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污水井检查井国家标准
适用范围
本工法适用于顶管管道直径800mm≤D≤1200mm,井深7m以内的普通直线型污水检查井的施工,对于特殊井和三通、四通检查井不能适用。
工艺原理
骑马井施工原理主要是根据人工挖孔桩的施工原理并参照《排水检查井图集》(图集号02S515)整合而成的。骑马井的上半部分(井壁和井筒部分)采用人工挖孔桩的施工原理,挖孔然后浇筑钢筋混凝土护壁;下半部分(井室部分)参照《排水检查井图集》(图集号02S515)中直线型砖砌污水检查井井室的样式进行施工。
操作要点
1 、放线定点。这是所有工作坑和接收坑施工前的基础工作。如果在接收坑处采用骑马井施工,则在放线定点时可以根据管段总长和标准管节的长度(2m/节),在设计允许的情况下,对设计图纸中的管段长度进行适当的调整(一般情况下,调整范围在1~2m左右,计算时一定要加上管缝长度)。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在施工骑马井的井室时破坏管道。可见,轴线上的工作坑和骑马井位置必须事先定出,这是非常关键的。
2 、管道就位。一般顶管施工中工作坑和接收坑的开挖都是非常关键的工序。工作坑是进行管道顶进的工作地点,是必须开挖的,而接收坑一般情况下是在管道就位后,在对接点开挖然后砌筑(或浇筑)检查井接通两边管道之用的。参见图5.2.2-1工作坑、管道、接收坑连接示意图。管道在工作坑顶进的过程中一定要控制好方向,偏差不应太大,这是决定能否采用骑马井施工很关键的一步,也是顶管施工中的主控项目。如果管道顶进的过程中遇到特殊的地质情况而产生了偏差,则应及时采取纠偏措施,保证在接收坑处的管道回到轴线位置。对顶施工的管道在接收坑处要预留一定的空隙,便于骑马井的施工,具体长度参见表5.2.3-1种管道预留L(mm)。
3 、确定开挖尺寸。根据排水管道的管径来确定骑马井的直径。
4、人工挖土方、绑扎钢筋、支模板、浇筑混凝土(第一段??第n段)。一般情况下,为便于施工操作和保证施工安全,骑马井的每段施工深度h取1m为宜(如果土质较好深度h可以放大),然后1模/m向下施工。本工法所采取的均为1模/m的施工方法。
5、 骑马井井壁和砌体井壁抹灰
6、 路面恢复。路面恢复时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还应保证与现况路面材质及样式相一致。
劳动力组织及安全
劳动力组织方面:以一个骑马井为例,根据骑马井的特点配备如下人员:
挖土方、绑扎钢筋、安装模板、浇筑混凝土共3人,要求3个工人做工熟练,曾经做过类似的工程。
砌筑井室、砌井筒、砂浆抹面2人。
安全方面:第一、城市道路或小区内施工,必须做好围护设施,可用钢管和铁皮进行支撑维护,外表保持清洁整齐,并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止外人进入维护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第二、维护内作业人员要戴好安全帽,特别是井下作业人员,防止高空坠物,井上作业人员在运输材料过程中更要注意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要经常检查设备的安全性;第三、在不作业的期间而且作业区域内无人值守的时候,井口要进行及时地覆盖。
质量要求
1、挖土方质量要求:开挖土方的过程中,应保证每段井壁的垂直度,并应保证整个井壁的垂直度偏差≯30mm.
2、 绑扎钢筋质量要求:必须满足钢筋的搭接长度为42d,钢筋的规格、型号、间距、数量及保护层厚度的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的规定。
3、振捣混凝土质量要求:一定要保证侧壁混凝土振捣密实,特别是上下段的交接处,在浇筑下一段混凝土的护壁时,需把上一段的根部凿毛,并用清水冲洗干净,保证交接处的混凝土强度和密闭性达到要求,为以后做闭水试验做好准备。
4、砌筑和抹面:井室、井筒的砌筑要保证砂浆的强度等级,砌筑质量达到规范规定。混凝土井壁抹灰时须将内壁抹平,最薄处为20mm,砌体部分抹灰厚度取20mm.所有需要抹灰的部位均要压光,垂直度和平整度满足规范规定。
B. 工地污水排放要求
工业废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废液,里面含有多重有毒物质,不只是污染环境,对人类的健康也有很大的危害。因此,工业废水的排放一定要达到排放标准才可以,否则就会危及人类的健康。
GB/T 21814-2008 工业废水的试验方法 鱼类急性毒性试验
GB/T 32327-2015 工业废水处理与回用技术评价导则
YS/T 740-2010 氧化铝工业废水苛性碱度测定方法
DB43/350-2007 工业废水中锑灏锄融标准
DB43/ 968-2014 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6/ 1149-2019 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 1889-2017 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4/T 2499-2015 白酒工业废水中挥发性脂肪酸的测定 酸化蒸馏滴定法
DB34/T 2500-2015 白酒工业废水中活性污泥性能指标的测定
DB32/ 3431-2018 钢铁工业废水中铊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 3432-2018 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T 3432-2018 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
HJ 2019-2012 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技术规范
HJ 2030-2013 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36-2013 染料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44-2014 发酵类制药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45-2014 石油炼制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51-2016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54-2018 磷肥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471-2020 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575-2010 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T/CNS 8-2018 电子束处理印染和造纸工业废水技术规范
C. 市政雨污水管道施工规范
1、沟槽开挖
依基底标高,严格控制开挖深度,机械开挖深剩下10cm左右后人工开挖至设计标高,严禁超挖,槽底高程允许偏差控制在0—30mm。开挖过程中根据地下水位做好降水工作,槽底下不得受水浸泡。
2、平基、管座
平基管座要振捣密实,防止有空洞现象,对其砼强度作为主要检查项目,每100m取一组试块进行试验,且必须按《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取样、制作、养护、试验及评定,要求检查合格率达到100% 。偏差控制:a、垫层:高程0—15mm,中线每侧宽度应不小于设计;b、平基:高程0—15mm,厚度不小于设计,中线每侧宽0— +10mm;c、管座:肩宽-5—+10mm,肩高±20mm;蜂窝麻面面积﹤10% 。
3、安管
安管应顺直、稳固、缝宽均匀,管底坡度无倒流水,管内无杂物,中线位置允许偏差﹤15mm,该雨污水管道的管内底高程是主要检查项目,允许偏差±10mm。要求合格率100% 。
4、抹带、接口
管口处应凿毛,表面平整,密实,不得有间断裂缝,空鼓现象,管径大于500mm时要求勾内缝。宽度、厚度偏差应控制在0—15mm之间。
5、检查井按规范砌筑、垫层,砼基础必须做到位,管壁与检查井接触处应严密,井内流槽平顺,踏步安装牢固,位置准确,井筒直径允许偏差±20mm,井底高程允许偏差±10mm。
6、回填
沟槽两侧应同时回填夯实,以防管道位移,井室等附属构筑物回填土应四周同时进行,沟槽回填顺序按沟槽方向由高到低分层进行。井位接茬处应做成阶梯状,井圈周围回填振捣密实,两井之间每层同检3点,用环刀法测定密实度,且严格要求控制偏差。按要求回填后才可进行道路施工,避免地面沉降,破坏路面。
D. 农村污水改造工程施工标准
农村污水处理工程标准是一定要重视的,很大一部分都是因为没有重视而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污水处理关系到每个人的生活。建筑网小编就农村污水处理工程标准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1、农村污水来源
产生污水大致分为三种:
一是厨房污水,多以洗碗水、涮锅水、淘米和洗菜水组成。这一类污水中含有米糠菜屑等有机物,还含有大量的动植物脂肪和钠、醋酸、氯、碘等多种元素。随着村民生活质量的提升,排放的污水中油类成分大量增加,不利于净化处理。
二是生活洗涤污水,洗涤品的大规模使用是农村生活品质提高的重要表现之一,市场上销售的洗涤品中化学成分磷正在被普遍使用,带来较为严重的磷负荷问题。
三是冲厕所水,部分农村已将落后的直排式木质坐便器改造成抽水马桶,产生大量的生活污水。
2、农村污水处理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891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7959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16554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CJJ124-2008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23-2008镇(乡)村给水工程技术规程》
《HJ574-2010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以及部分地方政府制定的当地的农村污水处理标准。
3、农村污水处理意义
在农村城镇化发展的今天,过快的发展势必带来各种环境问题,其中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是当前农村主要问题,加强我国农村水环境保护工作,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保护水环境安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强化农村污水处理标准在农村的推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E. 农村污水改造施工要求
法律分析: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模式
靠近城区、镇区且满足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接入要求的村庄宜优先纳入城区、镇区污水收集系统,所有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送入到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这种模式适用于距离中心城、卫星城、建制镇的城镇污水管网较近(5 km以内),符合高程接入要求的村庄。由于城镇污水处理厂相对运行规范、管理完善,而且污水处理的运行较为经济,污水处理的效果也更有保障,有条件的村庄应优先考虑这种污水治理模式.
法律依据:《农村集落排水工程设计指南》 靠近城区、镇区且满足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接入要求的村庄宜优先纳入城区、镇区污水收集系统,
所有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送入到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见图1)。这种模式适用于距离中心城、卫星城、建制镇的城镇污水管网较近(5 km以内),符合高程接入要求的村庄。由于城镇污水处理厂相对运行规范、管理完善,而且污水处理的运行较为经济,污水处理的效果也更有保障,有条件的村庄应优先考虑
这种污水治理模式。
《农村集落排水工程施工指南》 靠近城区、镇区且满足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接入要求的村庄宜优先纳入城区、镇区污水收集系统,所有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送入到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这种模式适用于距离中心城、卫星城、建制镇的城镇污水管网较近(5 km以内),符合高程接入要求的村庄。由于城镇污水处理厂相对运行规范、管理完善,而且污水处理的运行较为经济,污水处理的效果也更有保障,有条件的村庄应优先考虑这种污水治理模式。
F. 污水管施工规范要求
一、涉及污(排)水管施工的有关规范:
给水排水设计基本术语标准 GBJ 125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GB/T 50106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 GB 50336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
建筑给水聚乙烯类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 98
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范 GB/T 50349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 29
二、卫生间污水管施工的规范要求摘录
3.3.5 在同一房间内,同类型的采暖设备、卫生器具及管道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3.3. 6 明装管道成排安装时,直线部分应互相平行。曲线部分:当管道水平或垂直并行时,应与直线部分保持等距;管道水平上下并行时,弯管部分的曲率半径应一致。
3.3.7 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位置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
2 固定支架与管道接触应紧密,固定应牢靠。
3 滑动支架应灵活,滑托与滑槽两侧间应留有3~5mm的间隙,纵向移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 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
3.3.13 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
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
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
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
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应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端面光滑。穿墙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且端面应光滑。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
3.3.15 管道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采用粘接接口,管端插入承口的深度不得小于表3.3.15的规定。
表3.3.15 管端插入承口的深度
2 熔接连接管道的结合面应有一均匀的熔接圈,不得出现局部熔瘤或熔接圈凸凹不匀现象。
3 采用橡胶圈接口的管道,允许沿曲线敷设,每个接口的最大偏转角不得超过2”。
7 承插口采用水泥捻口时,油麻必须清洁、填塞密实,水泥捻入并密实饱满,其接口面凹入承口边缘的深度不得大于2mm.
8 卡箍(套)式连接两管口端应平整无缝隙,沟槽应均匀,卡紧螺栓后管道应平直,卡箍(套)安装方向应一致.
G. 室外雨污水管道施工规范
室外雨污水管道施工规范是GB 50268-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这个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城镇公共设施和工业企业的室外给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不适用于工业企业中具有特殊要求的给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
H.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规范和标准
法律分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规范和标准是为了规范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防止医院污水污染环境,预防疾病传播和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的总体要求、工艺流程及技术参数、设备及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辅助设施设计、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体的使用功能以及有关地区的经济、技术条件,确定该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体适用的水环境质量标准,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十三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I. 施工期污水排放适用什么标准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5-31
J. 施工期污水排放适用什么标准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2001 年提出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回于2002年12月27日由国家环境保答护总局和国家技术监督检验总局批准发布,2003年7 月1日正式实施。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为:专门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国家专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废气的排放和污泥处置的排放与控制管理。根据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专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本标准实施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和污泥的排放不再执行综合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噪音控制仍执行国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标准。
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放量计算公式:
Qs=Kq1V1/1000
式中:Qs——生活区污水排放量,t/d。
q1——每人每天生活污水量定额。
V1——生活区人数,人。
K ——污水排放系数,一般为0.6~0.9,北方取小值,南方取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