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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污水池事故

发布时间:2022-06-18 20:10:23

污水事故处理池

实际生产中,一般没什么用处

㈡ 污水处理厂为什么会发生爆炸什么物质引起的

2020年7月11日晚点40左右,辽宁省阜新市氟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水解酸化车间发生爆炸。事故发生后,阜新市委、市政府和阜蒙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应急管理、消防、公安、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救援。目前,现场已有效控制。

经了解,该污水处理厂及周边部分厂房、居民住房玻璃震裂,事故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未造成人员死亡、重伤,2名轻伤人员留医院治疗,15名轻伤人员留院观察,其他送医人员已经离院。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据介绍,不同可燃气体的爆炸极限差异很大。可燃物质(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与空气(或氧气)必须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形成预混气,这个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极限。(氢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极限为4%-75%。汽油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极限为1.4%-7.6%。甲烷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最低极限是4%-5%,最高极限是15%-17%。)

专家认为,此次阜新氟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水解酸化车间发生爆炸,很可能是密闭车间内可燃性废气集聚,浓度到达爆炸极限,同时遇见明火或电火花等引爆。

据介绍,水解酸化是利用微生物的发酵作用,将水中不溶性有机物水解为可溶性有机物,将难降解的大分子转化为易降解的小分子的过程,从而改善污水的水质。在这个发酵过程中,会产生可燃性气体(比如甲烷),如果处理不当,就有可能产生爆炸。

北京金控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斌介绍说,“污水处理厂处置过程中会产生很多气体,各个工艺环节产生的主要成分可能有所区别,但大多数都是易燃的有机物,比如甲烷、一氧化碳和硫化氢。”

他解释,污水处理厂没有哪个工艺环节只产生一种气体,实际上都是混合气体。比如有些产生气体以硫化氢为主的环节,也有一氧化碳、甲烷;有些以沼气、甲烷为主,但也会有硫化氢。“污水处理厂一旦发生爆炸,比单一气体爆炸程度可能更大。”

这种情况下,车间必须要有通风设施并且通风良好。杨斌指出,特别是有几个工艺环节更需注意。“一是预处理车间,这个环节污水刚刚进来,有机物含量较高。二是污泥处置车间,这是污泥有机物含量最高的车间。三是厌氧处理车间,有些污水浓度较高的污水处理厂可能用到厌氧工艺,这个车间主要产生沼气,沼气最容易爆炸,很多先进的污水处理厂还收集利用沼气,更加需要保证安全。这些都是工艺段中比较危险的地方。”

“另外,明火有时候不一定是人点了火,比如烟头,因为污水处理厂还有很多电器设备,如果有些电器老化或者没有检修、质量不好,或者说稍微有些问题,也会产生火花点燃有机气体。”他指出。

“爆炸是第一个危险,第二个危险是中毒。”杨斌说,无论是一氧化碳还是硫化氢气体,中毒的情况每年全国都有很多,“而且曝光的事故中,很多情况是一个人中毒以后,其他人参与救援,但安全意识不够,直接进去,也跟着倒下。”

2020年6月13日,浙江湖州市吴兴区浙江美欣达纺织印染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1名工人在检修作业时吸入硫化氢晕倒坠入初沉池内,另外8名工人施救时相继中毒,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

“此外还有个危害就是腐蚀。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有机气体腐蚀性都很强,这个腐蚀主要是对设备。即使气体的腐蚀性在当时没有对人身安全产生影响,平时处理不好的话,对设备产生影响同样会导致生产安全上的事故或损失。”杨斌说。

污水处理厂如何防范爆炸事故发生?

我们知道,污水一般要经过沉淀、曝气(曝气是一种使空气与水强烈接触的手段,在于将空气中的氧气溶解于水中,或将水体中不需要的气体和挥发性物质释放到空气中)等操作,经由活性污泥和微生物处理,逐级清理水体中的污染物,加氯气消毒杀菌,达到标准后方能排入正常水体中。

而污水在处理过程中,会产生有毒、腐蚀性、易燃易爆这三类气体,因此污水处理厂也必须要注意通风换气及防火。此外,对于那些有毒有害气体,不能直接排到大气中,必须要收集处理。

对于这类化工企业,一定要时常监督,查缺补漏,寻找安全隐患,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杨斌认为,污水处理厂都有一系列的规定和规范,但是有些规范在一些污水处理厂执行不是特别到位。“从爆炸源头来说,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有机气体必须要有监测,需要定期巡检、提前发现或预测到这类事故。有些水厂做得比较好,安装了气体传感器,如果气体泄漏或达到一定浓度,就会报警。污水处理厂有没有安装这些设备,气体传感器有没有发挥作用,这都属于非常基础的工作,像发生爆炸,大多数这种建设就存在问题或不完善。”

“另外就是操作的规范性。”杨斌指出,进入密闭空间,规范的做法是先拿气体检测仪器测试一下,是不是浓度很高。如果浓度不高,也要敞开一定的时间,工人才能进去进行作业。

他认为,一是加大对环保设施的投入。“目前有些污水处理厂的投入可能不够,投入水平比较低。有些化工企业自己建有污水处理厂,把污水处理设施当成本,能少花钱就少花钱,能不装就不装。”

二是让管理更加规范。一些污水处理厂存在不规范的情况,这也和投入有关,因为不愿投入,缺乏专业人员,没有人去抓管理。

三是国家的标准没有真正执行下去。“从标准来讲,我国和国际上比一点也不落后。化工行业、钢铁行业印染行业,以及市政行业都有标准,专门有污水处理规范和具体的主工艺要求,关键是执行上一些污水处理厂打的折扣比较多。”

“污水处理厂应该把监测、处理和处置当做一个工作重点来抓。可能短期来讲看不到什么经济效益,但长期来讲还是很有必要投入。”杨斌表示。

“现在还有一类污水处理厂存在较大的气体排放危险,就是地埋式污水处理厂。”杨斌指出,地下污水处理厂整个工艺段都在地下,密闭性更强,不像建在地上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池是露天的,因此危险程度比较高。

另一方面,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一般在比较偏远的地方,如郊区,但是这些年随着城市的建设,很多污水处理厂已经被包围在城区里面。所以很多污水处理厂和居民区离的很近,对居民的危险比较大。

“阜新这个污水处理厂是在工业园区,特别是化工园区,里面有很多化工厂,那么一旦爆炸,隔壁如果有其他化工企业,危险就会很大。”杨斌表示,阜新污水处理厂事故涉及伤者人数达17个人,一般污水处理厂不会整个厂爆炸,通常是在某个车间或者工艺段出现危险情况,以前看到爆炸情况都是两三个人,但这一次有这么多人受伤,是不是有别的情况,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㈢ 人工清理污水池池底淤泥有哪些注意事项

常规的安全防范措施不细述,但是人工清理污水池底泥必须特别防范硫化氢中毒事故;
特别专提示:
1. 大功率轴流风属机通风;
2. 带氧气罐的防毒面具;
3. 采集化验池内气体和污水的硫化氢浓度,但是搅动底泥后释放出的硫化氢气体浓度可能是采集样品的100倍,在这方面的工亡案例很多,所以下池作业人员一定要戴带氧气罐的防毒面具。池上要有监护人,任何人不佩戴带氧气罐的防毒面具禁止入池。

㈣ 女子清理化粪池后昏迷父母兄弟相救皆因沼气中毒死亡是怎么回事

广东潮州市饶平县人民政府13日晚间通报,该县新圩镇南山村5月13日上午发生一起沼气中毒事件,事故导致六人死亡,当地正开展一系列善后处置工作。

目前,当地正开展一系列善后处置工作。当地政府于13日晚派员看望慰问事件死者家属,送去慰问金。

小常识:

在清理沼气池时,为避免有毒气体所造成的中毒甚至窒息事故的发生,提醒广大用户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应由持证技工进行清池
清理沼气池一定要请有资质的持证沼气技工进行清池,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沼气池大换料、清除沉渣时,尽量使用出料机具如污水泵等,严禁人员在无试验准备的情况下直接进入池内。

二、清池前的安全准备
在清理沼气池的旧料渣时,人要进入沼气池内一定要把池内沼液抽走,使液面降至池壁上进、出料口以下,同时打开出料口盖和活动盖,充分通风,放净沼气,然后一边灌入清水一边抽干,这样反复2—3次;人在入池前,要先把鸡、鸭、兔等小动物用绳栓住,慢慢放进池内30分钟以上进行试验,证明确实没有危险,方可入池作业。

三、入池作业安全要求 下池作业时,池上要有人守护。下池作业的人员要在腰部系上牢固的保险带,
搭梯下池,如果感到头晕、发闷、不舒服,须立即离开池内,一旦发生危险,池上的守护人员应立即拉带施救。

四、突发急救措施
在清理沼气池时,要注意的事,当发现入池作业人员中毒后,一定不要急着下池抢救,首先要用鼓风机等向池内鼓风,抢救人员应迅速将其拉出池外,切忌下池抢救中毒人员,以免造成多人的连续中毒、窒息等事故。被抢救的中毒病人,要尽快送到附近医院抢救治疗,不可耽误时间。

㈤ 从事水处理工作岗位是否存右风险危险因素该如何防范

摘要 您好,在污水处理危险中,污水池内的危险绝对占有绝对的地位,80%以上的事故都是发生在污水池或者相关的作业中,所以,污水池(包括生活及工业污水)的危害识别是我们污师必须具备的!尤其到夏季事故高发季节,希望各位污师能够牢记事故教训!

㈥ 污水池该如何处理及清理方案

1、关来闭污水池进水阀,自切断进水水源,解决施工期间临时排水问题,挂牌标识;
2、污水池为密闭空间,从安全考虑,我们预先做好通风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3、抽干污水池内的污水;
4、稀释污泥。使用高压泵冲稀污泥。清理池底淤泥、杂物。
5、注入清水进行冲洗并及时抽出,至清洁为止;
6、在污泥稀释前,用吸污车反复冲,待污泥被稀释后,开启抽污设备,污泥通过管道吸出,放入准备好的泥浆车内运走。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恢复污水池使用并检查相关设备、阀门是否正常。

㈦ 污水处理厂清理厌养池底有人发生安全事故后的心得怎么写

是封闭的池子吗?网上有因为这个死人的!主要是缺氧!如果是开放的到没有事情!

㈧ 清理污水池要注意哪些防护措施

1、污水池进行清理前应关闭污水进口阀门,并将池中污水尽量排净,保持自然通风24小时以上。能够采用机械清污的尽量不采取人工清污。

2、下池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神志清醒。未满十八周岁人员和有呼吸道、心血管、过敏症或皮肤过敏症的人员,以及女性不得从事本工种。

3、下池前必须使用多功能气体检测仪进行有害气体检测,作业场所空气中的含氧量应为19.5%~23%,若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应有报警信号。有毒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1和GBZ 2.2规定。确定危险气体未超标报警的,由安全员现场负责监督,同时报请第一安全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下池作业。

4、下池作业时必须有现场安全员在场全程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指定2人以上的监护人。

5、下池人员必须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手套、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背好氧气罐和有毒气体报警器),由现场安全员进行作业前安全措施检查

6、污水池清理作业必须填写《污水池清理作业单》。由安全责任人指定现场安全人员。作业单必须由现场安全员对清污作业人员做技术和安全交底,交底双方应在《污水池清理作业单》上签字。

7、经多功能气体检测仪进行气体检测,确定危险气体超标报警时,采用鼓风机强制通风15分钟后再使用多功能气体检测仪进行检测,经检测危险气体未超标报警则按第6条执行。

8、在采用鼓风机进行机械通风后,经多功能检测仪监测还超标报警,立即通知安全主管部门派人到现场进行安全措施检查,由分管生产的厂长签字同意后,佩戴好手套、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隔离呼吸面具,方可下池作业,并做好下池作业记录,下池作业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9、下池后,工具、配件必须使用工具袋吊接,严禁抛扔。作业井周围一米范围内不得有石块、砖头等有可能造成打击伤害的物体。池上人员为下池人员做好一切安全保障工作。

10、施工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悬挂施工作业标志,防止闲杂人等入内,池边设置安全梯。

11、下池作业严禁烟火,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下池作业,如需动火作业且具备动火条件时,必须使用通风设备,同时配备消防器材,并到安全主管部门开具动火许可证,方可下池作业。

12、存在可燃气体的清污场所内不允许使用明火照明和非防爆设备。

13、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清理作业条件的,应将作业项目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发包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

14、清污作业如需时间较长,应轮流下池,如池下作业人员有头晕、腿软、憋气、恶心等不适感,必须立即离池休息。

15、清污操作时,现场安全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精力集中,不得从事其他作业,保持与井下作业人员联系,注意观察、辨别井下作业人员的状态,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16、发生作业险情,应立即抢救作业人员离开现场救护,同时通知安全主管部门和相关领导。

㈨ 环保事故等级怎么划分

根据污染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预警级别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一)Ⅰ级(特大):

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Ⅱ级(重大):

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三)Ⅲ级(较大):

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Ⅳ级(一般):

发生3人以下死亡;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9)清理污水池事故扩展阅读:

案例:

1.扬州“5·29”污水站中毒事故

5月29日下午15时许,江苏华泰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排员工到位于邗江区杨庙镇双庙村的扬州市污水处理泵站维修污水排放池。一名检修人员在下池维修过程中发生坠池,现场另外一名工作人员见状立即下池营救,同时,周边2名群众听到呼救声后前往并下池帮助救人。致3人中毒死亡,1人受伤的意外事故。

事故原因初步分析:指挥人员在不了解污水泵站阀门井是否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的情况下,未经任何检测,违章指挥检修人员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的情况下进入阀门井作业;阀门井内积存的污水产生硫化氢等有毒气体,检修人员进入阀门井后污水被搅动,硫化氢等有毒气体扩散到整个阀门井中,致使检修人员中毒昏迷,从而导致事故发生。而指挥人员及周围群众因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2.内蒙古“8.1“有限空间事故

7月31号下午刘某智(污水车间工人)将捞取杂物的漏勺掉入污水车间化粪池中。8月1日上午9时许,刘某智将池中的水抽至距池底约0.9米后,叫杨某暖和艳某一起用电缆线做的抓钩开始捞漏勺。捞取未果后,刘某智拒绝同行人员劝阻后,自行下池捞漏勺;

当下到池高一半的时,刘某智即晕厥坠入池。公司办公室主任赵某刚(安全员)听到杨某和艳某呼救后,进入事故现场,延梯子进入池中,接近污水面时亦昏厥掉入池中,随后公司安全负责人韦某和安全员赵某也相继采取赵某刚相同举动;

韦某掉入池中,赵某因系有绳索被众人拉起。消防队和120接警迅速赶到后相陆续救出刘某智、赵某刚、韦某3人。刘某智当时已无生命体征,赵某刚和韦某被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事故原因初步分析:经现场勘察和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分析是工人刘某智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未进行事先通风和检测的情况下,下到化粪池作业时被化粪池中产生的硫化氢气体熏倒中毒,公司办公室主任赵某刚、安全负责人韦某盲目施救,使中毒事故扩大,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

3.“9·17”坍塌事故

9月17日下午4点左右,隆安县丁当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发生坍塌事故,3名工人在基坑内清理浮土时,边坡突然坍塌,造成这3人被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初步分析:经初步分析,施工单位在进行土方开挖时未按要求对边坡进行放坡和支护,导致事故发生。

㈩ 广东通报汕尾4人死亡事故的原因,这起事故给予了我们什么警示

根据相关部门通报,广东汕尾4人死亡事故原因是“未落实水箱作业正确步骤”,导致4人在含氧量不足的情况下窒息而死。

事故发生在5月1日,当时四名工作人员陆续进入水箱开始清洗工作,但两个小时过后,四人均没有出来,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写到最后

我想这件事,所引发的讨论和思考,必然是深刻的。他们用生命的代价告诉我们,工作中提升安全意识有多重要。

同时也希望企业和公司,能够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操作规范培训,使之成为合格员工,而不是冒着生命危险去工作,为员工创造良好工作环境,难道不是企业应该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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