局和水利局的区别
水务局的管理范围大于水利局。
1、水务局的管理范围大于水利局,因为水务局除了具备水利局的管理职能外,还管理城市给排水工程建设。 同一地区设立了水务局,便不再设水利局。
2、基本上是一样的,上级主管部门依次都是省水利厅、水利部,部分城市在水务体制改革后把水利局改为水务局,针对城市管理特点强化了城市供水、排水等市政管理职能,而相对农田水利建设方面就没有那么突出,故更名水务局。可以理解为水务局在原水利局的基础上强化了涉水市政管理职能。
3、水利局(水务局)是自来水公司(供水公司)的上级部门,就是自来水的领导部门!水务局是行政事业部门,至于自来水,它是事业单位(企业管理),说白了,国家不拨款,靠自收自支。
4、水利局是做水工的,比如修坝之类的,水务局应该是管航道运输的。
❻ 西安今年将新增生态水面多少亩
据悉,今年西安市预计将完成水利投资45亿元以上,完成8项市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任务,新增生态水面2300亩,湿地面积5000亩。
据西安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水务部门将立足大格局、跑出加速度,继续坚持科学谋划,着力建好重点水工程。
全年将完成水利投资45亿元以上,完成8项市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任务;新增生态水面2300亩,湿地面积5000亩;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6.1%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2.6%以上,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18.5%;巩固提升90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平方公里,新建380个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完成水产品产量1.35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6.8亿元。
要强化主城区和县城污水治理,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建设,确保鱼化污水处理厂等4座在建污水处理厂正式投产运行,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19万吨;启动十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十四污水处理厂和蓝田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全面推进农村污水治理PPP方案实施,6月底前,8个涉农区县380个农村污水治理要全部开工,年底前全部建成。全面提高再生水利用量和利用率,新建再生水取水点10个,新建续建再生水管网5公里,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8.5%。
❼ 水务局改造农村污水把村路挖烂,而且还有深沟以至9个月,村民出行不便怎么办
水务局改造农村污水把村路挖烂,而且还有深沟以至9个月,村民出行不便怎么专办?
这位知友,您讲属的情况在农村下水道修建过程中经常出现,不过九个月没有复原,修路造成村民出行不便就及其少见了,建议您将情况反映到区县政府有关部门,人民政府为人民,他们会为您的村庄迅速解决村民出行问题的。
❽ 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需要做一些什么资料
以下是我本人亲自总结的,在我们单位调查的时候,同时也可以发给甲方业主单位(一般都是政府部门)协助收集的资料目录,特别适合做难度更大的BOT项目时候更需要这些东西,给你和大家分享一下:
1. 当地的城区规划、近几年的人口资料、产值资料、厂址的位置、规划部门出具《选址意向书》、地形图(电子版地形图(污水厂选址地1:200至1:500的)含坐标,区域管网则要区域地形图1:1000以内的),洪水位资料、管网接入排出点位置及标高,风向、气候、冰期,地质地理条件。
2. 当地排水规划。现状排水系统调查。污水水质的组成(工业废水的组成比例及类型)。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量比。
3. 污水厂(选址地)的供电、供水、通信条件,电价、水价、污泥价,劳动力市场价。附近供电情况调查:变压器的照片,距厂的距离,与供电局沟通出具《供电意向书》;附近自来水接入点位置,联系出具水务局《自来水供水意向书》。附近垃圾填埋场位置,考察对方能否接纳污泥(有没有对污泥含水率的限制是 80%、75%还是不要求)以及接受的量价问题。
4. 项目的主管单位、政府相关环保局、水务局、建设局、规划局的负责人及详细的联系方式。
5. 水质水量的实测与环保水务局提供的资料,气象资料(气温、风向、冰期),雨季流量、旱季流量。水量:季节水量变化、日水量变化(联系当地环保水务部门)、自己测量的数据。当地自来水供水资料。水质:季节水质变化、日水质变化,旱季水质的平均值作为设计水质的设计依据。周边相似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水质情况。
6. 污水厂的取水条件、排水条件、排水水质要求(或排水水质要求的论证依据)。
7. 厂址附近的交通情况,道路位置关系,有没有必要做进场道路。周边地质不利因素,如滑坡、积水、垮塌因素等。
8. 污水厂周围建筑物及公共场所位置关系,找到附近有没有敏感设施住宅区、医院、学校、幼儿园、公园、敬老院、疗养院,以及与选址地位置、风向关系。
9. 如果需要征地。则用地征地条件(基本农田尽量别碰),农地、荒地还是其他用地,地价是多少。
10. 基本建筑原料市场价(定额等),地方《价格信息》(以省为单位)。
11. 服务区当地的自来水供水情况(水量),各个单位、小区、企业、市场等污水入管网的设计水量等。
12. 如果已经设计管网则提供污水厂管网进口标高、河道进水口坡面液位剖面图、出水水体类型功能(决定了出水水质要求)、出水口河道标高剖面图。
13.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论证的依据,包括政府的文件(很多重要的文件),地方的新政策等说明本项目上马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的文件名称、时间。
14. 有些特别的项目,需要调查当地工业区的围墙、民居房屋、道路的风格照片(未来管理房的样子),业主是否有装修要求、政治参观任务要求;其他辅助建筑物要求(如政府驻厂办公室、政府会所、业绩展示厅、教育基地等)。
❾ 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条例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管理,防治水环境污染,改善城市水环境,实现城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污水处理,是指通过一定的系统和设备,采用相应的技术方法,对生活污水、生产经营废水、入流雨水等进行净化的过程。
本条例所称再生水,是指城市雨水、污水等经收集处理后,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关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净化处理水。第四条市水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户县、周至县、高陵县水行政管理部门、城市污水处理行政管理部门和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环保、市政公用、规划、国土、建设、房屋、价格、市容园林、林业、公安等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做好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相关工作。第五条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的原则,与城市道路、排水等规划相衔接,做到厂网配套、管网优先,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率。第六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公共管网的建设。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第七条鼓励、支持城市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和再生水利用的科学研究,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水平。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行为。第九条对在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十条市水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本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未经法定程序调整和变更,规划确定的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第十一条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各区县和开发区应当根据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编制区域规划。
碑林区、新城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的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区域规划由市水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并组织实施。
各开发区范围内的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区域规划由市水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区管委会编制,由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户县、周至县、高陵县的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区域规划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第十二条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区域规划在编制过程中,编制机关应当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三条市水行政管理部门,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户县、周至县、高陵县水行政管理部门、城市污水处理行政管理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应当依据城市排水规划及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区域规划,制定城市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计划。第十四条城市排水管网覆盖范围以外达到规模要求的用水排水户应当自建污水处理设施。
电镀、化工、印染、冶金等生产企业,医院、实验室等排放有毒有害废水的单位,应当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
前款所列有毒有害废水不得作为再生水水源。第十五条新建城市供水管网的,应当同时建设再生水管网。第十六条碑林区、新城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及各开发区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户县、周至县、高陵县新建、改建、扩建下列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
(一)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店、公寓、综合性服务楼等;
(二)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场馆等;
(三)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每日可回收水量大于150立方米的居住区和集中建筑区等;
(四)优质杂排水的日排放量超过200立方米的企业或者工业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