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南京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城市排水管理,确保城市排水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防治洪涝灾害,保护水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成区,以及按照城市规划即将成片开发建设的地区的排水及其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南京市市政公用局是本市城市排水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城市排水及其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市政设施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区、县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和分工,负责辖区内的城市排水监督管理工作。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的分工,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城市排水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
建设、规划、交通、财政、房产、园林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市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排水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城市排水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节约用水,保护环境和建设、维护、管理并重的原则。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施城市防洪排涝及城市排水紧急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城市防洪排涝及城市排水工作的协调机制,保障城市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城市排水设施的权利和保护城市排水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七条市城市排水专业规划,由市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建设、水利、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编制,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平衡,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县城市排水专业规划,由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规划、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县总体规划以及市城市排水专业规划编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八条城市排水专业规划,应当合理安排排水管网、排水泵站、污水处理厂等排水设施,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和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能力。第九条公共排水设施年度建设计划按照城市排水专业规划和城市防洪排涝、改善水环境的要求,由市、县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纳入城市建设年度计划,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照建设程序组织实施。第十条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中涉及城市排水设施的规划方案和初步设计,市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定前应当征求市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城市排水专业规划的要求,配套建设、改造城市排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第十一条城市排水实行雨水、污水分流排放制度。
城市排水专业规划应当体现雨水、污水分流排放的要求。
建设工程应当按照规划的要求建设雨水、污水分流排放的设施。
已经实行分流排放的地区,禁止将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相互混接、合流排放,或者将污水管道直接接入河道。尚未实行分流排放的地区,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有关改造的专业规划和计划,产权单位应当按照规划和计划要求进行分流改造。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城市排水设施工程依法实行招标、投标。
从事城市排水设施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并按照行业技术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从事设计、施工、监理。
城市排水设施工程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要求实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第十三条公共排水设施用地由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排水专业规划划定。
现有的和经规划确定的公共排水设施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第十四条城市河道保护范围由市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
城市河道(含覆盖段)保护范围为:
(一)主流河道上口线外侧距保护线各不小于五米;
(二)支流河道上口线外侧距保护线各不小于三米;
(三)保护线外侧建筑退让线不小于三米。
秦淮风光带、明城墙风光带内的河道保护范围,以及有涵、闸、泵站等河道附属设施需要保护的范围,应当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
B.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哪些内容
1. 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特殊工艺)楷况或特点
2. 监理依据(应包括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等)
3. 监理目标的分解
4. 监理人员职责的分工及作业计划
5. 质量,投资,进度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及措施。 6. 重点部位,关键控制点的监理针对措施及隐患控制 7. 组织协调及合同,信息管理控制重点及实施细则 (1) 投资控制实施细则
① 在承包合同价款外,尽量减少所增加工程费用。 ② 全面履约,减少对方提出索赔的机会 ③ 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2) 质量控制实施细则
一方面,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并完善落实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开工有报告,施工有措施,技术有交底,定位有复查,材料,设备有实验,隐蔽工程有记录,质量有自检,专检,交工有资料;另一方面,也应制定一套具体,细致的质监措施,特别是质量预控措施。
① 对主要工程材料,半成品,设备质量的预控措施,应列成表格 ② 质量措施与方法:审核产品技术合格证及质保证明,抽样试验,考察生产厂家。
③ 对重要工程部位及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分部分项工程制定质量预控措施
(3) 进度控制实施细则
① 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编制可行的网络计划,并在施工中按此组织施工
② 无论乙供材料或甲供材料,设备,必须制定供货计划,并按计划及时进场到位,为施工创造有利条件
③ 检查落实施工单位的4M1E,即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施工方法等的落实情况。
④ 要求施工单位按月编制施工作业计划,将进度按日分解,以保证计划落实并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⑤ 检查进度落实情况,按网络计划明确关键线路,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季,月,旬检查进度情况,并安排下一步进度。 ⑥ 协调各施工单位的关系,使其互相配合,支持。 ⑦ 利用经济杆杠,督促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任务。 ⑧ 通过建设单位协调好远近外层的关系,为施工创造便利
C. 市政工程有那些资料(监理)
1.招标文件副本,联系工作单等。
2.进场材料单,施工图(已审批的)。
3.根据材料单跟进进场材料。
4.根据施工图纸跟进现场安装进度。
5.各种专业的安装规范等等。
D. 市政道路工程到底要做哪些监理实施细则
雨水、污水管道开挖。涵洞施工,水稳施工,沥青混凝土施工,灰土路基施工。
供参考。
E. 排水管道工程和污水提升泵站监理需掌握哪些验收规范
按照图纸要求的数据进行验收,达到污水及排水所需的流量及工作扬程
F. 监理细则有哪些
一般抄包括如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依据
三、监理工作范围及工作目标
四、监理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
2、施工阶段
五、监理工作流程
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方案;
3、审核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4、核查特种设备的验收手续;
5、安全检查
七、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监理工作方法(手段)
2、监理工作措施
八、安全质量隐患及事故的处理程序
1、安全质量隐患的处理程序
2、安全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九、监理工作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2、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4、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5、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6、安全物资查验制度;
7、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8、工程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9、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0、监理报告制度;
11、监理日记和会议制度。
12、监理组织工作会议制度;
13、对外行文审批制度;
14、安全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15、安全监理月报制度;
16、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十、监理资料
G. 求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的“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方案”“监理规划”
这些资料在中国工程监理人才网都有啊,什么时候下载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