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求各城市污水用于农田灌溉的水量
我国污水灌溉农田面积330余万hm^2,占全国总灌溉农田面积的7.3%,主要分布在我国北方水资源严重短缺的海、辽、黄、淮四大流域,约占全国污水灌溉面积的85%,大部分集中分布在相应大中城市的近郊区或工矿区,污水灌溉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灌溉水质严重超标,污水处理技术水平低下,污水灌溉管理工作零乱,污水灌溉面积盲目发展,污水灌溉相应的理论与技术科研工作相对滞后,为了科学地进行污水灌溉,当务之急要把污水的还原治理和使用作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面来抓,加强对污水灌溉的规范化管理工作,深入,系统地开展污水灌溉的科学研究工作。
城市污水回用可以缓解水资源短缺问题。在分析城市污水回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强调污水回用技术的重要意义。重点评述了污水回用的途径和目前存在的问题:污水处理水平较低,污水灌溉理论研究滞后,水价偏低阻碍回用水技术推广等。
㈡ 污水灌溉对农业生态的影响
一般的污水会存在重金属超标,氨氮超标及其有机化合物的超标,用污水灌溉会造成重金属及其有机类化合物的污染,让农作物受灾被污染。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还是应该先处理污水在灌溉。
㈢ 为什么说污水灌溉必须积极而又慎重的进行
【答案】B【答案解析】试题分析:根据蔬菜中铅、铜、铬等重金属的存在形式判断.在蔬菜中,铅、铜、铬等重金属是无机盐的形式存在的,这里提到的铅、铜、铬是指元素.考点:物质的元素组成.点评:了解元素的存在形式是解题的关键,元素有化合态和游离态(单质形式)两种存在方式.
㈣ 用污水灌溉的农田会不会受到影响为什么
根据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法。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
本标准不适用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灌溉。
2 引用标准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CJ 18 污水排放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 25.1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3 标准分类
本标准根据农作物的需求状况,将灌溉水质按灌溉作物分为三类:
3.1 一类:水作,如水稻,灌水量800m3亩·年
3.2 二类:旱作,如小麦、玉米、棉花等。灌溉水量300m3/亩·年。
3.3 三类:蔬菜,如大白菜、韭菜、洋葱、卷心菜等。蔬菜品种不同,灌水量差异很大,一般为200~500m3/亩·茬。
4 标准值
农田灌溉水质要求,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mg/L
序号
作物分类
标准值
项目
水作
旱作
蔬菜
1
生化需氧量(BOD5)
≤
80
150
80
2
化学需氧量(CODcr)
≤
200
300
150
3
悬浮物
≤
150
200
100
4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
5.0
8.0
5.0
5
凯氏氮
≤
12
30
30
6
总磷(以P计)
≤
5.0
10
10
7
水温,℃
≤
35
8
pH值
≤
5.5~8.5
9
全盐量
≤
1000(非盐碱土地区)2000(盐碱土地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适当放宽
10
氯化物
≤
250
11
硫化物
≤
1.0
12
总汞
≤
0.001
13
总镉
≤
0.005
14
总砷
≤
0.05
0.1
0.05
15
铬(六价)
≤
0.1
16
总铅
≤
0.1
17
总铜
≤
1.0
18
总锌
≤
2.0
19
总硒
≤
0.02
20
氟化物
≤
2.0(高氟区) 3.0(一般地区)
21
氰化物
≤
0.5
22
石油类
≤
5.0
10
1.0
23
挥发酚
≤
1.0
24
苯
≤
2.5
25
三氯乙醛
≤
1.0
0.5
0.5
26
丙烯醛
≤
0.5
27
硼
≤
1.0 (对硼敏感作物,如:马铃薯、笋瓜、韭菜、洋葱、柑桔等)
2.0 (对硼耐受性较强的作物,如小麦、玉米、青椒、小白菜、葱等)
3.0 (对硼耐受性强的作物,如:水稻、萝卜、油菜、甘兰等)
28
粪大肠菌群数,个/L
≤
10000
29
蛔虫卵数,个/L
≤
2
4.1 在以下地区,全盐量水质标准可以适当放宽。
4.1.1 具有一定的水利灌排工程设施,能保证一定的排水和地下水径流条件的地区;
4.1.2 有一定淡水资源能满足冲洗土体中盐分的地区。
4.2 当本标准不能满足当地环境保护需要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补充本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作为地方补充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 标准的实施与管理
5.1 本标准由各级农业部门负责实施与管理,环保部门负责监督。
5.2 严格按照本标准所规定的水质及农作物灌溉定额进行灌溉。
5.3 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处理后的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应保护其下游最近灌溉取水点的水质本标准。
5.4 严禁使用污水浇灌生食的蔬菜和瓜果。
6水质监测
6.1 当地农业部门负责对污灌区水质、土壤和农产品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价。
6.2 为了保障农业用水安全,在污水灌溉区灌溉期间,采样点应选在灌溉进水口上。化学需氧量(COD)、氰化物、三氯乙醛及丙烯醛的标准数值为一次测定的最高值,其他各项标准数值均指灌溉期多次测定的平均值。
㈤ 生活污水可以用于农业灌溉吗
1、在利用污水灌溉时,应先对污水进行沉淀、筛滤,除去固体污物,版有的还需加入消毒杀权菌剂。
2、实施污水灌溉要防止大定额灌溉,以免造成地表及地下径流,灌溉强度以不造成土壤黏闭和不产生地表径流为原则。
3、当污水水质不符合灌溉水质标准时,可采用清水污水混合方法,使混合后的水质符合灌溉要求后再进行灌溉。
4、如果污水灌溉的作物是蔬菜,最好只用于作物生育前期,在作物收获前一段时间应停止污水灌溉。此技术较复杂,最好在专家指导下运用。
㈥ 城市污水能当肥料浇地吗污水浇地注意哪些问题
城市污水千万不能浇地,因为城市污水含有重金属、磷、洗涤剂、毒素内等都超标,如果是经容过污水处理厂处理过的污水可以,没有经过处理的城市综合污水千万不能浇地,即便是看着很清,浇地庄稼也不死,粮食或者蔬菜的残农和重金属都会超标。
㈦ 生活污水灌溉农田有什么影响
生活污水灌溉农田没有影响。城市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以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尿素、氨氮、磷、钾等为多,且含有钙、镁、铜、锌、铝等多种微量元素,其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源用于农业灌溉在我国乃至世界都有着悠久的历史,在目前全球水资源日趋紧张的情况下,许多地区已将污水作为重要的灌溉水源。
生活污水灌溉农田有什么影响
接下来看下水污染成因与污水处理方法?
城市化造成的水污染。在城市地区,大部分土地被屋顶、道路、停车场所覆盖,地面渗透性很差。雨水落到地面上通常被土壤吸收,有些被植物吸收,有些渗入地下,有些则流入地表水中。
所以城市化建设改变了下垫面的性质。下雨时,雨水遇到渗透性很差的地面,迫使它四处横流,在雨水横流过程中带走了大量的城市污染物。通常这些雨水不经任何处理,直接通过城市的排水管道排放到当地的河流中。
首先,它污染了接收雨水的河流、溪流或湖泊。有研究发现,城市径流中含有高浓度的铜、铅和锌,足以杀死许多种鱼和无脊椎水生动物,暴雨也是有毒金属、氯化有机化合物和悬浮固体的主要载体;
其次,城市径流往往突涌而至,不像土壤和植物的缓慢滤流,水的力量会冲刷溪流河床,破坏水生环境;
再次,因为所有的暴雨水都以这种高速率被导入当地河流,旱季就没有存水慢慢渗入溪流和河流中,可能会造成溪流完全干枯和河流水面大幅度下降,这对水生环境也有破坏作用。
同时,在一些城市降雨可能会造成另外一个头痛的问题———混合污水溢流。
由于混合下水道可以同时充当雨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水通道。所以在雨季,它同时排放污水和雨水,有时排放到污水处理厂的水量太多,远远超出其处理能力。多余的水(混合污水溢流物)未经任何处理或仅进行一级处理就直接排放到水域里,造成水质污染。
㈧ 如何分析生产废水用于灌溉的合理性
根据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法。1.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本标准不适用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灌溉。2引用标准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83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CJ18污水排放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25.1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3标准分类本标准根据农作物的需求状况,将灌溉水质按灌溉作物分为三类:3.1一类:水作,如水稻,灌水量800m3亩·年3.2二类:旱作,如小麦、玉米、棉花等。灌溉水量300m3/亩·年。3.3三类:蔬菜,如大白菜、韭菜、洋葱、卷心菜等。蔬菜品种不同,灌水量差异很大,一般为200~500m3/亩·茬。4标准值农田灌溉水质要求,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表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mg/L序号作物分类标准值项目水作旱作蔬菜1生化需氧量(BOD5)≤80150802化学需氧量(CODcr)≤2003001503悬浮物≤1502001004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5.08.05.05凯氏氮≤1230306总磷(以P计)≤5.010107水温,℃≤358pH值≤5.5~8.59全盐量≤1000(非盐碱土地区)2000(盐碱土地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适当放宽10氯化物≤25011硫化物≤1.012总汞≤0.00113总镉≤0.00514总砷≤0.050.10.0515铬(六价)≤0.116总铅≤0.117总铜≤1.018总锌≤2.019总硒≤0.0220氟化物≤2.0(高氟区)3.0(一般地区)21氰化物≤0.522石油类≤5.0101.023挥发酚≤1.024苯≤2.525三氯乙醛≤1.00.50.526丙烯醛≤0.527硼≤1.0(对硼敏感作物,如:马铃薯、笋瓜、韭菜、洋葱、柑桔等)2.0(对硼耐受性较强的作物,如小麦、玉米、青椒、小白菜、葱等)3.0(对硼耐受性强的作物,如:水稻、萝卜、油菜、甘兰等)28粪大肠菌群数,个/L≤1000029蛔虫卵数,个/L≤24.1在以下地区,全盐量水质标准可以适当放宽。4.1.1具有一定的水利灌排工程设施,能保证一定的排水和地下水径流条件的地区;4.1.2有一定淡水资源能满足冲洗土体中盐分的地区。4.2当本标准不能满足当地环境保护需要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补充本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作为地方补充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5标准的实施与管理5.1本标准由各级农业部门负责实施与管理,环保部门负责监督。5.2严格按照本标准所规定的水质及农作物灌溉定额进行灌溉。5.3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处理后的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应保护其下游最近灌溉取水点的水质本标准。5.4严禁使用污水浇灌生食的蔬菜和瓜果。6水质监测6.1当地农业部门负责对污灌区水质、土壤和农产品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价。6.2为了保障农业用水安全,在污水灌溉区灌溉期间,采样点应选在灌溉进水口上。化学需氧量(COD)、氰化物、三氯乙醛及丙烯醛的标准数值为一次测定的最高值,其他各项标准数值均指灌溉期多次测定的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