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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污水偷排事件

发布时间:2022-07-19 01:51:17

⑴ 某国曾向太平洋偷排767吨毒废水,为何网友调侃:有其父必有其子

这个国家其实就是美国了,因为众所周知,在国际上日本一直都是美国的小弟儿,日本现在又决定把自己的核废水排放到海洋里,所以综合的来看,日本的这种行为和当初美国的做法是如出一辙的,所以网友才会这样调侃。

所以当这则消息被曝光之后,很多网友则是表示,美国和日本真是臭味相投,两个国家竟然都做出了这种损己又不利人的事情来。因为要知道当初DDT可是导致美国国鸟白头海雕激进灭绝的元凶啊,所以美国自然知道DDT的可怕之处,可即便是这样,美国还是直接排入到了海洋,所以美国压根就没有关心过环保问题,只不过是借助环保的问题去打压他国而已。

⑵ 谁知道一些有名的水污染事件

世界特大水污染事件

2000年1月30日,罗马尼亚境内一处金矿污水沉淀池,因积水暴涨发生温漫坝,10多万升含有大量氰化物、铜和铅等重金属的污水冲泄到多瑙河支流蒂萨河,并顺流南下,迅速汇入多瑙河向下游扩散,造成河鱼大量死亡,河水不能饮用。匈牙利、南斯拉夫等国深受其害,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都遭受一定的影响,严重破坏了多瑙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并引发了国际诉讼。

1994年7月,淮河上游的河南境内突降暴雨,颍上水库水位急骤上涨超过防洪警戒线,因此开闸泄洪将积蓄于上游一个冬春的2亿立方米水放了下来。水经之处河水泛浊,河面上泡沫密布,顿时鱼虾丧失。下游一些地方居民饮用了虽经自来水厂处理,但未能达到饮用标准的河水后,出现恶心、腹泻、呕吐等症状。经取样检验证实上游来水水质恶化,沿河各自来水厂被迫停止供水达54天之久,百万淮河民众饮水告急,不少地方花高价远途取水饮用,有些地方出现居民抢购矿泉水的场面,这就是震惊中外的"淮河水污染事件"。

世界重大水污染事件
■■水俣病事件
1950年,在日本水俣湾附近的小渔村中,发现大批精神失常而自杀的猫和狗。1953年,水俣镇发现了一个怪病人,开始时步态不稳,面部呆痴,进而是耳聋眼瞎,全身麻木,最后精神失常,一会儿酣睡,一会儿兴奋异常,身体弯弓,高叫而死。1956年又有同样病症的女孩住院,引起当地熊本大学医院专家注意,开始调查研究。最后发现原来是当地一个化肥厂在生产氯乙烯和醋酸乙烯时,采用成本低的汞催化剂工艺,把大量含有有机汞的废水排入水俣湾,使鱼中毒,人和猫、狗吃了毒鱼生病而死。1972年日本环境厅公布:水俣湾和新县阿贺野川下游有汞中毒者283人,其中60人死亡。
■■痛痛病事件
1955—1972年,在日本富山县神通川流域两岸出现了一种怪病,患者中妇女比男士多,患上此病,则全身骨骼疼痛,不能行走,故取名为“痛痛病”。经调查,这是一种镉中毒事件,起因是附近的电镀厂、蓄电池制造厂及熔接工厂或因采矿工业含镉之废水未经适当处理而径行排水,污染了神通川水体,两岸居民利用河水灌溉农田,使稻米和饮用水含镉而中毒,1963年至1979年3月共有患者130人,其中死亡81人。
■■化工厂事件
1986年位于莱茵河上游的瑞士一座叫做桑多兹的化工厂仓库失火,有10吨杀虫剂和含有多种有毒化学物质的污水流入莱茵河,其影响达500多公里。
■■金矿事件
2000年,罗马尼亚边境城镇奥拉迪亚一座金矿泄漏出氰化物废水,流到了南联盟境内。毒水流经之处,所有生物全都在极短时间内暴死。流经罗马尼亚、匈牙利和南联盟的欧洲大河之——蒂萨河及其支流内80%的鱼类完全灭绝,沿河地区进入紧急状态。这是自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以来欧洲最大环境灾难。

⑶ 麻烦大家告诉我一下最近几年中国环境污染事件的事例

1,http://env.people.com.cn/GB/5195188.html【2006年中国十大环境事件】如:
松花江支流遭污染:(这是典型的生态环境破坏案例)

高原建起一条环保铁路:(这是中国为保护环境对生态保护的有力佐证。

2,环保资料:
2005年,一场“环保风暴”在中国内地刮起,30个总投资达1179亿多元的在建项目被国家环保总局叫停,其中包括同属正部级单位的三峡总公司的三个项目。理由是,这些项目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属于未批先建的违法工程。
环境恶化无路可退中国的环境问题并非始自今日。早在上世纪90年代,环境污染问题就已非常严重。如淮河流域。在上世纪90年代五类水质就占到了80%,整个淮河常年就如同一条巨大的污水沟。1995年,由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1875亿元。
据中科院测算,目前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已占到GDP总值的15%,这意味着一边是9%的经济增长,一边是15%的损失率。环境问题,已不仅仅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已成为吞噬经济成果的恶魔。
目前,中国的荒漠化土地已达267.4万多平方公里;全国18个省区的471个县、近4亿人口的耕地和家园正受到不同程度的荒漠化威胁,而且荒漠化还在以每年1万多平方公里的速度在增长。
七大江河水系中,完全没有使用价值的水质已超过40%。全国668座城市,有400多个处于缺水状态。其中有不少是由水质污染引起的。如浙江省宁波市,地处甬江、姚江、奉化江三江交汇口,却因水质污染,最缺水时需要靠运水车日夜不停地奔跑,将乡村河道里的水运进城里的各个企业。
中国平均1万元的工业增加值,需耗水330立方米,并产生230立方米污水;每创造1亿元GDP就要排放28.8万吨废水。还有大量的生活污水。其中80%以上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进河道,要不了10年,中国就会出现无水可用的局面。
全国1/3的城市人口呼吸着严重污染的空气,有1/3的国土被酸雨侵蚀。经济发达的浙江省,酸雨覆盖率已达到100%。酸雨发生的频率,上海达11%,江苏大概为12%。华中地区以及部分南方城市,如宜宾、怀化、绍兴、遵义、宁波、温州等,酸雨频率超过了90%。
在中国,基本消除酸雨污染所允许的最大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200万~1400万吨。而2003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就达到2158.7万吨,比2002年增长12%,其中工业排放量增加了14.7%。按照目前的经济发展速度。以及污染控制方式和力度,到2020年,全国仅火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硫就将达2100万吨以上,全部排放量将超过大气环境容量1倍以上,这对生态环境和民众健康将是一场严重灾难。
1月27日,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有人预言,如果再不加以整治,人类历史上突发性环境危机对经济、社会体系的最大摧毁,很可能会在不久的将来出现在中国。
治理污染陷于两难有一种说法,要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控制好环境,在环保方面的投入须达到GDP的1.5%以上。但这是在环境保护本来就非常良好的情况下,在中国,根据上海的经验,要真正有效地控制环境,环保投入须占到GDP的3%以上。而在过去20年里,中国每年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在90年代上半期是0.5%,最近几年也只有1%多一点。环保是一种“奢侈性消费”,投入大,对GDP贡献小,因此,一些本应用于环保方面的专项资金,也被挪作他用。
目前中国在环境问题上进退两难:再不治理,未来无法保障;真要治理,则需大规模投入,眼前的经济又难以承受。
有人算过,云南滇池周边的企业在过去20年间,总共只创造了几十亿元产值,但要初步恢复滇池水质,至少得花几百亿元,这是全云南省一年的财政收入。淮河流域的小造纸厂,20年累计产值不过500亿元。但要治理其带来的污染,即使是干流达到起码的灌溉用水标准也需要投入3000亿元。要恢复到20世纪70年代的三类水质,不仅花费是个可怕的数字,时间也至少需要100年。
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就微观角度说,在过去20年里,国内制造业在无法依靠技术进步降低能耗、降低成本的情况下,只能朝两个方面挖潜:一是工资,二是环保。最简单的事,例如水泥生产,要达到起码的环保要求,每吨水泥需增加8元成本,占水泥出厂价的5%。纺织业每年排放的废水超过10亿立方米,如要处理,则每吨需花费1.2~1.8元。提高生产成本5%。而绝大多数企业根本就没有这么高的利润率。因此只能在环保问题上打游击:或是不建任何废水处理设施:或是建立以后就当摆设,白天把污水放到处理池里,晚上没人时就排放到河里,这样就可以节省一大笔成本。在市场的无序化竞争中,这5%的成本。往往就决定了企业的盈与亏、生与死。
而中国在环保执法上的两高一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也助长了这种倾向。通常的情况是,环保部门为取证一件违法偷排事件,需耗费50万元,而最终落到违法企业头上的罚款,则只有区区5万元,包括正在劲刮的所谓“环保风暴”。
一些投资数十亿元的特大电站项目,违反环境评价擅自开工建设,最后的罚款也不过20万元。区区20万元罚款,对于一个投资超亿元的项目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这样的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谈何震慑力?因此《环保法》历来被人称为“豆腐法”。
一场环保风暴将涉及数十万家企业,由此带来的结果必然是:大批企业的破产倒闭,大量人员失业,企业成本大幅提高,国内物价指数迅速地突破两位数。因此,无论是宏观成本,还是微观成本,实际上都无法承受。
四个因素阻碍环境治理对环保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遭遇的巨大阻力,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总结出了四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一些地方对科学发展观认识不到位,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速度。一些高能耗、重污染的小冶炼、小铁合金、小化工等被明令禁止的项目,在一些地方竟然呈现蔓延的趋势。
其次,部分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片面强调简化审批,限期办理相关手续。而不管项目是否会存在污染情况,只要来投资就批准,个别地方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中存在“首长意志”、“先上车,后买票”等违法现象。
再次,环评质量亟待提高。有些环评单位不坚持科学评价,不敢以客观的事实和科学的数据说话,评价结论含糊,模棱两可,将项目的环境可行性与否的结论推给审批部门,甚至极个别的环评单位弄虚作假,编造、伪造数据,或者隐瞒事实,严重影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落实,使环境影响评价流于形式,丧失了第三方咨询机构起码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最后,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工作开展不足。我国目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政府主导型,以有限的政府力量去监管数量庞大的建设项目,显然力不从心。
其实,环评法遇到的阻力更有背后的经济利益在驱使。
掀起真正的“环保风暴”
中国是一个在环境上回旋余地极小的大国,又是一个在全球资源、市场基本被瓜分完毕后崛起的一个后起国家。中国没有任何可能像某些先行国家那样,等到环境恶劣到极点后再来治理。
但中国又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别人走过的先发展经济、再治理污染的道路,中国不可避免的也会走一遭。
世界各国的历史已经表明,在经济增长与环境变化之间有一个共同的规律:一个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会有一个环境污染随国内生产总值同步高速增长的时期,尤其是重化工业时代:但当GDP增长到一定程度,随着产业结构高级化,以及居民环境支付意愿的增强。污染水平在到达转折点后就会随着GDP的增长反而戛然向下,直至污染水平重新回到环境容量之下,此即所谓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当年日本的发展过程就是这一规律。
毫无疑问,中国没有可能跨越这样一个重化工业时代。因为中国的人口太多,国家太大,无法像芬兰那样,在本国制造业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借助于全球化分工,直接进入高科技时代。
上世纪90年代末,笔者曾回过苏南老家,小时候那种清清河水,坐着船就可到达四乡八镇的情景已一去不复返了。而令笔者吃惊的是,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因素竟然是最普通的生活垃圾。在中国,即使不发展工业,由人口增长带来的污染物,也足以使环境恶化到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即便是治理这样的污染,也需要大笔投资,需要有经济基础。
中国在治理污染问题上,任重道远,需要依法办事,制止恶性环保事件的发生,延缓环境恶化的速度。

⑷ 洗衣厂偷排废水是怎么回事

3月16日,大兴区环保局联合区公安分局环食药旅中队,于凌晨对某洗衣厂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洗衣厂正在生产,洗衣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厂区南侧无防渗漏措施的渗坑里。根据《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规定,大兴区环保局对该洗衣厂处以5万元罚款,并初步判断该企业偷排行为已构成行政拘留要件,立即将案件移送至公安部门。



大兴区环保局监察支队支队长任明介绍,水污染物达标排放是排污单位的法定义务,该洗衣厂没有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夜间直接将超标污水直接排入没有防渗漏措施的渗坑里,污染了水体和土壤。该行为不但违反了《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中水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也适用于《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措施。

北京市环保警察成立以来,市区两级环保、公安部门密切协作,已成功破获多起污染环境案件。

⑸ 广州旺旺偷排强碱废水被查,还有哪些丧心病狂的黑工厂被曝光

比如说有一些黑作坊,有一些生产地沟油,毒馒头的工厂都被曝光过。

⑹ 今年大规模的水污染事件

环保总局通报贵州独山县重大水污染事件查处情况

【字号 大 中 小】 2008年01月23日18时32分 来源: 国家环保总局网站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23日向媒体通报贵州省独山县瑞丰矿业有限公司砷污染事件及查处情况。他强调指出,这起环境污染事件性质恶劣,教训深刻,应引以为戒。

这位负责人说,2007年10月,瑞丰公司擅自将国家明令淘汰、闲置近2年的落后硫酸生产线投入生产。在当地环保部门明令停产的情况下,该企业于11月24日至12月9日期间私自开工,生产过程中将1900吨含砷废水直接排入都柳江。12月份,下游部分群众相继出现呕吐、恶心、头昏、浮肿等症状,经卫生部门确诊,林盘村和群建村两地患轻度砷中毒病人13例,亚急性砷中毒病人4例,病因是饮用了受污染的河水。

污染事件发生后,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国家环保总局及时有效应对。环保总局立即派工作组赶赴现场,协调指导贵州、广西两省区政府部门做好跨界监测和污染防控工作,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解决群众饮水和中毒问题。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要求,对偷排企业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从严惩处并曝光。由于应对措施及时有效,截至2008年1月12日,都柳江水体中总砷得到有效控制,下游三都县河水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县城居民及周边群众的正常供水全面恢复,中毒病人相继治愈出院。

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都柳江砷污染事件已得到妥善处置,公安部门已对瑞丰公司2名主要负责人刑事拘留立案查处,当地政府正在调查相关部门监管失职、渎职行为。环保总局将继续对其加大督察督办力度,依法严肃处理案件责任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⑺ 洗衣厂偷排废水背后真相是什么

近日,北京市环保、公安联合突击检查大兴区的一家洗衣厂,发现其利用渗坑偷排废水,初步判断该企业偷排行为已构成行政拘留要件,洗衣厂老板凌某被大兴区警方行政拘留。


3月16日,大兴区环保局联合区公安分局环食药旅中队根据市民举报,于凌晨对某洗衣厂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洗衣厂正在生产,洗衣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厂区南侧无防渗漏措施的渗坑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六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⑻ 山东东营偷排危废事件致2死,有关部门该如何及时发现这种现象

一、东营市河口区发生车辆危废倾倒事件

今日,东营市河口区政府通过官方网站通报了一起危废倾倒事件:一辆悬挂外市牌照的半挂牵引罐车,在河口区六合街道渤三路北侧、荆家屋子附近倾倒危险废料,导致一人当场死亡,一人在经医院抢救后,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现场调查显示,倾倒地点是一个面积约120平方米的水泥池子。运输人员将危险废料偷偷排入水泥池中,因为有毒气体的泄漏,导致中毒。

目前有关部门已经进行了紧急处置,根据专家检查后,确定倾倒地点下风向200米已经检测不出有毒气体了。

距离倾倒点最近的村庄有3公里,所以未对周边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

三、如何预防和控制危险废液非法排放

1、有关管理部门加强监管。

有关部门应该采取措施,早发现、早处置。对于容易出现危险废料排放的区域,加强巡逻;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产生危险废料的企业进行检查,查看他们危险废料的处理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异常,即使采取措施。

2、强化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可以有效避免监督死角。有关部门应该重视社会监督效果,对于群众反应的问题及时调查,及时处置。

3、企业自觉

作为产生危险废料的企业,应该自觉强化正规化废料处理程序,自觉接受部门管理和群众监督,自觉按照正规流程进行废料处置。

⑼ 国内水污染重大事件

水污染:中国公共危机

虽然经过了无数次的曝光和无数次的诘问,但中国水污染却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根除与遏制。据国务院八部委2008年环保专项行动的最新检查结果显示,全国113个重点监测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仍然偏低,其中243个地表水水源地中达标水源地为159个,占到65%,不达标的为84个,占35%,涉及到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0个城市。水污染作为一个严重的公共危机正以超常的分量挑战着中国政府的决策水准与能力。

黑色的“水图”

从松花江苯泄漏到广东北江镉污染,从滇池水葫芦疯长到太湖蓝藻泛滥,尽管一桩又一桩的无情事实在不断挑战着我国本已脆弱的水环境能力,但这些局部而片段的现象并没有让我们完整认识水污染的严重而残酷,而只有打开中国水系的平面地图,几乎处于危机边缘的水污染生态才能裸露无遗。

据国家环保总局的调查显示,自两年前松花江事件以来,我国共发生140多起水污染事故,平均每两三天便发生一起与水有关的污染事故。而据监察部统计,近几年全国每年水污染事故都在1700起以上。

“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足”,屈原的这种浪漫情怀,如今越来越成为历史的记忆和慨叹。据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称,全国近14万公里河流进行的水质评价,近40%的河水受到了严重污染;全国七大江河水系中劣V类水质占41%。而环保总局发布的另一项重要调查显示,在被统计的我国131条流经城市的河流中,严重污染的有36条,重度污染的有21条,中度污染的有38条。

作为我国北方的重要水源,黄河在近十多年中被污染的事实在不断加重。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对黄河水污染的状况进行量化分析后发现,黄河干流近40%河段的水质为V类,基本丧失水体功能。与黄河一样,扑向长江的污染面积也在不断扩大。一项最新的调查显示,长江干流六成河水目前已遭污染,超过Ⅲ类水的断面已达38%,比8年前上升了20.5%。无独有偶,尽管淮河是中国投入最多、开展污染治理最早的大江大河,但如今仍是一条受污染最严重的河流。淮河在评价的2000公里的河段中,78.7%的河段不符合饮用水标准,79.7%的河段不符合渔业用水标准,32%的河段不符合灌溉用水标准。10年前,淮河还生长着60多种鱼类资源,可如今这些鱼类几乎绝迹。

除了跨区域河流广受污染外,局部性中小河流以及所谓的城市“龙须沟”都难逃被污染的厄运。上海的苏州河曾经“黑”臭了80年,而就在笔者居住的广州市,穿越市区并汇入珠江的大小14条河涌无一例外地都是发黑发臭。

当江河被污染所侵袭时,与其同吞吐的湖泊就很难独善其身了。据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质量状况报告显示,我国“三湖”(滇池,巢湖,太湖)的水污染正在日益加重;有着“千湖之省”美誉的湖北省武汉市,覆盖城区的38个湖泊污染负荷远远超过其水环境容量,其中32个湖泊水质为劣V类。而作为云南省先前尚未遭受污染的两大湖泊之一的抚仙湖,目前水质也在开始急剧降低。

以海洋为归宿的河流湖泊带给接纳者的同样是污染。据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的调查结果表明,珠江口海域有95%的海水被重度污染。无独有偶,曾经是我国富饶“海上粮仓”的东海却在每年4到6月赤潮频发。专家指出,全国的污染通过河流向沿海集中的结果,使中国水污染的“最后一道防线”已被无情撕破。

汹涌的污染源

就像我们丝毫不怀疑水污染的严酷事实一样,中国社会各个层面对于造成水污染几大“始作俑者”的认识也日渐变得清晰和明朗。

产业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是中国经济长期未能根治的痼疾,其重要表征就是重化工业尤其是资源消耗工业增长较快。问题的关键在于,由于受水资源、航运等产业布局因素的影响,重化工业沿江或沿河布置已经成为一种范式。据统计,全国两万一千多家石化企业中,位于长江、黄河沿岸的石化企业达一万三千多家。至于像小造纸、小皮革等项目在水环境敏感地区大起炉灶的现象更是比比皆是。如此产业布局的最严重后果就是大量污水在可能未经处理的情况下倾注到大江小河。据国家环保总局的调查统计,目前我国工业污水排放量每年达到300多亿吨,尤其是七大水系所承载的工业污水排放与日俱增。

来自于农业方面的面源污染超过工业污染已经成为我国水污染的一个重要特征。研究表明,农村面源污染在各类环境污染中的比重占到30%-60%,并成为水污染的重中之重,其中污水中COD(含氧量)排放已超过城市和工业源的排放总量。一方面,过量使用化肥造成的污染十分惊人。如化肥施于土壤中,只有小部分被作物吸收,大部分则在雨水的作用下或渗透到地下污染地下水,或随地表径流进入河流、稻田、池塘。由于化肥会造成水域富营养化或饮用水源硝酸盐含量超标,因此已经危害水质的“第一隐形杀手”。

农业污染可以对水资源形成伤害的另一大力量来源于畜禽和水产养殖业污染。有调查数据显示:养殖一头牛产生并排放的废水超过22个人生活产生的废水,养殖一头猪产生的污水相当于7个人生活产生的废水;北京近郊禽畜养殖场排放的有机物污染,相当于全市工农业生产污水和生活废水中所含的有机污染物的2-3倍。

就在农业污染超过工业污染的同时,另一大污染源———生活污水又从城乡的各个角落冲出并有愈演愈烈之势。据了解,中国一年洗衣污水量就将近22亿吨,相当于34个十三陵水库,76个昆明湖。仅北京市和上海市2006年生活污水分别就达到9亿和11亿吨。全国大小城市的生活污水的排放量已经超过了工业污水的排放量。

问题的关键在于,目前我国仍有61%的城市没有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设施得以修建的城市,能正常运行的也只有50%;还有的由于污水收集管网的原因,污水处理厂处理量不足设计处理能力的20%。而在广袤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为零。正因为污水处理率的低下,中水回用水平低,大量污染负荷就如泄闸之洪汹涌般进入河流与湖泊,中国水体环境质量由此被一步步逼向危险的边缘。

管理体制之痒

从经济学原理看,水资源属于公共产品,应当纳入政府资源建设和管理的范畴。质言之,水环境的保护和建设程度直接反映和考量着政府的管理能力和力度。依此审视,我们就不难深入地看到水污染背后公共管理体制的失衡和羸弱。

“五龙治水,九龙戏水”是专家们对中国水资源管理模式极具形象的比喻。目前,政府部门中涉水、管水的主要包括水利、环保、渔业、林业、航运、城建、地矿等。这种“九龙治水”的机制表面上集中了众多部门的力量,但事实上并不能达到“团结治水”的目的,相反在客观上强化了职能部门的局部利益和单一目标,进而弱化了水资源的宏观管理功能。

中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特点是实行的是地方负责制,而恰恰这一点也许是值得我们深思和修正的地方。对于GDP的追逐和崇拜已经成为中国地方政府的惯性思维,而在实用主义和生态主义两种截然不同的发展观之间作出选择,作为“经济人”的政府当然会不假思索地选择前者。道理很简单,后者不仅需要支付治理污染的巨额成本,还要支付为了控制污染而出让的经济收益成本。结果是,那些本应彻底关闭的小化工、小造纸、小皮革企业死而复生,阴魂不散;将沿江沿河作为工业企业的栖息地以拉升GDP就成为地方政府不谋而合的思想与行动。

对于水资源污染行为的漠视、怂恿乃至保护是地方政府留给社会的一大公害。中国民间环保组织———中国水污染地图网研究发现,不仅国内许多知名企业已经成为了水污染的大户,而且包括松下、百事等30多家在华经营的跨国公司也频频违反中国的水污染控制法规,而后者有一半以上集中在长三角地区。然而,时至今日,这些污染主体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惩治,相反还在继续着自己的污染行为。

依法治水是世界各国的通例,但就是这一看似最强硬的手段在中国却屡打折扣。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保执法机构可以对任何一个污染项目处以数额不等的行政罚款,不过这种处罚只能算是九牛一毛。有人算过一笔账,高污染企业每吨废水的治理成本一般在1.2—1.8元,偷排每日的净收益往往能达到几十万元,而环保部门最高罚款限额仅为10万元,这种比较收益驱使着不少企业宁愿认罚也不愿治污。

管理的离散与制度的软化导致了中国政府在投入了巨大成本的情况下,至今对于水污染的治理仍然收效甚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一份环境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到,中国水污染治理项目进展缓慢,重点流域“十五”时期污染治理任务没有全部完成。其实,问题的严重性并不仅仅在于水污染治理进展缓慢,而且新的水污染还在继续快速蔓延,水环境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实质性控制。

高昂的代价

北宋变法大家王安石说:“水之性善利万物,万物因水而生。”然而,面对着一个日渐变“黑”的中国水体环境,我们却很难找到任何聊以自慰的乐观感觉。

水污染直接危害的是百姓饮水安全。与国家环保总局披露的全国地表水源不达标城市占检测目标的34%的残酷事实相同时,水利部也披露出一组令人惊心的数字:目前全国有3.2亿农村人口喝不上符合标准的饮用水,其中约6300多万人饮用高氟水,200万人饮用高砷水,3800多万人饮用苦咸水,1.9亿人饮用水有害物质含量超标。

从水源到饮用水再到食品,水污染形成的“恶性链条”已成为危害民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罪魁祸首”。权威资料显示,中国大约每年有200万人因为饮用含砷量很高的水而患病,农村约有2000多万人饮用氟化物超标的水而患上地方性氟斑牙和氟骨症。同时专家指出,河北涉县、河南沈丘县、天津北辰区、陕西华县、江苏阜宁县、广东翁源县等地区频频出现的“癌症村”等,都与饮用水污染高度相关。

对于经济的灼伤无疑是水污染延伸出的最大后果。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表明,2008年全国因包括水污染在内的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000多亿元,约占当年GDP的4%。

靠天靠水的农业成为水污染的直接受害者。以黄河为例,由于农业是黄河上的用水大户,占黄河总用水量的90%,因此黄河水污染给农业造成的损失每年最高达33亿元。另据河北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由于水资源匮乏,部分地区农民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全省去年污染耕地面积2100多公顷,造成农产品(11.14,0.00,0.00%)产量损失23000多吨。

还需正视,水污染所造成的危害性已经远远超过了经济与卫生的范畴,其引致的群众负担加重和对政府不信任等次生矛盾日渐突出。据统计,全国信访办平均每天收到水环境污染纠纷群众来信60多封,不仅如此,频发的水污染事故,也造成地区间的纠纷不断,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

构筑“防污墙”

残酷的历史已经将中国政府无奈地推到了“先污染、后治理”这一西方工业化国家走过的老路之中,留给我们的选择就是将旧污染降低到其危害的最低限度,彻底控制和杜绝新污染的发生。对此,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指出,到2010年,中国政府将投入6400亿元用于水治理,占环保总投入的40%。同时,中国政府作出了郑重承诺:到2010年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到2020年,使城乡居民饮水达到安全或基本安全。

愿景无疑令人心怡和心动。但通向目标的未来之路也许并不平坦。根据中国目前较为严峻的水污染生态,笔者认为,防治水污染应当拓出更为广阔的战略思路。

———科学规划流域内的重点产业布局。要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在产业布局的关系,充分考虑重点污染企业对污染排放的处理;在饮用水水源地和大江大河的上游地区,要慎重布局重污染型企业,以免对中下游地区的用水造成威胁;要建立区域性“污染补偿机制”。上游发展经济污染了下游,就须以某种形式补偿下游;同时,下游地区参加上游地区的环评工作,并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制度,形成上下监督的机制和体系。

———加强跨区域、跨流域的综合管理与协调。跨区域、跨流域的综合治理是从流域的生态承载力出发,突破地区和部门之间的障碍,综合考虑流域内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与保护。同时,要根据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河流流量的季节变化等因素,科学核算流域的纳污能力,在此基础上,确定流域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各企业的排放定额和排放标准。为此,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建立权威高效的流域管理协调机构。这种机构应有各方面的代表组成,例如包括中央政府有关部门、流域内各级地方政府的代表、用水户代表以及专家代表等。流域内一切重大的水事项和政策都应由流域管理委员会通过民主协商并表决的办法来决定。

———加大违规成本和惩治力度。通过架构和完善水环境保护的各项法规,达到对排污者经济处罚、行政制裁以及刑事责任的综合惩治。作为一项特别措施安排,国家可在省级以下行政区划内成立“惩治环境违法行为中心局”。这种中心独立于地方政府,它的成立可以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领域的工作力度,提高环境执法的专业化程度,使地方性的、单专业领域的环境执法职能上升到国家层面。

———引入市场机制,以经济手段推动水污染治理。首先,要建立环境资源价格体系,推行排污权有偿交易,运用价格杠杆激励企业加强污水治理,让“治污者赚钱”。其次,要完善污水处理付费制度,积极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所有城镇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并逐步提高收费标准。第三,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的技术水平。

———强化农村面源污染的治理。针对农村与农业已经构成了水污染源的重要主体,我们应当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研究制订具有激励机制的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政策。首先,要大力推广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奖励或补助实施农业清洁生产方式方法的农户或集体;其次,要探索实施“污染补偿”措施,按照“谁污染谁补偿”原则,最终实施排污收费制度;第三,要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适用技术和技术应用推广措施研究,并进行污染源头分类控制。例如:农用化学品减量化的技术措施,人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村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高效、低成本、易于推广的适用处理技术开发和推广等等。

⑽ 美国曾向太平洋偷排767吨毒废水,这种行为你怎么看

一个在世界格局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大国做出这样的行为实在是毫无底线,为了自身利益而不顾毒废水给全世界人民所带来的伤害,美国终将承受事件最后所产生的一系列恶果。我对于美国的做法有以下观点:

1.美国完全没有承担起自己作为一个大国应该履行的责任;

2.直接排放的大量污水给环境的破坏将是灾难性的;

3.这样的行为一旦被效仿那么人类的生存将受到严重威胁。

环境问题是全世界都无法避开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对于人类当下以及未来的生存和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美国的所作所为无疑是在肆意破坏海洋这片人类赖以生存的根基,一旦海洋环境失去控制,那就很难再有挽回的余地。

一、毫无责任感

一向自视甚高的美国在最基本的环境问题上却一直是一个逃避责任的懦夫形象,偷偷摸摸地把如此庞大数量的污染物肆意丢弃到生态环境之中,居然还能装作若无其事的隐瞒了事实真相这么多年。

你对当下的各种偷排问题有哪些担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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