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深州市在卫生局可以办理健康证吗
不可以办理
卫生局只是管理单位,不是医疗单位,不能办理健康证,办理健康证,需要去卫生局指定的医院办理,才是有效的。卫生局对健康证有严格的管理要求,为了防止虚假信息,必须凭身份证实名登记,体检合格才能领取健康证上岗,对使用无证无效的健康证人员的单位,会进行处罚。
⑵ 卫生局举报电话,卫生局投诉方式
12320。
2005年底,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有效地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公众提供一个统一、便于记忆和使用、方便公众与卫生行政部门沟通的热线号码,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卫生部)下发《卫生部关于启用“12320”全国公共卫生公益电话的通知》(卫办发〔2005〕486号)文件,正式启动了全国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网络建设,并将其功能定位在公共卫生领域的咨询和投诉举报。
2006年9月,为推动全国各地12320的建设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卫生部关于做好“12320”全国公共卫生公益电话建设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06〕376号),同时成立由原主管副部长任组长,有关业务司局为成员的12320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与设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全国12320管理中心合署办公,提出“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建设工作原则。经过8年的发展,12320历经了从无到有、从试点到全面推开的发展历程。
2012年3月,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建设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12〕14号),重新明确了12320的定位和职能,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将12320建设纳入本地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大局,逐步构建覆盖全国的12320卫生热线服务体系。
(2)湖北建始健康卫生局污水扩展阅读:
12320主要职责
受理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违反卫生法律法规案件的举报;
受理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投诉;
受理公众对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提供中国有关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保健方面的咨询服务;
开通的城市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联动机制,公众的举报、投诉和建议均能迅速地转办给相应的处理部门,并及时获得处理进展或结果的反馈,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给公众。
⑶ 15岁办理了健康证但是卫生局的人来检查我该怎么办
打工的年龄必须是年满16周岁,你办的健康证也不能打工,如果卫生局的人查有健康证,但年龄不合格,会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对老板以非法使用童工进行处罚的。
⑷ 卫生局过来检查要是发现员工没有健康证要罚多少钱呢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如下: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⑸ 退伍分配到区卫生局(现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乡镇一级单位工勤编,可调入市委市政府的工勤编吗要怎么调
工勤属于事业编制,事业单位有全额、差额和自收自支编制,如果是全额单位调全额单位是可以的,但是差额和自收自支一般是不能调全额单位的。
至于要怎么调,那就看你的本事了
⑹ 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干什么
组织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定期上报抽检结果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向社会通报卫生监督结果。
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拟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卫生许可证和执业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初审、上报和批准后的证书发放等具体工作。
3、对卫生污染、中毒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4、组织现场卫生监督中认为有必要进行检测的物品采样工作。
5、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
6、负责对卫生监督执法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
7、负责对卫生监督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的培训工作,以及对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咨询。
8、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6)湖北建始健康卫生局污水扩展阅读
监督客体
1、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矿企业,城乡规划,公用设施,民用建筑,学校建筑,医疗卫生设施和大型水利工程等。
2、产生粉尘、毒物、噪声、振动、辐射和排放有毒有害废水、废气、废渣的工矿、企事业单位。
3、工业产品中的生活用品以及有可能给人体健康带来不良影响的一切产品。
4、生活用水和饮用水的水质。
5、城乡环境卫生以及垃圾、粪便、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
⑺ 医院污水处理项目是归卫生局管还是环保局管理
医疗机构污水处来理由卫生自、环保、住建等部门共同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7)湖北建始健康卫生局污水扩展阅读:
医院废物处理不当行为
(一)在医疗卫生机构内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
(二)未按照《条例》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的,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污水处理系统的;
(三)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
⑻ 怎么写好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工作简报
污水垃圾处理工作简报
(2010年 第6期)
省污水处理工作专班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垃圾处理工作专班 201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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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全省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运营情况
◆ 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运营情况
◆ 省厅开展全省部分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专项检查
全省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运营情况
截止2010年5月底,全省已建成污水处理项目102个(含调试运行项目24个,其中调试运行项目中改扩建项目2个),处理能力525.39万吨/日;在建项目31个,设计处理能力96.4万吨/日。
一、建设情况
(一)在建项目情况。目前全省污水处理在建项目共31个,分别是:武汉市南太子湖二期、黄金口、黄陂盘龙,黄石黄金山、团城山,宜昌市夷陵区三斗坪镇、五峰县、秭归二期,荆门市南城区、沙洋县,鄂州市樊口,孝感安陆市、汉川市、云梦县,十堰郧西县,黄冈市黄州火车站、黄州新区、罗田县、英山县,咸宁市长江产业园、崇阳县、通山县、通城县,恩施市宣恩县、咸丰县、来风县、鹤峰县、巴东县野三关镇,仙桃市城南新区(管网工程)、天门市和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污水处理厂。其中,宜昌市秭归县二期、云梦县和恩施宣恩县污水处理厂虽已完成厂区三通一平,但项目厂区还未进入实质性施工阶段,应尽快完成有关准备工作,迅即开始厂区主体工程施工。
(二)未开工项目情况。按照《湖北省“十一五”城市污水处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十堰市西部犟河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尚未开工,应抓紧前期准备工作,力争早日开工,按期建成。
二、运营情况
截止5月底,全省已正式投运并上报住建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的污水处理厂共80座,设计处理能力431.59万吨/日。5月份,上述80座污水处理厂(其中丹江口六里坪未报5月份月报)共处理水量11385.88万立方米、COD削减量1.98万吨,平均负荷率为85.3%,平均吨水COD削减量为0.174kg/m3。其中:运行负荷率低于60%的有9座,分别是秭归县水田坝乡、归州镇、沙镇溪镇、郭家坝镇、远安县、兴山县峡口镇、房县大木镇、竹山县和神农架林区木鱼镇污水处理厂;平均吨水COD削减量低于0.1kg/m3的有8座,分别是武汉二郎庙、黄浦路、沙湖、夷陵区、荆州市草市、公安县、应城和十堰泗河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低于60%并且平均吨水COD削减量低于0.1kg/m3的有5座,分别是汉南纱帽、夷陵区太平溪、丁家坝、洪湖市和十堰市污水处理厂。
十堰市丹江口六里坪镇污水处理厂经各级主管部门多次催报后,在6月底仍未填报5月份运营月报,望该厂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运行管理,按时在住建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填报运营月报。
三、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
截止5月底,全省除新设随县外,其余76个市县均已按照省政府规定的0.8元/立方米额度开征了污水处理费。各地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和监管力度,特别是要加大自备水源的征缴力度,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经费。
四、信息上报情况
本月各项目单位填报住建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运营项目月报情况基本良好,但还有24座已建成调试运行污水处理厂,尚未由在建状态转为运营状态,分别是武汉落步嘴、黄陂前川、蔡甸、新洲阳逻、新洲邾城,宜昌当阳市、长阳县,襄樊鱼梁洲二期扩建、南漳县、谷城县、保康县,荆门夏家湾二期,荆州江陵县、监利县,十堰房县,黄冈团风县、红安县、浠水县、蕲春县、黄梅县,咸宁永安、嘉鱼县,恩施利川市和建始县污水处理厂。上述项目应申请通过环保验收后,尽快在住建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上由在建项目转为运营项目。
五、附件
2010年5月全省在(拟)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形象进度表.xls
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运营情况
截止2010年6月15日,全省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39个(含垃圾收集与垃圾转运站1个),处理能力14753吨/日;在建项目32个,设计处理能力13735吨/日;未建项目34个,设计处理能力为10071.6吨/日。
一、建设情况
(一)在建项目情况。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在建项目共有32个。其中:属国家拉动内需项目3个(荆州市城区垃圾收运及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红安县,潜江市扩建);属“十一五”规划项目9个(汉阳锅顶山焚烧,洪湖市,十堰市城区西部,应城市,荆门市城区垃圾3座中转站建设工程、荆门市城区垃圾收集与集中点新建改造,麻城市,咸宁市焚烧,神农架垃圾处理场);同属“十一五”规划、国家拉动内需项目15个(汉口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阳新县,宜城市,松滋市、监利县,秭归县二期,武当山,安陆市,沙洋县,黄冈市城区、英山县、武穴市、黄梅县,通城县、崇阳县);其它项目5个(武汉市东西湖焚烧,黄石市黄金山焚烧,襄樊市焚烧,荆州市集美焚烧,罗田县)。
(二)未开工项目情况。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未开工项目共34个。其中:属“十一五”规划项目31个(武汉市青山区、武汉市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襄樊市洪山头扩建、南漳县、保康县、谷城县、老河口市,公安县、江陵县,宜昌市猇亭、点军、五峰县,十堰市白浪、丹江口市、郧西县、竹溪县,汉川市、大悟县、孝昌县,荆门市屈家岭、京山县、钟祥市,鄂州市梁子湖区、华容区、花湖区,团风县、蕲春县,嘉鱼县、通山县,仙桃市,天门市);其它未开工项目3个(石首市,孝感市焚烧,龙感湖)。
二、运营情况
全省已投入运营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共39个,处理能力14753吨/日,分别是武汉市二妃山、陈家冲、长山口卫生填埋、长山口焚烧,黄石市西塞、峰烈山,襄樊市洪山头、枣阳市,宜昌市黄家湾、黄家湾扩建改造、夷陵区、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秭归县、远安县、兴山县、长阳县,十堰市刘家沟、郧县、竹山县、房县,孝感市城区,荆门市第二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鄂州市,浠水县,赤壁市,随州市烟岱包、广水市,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潜江市、潜江市转运站。其中26个通过无害化等级评定(武汉市二妃山垃圾处理场已封场);7个基本建成试运行(武汉市长山口焚烧,黄石市峰烈山,枣阳市,郧县、房县,浠水县,广水市);4个建成运行未通过无害化等级评估(长阳县避难溪,竹山县,孝感市城区,随州市烟岱包);1个改造项目完工(黄家湾垃圾处理场扩建改造工程);1个中转站建成(潜江市垃圾收集与垃圾转运站)。
三、信息上报情况
本月各市、州及运营单位填报住建部《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城市动态月报的上报率为100%,运营项目月报上报率为100%。其中武汉、黄石、襄樊、荆州、宜昌、十堰、孝感、荆门、鄂州、黄冈、咸宁、随州、潜江、恩施等市(含所辖市、县、区)以及神农架林区统计上报情况较好,能够按照“评估办法”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填报。
四、附件
2010年5月全省在建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形象进度表.xls:
省厅开展全省部分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专项检查
5月17日至5月20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省建设质安总站组织专家对武汉市南太子湖二期(扩建)等14座在建污水处理厂的实际进度、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安全文明施工和主体构筑物实体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表明,大部分污水处理厂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污水处理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较好地保证了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但也有少部分污水处理厂在建设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施工方案指导性不强、施工过程中工艺性试件留置或功能性检测不规范、监理人员配备不齐、安全文明施工现场不到位等。对于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整改要求。
省厅要求,各地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监管力度,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整治,监督监理单位进一步强化现场监理,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倒排工期,确保年内高标准建成投产。
报:张通副省长,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九处、政务督查室
送:各市、州、县委、人大、政府、政协
发:市、州、县建委(建设局),有关城市水务局、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