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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养猪污水排放事件

发布时间:2022-08-01 12:51:40

『壹』 现在一些农村到处建养猪场,严重影响到村民的居住环境,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提高,农村的经济也逐渐带动起来了。很多村民在农村进行一些养殖活动,从而带动了当地的经济,给人们的生活也带来了美好的影响。但是也有部分居民开办养猪场,通过养猪来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同时这也为村民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很多村民对这个问题都非常的无可奈何,那么到底有什么解决方法呢?下面小编来和大家说一说。

其次就是可以采取投诉的方式给当地的环保局打电话举报,养猪确实是一个可以提高经济效益的生意,但是如果环境被污染了,那么就会带来不好的影响。环保人员接到电话之后,就会要求养猪户在一定范围内对猪圈进行整改,并且劝说猪户不能养猪。事实上,这个方法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麻烦,因为大家都是左邻右舍,这样针锋相对,势必会迎来一个不好的结局。所以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能这样做,可以采取其他适当的办法进行解决。

『贰』 农村居民养猪污染环境,邻居应去哪投诉

有以下集中投诉方式:

  1. 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举报。

  2. 12369电话举报 。

  3. 不行再向上级环保部门举报或当地检察院举报。

『叁』 猪场老板1天收两份处罚通知 不知该咋办

我支持你 不能一事多次处罚

『肆』 养猪乱排污水投诉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及时对污水、畜禽粪便和尸体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和无害化处理,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以及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七十五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及时对污水、畜禽粪便和尸体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和无害化处理,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二十四条 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一)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二)生产经营区域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有关流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三)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者冷藏冷冻设施设备,以及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四)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动物防疫技术人员;(五)有完善的隔离消毒、购销台账、日常巡查等动物防疫制度;(六)具备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有病原检测设备、检测能力和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专用运输车辆。

『伍』 隔壁邻居养猪的污水,围着我房子周围流臭死了,政府能管吗

最近环保专门查猪场,管的力度相当大

『陆』 养猪场污水乱排罚款多少

1、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储存的畜禽废渣渗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散发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
2、向水体倾倒畜禽废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自行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的,应当确保其正常运行。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拓展资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限期治理决定后,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农牧等有关部门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核查结果。
法律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柒』 农村养猪污染环境投诉后果

这属于环境污染,向当地的环境保护局举报即可。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对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应当及时对畜禽粪便、畜禽尸体、污水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防止恶臭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
第二十条?向环境排放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
【拓展资料】
1、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举报。
2、12369电话举报 。
3、可以向上级环保部门举报或当地检察院举报。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限定,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第三十五条限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第三十六条限定,禁止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以上违法做法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七十六条进行处罚。
第七十六条限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做法,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金;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能够指定有治理本领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花费由违法者承受。农村养猪有限制的主要是针对成规模的养殖场,要求其选址不能位于环境敏感区(例如住宅区)的上风向、要与敏感区有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防止猪粪尿恶臭污染)、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有猪粪尿污染物的预处理设施(主要是沉淀池)、堆肥场要防渗、等。
养猪场要根据养殖数量、占地面积、所处环境敏感性等进行环评,编制不同的环评文件,通常要求200头以上的规模。
而对于农村散养的数量不多的养猪行为,是不需要环保局审批的。但如果因为养猪过程产生环境污染(猪粪尿渗滤液污染地表水、地下水;恶臭排放等)影响了周边居民、单位的用水、空气质量的话,环保局会进行处理,会要求养猪户进行整改,逾期不处理的会被罚款。

『捌』 养猪场污水,臭气难闻找哪个部门投诉当地

环保局,不过最好不要投诉啊,养猪人太不容易了,你可以找他私自协商,让他自己整改吧,得饶人处且饶人

『玖』 请问养猪场污水乱排放怎么赔偿

应该是赔偿你的经济损失,还要因为破坏环境被罚款,还要进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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