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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废水排污节点

发布时间:2022-06-12 20:40:21

① 煤矿污水处理

煤矿废水应该可以使用污水源热泵系统进行换热,从而为煤矿上专的建筑进行供暖,可以说算属是废水利用了吧,但是估计使用的话要使用离心式污水换热器了,煤矿废水中应该含有很高比例的杂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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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废水排污口设置的规定

法律分析:废水排污口设置要依据排污口污水排放标准,是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结合环境的特点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对排入环境的废水中的水污染物和产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标准,或者说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许排放量或限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一条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应当明确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总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

第二十二条 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还应当遵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③ 煤矿为什么会有地下水处理

一、 概述
煤炭在我国能源结构中占70%以上,煤炭开采过程中排放大量废水,若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势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同时造成水资源的大量浪费,无法实现循环经济的目标。据统计我国40%的矿区严重缺水,已制约了煤炭生产的发展。西北矿区多处于山区,水资源更为缺乏,地表水又多为间歇性河流,枯洪水季节流量相当悬殊,常年流量稀释能力差,排入河流的污水造成严重污染。因此,开发、管理、利用好煤矿水资源,对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煤废水污染严重

据包括10多位院士在内的专家学者鉴定通过的一项课题研究表明,山西每年挖5亿吨煤,使12亿立方米的水资源受到破坏。这相当于山西省整个引黄河水入晋工程的总引水量。专家呼吁,应当从技术、人才、资金投入和经营机制等多方面解决这一世纪难题,帮助山西省等煤炭主产区摆脱“产煤致旱、因煤致渴”的困扰。

这项关于山西省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研究表明,山西省采煤造成严重的水资源破坏,加剧了水资源短缺问题。这项课题研究表明,山西每挖1吨煤损耗2.48吨的水资源。每年挖5亿吨煤,使12亿立方米的水资源受到破坏。这相当于山西省整个引黄工程的总引水量。因此,这对于山西这个人均水资源量仅占全国平均水平不到五分之一的地区来说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目前,由于煤炭开采对地下水系破坏非常严重。据统计,山西采煤对水资源的破坏面积已达20352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13%。山西省大部分农村人畜吃水靠煤系裂隙水,而煤矿开采恰好破坏了该层段的含水层。据统计,全省由于采煤排水引起矿区水位下降,导致泉水流量下降或断流,使近600万人及几十万头大牲畜饮水严重困难。

2、煤炭采掘业废水治理技术问题

99%的采煤项目废水没有进行治理,从主观上应该说是环保监管不力。从客观上说是我们环保部门对采煤项目废水治理技术持谨慎态度。采煤废水治理技术多如牛毛,那种技术最适用、工艺最成熟、操作管理最方便、投资最省、运行费用最低,一直是我们环保部门在寻求的。由于采煤废水复杂多变,在同一矿井废水中,同时含有铁、锰等重金属,硫、氟、氯等非金属及有机污染物和悬浮物,有的矿井废水呈弱酸性(如织金县珠藏、凤凰山等),再就是即使是同一矿井,所采层不同,废水性质也不同,甚至是差别很大。这就给煤矿废水治理技术的选用带来很大的困难。通常情况是某一技术只能有效处理某一污染物,不可能把所有超标的污染物都处理好。一个煤矿不可能投入很多资金对污染物进行单项处理,这就是采煤废水治理在技术上的难点。有的业主自行修了一两个池子,把矿井废水往池子一放,就是对废水进行处理了。事实上不是这样简单,可能连悬浮物也处理不了,金属和非金属就更不可能处理了。

3、煤矿废水处理要求

1.1煤矿废水包括矿井涌水、煤场和矸石场淋溶废水等。在进行处理前,应先委托地区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以监测资料作为废水处理工程设计的依据。DFMC煤矿废水治理技术和成套设备是目前经实践证明的实用技术,50万吨以下、小时涌水量50m3以下的煤矿可采用此技术和设备。对于酸性煤矿废水还需新增设备和药剂。煤矿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尽可能循环使用,循环使用率不低于50%,经处理后排放的废水列为总量控制指标进行考核。

1.2新建煤矿必须执行“三同时”规定,试产三个月必须申请地区环保局验收,验收达标的发给排污许可证,不达标的停产治理。

1.3原有煤矿分期分批进行治理,2005年50%左右的原有煤矿治理完工并通过达标验收。列入家2005年治理计划的煤矿不治理的,依法予以处罚;治理不达标的,停产治理。治理计划由各县市环保局商煤炭局提出,报地区环保局综合平衡后以治理计划下达执行。

表1 某A煤矿废水处理监测结果 单位:mg/l

指标 排放

标准 处理前

浓度 超标倍数(倍) 处理后

浓度 比排放标准低(%) 悬浮物 70 258 2.7 11.5 83.6 铁 1 2.58 1.6 0.68 32 硫化物 1 2.8 1.8 0.5 50 COD 100 281.9 1.8 7 93 锰 2 0.13 未超标 0.1 —

表2某B煤矿废水处理监测结果单位:mg/ l

指标 排放

标准 处理前

浓度 超标 倍数 (倍) 处理后

浓度 比排放标准低(%) 悬浮物 70 318 3.5 4.5 93.6 铁 1 2.28 1.3 0.74 26 硫化物 1 3.21 2.2 0.5 50 COD 100 228.4 1.3 18.8 81.2 锰 2 0.37 未超标 0.18 — 1.4、煤矿废水中铁含量高,如浓度大于100mg/l,其处理设备投资和运行费用将要增加。因为铁含量过高,要达到1mg/l的排放标准,一级除铁是不行的,必须三至四级除铁。

1.5、酸度高的煤矿废水应使达标(6~9)。

1.6、煤矿要对煤场、矸石场进行硬化处理,建导流沟,把因大气降水产生的这一部分淋溶水引入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1.7、 预防事故和自然因素引起的非正常排放

为预防因降暴雨致使废水次理池溢流,工程设计必须考虑废水处理池有足够的容积。为防止事故性排放,必须建事故调节池。四、煤矿生活废水处理要求洗煤厂和煤矿生活废水处理采用深圳开发研制的微型生活废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生活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可排放。五、煤矿废水治理技术选用

实践证明是可行的 DFMC煤矿废水治理技术和成套设备可选用。未经试点的技术只能试点,不能推广。经试点并由A地区环境监测站监测、提出监测报告,从治理效果、投资、运行费用等全面评价后由地区环保局决定是否推广。

二、废水主要处理技术

我国煤矿矿井水处理技术起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大多污水治理工作都只停留在为排放而治理。然而回用才是当今污水治理发展的必然趋势,将防治污染和回用结合起来,既可缓解水源供需矛盾,又可减轻地表水体受到污染。现国内使用的处理技术主要有:沉淀、混凝沉淀、混凝沉淀过滤等。处理后直接排放的矿井水,通常采用沉淀或混凝沉淀处理技术;处理后作为生产用水或其它用水的,通常采用混凝沉淀过滤处理技术;处理后作为生活用水,过滤后必须再经过除酚等对人体有害物质及消毒处理;有些含悬浮物的矿井水含盐量较高 ,处理后作为生活饮用水还必须在净化后再经过淡化处理。三、矿井水处理回用的条件

1、矿井废水的产生及特点

煤矿矿井废水包括:煤炭开采过程中地下地质性涌渗水到巷道为安全生产而排出的自然地下水,井下采煤生产过程中洒水、降尘、灭火灌浆、消防及液压设备产生的含煤尘废水。因此,它既具有地下水特征,但又受到人为污染。矿井废水的特性取决于成煤的地质环境和煤系低层的矿物化学成分,其中井田水文地质条件及充水因素对于矿井开采过程矿井废水的水质、水量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对矿井废水处理要考虑开采过程中水质、水量的变化。某矿区M煤矿矿井废水水质取矿井正常排水时井口水样,结果见表1。

M煤矿矿井废水污染物监测表

表1 单位:mg/L

序号 监测项目 日均值浓度范围 序号 监测项目 日均值浓度范围 1 肉眼可见物 微粒悬浮物 9 总氮 5.600~5.854 2 PH值 8.41~8.55 10 砷(ng/L) 3.4~5.2 3 CODcr 66.4~131.7 11 总磷 0.085~0.104 4 硫化物 1.09~1.67 12 粪大肠菌 260~393 5 悬浮物 360~500 13 铜 0.0207~0.0294 6 酚 0.006~0.051 14 铅 -- 7 BOD5 14.10~24.73 15 镉 -- 8 LAS 0.198~0.220 16 锌 0.0381~0.0407

通过网络调查和资料查找,收集了多年来某矿区有关矿井水和地下水的化验数据资料,以及环境监测站监测数据(表1)综合分析,该煤矿矿井废水含煤泥为主要悬浮物,有机物略有超标,粪大肠菌群超标,挥发酚超标。

2、矿井废水回用途径

煤矿矿井水处理后可作生产用水或生活用水,矿井生产用水主要是井下采掘设备液压用水、消防降尘洒水,生活用水主要是冲厕、洗浴水以及深度处理后用于饮用水。水质标准分别为:

a、防尘洒水《煤矿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94)

SS≤150mg/L,粒径d<0.3mm;PH值为6~9;大肠菌群≤3个/L。

b、空压机、液压支柱用水水质SS≤10~200mg/L,粒径d <0.15mm;硬度(碳酸盐)2~7mg/L;pH值为6.5~9;浊度<20。

c、矿井洗浴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体标准。

d、中水水质达到《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T 48-1999)。

5、生活饮用水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四、处理工艺

从上表可知,M煤矿矿井废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处理能力为800~1000m3/d,处理后作为生产和生活用水,采用混凝反应、过滤、活性炭吸附及消毒工艺,流程见图1。

图1矿井废水处理工艺流程

矿井废水由井下排水泵提升至灌浆水池,部分用于黄泥灌浆,其余废水自流进入曝气池,气浮除油后进入斜板沉淀池进行初步沉淀,由提升泵提升进入混凝沉淀设备,同时加入混凝剂,经过斜管沉淀后,将絮状物沉淀到底部而被去除,清水从上部溢流出水自流进入砂滤罐,出水自流进入清水池,清水池前投加二氧化氯进行杀菌消毒。砂滤罐的反冲冼水自流进入污泥池,上清液自流进入曝气池,以提高矿井废水资源的利用率。出水若用作生活用水,则砂滤罐出水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流入清水池用作生活用水。

五、主要处理单元

1、预沉池曝气

矿井废水中含有少量的有机物,通过曝气接触氧化去除废水中的有机物。另外,井下液压支柱等设备产生少量油类,通过气浮除油,使废水中油类达标。

2、混凝沉淀

煤矿矿井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处理悬浮物主要采用混凝沉淀法,用铝盐或铁盐做混凝剂,混凝剂混合方式采用管道混合器混合。混凝沉淀装置采用倒喇叭口作为反应区,水流在反应区中流速逐渐降低,使废水和混凝剂药液的反应在反应器中逐渐全部完成。完全反应的废水流出反应区后开始形成混凝状物质,经过布水区进入斜管填料,由于斜管填料采用PVC六角峰窝状填料,利用多层多格浅层沉淀,提高了沉淀效率。将絮状物沉淀到底部而被去除,清水从上部溢流排出。

3、砂滤净化

矿井废水经混凝沉淀后,水中还含有较小颗粒的悬浮物和胶体,利用砂滤设备将悬浮颗粒和胶体截留在滤料的表面和内部空隙中,它是混凝沉淀装置的后处理过程,同时也是活性炭吸附深度处理过程的预处理。砂滤罐为重力式无阀滤池,采用自动虹吸原理达到反冲洗,不需要人工单独管理,操作简便,管理和维护方便。砂滤罐通常采用不同等级的石英砂多层滤料。

4、活性炭吸附

该煤矿矿井废水主要含有挥发酚,酚类属于高毒物质,它可以通过皮肤、粘膜、口腔进入人体内,低浓度可使细胞蛋白变性,高浓度可使蛋白质沉淀。长期饮用被酚污染的水源,会引起蛋白质变性和凝固,引起头晕、出疹、贫血及各种神经症状,甚至中毒。处理中水用作生活饮用水,必须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活性炭的比表面积可达800~2000m2/g,具有很强的吸附能力。该装置采用连续式固定床吸附操作方式,活性炭吸附剂总厚度达3.5m,废水从上向下过滤,过滤速度在4~15m/h,接触时间一般不大于30~60min。随着运行时间的推移,活性炭吸附了大量的吸附质,达到饱和丧失吸附能力,活性炭需更换或再生。

5、消毒

废水中含有一定的病菌、大肠菌群,处理后回用于洗浴时,若不经过消毒,对人体皮肤伤害严重。所以矿井废水处理后作为生活用水必须经过消毒处理,本工艺采用二氧化氯消毒,现场用盐酸和氯酸钠反应产生二氧化氯,二氧化氯无毒、稳定、高效、杀菌能力是氯的5倍以上。

六、处理工艺特点

1、以上可知A煤矿矿井废水处理工程是根据矿井水水质特点确定工艺技术参数,采用一次提升到混凝沉淀装置,再自流进入后续各处理构筑物,出水水质稳定可靠,动力设备较少,能耗较低。

2、采用混凝沉淀装置与砂滤罐相结合的工艺技术,主要处理构筑物采用组合式钢结构,具有占地面积小、使用寿命长、工程投资省、工艺简单、操作管理方便、运行成本低等特点。砂滤罐设计采用重力式无阀滤池,反冲洗完全自动,操作管理方便。

3、该煤矿矿井废水处理系统实现了自动加药、自动反冲洗的全过程监控,包括电控系统、上位监控系统和仪表检测系统。仪表检测系统包括加药流量、处理流量 、水池液位和加药箱液位、进水和出水浊度等连续自动检测。

④ 关于写篇煤矿企业节能降耗措施和实施方案

节能降耗措施:1.节电 2.节水
要具体的实施方案可以找节能服务公司配合你
煤炭行业:尽快淘汰落后产能全国人大代表、永煤集团董事长陈雪枫认为,落后生产能力是资源能源浪费、环境污染的源头。这一点在煤炭行业表现突出。陈雪枫说,我国是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煤炭作为能源的强力支撑这一事实在短时间内不会改变。但如何按照高效利用资源的要求,引入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资源和治理污染的先进技术,减少污染排放,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大课题。按照规范,大型煤炭企业采出率应达到70%~75%,而目前我国平均采出率仅为30%~35%,其中大矿为40%~45%,地方煤矿30%,小煤窑只有10%~15%,浪费极为严重,按照2007年全国产煤25亿吨计算,扔在地下浪费的资源有近50亿吨,煤炭资源浪费十分惊人。陈雪枫代表建议国家今后进一步采取措施,搞好煤炭开采规划,科学矿权设置,把有限的煤炭资源交给管理和技术好、采出率高的煤炭企业开采,要严把入口关,规定所有新开工的煤矿要严格按照国家核准的建设规模进行设计,能耗、排污总量指标将作为项目核准和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同时,调整煤炭资源税收政策,按照地质储量的级别和国家规定的采出率标准计算出来的产煤吨数收税,以经济杠杆促使煤炭企业想方设法将煤采净。循环经济:确保各种资源有效利用全国人大代表,三门峡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文慧认为,作为一个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如果不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走节能减排之路,资源将难以为继,社会环境将不堪重负,科学发展将难以实现。唯有发展循环经济,方能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最终实现跨越发展。循环经济必须有先进的科学技术作为支撑。李文慧代表说,近年来,三门峡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大力推进资源的“减量化、再循环、再利用”,努力培育“资源合理开采—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废弃物回收再生”的生态型循环经济模式。从2002年至今,三门峡市主要形成了工业废弃物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生态农业和清洁生产四大循环经济产业。围绕能源、铝工业、有色金属综合利用及深加工、煤化工、林果生产加工等五大基地建设,三门峡打造了煤—电—铝一体化、采矿—冶炼—精深加工—废弃矿石利用、煤—气一体化系列产品、果品基地—浓缩果汁—果汁饮料—果酱—果胶—果渣饲料综合利用等九大产业链,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循环经济发展体系,确保各类资源被“吃干榨净”,基本实现了资源在区域内梯度增值转化。节能减排:企业义不容辞之责全国人大代表、安钢集团董事长王子亮认为,作为国有大型企业,大力实施节能减排是义不容辞之责。近两年来,按照减量、再生、循环的原则,安钢抓住能源介质转换过程中的关键节点,确立了节能、环保,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的重点,从管理、技术、投入上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为了进一步落实节能减排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安钢的节能减排工作做到了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收效。制定了《安钢循环经济实施规划》和《安钢“十一五”节能规划》,投资21.4亿元,加快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项目建设步伐,焦炉煤气脱硫、污水处理等十几个节能减排项目已经与主体设备同步运行,收到了明显成效。目前,安钢已经实现了工业用水的零排放;固体废弃物实现了综合利用;过去大量排空的余热、余压、余能如今进行回收发电,自发电比例达30%以上,使能耗总量的增长率远低于钢产量的增长率。“十一五”前两年,安钢钢产量年均增长31.35%,能耗总量年均只增长了26.7%,耗水总量年均降低3.1%;吨钢综合能耗年均降低2.86%,吨钢新水消耗年均降低21.18%。通过大力实施节能减排,安钢实现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和谐统一。

⑤ 煤矿酸性废水如何处理

酸性废水来源广泛,排污量较大。废水中含有很多悬浮物、金属离子和有用酸,专直接排放属不仅浪费资源还会污染环境,所以需要对酸性废水回用。
酸性废水回用装置的优点:
1、减少了中和药剂的使用。
2、分离废水中的有机物和金属离子。
3、回用的酸可以重复使用,减少了运行投资。
4、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
5、出水水质可以达到国家标准。
6、设备简单、操作方便,自动化程度高。
7、节能、低耗,节约成本。

⑥ 如何核算煤矿排污费

排污费主要有:污水、废气、噪声、固废四个方面组成,看你的煤矿涉及到哪几个方面的,加起来就是你要缴纳的排污费。比如:你排放污水和固体废弃物 那你的排污费就是污水排污费加上固废排污费。具体的计算方法见下面的:

1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

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表1和表2。

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污水排放量(吨)/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

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色度的污染当量数=污水排放量(吨)×色度超标倍数/色度的污染当量值(吨·倍)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值见表3。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不加倍收费。

4、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染当量数=污染排放特征值/污染当量值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值见表4。

(四)排污费计算

1、污水排污费收费额=0.7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

2、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表1 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 污染当量值(千克)
1.总汞 0.0005
2.总镉 0.005
3.总铬 0.04
4.六价铬 0.02
5.总砷 0.02
6.总铅 0.025
7.总镍 0.025
8.苯并(a)芘 0.0000003
9.总铍 0.01
10.总银 0.02

表2 第二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 污染当量值(千克)
11.悬浮物(SS) 4
12.生化需氧量(BOD5) 0.5
13.化学需氧量(COD) 1
14.总有机碳(TOC) 0.49
15.石油类 0.1
16.动植物油 0.16
17.挥发酚 0.08
18.总氰化物 0.05
19.硫化物 0.125
20.氨氮 0.8
21.氟化物 0.5
22.甲醛 0.125
23.苯胺类 0.2
24.硝基苯类 0.2
2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0.2
26.总铜 0.1
27.总锌 0.2
28.总锰 0.2
29.彩色显影剂(CD-2) 0.2
30.总磷 0.25
31.元素磷(以P计) 0.05
32.有机磷农药(以P计) 0.05
33.乐果 0.05
34.甲基对硫磷 0.05
35.马拉硫磷 0.05
36.对硫磷 0.05
37.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 0.25
38.三氯甲烷 0.04
39.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以Cl计) 0.25
40.四氯化碳 0.04
41.三氯乙烯 0.04
42.四氯乙烯 0.04
43.苯 0.02
44.甲苯 0.02
45.乙苯 0.02
46.邻-二甲苯 0.02

作者:麦田里的晗晗 2007-9-22 10:25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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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47.对-二甲苯 0.02
48.间-二甲苯 0.02
49.氯苯 0.02
50.邻二氯苯 0.02
51.对二氯苯 0.02
52.对硝基氯苯 0.02
53.2.4-二硝基氯苯 0.02
54.苯酚 0.02
55.间-甲酚 0.02
56.2.4-二氯酚 0.02
57.2.4.6-三氯酚 0.02
58.邻苯二甲酸二丁脂 0.02
59.邻苯二甲酸二辛脂 0.02
60.丙烯腈 0.125
61.总硒 0.02

说明:1.第一、二类污染物的分类依据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同一排放口中的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和总有机碳(TOC),只征收一项。

表3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 污染当量值
1.PH值
1.0-1, 13-14 0.06吨污水
2.1-2, 12-13 0.125吨污水
3.2-3, 11-12 0.25吨污水
4.3-4, 10-11 0.5吨污水
5.4-5, 9-10 1吨污水
6.5-6, 5吨污水

2.色度 5吨水·倍

3.大肠菌群数(超标) 3.3吨污水

4.余氯量(用氯消毒的医院废水) 3.3吨污水

说明:1. 大肠菌群数和总余氯只征收一项。
2、PH5-6指大于等于5,小于6;PH9-10指大于9,小于等于10,其余类推。

表4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污染当量值
类型 污染当量值

禽畜养殖场
1.牛 0.1头
2.猪 1头
3.鸡、鸭等家禽 30羽
4.小型企业 1.8吨污水
5.饮食娱乐服务业 0.5吨污水
6.医院 消毒 0.14床
2.8吨污水
不消毒 0.07床
1.4吨污水

说明: 1.本表仅适用于计算无法进行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等小型排污者的污染当量数。
2.仅对存栏规模大于50头牛、500头猪、5000羽鸡、鸭等的禽畜养殖场收费。
3.医院病床数大于20张的按本表计算污染当量。

二、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废气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算征收,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6元。

其中,二氧化硫排污费,第一年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2元,第二年(2004年7月1日起)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4元,第三年(2005年7月1日起)达到与其它大气污染物相同的征收标准,即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6元。氮氧化物在2004年7月1日前不收费,2004年7月1日起按每一污染当量0.6元收费。

(二)北京市二氧化硫排污费仍按经国务院同意,1999年国家计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即高硫煤每公斤二氧化硫排污费1.20元,低硫煤每公斤二氧化硫排污费0.50元。2005年7月1日起,低硫煤二氧化硫排污费标准为每一污染当量0.6元。

本办法实施前两年,杭州、郑州和吉林三个城市的二氧化硫排污费标准,按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总量排污收费标准执行,即杭州、吉林二个城市的二氧化硫排污费标准为每一污染当量0.6元,郑州市 二氧化硫排污费标准为每一污染当量0.5元 。2005年7月1日起,三个城市的二氧化硫排污费标准均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三)对每一排放口征收废气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

(四)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

作者:麦田里的晗晗 2007-9-22 10:25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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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值见表5

(五)排污费计算

废气排污费征收额=0.6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

表5 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 污染当量值(千克)
1.二氧化硫 0.95
2.氮氧化物 0.95
3.一氧化碳 16.7
4.氯气 0.34
5.氯化氢 10.75
6.氟化物 0.87
7.氰化氢 0.005
8.硫酸雾 0.6
9.铬酸雾 0.0007
10.汞及其化合物 0.0001
11.一般性粉尘 4
12.石棉尘 0.53
13.玻璃棉尘 2.13
14.碳黑尘 0.59
15.铅及其化合物 0.02
16.镉及其化合物 0.03
17.铍及其化合物 0.0004
18.镍及其化合物 0.13
19.锡及其化合物 0.27
20.烟尘 2.18
21.苯 0.05
22.甲苯 0.18
23.二甲苯 0.27
24.苯并(a)芘 0.000002
25.甲醛 0.09
26.乙醛 0.45
27.丙烯醛 0.06
28.甲醇 0.67
29.酚类 0.35
30.沥青烟 0.19
31.苯胺类 0.21
32.氯苯类 0.72
33.硝基苯 0.17
34.丙烯腈 0.22
35.氯乙烯 0.55
36.光气 0.04
37.硫化氢 0.29
38.氨 9.09
39.三甲胺 0.32
40.甲硫醇 0.04
41.甲硫醚 0.28
42.二甲二硫 0.28
43.苯乙烯 25
44.二硫化碳 20

(六)对难以监测的烟尘,可按林格曼黑度征收排污费。每吨燃料的征收标准为:1级1元、2级3元、3级5元、4级10元、5级20元。

三、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标准

(一)对无专用贮存或处置设施和专用贮存或处置设施达不到环境保护标准(即无防渗漏、防扬散、防流失设施)排放的工业固体废物,一次性征收固体废物排污费。每吨固体废物的征收标准为:冶炼渣25元、粉煤灰30元、炉渣25元、煤矸石5元、尾矿15元、其它渣(含半固态、液态废物)25元。

(二)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次每吨1000元。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征的废物。

四、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

对排污者产生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且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按照超标的分贝数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见表6。

表6 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
超标分贝数 收费标准(元/月)
1 350
2 440
3 550
4 700
5 880
6 1100
7 1400
8 1760
9 2200
10 2800
11 3520
12 4400
13 5600
14 7040
15 8800
16及16以上 11200

说明:1.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征收额应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算,当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二处及二处以上噪声超标,则加1倍征收。

2.一个单位若有不同地点的作业场所,收费应分别计算、合并征收。

3.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征收金额按本标准昼、夜分别计算,累计征收。

4.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十五天的,噪声超标排污费减半征收。

5.夜间频繁突发和夜间偶然突发厂界超标噪声排污费,按等效声级和峰值噪声两种指标中超标分贝值高的一项计算排污费。

6.一个工地同一施工单位多个建筑施工阶段同时进行时,按噪声限值最高的施工阶段计收超标噪声排污费。

7.本标准以每分贝为计征单位,不足一分贝的按四舍五入原则计算。

8、对农民自建住宅不得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

⑦ 关于污水排放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向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一级保护专区的水体排放属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应限期拆除或限期治理。在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必须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

第四章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十九条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第三十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

第三十一条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

第三十二条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三十三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应当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

⑧ 什么是排污节点

指“污染物排放节点” 污染物排放部件的若干部件的汇合点
形象的说就是有污染物排放的设备的一个个点

⑨ 煤矿排污污染水域怎么办

一、大气污染与防治
大气污染源极少,只有年产2万吨的小水泥厂的粉尘和煤炭储运过程中的扬尘,影响甚微。矸石山已作为制砖原料利用,没有发生自燃现象。
长坡露天矿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坑口火电厂的排烟量对大气的环境影响。
二、地表塌陷与防治
长昌煤矿因地下开采出现过多处多次地表的塌陷,正常生产受到影响。1979年,矿部组织技术人员对开采井和旧井进行调查,发现地表出现塌陷坑及裂缝分布于已开采的所有井田。瓦窑二号井地表出现8个塌陷坑,地表裂缝几十条,裂缝一般宽100—180毫米。大滕岭矿井出现2个通天井,高度达18.10米,地表塌陷坑9个,裂缝几十处。排坡井出现塌陷坑5个,裂缝十几条,裂隙带分布于煤系和地层中。为了尽量避免煤矿开采引发地表沉陷,造成自然生态环境破坏和生产事故,矿部在采区建立地表移动观测点,对塌陷裂隙及时填充黏土、石灰和水泥。
三、固体废料处理
长昌煤矿固体废料主要是煤矸石。1978年4月,在国家煤炭部的支持下,矿部为变废物为宝物,以矿井排出的废料煤矸石为原料,投资140万元建设年产1500万块煤矸石砖厂,把该矿山所有新旧煤矸石山和废渣全部消化。该矿区已经成为国内首家无矸石山的煤矿。
长昌煤矿灰渣治理,主要是发电厂的灰渣和露天矿排土的治理。发电厂的灰渣与露天矿排土一并排弃于煤矿排土场。煤矿永久排土场位于电厂西南,距煤矿坑1.5公里,距电厂1公里,面积2.72平方公里,堆放高度80米,总容积1.24亿立方米。
四、煤矿环境绿化
1975年后,长昌煤矿在发展生产的同时,逐步重视矿区环境的绿化和美化工作。1985年,矿部还把绿化美化环境、文明生产作为承包目标管理的一项考核指标。至1990年,矿区已绿化面积332亩,植树16万多株。矿领导还动员职工家家户户种果树(菠萝蜜树、竹子等)、种花草。长昌煤矿到处是青山绿林,环境雅静优美。
长坡露天煤矿生活区,以托儿所北面的空旷地作为工人村内绿化中心,设一些建筑小品,如假石山、喷水池、雕像、石椅石桌、花架形曲折廊,供职工休息活动和儿童游戏。另外在住宅群间设内庭院形成绿地,宅前屋后、路旁种植绿篱,形成点线面结合的绿化系统,给工人村创造幽静的环境。
电厂绿化则在主要出入口、主要建筑物、主干道路均进行植树绿化,并根据电厂生产特点选择合适的植树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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