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排水管道的接口方式有哪些
排水管道的接口有以下方式
柔性接口:
石棉沥青卷材接口:管道轴向地基不版均匀沉降的地区。权
橡胶圈接口:土质差,地基硬度不均匀,地震多发区。
刚性接口:
水泥砂浆抹带接口:适用于雨水管道和地下水位以上的污水支管。
钢丝网水泥砂浆抹带接口:地基土质好,有带形基础。
半柔半刚性接口
预制套环石棉水泥(或沥青砂浆)接口。
⑵ 雨污水管道与检查井连接为什么要采用不少于2节短管过渡
雨污水管应采用球墨铸铁管,从立管向横管过度的时候应采用带检查口的弯头。横管过渡连接检查井应用直通的一条管,两条短管搭接连接,管内出现污垢杂物不好清理干净,且因接头位置的连续性没那么好,又要考虑地基沉降的影响,容易损坏。
⑶ 雨水管道连接方式有哪几种
1.粘接法 主要用于硬PVC管、ABS管的连接,做法是在承口和插口涂上粘结剂,插口挤压版入承口,待权粘结剂固化即成。使用的溶剂粘接剂大多为PVC在四氢呋喃或环己酮中的溶液,要求粘度适中,室温下最低粘度为90Pa·S。外观呈流动状态,无块状物,无分层。溶液中PvVC含量不低于10%。
2.焊接法 主要用于聚烯烃管,如LDPE,HDPE及PP管。焊接时,对操作的技术要求较高,相对应用较少。
3.螺纹连 接螺纹连接比较安全可靠。但由于要开螺纹,管材管件的璧厚就必须比溶剂法管材管件厚一些。螺纹填料可采用白漆丝或生料带。
4.异径管的连接这种连接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用偏心大小头,另一种是同心大小头。异径管连接主要用于生活卫生管件(如洗面盆、浴缸)与排水管件的连接。
⑷ 污雨管能否合用有关这方面的法规要求吗
目前我国尚没有在污雨管能否合用这方面的法规,2016年住建部印发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建城函[2016]198号。从水污染防治方面对雨、污水的有序排放进行规划。目前深圳、北京等大中城市对新建雨污都禁止合流,从环保入手有了行政的干预。雨污分流是个发展趋势,将污水接入污水处理系统,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不得接入雨水管道。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建城函[2016]19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务厅),直辖市建委(市政管委、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目标和工作要求,我部牵头制定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提出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工作任务。控源截污是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的基础工作,也是重中之重。为指导各地科学实施控源截污,我部组织编制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本技术指南,积极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9月5日
前言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8月前言国务院印发实施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17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的目标。城市水体黑臭成因复杂、影响因素多、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各地如期完成国务院确定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目标,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制定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提出了“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的技术路线,将“控源截污”作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根本措施。
“黑臭在水里,根源在岸上,关键在排口,核心在管网”。然而,当前不少城市由于各类排水口、排水管道与检查井的建设和维护不当,导致大量地下水等外来水会通过排水口、管道和检查井的各种结构性缺陷进入埋设在地下水位以下的排水管道中,加之雨污混接和污水直排,削弱了“控源截污”措施应有的作用,成为制约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瓶颈;同时,也造成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导致城市排水系统应有的排水和治污功能不能充分发挥。埋设在地下水位以上的排水管道,因其缺陷还会导致污水外渗,这也是造成管道周边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道路路面塌陷的原因之一。
因此,亟需通过排水口改造、排水管道建设和完善、排水管道及检查井各类缺陷修复、雨污混接改造、排水设施管理强化等一整套措施,实现消除旱天污水直排、削减雨天溢流,提升污水处理效益、减少污水外渗,降低系统运行水位、恢复截流倍数等多重目标。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科学实施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抓住核心和关键问题,明确近期工作重点,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排水口调查与治理;3排水管道及检查井检测与评估;4排水管道及检查井修复与治理;5截污调蓄与就地处理;6排水管道、检查井及排水口维护管理等,共6章。
本指南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管理,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负责解释。为便于使用者理解本指南,同步配套编制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释义》。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指南主编单位: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
本指南参编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
同济大学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上海誉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管丽环境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武汉圣禹排水系统有限公司
汩鸿(上海)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凡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派普维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绿恒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排水集团装备产业有限公司
主要编制人员:
唐建国 张杰 王家卓 高学珑 孙跃平 朱军 陆松柳 刘凡清 庄敏捷 李田 李习洪 卫东 徐慧纬 陈玮 高伟 叶茂 周超 陈灿 宋小伟 杨后军 魏锋 李浩 吴思全 江建权 吴坚慧 郁片红 王诗烽 周传庭 陈嫣 谢胜 胡龙 李通 贾超 尹磊 朱珑珑 纪莎莎 潘赛 蔡晙雯 周佚芳 范锦 张崭华 高琼
主要审查专家:
张杰 张悦 杨向平 张辰 李艺 曹燕进 何伶俊 牛璋彬 许光明 张剑 赵冬泉 王增义 谢小青
目录
1总则
2排水口调查与治理
3排水管道及检查井检测与评估
4排水管道及检查井修复与治理
5截污调蓄与就地处理
6排水管道、检查井及排水口维护管理主要术语引用标准名录
附录
A排水口前期调查记录表
附录B排水口现状调查成果表
附录C结构性缺陷修复指数计算
附录D功能性缺陷维护指数计算
附录E雨污混接程度计算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要求,指导各地准确把握当前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的核心和关键问题,科学有效实施“控源截污”等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相关措施,特编制本技术指南。
1.2适用范围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主要指导和规范“控源截污”措施涉及的城市市政各类排水口、排水管道及检查井治理等工作。
1.3基本原则
控源为本,截污优先。以控制污染物进入水体为根本出发点,加大污水收集力度,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强化混接污水截流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将污水输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
科学诊断,重在修复。在科学调查和诊断现有排水系统的基础上,合理制定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方案,优先将工作重点放在排水口治理,消除污水直排,最大限度杜绝排水口“常流水”及倒灌。
建管并重,强化维护。在加大排水设施建设力度的同时,强化排水口、排水管道、检查井的运行维护,严格控制排水管道、泵站的运行水位,提升运行效率;鼓励通过招投标择优选择专业单位实施检测、修复和维护,探索按效付费的模式。
综合施治,协同推进。在做好控源截污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排水管道进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促使排水系统质量提升,消除外来水入渗、污水外渗和雨污混接;加强与海绵城市建设结合,从源头管控雨水径流,有效减少溢流污染;因地制宜推进水系生态修复,有效提升水体自净能力。
1.4治理目标
消除旱天污水直排,削减雨天溢流。旱天,确保各类排水口无污水排放;雨天,有效降低排水口溢流。各地应结合当地雨型、雨量、受纳水体情况和“海绵城市”建设,具体制定溢流控制标准,原则上治理后的溢流频次应降低50%以上。
提升污水处理效益,减少污水外渗。排水管道敷设在地下水水位以下的地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旱天进水化学需氧量(CODCr)浓度不低于260mg/L,或在现有水质浓度基础上每年提高20%;排水管道敷设在地下水水位以上的地区,污水处理厂年均进水CODCr不应低于350mg/L。有效降低污水外渗量,减轻对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的影响。
降低系统运行水位,恢复截流倍数。污水管道运行水位不高于设计充满度,最大充满度不超过0.9。雨水、合流制提升泵站运行水位原则上不高于进水管管顶。无截流干管的合流制系统应增加截流干管,其截流倍数应满足《室外排水设计规范》要求;有截流系统的合流制,恢复原设计的截流倍数。雨水管道不得作为合流管道或者污水管道使用。
1.5技术路线
黑臭水体整治中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的技术路线如图1-1所示:
2排水口调查与治理
排水口是指向自然水体(江、河、湖、海等)排放或溢流污水、雨水、合流污水的排水设施。排水管道(包括渠、涵)系统不完善,或存在缺陷和维护管理问题时,就会在排水口产生污水直排或者溢流污染,这是引起水体黑臭的主要原因。同时,排水口设置不合理,还会造成水体水倒灌进入截流管或污水管道中,不但降低了污水处理厂进厂污水浓度,也增加了污水处理厂进水水量负荷。
排水口治理是“控源截污”一系列措施中的重要环节,应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别排水口存在的具体问题,因地制宜采取封堵、截流、防倒灌等综合治理措施,对排水口实施改造。
排水口现场调查作业与治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城镇排水排水管道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等有关规定。现场使用的检测设备,其安全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3836)的有关规定。从事排水口调查与治理的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调查与治理人员应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1排水口分类
2.1.1分流制排水口
1.分流制污水直排排水口分流制排水体制中,向水体直接排放污水的排水口,直接导致水体污染。
2.分流制雨水直排排水口分流制排水体制中,向水体直接排放雨水的排水口,因在降雨初期排放的雨水水质较差,会给水体带来一定程度的污染。
3.分流制雨污混接雨水直排排水口分流制排水体制中,因雨水排水管道存在混接污水,故旱天会向水体排污,同时也存在初期雨水污染。
4.分流制雨污混接截流溢流排水口分流制排水体制中,针对雨污混接,在雨水排水口实施了截流措施的排水口,其存在溢流污染与水体水倒灌的问题。
2.1.2合流制排水口
1.合流制直排排水口
没有截流干管的合流制排水口,其类似于分流制中雨污混接雨水直排排水口,但污水所占比重更大。
2.合流制截流溢流排水口合流制排水体制中,在合流管渠末端设置截流措施的排水口,存在溢流污染与水体水倒灌的问题。
(以下省略)
⑸ 雨水管为什么不能与生活污水管相连
雨水管和污水管相连是我国早期建设时候,生活污水和雨水一起进内入污水厂,但其实雨污分容流能更好的利用水资源。
我国以前由于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比较落后,没有对排水管道根据水的来源进行分设,采用的是雨水和污水合用一条排水管道的形式,即合流制的排水系统。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环境意识的增强,再加上水资源越来越珍贵,为了能够更好的利用各种水资源,开始实施雨水和污水各用一条排水管道的排水方式,就叫雨污分流。
(5)雨污水管道多头接扩展阅读:
直流式合流制是最古老的合流制,其布置特点与雨水管渠类似,由于其对水体污染严重,是必须进行改造的旧合流制排水系统。截流式合流制是在街道管渠中合流的生活污水、
工业废水和雨水,—起排向沿河的截流干管,晴天时全部输送到污水处理厂;雨天时当雨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混合水量超过—定数量时,其超出部分通过溢流井泄入水体,这种体制应用较广。
⑹ 污水管道的衔接方式有哪几种
⑺ 建筑法有哪一条有说排污管和雨水管不能接在一起的啊
:-)你好,正好有朋友是做建筑设计的。
这个情况应该属于规范问题上,市政要求做设计时候,排内污与雨容水要分开的
如果排水设计不做到这一点的话,设计是很难通过批准的
但是在实际上,目前好多地方还是雨污合流,为了节省造价
遇到这种情况,你应该联系市政局和环保部门来处理。
⑻ 雨水管道、污水管道交叉处怎么施工
交叉处的主要问题是高程冲突,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交叉时,原则是雨水管道让污水管道,不允许雨水管道直接穿污水管道,破坏污水管道的整体性与密闭性,影响管道的使用寿命,造成污水、雨水泄漏,污染地下水,影响路基的稳定性和降低排水管道的过水能力。管道剑圣主要应该注意以下要求:
一、消除高程冲突
在新建排水管道与其他管线(道)交叉并有高程冲突时,应按照规范要求,在投资、工期、管顶覆土深度、工作面大小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对其他管线(道)进行迁移或改线,在排水管道的上(下)经过,消除高程冲突,满足排水管道的施工空间要求。同时,为今后市政管线建设中尽量避免高程冲突,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 设计单位应尽量掌握工程施工范围内各种管线的实际埋设情况,并据此对排水管道进行合理的设计,并在施工过程中及时调整。
2) 切实加强城市综合管线的规划工作,合理规划与分配地下空间,并严格按规划实施。
3) 从体制入手,尽快改变各类管线建设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现状。
4) 提前介入,做好施工前的协调工作。完工时,及时将竣工资料归档保存。
二、技术处理
对不能迁移的交叉管线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特别是交叉并有高程冲突时不允许管线直接穿排水管道,否则将破坏排水管道的整体性与密闭性,影响管道的使用寿命,造成污水、雨水泄漏,污染地下水,影响路基的稳定性和降低排水管道的过水能力。
1、在对管道交叉进行必要的处理时,要尽量保证或改善排水管渠的水利条件,处理的基本原则是:
1)应遵循设计,按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进行施工。
2)管道交叉处理要尽量满足其最小净距。
3)有压管道让无压管。
4)雨水管道让污水管道。
5)支管避让干线管。
6)小口径管避让大口径管。
7)可弯曲管道让不可弯曲管道。
8)临时管道让永久管道。
9)尽可能减少开挖工作面和填挖土方量,降低造价,保证工期。
10)应联系有关管道(线)主管部门,取得同意和协助。
2、新建排水管道与其他管道(线)交叉,高程未发生冲突的处理措施如下:
1) 新建排水管道在下,其他管道在下,通常采用槽底砌砖墩的方法对上面管线进行保护。当上面管线较多,且管径较大(如大管径的供水管,排水管)采用开槽施工填挖土方过大,且对已建管道保护有困难时,宜采用顶管法施工排水管道。
2) 新建排水管道在上,其他管线在下时。应先测算上、下管道之间间距和交叉处的槽底地基承载力,如果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上方排水管道可直接施工,否则须进行必要的处理,通常做法是将两者之间的原状土全部挖除,填充中粗砂并振动压实后再施工上面的排水管道,必要时还可以在排水管道的管基下增设保护垫层。
3、新建排水管道与其他管道(线)交叉,高程发生冲突的处理措施如下:
1) 双(多)孔法。在管底设计标高不变的情况下,可采用较小管径的双(多)孔管道代替原设计排水管道,达到降低管顶标高要求,保证其他管线从上面通过。一般情况下,替代孔数应小于四孔,管径应>300mm。根据实践经验,如果替代管材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波纹管)实际过水效果更好,这主要因为该管内壁粗糙系数n仅为0.009,小于粗糙系数n为0.014的水泥砼管,在实际运用中,建议采用小一型号管径替代即可。
2) 暗渠法。采用现场浇筑制作矩形钢筋混凝土暗渠的施工方式进行施工。现场可根据交叉管线侵占过水断面的尺寸和排水管道流量、流速来确定暗渠顶板高程和横断面加宽尺寸,以保证其他管线不直接穿越和排水管道的水利条件。
3) 倒虹管法。当排水管道与其他管道的高程冲突严重,不能按原高程径直通过时宜采用此法,铺设时应尽可能与障碍管线轴线垂直且上行、下行斜管与水平管的交角一般应小于30°。因该法容易引起淤塞,须建造进、出水井。进水井应设置事故排出口,其前的检查井应设沉泥槽,另外当管内设计流速不能达到0.9m/s,则建成使用后应定期对倒虹管冲洗,冲洗流速不小于1.2m/s。
4) 检查井法。当排水管道和其他管线直接相交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如果穿越管线管径较小,可采用检查井法解决。排水管道断开后用检查井连接,其他管线则加套管保护后按原高程从井内穿过。
⑼ 污水管道可以接入雨水管道吗有无依据
当然不可以,比如我们上海,《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实专行雨水、污属水分流制的地区,雨水和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这个东西要看你们当地有没有这个要求,城市的话,一般都是要分开的。因为污水一般都是要经过处理的,否则会造成污染
⑽ 污水管道的衔接方式有哪几种
污水管道的衔接原则:经济、技术比较小,尽可能减小埋深,降低造价专,避免上游管段属中形成回水而造成淤积,水面和管底标高,下游不能高于上游。
衔接方式:
水面平接:优点是可减小埋深,缺点是易形成回水。
管顶平接:优点是不产生回水,缺点是埋深增加快。
跌水连接:高差过大时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