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业废水的治理有什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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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水的治理:解决企业用水容,减少生产废水的排污量,大部分企业都引进了先进的工业废水回收处理设备,工厂排出的废水经过加工,所以有效的分离出水中有害的有机物和无机物以及水中的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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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筑施工中产生废水的主要途径是什么
建筑施工中产生废水的主要途径是模板浇水,砌块浇水、水磨石、水切割内、道闸出门车辆冲洗、卫容生管理。
电镀废水处理采用铁屑内电解处理工艺,该技术主要是利用经过活化的工业废铁屑净化废水,当废水与填料接触时,发生电化学反应、化学反应和物理作用,包括催化、氧化、还原、置换、共沉、絮凝、吸附等综合作用,将废水中的各种金属离子去除,使废水得到净化。
(2)工地污水排放的有效措施扩展阅读:
将废水中的重金属在不改变其化学形态的条件下进行浓缩和分离,可应用方法有反渗透法、电渗析法、蒸发法和离子交换法等。这些废水处理方法应根据废水水质、水量等情况单独或组合使用。
废水生物处理广泛使用的是需氧生物处理法,按传统,需氧生物处理法又分为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两类。活性污泥法本身就是一种处理单元,有多种运行方式。
属于生物膜法的处理设备有生物滤池、生物转盘、生物接触氧化池以及生物流化床等。生物氧化塘法又称自然生物处理法。厌氧生物处理法,又名生物还原处理法,主要用于处理高浓度有机废水和污泥。使用的处理设备主要为消化池。
3. 建筑工地如何防止施工废弃物污染
一、提高建筑施工队伍的环保意识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提高施工队伍的环保意识是实现文明施工,防范各种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在对国内建筑施工队伍定期进行环保教育和培训的同时,还应将环境保护列为建筑企业的主要管理项目,与进度、质量、成本、安全等管理项目有机结合。在建筑施工中,对于各岗位操作人员的监管要符合相关工艺和技术标准,尤其是要注重对环境污染防范措施的研究,在企业内部树立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从而推进全员环保意识的提高。
二、强化环境污染的动态管理
在建筑施工的环境污染问题防范中,应注重动态管理模式的强化,即针对各种常见的环境污染问题,分别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建筑施工过程中环境污染问题的防治措施
1、防治水污染的措施:
第一,凡需进行混凝土、砂浆等搅拌作业的现场,必须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要排入沉淀池内经两次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第二,施工现场临时食堂的污水排放控制,要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产生的污水经下水管道排放要经过隔油池,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第三,施工现场要设置专用的油漆和油料库,油库地面和墙面要做防渗漏的特殊处理,使用和保管要专人负责,防止油料的跑、冒、滴、漏、污染水体;第四,施工现场建造集水池、沉砂池、排水沟等水处理构筑物,对施工期废污水应分类收集,按其不同的性质,作相应的处理后排放。
2、空气污染的具体防治措施
首先,施工现场垃圾要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高层或多层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封闭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洒造成扬尘。同时,对场地容易起尘的原材料进行遮盖。经过采取措施后,可以有效地减少70%的起尘量,从而大大降低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其次,施工现场的搅拌设备,必须搭设封闭式围档及安装喷雾除尘装置;最后,运输车辆不应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另外,还应首选商品混凝土,进行现场搅拌砂浆、混凝土时,应尽量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混凝土搅拌应设置在棚内,搅拌时要有喷雾降尘措施;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施工期间产生的粉尘污染主要决定于施工作业方式、材料的堆放及风力等因素,其中受风力因素的影响最大。
3、噪声污染的具体防治措施
第一,从声源处降低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工艺,如选用低噪声的振捣器、风胡、电锯;改变垂直振打式为螺旋、油压、喷注式打桩机,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等;第二,对于施工现场强噪声机械,如搅拌、电锯、电刨、砂轮胡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第三,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特别要杜绝人为敲打、尖叫、野蛮装卸现象,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第四,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
4、固体废弃物污染的防治措施
首先,尽量采取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例如尽量采用预制构件,减少施工阶段建筑垃圾的产生。尽可能准确地计算材料用量,以减少施工废料产生;其次,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减少施工阶段建筑材料的浪费,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最后,建筑企业应该派遣专门的人员对建筑施工和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管理,对施工现场进行及时的清理,各种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该及时的运出施工和生活区域,对有用物品进行回收再利用,减少不必要的浪费,节省了建筑的材料成本。对于生活垃圾还应该进行分类收集,并运往垃圾处理站进行处理,防治造成白色污染等。
4. 污水处理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法律分析:(一)细化整改方案。各地要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实施方案,安排工作计划和资金,制定管网建设时间表和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时间表。
(二)完善运行条件。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力度,因地制宜完善运行条件,老城区充分利用和改造现有雨污合流管道和明渠,新城区加快污水管道建设力度,充分收集污水,力争项目高负荷运行。
(三)保障运行经费。所有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乡镇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若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不足以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由各地财政按比例予以补贴。各地政府要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征收、管理、拨付污水处理费等方面的职责,实行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责任制,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四)加强运营监管。建立乡镇污水处理运行监管体制,实行三级监管,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县市区责任部门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机制的落实;乡镇政府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相关工作的实施。争取年底前正式投入运转的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达到60%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十七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
第二十八条 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执行。
5. 污水治理措施
污水八大防治措施:1、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削减工业污染,对钢铁、电力、化工、煤炭等重点污染行业推广废水循环闭路的零排放制度,切实加强对污染排放单位的审核和监督。2、加快建设节水型工业和节水型社会。进一步研究工业节水管理办法,规范企业节水范围,对水污染重点排放行业严格执行用水定额和节水标准。3、大力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与资源化。从根本上避免城市水环境继续恶化,另外还要完善城市排水系统,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的技术水平。缺水城市在规划污水处理设施的同时要安排回用设施的建设,开展污水处理的深度处理。4、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综合防治面源污染。今后主要推广有机肥,制定农药、化肥的减量计划,切实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5、采取措施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6、科学合理地调配水资源,保证生态用水。开发利用水资源应以保护水环境功能为前提,兼顾水资源上、下流域的需求,要按照水资源可开发总量来发放许可证。7、要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要制定全国城市和农村饮用水源地的保护规定,在水源地保护区内严格限制各种开发活动。8、要严格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中国农药的大量使用使得水体中持久性的有机污染物比例较高,对此要严格控制。《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第二十一条: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
6. 解决水污染的措施
【法律分析】:通过企业的技术改造,推行清洁生产,降低单位产品用水量,一水多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等,都是在实践中被证明了是行之有效的。许多单位产品耗水量大,不仅造成了水资源浪费,造成水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随着工业布局、城市布局的调整和城市下水道管网的建设与完善,可逐步实现城市污水的集中处理。修建水库、开采地下水、净化海水等可缓解日益紧张的用水压力,但修建水库、开采地下水时要充分考虑对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六条 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其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水达标排放,防止污染水环境。畜禽散养密集区所在地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畜禽粪便污水进行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
7. 如何治理工厂排放废水问题
三个重要措施:1.政府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治污 2.要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使污水达标排放 3.强行关闭污染严重的工厂
8. 治理水污染的措施5条
法律分析:五大措施,1: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保护水环境:2: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收集管网建设;加强工业污染防治:3:在重点企业推进清洁生产,降低排放强度,减少工业污染,缓解环境压力:4:推进重点流域治理;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5:加大水源地保护,防止对水源地污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统筹长江流域水资源合理配置、统一调度和高效利用,组织实施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消耗强度控制管理制度。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水污染防治要求,确定长江流域各省级行政区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长江流域水质超标的水功能区,应当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统筹长江流域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计划安排。
第四十三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长江流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长江流域的水污染防治、监管力度,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
9. 施工过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有哪些
施工过程水来污染的防治措施有自:
(l)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2)施工现场搅拌站废水,现制水磨石的污水,电石(碳化钙)的污水必须经沉淀池沉淀合格后再排放,最好将沉淀水用于工地洒水降尘或采取措施回收利用。
(3)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如采用防渗混凝土地面、铺油毡等措施。使用时,要采取防止油料跑、冒、滴、漏的措施,以免污染水体。
(4)施工现场100人以上的临时食堂,污水排放时可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清理,防止污染。
(5)工地临时厕所、化粪池应采取防渗漏措施。中心城市施工现场的临时厕所可采用水冲式厕所,并有防蝇灭蛆措施,防止污染水体和环境。
(6)化学用品、外加剂等要妥善保管,库内存放,防止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