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一楼污水反水了,要我们楼上住户赔钱
下水道堵塞污水倒灌致一楼房屋受损,业主状告楼上所有住户 法院判决每户补偿4000元
新装修的房屋一天没住过,离家半个月再次回到家中时,新家竟被粪水浸泡着,原因是下水管道堵塞造成污水倒灌。看着一片狼藉的家,住在一楼的吴某将该栋楼房二楼以上的所有住户起诉
吴某是昆明市盘龙区白沙河片区某小区一楼的业主,房屋装修后吴某并未居住,只是在地下一层养了花,每隔半个月过来家里给花浇水。2019年12月24日,吴某及家人再次来到新家时,发现家中的所有房间已被卫生间喷出的粪水浸泡多日,一楼和地下一层的地板、家具、墙体、吊顶等受损严重,吴某立即向物管反映,同时向派出所报案。物业公司人员到达现场后,对管道进行了疏通,在疏通时从下水道掏出了抹布、纸巾、柠檬干、芒果干等泡发物。物业公司人员随即张贴公告,希望2楼以上业主能及时协商关于赔偿吴某财产损失的事宜,但楼上业主不予理睬。
吴某认为,造成堵塞的垃圾可能是楼上任意一户造成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吴某请第三方装修公司现场勘察预估损坏修复价格,核定损失共计28.22万元。随后,吴某将楼上的五户住户起诉至盘龙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五户住户共同赔偿28.22万元。
吴某同时申请司法鉴定,法院依法委托昆明名杰信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涉案房屋受损部分拆除及重新装修费用进行评估,估价为191364元。
五户住户称,没有侵权,不同意吴某的诉讼请求,希望法庭派专家前往调查取证。同时,五户住户怀疑堵塞物是装修过程中的遗弃物长期留在主管道内,日积月累导致主管道过流面积减少,终于在某日爆发。所以疏通管道的过程以及从管道中取出的异物,是解开该案谜团的关键。但疏通管道时,物管没有留下相关照片和录像,所以物业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
同时,五户住户认为评估报告书中受损范围与实际不符,有明显的扩大化。
审判
楼上每户住户补偿4000元
法院认为,本案因排污水管堵塞而导致污水从原告家一楼马桶漫出造成原告的屋内装修及部分家具受损,造成这一后果的原因系原告、五被告共同使用的排污管道堵塞所致,但具体是哪家或哪几家住户丢弃纸巾、抹布、柠檬干、芒果干等杂物导致的堵塞,还是其他原因所致,根据现有证据,法院无法确定,但共同使用排污水管的原告、五被告都具有可能性,故本案属于共同危险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害,应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原告、五被告均不能举证证明其未实施侵权行为则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② 楼下水管漏水楼上需要负责吗
法律分析:楼下管道漏水,一般是楼上、楼下共同负责维修即可。管道漏水一般是因为管道老化或者损坏。可以委托物业维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③ 楼下的水管漏水是楼上的责任还是楼上的责任
法律分析:楼下的水管漏水,如果不是楼下人为破坏,那就是楼上的住户负责。如果对楼下有造成损伤,楼上住户也要负相应的赔偿责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④ 楼下下水管道漏水是楼上的责任吗
一、楼上下水管漏水谁负责,如何承担责任
楼上下水管漏水谁负责,如何承担责任
住小区的业主,如果发生楼上漏水的现象,不但会造成损失,也会影响到楼下的居住
发生楼上漏水,首先应明确状态。一是要证明不是自己人为的去损坏的,如果真是这样,那就由自己负责;二是在查明造成楼上漏水属于邻居的责任。如果对楼下有造成损伤,楼上住户也要负相应的赔偿责任。为了弄清情况,受损业主可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漏水原因及应如何修补作出鉴定。三是要看房子还是不是在质保期内,因为一般新购房子的防水质保为5年,管道质保为2年。如果房子漏水即非人为,又还在质保期内,开发商就得担起相应的责任。当然,如果超过了质保期。那么由漏水所在的区域是个人部分还是公共部分来具体分析。
二、下水道反水谁来承担责任
根据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既然熊女士支付了相关的物业费用,那么物业公司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对小区公共设施进行维修的责任和义务,不得找任何理由推脱。本案中,如果熊女士家下水道反水是由于楼外窨井下水管的主管道堵塞,因其属于小区公共设施,物业就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维护和管理,业主有权利向物业追责。
另外,如果确实是一楼业主擅自改装自家下水管道,导致二楼熊女士家的下水管道经常出现反冲现象,那一楼业主应对此负主要责任。
三、楼上漏水怎么起诉
在遭遇楼上漏水给自己造成损失时,我们可以与住户协商调解等,如果都不能达成一致,可以直接提起诉讼,那么该怎么诉讼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您有楼上住户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也可以,只要是有明确的被告就行。起诉时可以随起诉状一起提交电子照片,要洗出来。最好让物业出具一份说明,主要内容就是证明您家漏水的这个事实、具体情况。关于赔偿费用的问题,您可以根据您的损失情况确定一个具体数额,如果立案后费用有变化,或者设计鉴定、评估,都可以再申请。
具体费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⑤ 排污管道漏水是楼上责任还是物业
法律分析:第一,如经鉴定,漏水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在保修期内,受损害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对房屋漏水进行维修,并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条件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不低于8年。
第二,如果楼上业主确因装修或铺设水管造成楼下业主漏水,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⑥ 一楼下水道堵了楼上需要负责吗
法律分析:正常情况下,楼上住户是需要负责的。因为一楼下水道是属于公共水道,整栋楼的下水都必须经过这个下水道,如果一楼下水道堵住了,整栋楼的住户都是有责任的,所以修理费用以及疏通费用需全体住户分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法》
第四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⑦ 楼上的公共污水管道漏水谁的责任
法律分析:如果是楼上的下水管管道出现渗漏到地面主下水管道管壁与楼板接触的缝隙处渗漏到楼下,导致楼下卫生间顶部下水管漏水,责任是由楼上承担的,包括相关的维修及赔偿。属于楼上装修施工单位责任的,由楼上向装修施工单位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