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是废水处理用什么怎么处理
废水处理(wastewater treatment methods)就是利用物理、化学和生物的方法对废水进行处理,使废水净化,减少污染,以至达到废水回收、复用,充分利用水资源。
物理处理法
通过物理作用分离、回收废水中不溶解的呈悬浮状态的污染物(包括油膜和油珠)的废水处理法,可分为重力分离法、离心分离法和筛滤截留法等。以热交换原理为基础的处理法也属于物理处理法。
化学处理法
通过化学反应和传质作用来分离、去除废水中呈溶解、胶体状态的污染物或将其转化为无害物质的废水处理法。在化学处理法中,以投加药剂产生化学反应为基础的处理单元是:混凝、中和、氧化还原等;而以传质作用为基础的处理单元则有:萃取、汽提、吹脱、吸附、离子交换以及电渗析和反渗透等。后两种处理单元又合称为膜分离技术。其中运用传质作用的处理单元既具有化学作用,又有与之相关的物理作用,所以也可从化学处理法中分出来 ,成为另一类处理方法,称为物理化学法。
生物处理法
通过微生物的代谢作用,使废水中呈溶液、胶体以及微细悬浮状态的有机污染物,转化为稳定、无害的物质的废水处理法。根据作用微生物的不同,生物处理法又可分为需氧生物处理和厌氧生物处理两种类型。废水生物处理广泛使用的是需氧生物处理法,按传统,需氧生物处理法又分为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两类。活性污泥法本身就是一种处理单元,它有多种运行方式。属于生物膜法的处理设备有生物滤池、生物转盘、生物接触氧化池以及最近发展起来的生物流化床等。生物氧化塘法又称自然生物处理法 。厌氧生物处理法,又名生物还原处理法,主要用于处理高浓度有机废水和污泥。使用的处理设备主要为消化池。
特殊方法:生物接触氧化法
用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废水,即用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在生物反应池内充填填料,已经充氧的污水浸没全部填料,并以一定的流速流经填料。在填料上布满生物膜,污水与生物膜广泛接触,在生物膜上微生物的新陈代谢的作用下,污水中有机污染物得到去除,污水得到净化。最后,处理过的废水排入生物接触氧化处理系统与生活污水混合后进行处理,氯消毒后达标排放。生物接触氧化法是一种介于活性污泥法与生物滤池之间的生物膜法工艺,其特点是在池内设置填料,池底曝气对污水进行充氧,并使池体内污水处于流动状态,以保证污水同浸没在污水中的填料充分接触,避免生物接触氧化池中存在污水与填料接触不均的缺陷,这种曝气装置称谓鼓风曝气。
㈡ 深圳市辰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怎么样
深圳市辰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是2018-07-11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观光路3009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1栋13楼。
深圳市辰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40300MA5F7LF27T,企业法人王猛,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深圳市辰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一般经营项目是:城市交通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应用;道路、桥梁、隧道及其他交通设施建设、改造、维修、养护、设计、安装;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管道工程专业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餐饮经营管理;道路清扫、清洁服务;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码头经营管理;管网、河道管理、养护;环保工程技术方案设计、施工、运营服务;废水处理回用、雨水收集利用。,许可经营项目是:机械车辆维修;餐厨废弃物分类回收及资源化利用。
深圳市辰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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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深圳什么时候开始实行垃圾分类呢
推进九大分流 印发分类指引 建立分类模式
深圳努力走出独具特色的垃圾分类之路
编者按
垃圾分类成为了新时尚,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作为全国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46个城市之一,深圳市、区、街三级部门上下联动,齐心协力。为科学系统推进垃圾分类,破解垃圾分类难题,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不断强化顶层设计和机构保障;为让垃圾分类有效运转,各区及职能部门积极搭建9大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体系、平台;为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准确率,各街道立足前端组织发动,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
就让我们一起走进垃圾分类优秀小区、垃圾分类处理场所,去看看深圳如何探索和打造垃圾分类的路径和模式。
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深圳一直将垃圾分类作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采用社会力量和专业力量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和“大分流、细分类”的推进策略,完善顶层设计,建立分流分类、宣传督导、责任落实三大体系,努力提高回收利用率和居民参与率,深圳正在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实际、独具特色的垃圾分类之路,打造垃圾分类的深圳模式和深圳样本。
成立专门机构压实垃圾分类责任
深圳是典型的经济大市、人口大市和环境容量小市,在不到200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生活着2000多万人口,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超过两万吨,给城市持续健康发展带来巨大压力。
为破解垃圾分类难题,深圳不断强化垃圾分类的顶层设计和机构保障。2013年7月1日,全国首个垃圾分类管理专职机构——深圳市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挂牌成立,该中心隶属于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各区也相继成立垃圾分类管理机构,这些机构的成立和不断壮大,给深圳开展垃圾分类提供了稳定、有效的保障。
2015年8月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施行,深圳开始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随后,相继出台国内首个垃圾分类专项规划、3个地方标准和7个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备统一的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标准体系。
为打通垃圾分类的全链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逐步推动建立了覆盖全市的分流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培育了分流分类体系的产业链。在前端分类环节,对废弃玻璃、金属、塑料、纸张和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废旧家具、废旧织物、年花年桔、果蔬垃圾、绿化垃圾、餐厨垃圾这九大类垃圾进行分类。目前,全市日均分流分类处理生活垃圾2700吨,通过专业化分流处理手段最大限度为末端焚烧与填埋“减负”。在收运环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还构建网上平台,建立各区招标企业专项清运回收制度。在后端处理环节,推动处理设立建设落地,开展资源化利用。
此外,建立责任落实体系。该体系围绕压实“六个责任”展开。即压实区、街道、社区开展辖区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压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垃圾分类的主体责任,压实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区开展垃圾分类的责任,压实餐饮企业开展餐厨垃圾分类的责任,压实集贸市场开展果蔬垃圾分类的责任,压实收运、处理企业分类收运和处理垃圾的责任。从制度上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层层落实。
为保障制度有效实施,深圳还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各区政府的绩效考核,以及民生实事、治污保洁、生态文明考核,并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全过程监管。
全国首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指引
“垃圾分类听起来好复杂”、“扔一次垃圾好纠结,不知道从哪里下手。”……日常生活会产生几十种垃圾,这么多种垃圾怎么分?说起生活垃圾分类,一些市民常常发出这样的疑问。居民是进行垃圾分类的主要参与者,教会居民如何正确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就是一项重要工作。而纵观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可知,市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高,参与率也在提高,但准确率偏低,认知和行动存在落差,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任重道远。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直在努力做好垃圾分类常识的普及。早在2017年6月3日,该局就正式发布了全国首份《深圳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央视《新闻周刊》评价,此举属于垃圾分类的破局之举。2018年,为了更精准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将厨余垃圾纳入分类体系,并重新编制了《深圳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2018版)》。 2018版《指引》中介绍道,目前深圳市的家庭生活垃圾包括有害垃圾、玻金塑纸、厨余垃圾、废旧家具、年花年桔、废旧织物和其他垃圾,每类垃圾都会进行单独的收运和处理。对于各种生活垃圾该如何找到自己的“家”,投放指引中也逐一进行了说明。
例如该项《指引》指出,在投放有害垃圾时,破损电池应用透明袋封装后投入到有害垃圾废电池收集容器中,而破碎的灯管应用纸张包裹并用胶带缠好,投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中。厨余垃圾用袋装的,应拆袋投放后把塑料袋单独投放到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指引》不仅仅向市民普及了家庭生活垃圾的分类类别、投放方法、分类收运处理流程等知识,更对生活垃圾分类提出了硬性要求。
《指引》发布后,深圳各区各街道及时印制,并通过多渠道发放入户,并向居民详细讲解《指引》内容。如今,走进很多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点处都张贴了该项指引的大图片,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
“其实,家庭生活垃圾看似种类很多,而真正会每天产生且产生量较大的是玻金塑纸、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三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杨雷介绍说,家庭中有害垃圾、废旧家具、年花年桔、废旧织物这几类只是在特定的时间、换季时节、搬家等时刻才会产生。做好前面三大类垃圾的分类就做到了垃圾分类的90%,要去除对垃圾分类的复杂感、神秘感。“垃圾分类是难在每天坚持,把垃圾分类变为日常生活习惯,天天都做,这对每个人而言都是挑战。”杨雷还表示,若居民对某种垃圾如何准确分类拿不准时,可以当作其他垃圾来投放,慢慢提高分类准确率。
推行“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
住宅区是产生生活垃圾的主要场所,如何在全市住宅区开展垃圾分类,是深圳垃圾分类重点突破的。
从2015年起,深圳开始全面推行垃圾分类。此后,围绕着将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转化为行动力,全市所有约3600个住宅区和城中村已配备了7000多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现在,深圳正大力推行“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的住宅区垃圾分类模式。即楼层不设垃圾桶,在楼下集中设置分类投放点。安排督导员每晚7至9时在小区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进行现场督导,引导居民参与分类、准确分类。目前,全市805个住宅小区已率先实现这一垃圾分类模式,设置了2348个集中分类投放点,涉及48万户大约167万居民。
为了向全市推广这一模式,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深圳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已经将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列为重点立法项目。以此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刚性约束和强制保障,通过设立机构、健全机制、树立标准、完善立法,垃圾分类治理逐步完善。
同时,建立宣传督导体系,比如,在公众教育方面,实施蒲公英计划,通过聘请推广大使、招募志愿讲师、建立科普教育基地和微课堂,实现垃圾分类公众教育的规模化和常态化。在现场督导方面,组织发动、培训党员干部、志愿者、热心居民、物业管理人员,在住宅区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定时督导。
通过这些对居民垃圾分类习惯和行为的引导、培养,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效果逐渐显现。据悉,在住建部2018年第二、三、四季度对全国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考核中,深圳连续排名第二。今年第一季度的考察中,深圳垃圾分类工作也是名列前茅。
㈣ 深圳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2020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性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资源综合利用活动。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资源综合利用,包括:
(一)对再生资源进行回收利用;
(二)对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液)、废气、余压、余热进行回收和合理利用;
(三)对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的共生、伴生矿进行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
本条例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能够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旧物资。第四条资源综合利用应当与节约资源、防治污染、发展经济相结合,坚持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扶持资源综合利用,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的宣传与引导,增强全社会资源综合利用意识,推广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第六条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本辖区资源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商务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监督管理工作。
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开发和利用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推广应用耗能低、废物排放量少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第八条企业应当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削减污染,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企业应当将资源综合利用纳入技术改造计划,建立和完善资源综合利用设施。第九条实行主体项目、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相统一的原则,推行建设项目的资源综合利用可行性评价制度。第十条废物排放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且能进行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实行资源综合利用工程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制度。第十一条企业在开发和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时,应当采用先进合理的工艺和技术,执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企业标准,切实保证产品质量。
凡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市、区主管部门及市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应当符合安全生产、卫生、质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二节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第十三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再生资源充分利用。自身无法利用的,应当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修旧利废制度。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在可回收利用产品和包装物的显著位置标注可回收利用标识。
利用再生资源生产的产品或者包装,应当标注再生品标识。
可回收利用标识和再生品标识规范由市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第十五条鼓励企业使用可重复使用的包装物和再生材料包装物。使用木材等自然资源产品作包装物的企业,应当逐步采取相应的替代措施。第十六条推行通用大宗包装用品尺寸标准化制度,提高回收复用和再生利用效率。第十七条生产大型机电设备、机动运输工具、耐用机电消费品的,应当在主要零部件上注明材料的型号,以利于分类回收利用。第十八条按照规定报废的机电设备和机动运输工具,应当及时进行报废和回收、拆解处理,禁止转移他用。第十九条对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空调等家用电器,推行由制造商或者制造商委托的机构有偿回收、拆解及再生利用的制度。第二十条市主管部门应当统筹规划,引导、组织、建立再生资源回收服务体系。工业园区、居民社区、大型商场及其他相关区域应当按照合理布局、方便交售的原则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回收网点应当实行挂牌经营、明码标价、规范服务。第二十一条对生产性废旧金属、报废机动车的回收实行特种行业管理。
生产性废旧金属、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
生产性废旧金属、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报废机动车时,应当对出售者进行审核登记,并按月向公安机关报送登记资料。
本条例所称生产性废旧金属,是指建筑、铁路、通讯、电力、水利、市政公用设施及其他生产领域产生的废旧金属。
㈤ 工业废水废气怎么处理
万川环保万川环保废水处理:目前应用的物化处理方法主要包括混凝、气浮、吸附、氨吹回脱、电解、答离子交换和膜分离法等。如混凝法它是通过向废水中投加混凝剂,使其中的胶体微粒等发生凝聚和絮凝(合称混凝)而相互聚结形成较大颗粒或絮凝体,进而从水中分离出来以净化废水的方法。利用混凝沉淀方法去除混合液中的有机物及部分非溶解态的溶媒物质具有较好的效果,但容易产生二次污染。 2、化学处理技术化学法包括铁炭法、化学氧化还原法(Fenton试剂、H2O2、O3)、深度氧化技术等。应用化学方法时,某些试剂的过量使用容易导致水体的二次污染,因此在设计前应做好相关的实验研究工作。 3、生化处理技术生化处理技术是目前制药废水广泛采用的处理技术。由于制药废水中有机物浓度很高,所以一般需要用厌氧和好氧相结合的方法才能取得好的处理效果。好氧生物处理有普通活性污泥法、序列间歇式活性污泥法(SBR 法)、生物接触氧化法等。厌氧处理中常用工艺有升流式厌氧污泥床(UASB)、厌氧流化床、厌氧折流板反应器等。
㈥ 深圳哪里有废水回收处理
办理环保手续,提供五联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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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深圳市泽亚水处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企业简介深圳市泽亚水处理有限公司由一批大型水处理工程公司、高科技膜分离技术企业中的技术骨干自愿组织起来的,是一家集水处理技术研究、设备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和污水处理系统承包运营于一体的水处理企业。泽亚公司专注于水处理科技创新,与国内多家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进行紧密联系,并有自己的研究联合体-广州巍峰矿产应用研究所,开发高新科技,致力于将科技转化为新型产品,先后开发了NMSTA天然矿物污水治理剂、NMDA天然矿物除油剂、NMAWP天然矿物净化剂和NMADSW天然矿物静水防腐清污剂四大系列高科技产品。其中NMSTA天然矿物污水治理剂已获“中国发明专利权”,并成功应用在电镀、线路板、皮革、垃圾渗滤液等有毒、高浓度和难生化处理的废水。公司成立以来,为广大的同行公司提供了专业的水处理技术服务,解决了众多的行业技术难题。公司服务范围从江河水净化、自来水厂建设、直饮水工程等的上水处理,到工厂的超纯水、去离子水及污水处理回收利用等的中水处理,再到有毒高浓度废水处理达标排放的下水处理工程都有所涉及。实现了“水问题”的全方位服务体系,针对不同类型的水质问题由具有各自专业强项的技术人员配合服务,实现“一站式”服务。“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却是推动科技进步的源动力”是泽亚公司不懈追求的企业信念!泽亚水处理欢迎广大企业单位、个人来函来电咨询。
法定代表人:钟荣峰
成立时间:2011-01-06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30110514986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吉信大厦吉安阁A座27C
㈧ 纳米二氧化钛如何应用到饮用水处理上
随着新污染源的出现,水质检验面临许多新的挑战,比如污染物的低浓度、高复杂性等. 如何开发低成本、快速的检测方法,是当下水质检测研究的热点. 而对于诊断消毒、生物膜控制,微生物快速检测是一个主要的研究热点,而这一切都需要开发先进传感器来提供高效、及时响应和靶向治疗.纳米材料和识别试剂的有效集成( 抗体、适配子、碳水化合物和抗菌蛋白等) 能够对微生物检测具有快速、灵敏和高选择性. 纳米材料利用它们独特的电化学、光学和磁学性质,能够提高传感响应的灵敏性和响应速度,实现多通道靶向检测. 磁性纳米粒子和碳纳米管可用来做样品浓缩和纯化,提高检测响应速度. 量子点( Quantum dots,QDs) 、染料掺杂的纳米粒子、贵金属纳米粒子和磁性纳米粒子已经被广泛应用于传感研究. 量子点有宽的吸收谱和稳定的、窄的荧光发射谱,这种发射谱随着纳米粒子的大小和化学组成而发生改变. 在同一个激发光源下,可以利用多通道实现目标分子的检测. 对于染料掺杂硅和聚合物纳米粒子,由于大量染料分子被限制到单个纳米粒子上,所以表现出较高的荧光强度. 贵金属纳米粒子( 纳米金、纳米银等) 利用共振表面等离子基元借助光响应可以检测出病原体. 这主要是利用纳米粒子团聚的变化或折射因子的改变. 贵金属纳米粒子还能够增强表面拉曼光谱. 增强因子能够达到1014,所以常常能用于单分子检测. 碳纳米管是另一种优良的电极材料和场效应晶体管. 将碳纳米管包裹在普通电极上( 任意、垂直) 或形成纳米阵列电极,这样就提高了分析物与检测器的相互作用、缩短电子转移距离,从而提高检测性能.
传统的消毒剂( 氯气、臭氧等) 很大程度上会造成对水质的二次污染,从而危害公众的饮水健康. 因此需要通过技术创新来形成没有副作用、或副作用较小的消毒剂. 纳米银、纳米氧化锌、纳米二氧化钛、纳米氧化铈、碳纳米管和富勒烯等纳米材料具有较强的抗菌性. 所以这些纳米粒子或通过释放自身有毒的金属离子( 纳米银、纳米氧化锌) ,或直接接触细胞膜( 碳纳米管、碳60、纳米氧化铈) ,或形成反应活性氧( 纳米二氧化钛、富勒醇、氨代富勒烯),实现对微生物生长的钝化. 在此过程中会形成极少量有毒的副产品. 纳米银经常作为一种point-of-use( POU) 的水处理材料. 因为它表现出强的、宽谱和低毒的抗菌活性. 纳米银的这种抗菌活性主要通过Ag + 的释放,释放出的Ag + 能够与蛋白中的巯基( - SH) 和DNA 中的磷具有很好的键合作用,从而起到抑制微生物生长的作用.碳纳米管的纤维结构、抗菌活性和导电性能够应用到抗菌膜中. 碳纳米管和其他碳纳米材料的抗菌作用主要涉及到细胞膜的紊乱和电子结构的氧化扭曲. 短、分散和小直径的金属化碳纳米管毒性更大. 碳纳米管过滤膜也借助电化学过程,在小伏间歇性电压的作用下,通过氧化可以机械捕获病毒. 在电泳过程中,致使病毒朝碳纳米管移动.另一种纳米材料水处理方法是利用太阳光,通过光催化来降解有机污染物和失活病毒. 目前研究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增强纳米材料的量子产率、光催化循环次数和设计优化光反应中心. 然而,目前研究结果做到通过靶向吸附来高选择性催化. 提高其催化的选择性,主要依赖于表面化学裁剪光催化设计.
㈨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及相关管理活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在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
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工作,遵循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公众参与、市场运作、社会监督的原则。
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第五条本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委会,下同)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建立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
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落实所辖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第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是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主管部门,组织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目标,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组织推进、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
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七条经贸信息部门负责可回收物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有害垃圾处理的监督管理。
住房和建设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义务。
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规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义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第九条市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的方式、处理流程和时限,依法处理举报和投诉,并反馈结果。第二章分类标准和分类投放第十条本市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标准分为三类:
(一)可回收物,是指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弃织物、废弃电子产品等;
(二)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应当专门处置的废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
(三)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其他废弃物。
鼓励有处理条件的住宅区等场所将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可以纳入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理系统进行收运和处理。
市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生活垃圾管理实际,在充分征求意见、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市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经贸信息、环境保护部门制定生活垃圾的具体分类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第十一条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党政机关、驻深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本单位为责任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单位自管的,本单位为责任人;
(二)住宅区,全体业主为责任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业主为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确定责任人;
(三)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为责任人;
(四)机场、客运站、轨道交通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不能确定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确定管理责任人。第十二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保持容器完好、整洁;
(二)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时间和地点;
(三)对分类投放工作进行指导,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
(四)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台账,记录责任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运输者、去向等情况,并定期向辖区街道办事处报送数据;
(五)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分类收集、运输。
体育馆、公园、电影院、音乐厅、图书馆、机场、客运站、地铁、火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市政路灯照明设施管理单位,学校,医院等,应当回收产生的废灯管并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