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量是以进水量为准的
㈡ 知道多少户生活污水处理量怎么算
每户按照平均3-4.5人统计人数,人数确定后,按每人每日给水定额的70%计算污水量。不同地区给水定额会有一定差别。在没有实际资料的情况下,参见有关的给水和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㈢ 年污水排放量怎么算
年污水排放量具体计算公式:
年污水排放量(吨/年)=年排放量(吨)*排放浓度(mg/L)/1000000
(排放浓度=全年四个季度平均值)
㈣ 一般的污水处理排泥量怎么计算的
1剩余污泥量计算方法
在活性污泥工艺中,为维持生物系统的稳定,每天需不断有剩余污泥排出。它们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由降解有机物BOD所产生的污泥增殖,二是进水中不可降解及惰性悬浮固体的沉积。因此,剩余干污泥量可以用式(1)计算:
ΔX=(Y1+Kdθc)Q(BODi-BODo)+fPQ(SSi-SSo)(1)
式中ΔX———系统每日产生的剩余污泥量,kgMLSS/d;
Y———污泥增殖率,即微生物每代谢1kgBOD所合成的MLVSSkg数;
Kd———污泥自身氧化率,d-1;
θc———污泥龄(生物固体平均停留时间),d;
Y1+Kdθc———污泥净产率系数,又称表观产率(Yobs);
Q———污水流量,m3/d;
BODi,BODo———进、出水中有机物BOD浓度,kgBOD/m3;
fP———不可生物降解和惰性部分占SSi的百分数;
SSi,SSo———进、出水中悬浮固体SS浓度,kgSS/m3。
德国排水技术协会(ATV)制订的城市污水设计规范中给出了剩余污泥量的计算表达式[1]。此式与式(1)本质相同,只是更加细致,考虑了活性污泥代谢过程中的惰性残余物(约占污泥代谢量的10%左右)及温度修正。综合污泥产率系数YBOD(以BOD计,包含不可降解及惰性SS沉积项)写作:
YBOD=0 6×(1+SSiBODi)-(1-fb)×0 6×0 08×θc×FT1+0 08×θc×FT(2)
FT=1 702(T-15)(3)
式中fb———微生物内源呼吸形成的不可降解部分,取值0 1;
FT———温度修正系数。
比较(1),(2)两式,可知在ATV标准中动力学参数Y,Kd分别取值0.6和0.08d-1,进水中不可降解及惰性悬浮固体(fP部分)占总进水SS的60%。由于剩余污泥中挥发性部分所占比例与曝气池中MLVSS与MLSS的比值大体相当,因此剩余干污泥量也可以表示成下式:
ΔX=YobsQ(BODi-BODo)f(4)
式中f=MLVSSMLSS;其他符号意义同前。
式(4)与式(1)是一致的,均需确定Yobs。
㈤ 污水处理厂通过用电量核定污水处理量的核算方法
这种方法抄就是使用用电量(电袭费发票为依据)倒推处理水量。
目前污水处理厂大都采用活性污泥法,活性污泥法是要用到曝气的。通常情况下,根据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及规模可以凭工程经验推知其吨水处理耗电量约为多少,根据这个参数诚意耗电量即可推知当月处理污水的量。此方法只能用于大约估算,不可用于定量计算。
其原理如下:
1、曝气设备
水量和需要的曝气量是在一定范围内的,这个根据工艺的不同而不同,根据水量、鼓风机型号、有效氧利用率可以推知鼓风机需运行的时间,进而由水量推知鼓风机电费,同理可以反推;
2、提升泵
根据泵的生产厂家、型号、管路走向可推知水头损失,再根据水量推知用电量,同理可反推。
3、搅拌设备、推进设备(氧化沟)、滗水设备(CASS)、沉淀池沉砂池脱泥设备等等
同上,根据工艺,可以推知不同设备每天平均开启时间,推知耗电量。
若耗电量与处理水量严重不符,则有可能是虚报水量,也有可能是在处理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私下省去了一部分的设备运行会导致出水超标,所以根据电费反推水量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㈥ 国内农村污水处理工程的处理量是如何计算的
很多地区是按照人头来计算的,力鼎环保在做农村污水处理工程时候,基本是按照每人每天100L的用水的量来估算工程的处理量,选择合适吨位的污水处理设备。
㈦ 什么是废水处理量或BOD5去除总量和处理质量
污水处理量或BOD5去除总量:每日进入污水厂处理的总污水流量(以m3/d计),可作为污专水厂处理能力属的一个指标。每日去除BOD5的总量亦可作为污水厂处理能力的指标。去除BOD5总量等于处理流量与进出水BOD5差值的乘积,以kg/d或t/d为单位。
处理质量:二级污水处理厂以出厂的BOD5与SS值作为处理质量指标。按新制订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标准,二级污水处理厂出水BOD5、SS均小于30mg/L。处理质量也可用去除率来衡量。进水浓度减出水浓度除以进水浓度即为去除率。氨氮、TP出水值或去除率也应用于处理质量指标。
㈧ 污水处理厂设计水量的大小是如何确定的
城镇污水按人数*人均水量*1.2计算()
工业园区按所有企业的污水总量计算(可按最大值和平均值的中间值),包括生产及生活废水
单个工厂企业的污水厂按各个工艺程序产生的污水总量计算
㈨ 城镇污水处理的主要考核指标是污水处理总量及什么
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考核。
第三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务厅(局)、市政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内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
第四条 考核采取日常监管、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 考核指标主要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污水处理率、处理设施利用效率、污染物削减效率以及监督管理指标。
第六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每年5月前,对上一年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每年3月前完成上一年度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自查报告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查内容除考核指标外,还应包括城镇污水处理规划编制和执行、城镇污水处理监管制度和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污水处理水质监测、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 第七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制定考核评分细则,具体评分细则参见附件。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记分,分为优(≥85分)、良(<85分,≥70分)、中(<70分,≥60分)、差(<60分)四个等级。对考核结果为优的将给予表彰,对考核结果为差的,认定为未通过年度考核,并给予通报。
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30天内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做出书面报告,并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第八条 对在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和造假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省、自治区、直辖市城镇污水处理考核评分细则 2、36个大中城市污水处理考核评分细则
一、考核总分计算
考核指标包括:设施覆盖率、城镇污水处理率、处理设施利用效率、主要污染物削减效率和监督管理指标。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总分为各项考核指标分值之和。
二、考核指标分值计算
(一)设施覆盖率(25分)
设施覆盖率分值按所辖设市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成率加权计算。计算公式如下:(略)
所辖市县设施建设情况依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二)城镇污水处理率(20分)
城镇污水处理率分值计算公式如下:(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依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本年度数据;其它
设施污水处理量和污水排放总量依据《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上一年度数据。考虑到污水处理率统计的复杂性,可根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率的实际情况,对污水处理率最高得分作适当调整。
(三)处理设施利用效率(20分)
处理设施利用效率分值按不同运行负荷率对应的实际处理水量加权计算。计算公式如下:(略)
运行负荷率依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四)主要污染物削减效率(20分)
污染物削减效率分值按不同的污染物削减效率的削减总量加权计算。计算公式如下:(略)
主要污染物削减量依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五)监督管理指标(15分)
监督管理指标分值按“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上报分值和水质化验管理分值加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监督管理分值=数据上报管理分值+水质化验管理分值
1、数据上报管理分值(9分)
数据上报管理分值=在建项目分值+运行项目分值(略)
其中,上报率依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2、水质化验管理分值(6分)
水质化验管理分值计算公式如下:(略)
其中,上报率依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取各指标项实报期数与应报期数之比。
3、在专项检查、抽查中,发现上报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每一项扣3分,直至将总分15分全部扣净。
请参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㈩ 污水进入入污水处理厂 总量如何确定
排污量一般是指污染物进入环境水体的量,也就是污水处理厂排放量
你企业的排放量就是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自己水量对应的总量,而你这个总量是由污水处理厂的总量分配给你的,你就不需要再重新申请总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