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环氧乙烷通入水中变成乙二醇直接排放,能过环评吗
不可以直接排放啊,乙二醇虽然融水,但是他也是有机物,COD浓度很高的,是不能通过环评的,是不能够实现达标排放的。
B. 实验室怎么进行乙二醇的废液处理
乙二醇废液供应商是可以回收的,你直接找他们就行了。
PS:附一些废液处理方法
有机类实验废液的处理方法
注意事项
1).尽量回收溶剂,在对实验没有妨碍的情况下,把它反复使用。
2).为了方便处理,其收集分类往往分为:a)可燃性物质;b)难燃性物质;c)含水废液;d)固体物质等。
3).可溶于水的物质,容易成为水溶液流失。因此,回收时要加以注意。但是,对甲醇、乙醇及醋酸之类溶剂,能被细菌作用而易于分解。故对这类溶剂的稀溶液,经用大量水稀释后,即可排放。
4).含重金属等的废液,将其有机质分解后,作无机类废液进行处理。
处理方法
1).焚烧法
①将可燃性物质的废液,置于燃烧炉中燃烧。如果数量很少,可把它装入铁制或瓷制容器,选择室外安全的地方把它燃烧。点火时,取一长棒,在其一端扎上沾有油类的破布,或用木片等东西,站在上风方向进行点火燃烧。并且,必须监视至烧完为止。
②对难于燃烧的物质,可把它与可燃性物质混合燃烧,或者把它喷入配备有助燃器的焚烧炉中燃烧。对多氯联苯之类难于燃烧的物质,往往会排出一部份还未焚烧的物质,要加以注意。对含水的高浓度有机类废液,此法亦能进行焚烧。
③对由于燃烧而产生NO2、SO2或HCl之类有害气体的废液,必须用配备有洗涤器的焚烧炉燃烧。此时,必须用碱液洗涤燃烧废气,除去其中的有害气体。
④对固体物质,亦可将其溶解于可燃性溶剂中,然后使之燃烧。
2).溶剂萃取法
①对含水的低浓度废液,用与水不相混合的正己烷之类挥发性溶剂进行萃取,分离出溶剂层后,把它进行焚烧。再用吹入空气的方法,将水层中的溶剂吹出。
②对形成乳浊液之类的废液,不能用此法处理。要用焚烧法处理。
3).吸附法
用活性炭、硅藻土、矾土、层片状织物、聚丙烯、聚酯片、氨基甲酸乙酯泡沫塑料、稻草屑及锯末之类能良好吸附溶剂的物质,使其充分吸附后,与吸附剂一起焚烧。
4).氧化分解法(参照含重金属有机类废液的处理方法)
在含水的低浓度有机类废液中,对其易氧化分解的废液,用H2O2、KMnO4、NaOCl、H2SO4+HNO3、HNO3+HClO4、H2SO4+HClO4及废铬酸混合液等物质,将其氧化分解。然后,按上述无机类实验废液的处理方法加以处理。
5).水解法
对有机酸或无机酸的酯类,以及一部份有机磷化合物等容易发生水解的物质,可加入NaOH或Ca(OH)2,在室温或加热下进行水解。水解后,若废液无毒害时,把它中和、稀释后,即可排放。如果含有有害物质时,用吸附等适当的方法加以处理。
6).生物化学处理法
用活性污泥之类东西并吹入空气进行处理。例如,对含有乙醇、乙酸、动植物性油脂、蛋白质及淀粉等的稀溶液,可用此法进行处理。
5.1 含一般有机溶剂的废液
一般有机溶剂是指醇类、酯类、有机酸、酮及醚等由C、H、O元素构成的物质。
对此类物质的废液中的可燃性物质,用焚烧法处理。对难于燃烧的物质及可燃性物质的低浓度废液,则用溶剂萃取法、吸附法及氧化分解法处理。再者,废液中含有重金属时,要保管好焚烧残渣。但是,对其易被生物分解的物质(即通过微生物的作用而容易分解的物质),其稀溶液经用水稀释后,即可排放。
5.2 含石油、动植物性油脂的废液
此类废液包括:苯、已烷、二甲苯、甲苯、煤油、轻油、重油、润滑油、切削油、机器油、动植物性油脂及液体和固体脂肪酸等物质的废液。
对其可燃性物质,用焚烧法处理。对其难于燃烧的物质及低浓度的废液,则用溶剂萃取法或吸附法处理。对含机油之类的废液,含有重金属时,要保管好焚烧残渣。
5.3 含N、S及卤素类的有机废液
此类废液包含的物质:吡啶、喹啉、甲基吡啶、氨基酸、酰胺、二甲基甲酰胺、二硫化碳、硫醇、烷基硫、硫脲、硫酰胺、噻吩、二甲亚砜、氯仿、四氯化碳、氯乙烯类、氯苯类、酰卤化物和含N、S、卤素的染料、农药、颜料及其中间体等等。
对其可燃性物质,用焚烧法处理。但必须采取措施除去由燃烧而产生的有害气体(如SO2、HCl、NO2等)。对多氯联苯之类物质,因难以燃烧而有一部分直接被排出,要加以注意。
对难于燃烧的物质及低浓度的废液,用溶剂萃取法、吸附法及水解法进行处理。但对氨基酸等易被微生物分解的物质,经用水稀释后,即可排放。
5.4 含酚类物质的废液
此类废液包含的物质:苯酚、甲酚、萘酚等。
对其浓度大的可燃性物质,可用焚烧法处理。而浓度低的废液,则用吸附法、溶剂萃取法或氧化分解法处理。
5.5 含有酸、碱、氧化剂、还原剂及无机盐类的有机类废液
此类废液包括:含有硫酸、盐酸、硝酸等酸类和氢氧化钠、碳酸钠、氨等碱类,以及过氧化氢、过氧化物等氧化剂与硫化物、联氨等还原剂的有机类废液。
首先,按无机类废液的处理方法,把它分别加以中和。然后,若有机类物质浓度大时,用焚烧法处理(保管好残渣)。能分离出有机层和水层时,将有机层焚烧,对水层或其浓度低的废液,则用吸附法、溶剂萃取法或氧化分解法进行处理。但是,对其易被微生物分解的物质,用水稀释后,即可排放。
5.6 含有机磷的废液
此类废液包括:含磷酸、亚磷酸、硫代磷酸及膦酸酯类,磷化氢类以及磷系农药等物质的废液。
对其浓度高的废液进行焚烧处理(因含难于燃烧的物质多,故可与可燃性物质混合进行焚烧)。对浓度低的废液,经水解或溶剂萃取后,用吸附法进行处理。
5.7 含有天然及合成高分子化合物的废液
此类废液包括:含有聚乙烯、聚乙烯醇、聚苯乙烯、聚二醇等合成高分子化合物,以及蛋白质、木质素、纤维素、淀粉、橡胶等天然高分子化合物的废液。
对其含有可燃性物质的废液,用焚烧法处理。而对难以焚烧的物质及含水的低浓度废液,经浓缩后,将其焚烧。但对蛋白质、淀粉等易被微生物分解的物质,其稀溶液可不经处理即可排放
C. 污水处理废水中含有乙二醇,浓度不知,COD为1000,经气浮后进生化池处理,对菌种是否有影响
不会有影响的,乙二醇是一种很容易被细菌分解的有机物,不经过气浮进入生化池都是没问题的,菌种只是对重金属比较敏感,所以放心排进去就好了。
D. 是不是废水处理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就可以直排了了
分情况
城市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的排放标准,排入河流等 一般都是一级A标准,也有一级B的企业排放污水,必须执行国家综合排放标准,或者地方排放标准还有很多河流不允许新建排污口,即使达标了,也不能直接排放,还得走老排污管道
达到一级标准只是从技术指标上说明废水经过处理后水质指标直排不会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但是是否能排放要根据当地的环境质量要求和环境容量,具体的讲需要根据环评来定。比如如果排放的受纳水体属于饮用水源地,达到一级标准是不能排放的。
(4)乙二醇废水能直接排吗扩展阅读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相关文件
现行状态:现行(查国家标准改革委员会官网,国家标准文献服务平台,工标网等是现行)
替代标准:GB18466-2005部分代替GB 8978-1996、GB 20426-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GB 20425-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5年 第35号(摘)
GB18466-2005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有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并取代《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1)。上述标准为强制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GB 20426-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 GB 16297-1996 2006-10-01实施)
为控制原煤开采、选煤及其所属煤炭贮存、装卸场所的污染物排放,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原煤开采、选煤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煤炭地面生产系统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煤炭采选企业所属煤矸石堆置场、煤炭贮存、装卸场所污染物控制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煤矿(含露天煤矿)、选煤厂及其所属煤矸石堆置场、煤炭贮存、装卸场所污染防治与管理,以及煤炭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污染防治与管理。
(GB 20425-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 2007-01-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我国皂素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污染防治水平的提高,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分两个时间段规定了皂素工业企业吨产品日均最高允许排水量,水污染控制指标日均浓度限值和吨产品最高水污染物允许排放量。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皂素和只生产皂素水解物的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皂素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控制与管理。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皂素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执行本标准,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中相关的排放限值。
内容
本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69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按照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造纸工业执行《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92)》,船舶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船舶工业执行《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海洋石油开发工业执行《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GB4914-85)》,纺织染整工业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
肉类加工工业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合成氨工业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92)》,钢铁工业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航天推进剂使用执行《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374-93)》。
兵器工业执行《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70.1~14470.3-93和GB4274~4279-84)》,磷肥工业执行《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95)》,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1、3 本标准颁布后,新增加国家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行业,按其适用范围执行相应的国家水污染物行业标准,不再执行本标准。
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3097-97海水水质标准
GB3838-02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703-88 辐射防护规定
概念
3、1 污水:指在生产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水的总称。
3、2 排水量: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用于工艺生产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厂区锅炉、电站排水。
3、3 一切排污单位:指本标准适用范围所包括的一切排污单位。
3、4 其他排污单位:指在某一控制项目中,除所列行业外的一切排污单位。
放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为:专门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国家专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废气的排放和污泥处置的排放与控制管理。根据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专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本标准实施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和污泥的排放不再执行综合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噪音控制仍执行国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E. 乙二醇废水怎么处理
乙二醇废水尽量回收溶剂,在对实验没有妨碍的情况下,把它反复使用。回收时要加以注意对甲醇、乙醇及醋酸之类溶剂,能被细菌作用而易于分解。故对这类溶剂的稀溶液,经用大量水稀释后,即可排放。
F. 聚乙二醇废水达标处理技术求助聚乙二醇废水,每
你好,我来在一家聚乙二醇污源水处理厂工作四年。工作期间该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符合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
聚乙二醇经厌氧处理后B/C较高,易生化处理。
具体工艺如下:物化沉淀+AOAO工艺。
运营时需注意:
1、控制好系统进水负荷、污泥负荷稳定,防止因进水波动造成二沉池漂泥。
2、调节好系统进水pH值,保证厌氧出水pH6.8~7.5之间。
3、冬季对系统进水加温,控制温度在30~35度之间。
4、根据废水水质、温度情况适当排泥调控污泥龄,保证活性污泥量,防止好氧池起泡、二沉池漂泥。
如有其它问题可私信我。
G. 你认为工业废水能直接排放吗为什么
必须达到排放标准后才能直接排放,否则环保局会处理的
H. 含有这些物质二甘醇、乙二醇、苯酐、对苯二甲酸、己二酸和丙烯酸乳液的废水怎么处理
您这属于典型的化工废水,开封海源科技专业处理化工废水,比如含有苯,甲苯,二甲苯,乙醇,甲醇,醋酸丁酯等溶媒,吡啶,羧酸,酯类。对苯二甲酸,己二酸,乙二醇等,酚类,苯酚,甲酚,磺酸类等废水。
I. 废水处理中,压滤出的水能否直接外排,源自哪个标准或规范
不可以直接排放
通常的做法是回流到粗格栅前
重新进入水厂处理的循环
没有直接指向这个压滤出水的标准或是规范
但是可以参考《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
因为压滤出水是无论如何不可能达到这个排放标准的
J. 乙二醇可以直接排到大气吗
乙二醇又名“甘醇”、“1,2-亚乙基二醇”,简称EG。化学式为(HOCH2)₂,是最简单的二元醇。乙二醇是无色无臭、有甜味液体,对动物有毒性,人类致死剂量约为1.6 g/kg。乙二醇能与水、丙酮互溶,但在醚类中溶解度较小。用作溶剂、防冻剂以及合成涤纶的原料。,乙二醇含有羟基,长期在80摄氏度-90摄氏度下工作,容易氧化,生成对应酸,即乙二酸(草酸),含有2个羧基。乙二醇乙二酸 ,对水箱、水套造成腐蚀而使之渗漏。因此,在配制的防冻液中,还必须有防腐剂,以防止对钢铁、铝的腐蚀和水垢的生成。不可以排到空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