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排放一类污染物的废水主要指哪些物质
食品工业原料广泛,制品种类繁多,排出废水的水量、水质差异很大。废水版中主要污染物有(1)漂浮权在废水中固体物质,如菜叶、果皮、碎肉、禽羽等;(2)悬浮在废水中的物质有油脂、蛋白质、淀粉、胶体物质等;(3)溶解在废水中的酸、碱、盐、糖类等:(4)原料夹带的泥砂及其他有机物等;(5)致病菌毒等。食品工业废水的特点是有机物质和悬浮物含量高,易腐败,一般无大的毒性。其危害主要是使水体富营养化,以致引起水生动物和鱼类死亡,促使水底沉积的有机物产生臭味,恶化水质,污染环境。
食品工业废水处理除按水质特点进行适当预处理外,一般均宜采用生物处理。如对出水水质要求很高或因废水中有机物含量很高,可采用两级曝气池或两级生物滤池,或多级生物转盘.或联合使用两种生物处理装置,也可采用厌氧—需氧串联的生物处理系统。
㈡ 工业废水按所含污染物的主要成分如何分类
工业废水分类:
一般工业废水通常会有这三种分类,第一种是按照工业废水中所含有的主要污染物性质分类,第二种是按照工业企业的产品和加工对象来分类,那么第三种呢则是按照废水中所含有的污染物的主要成分来分类。
按工业废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的化学性质分类:
含无机污染物为主的为无机废水,含有机污染物为主的为有机废水。例如电镀废水和矿物加工过程的废水,是无机废水;食品或石油加工过程的废水,是有机废水。
按工业企业的产品和加工对象分类:
如冶金废水、造纸废水、炼焦煤气废水、金属酸洗废水、化学肥料废水、纺织印染废水、染料废水、制革废水、农药废水、电站废水等。
按废水中所含污染物的主要成分分类:
如酸性废水、碱性废水、含氰废水、含铬废水、含镉废水、含汞废水、含酚废水、含醛废水、含油废水、含硫废水、含有机磷废水和放射性废水等。
当然,前两种分类法不涉及废水中所含污染物的主要成分,也不能表明废水的危害性。第三种分类法,明确地指出废水中主要污染物的成分,能表明废水一定的危害性。
实际上,一种工业可以排出几种不同性质的废水,而一种废水又会有不同的污染物和不同的污染效应。例如染料工厂既排出酸性废水,又排出碱性废水。纺织印染废水,由于织物和染料的不同,其中的污染物和污染效应就会有很大差别。
即便是一套生产装置排出的废水,也可能同时含有几种污染物。如炼油厂的蒸馏、裂化、焦化、叠合等装置的塔顶油品蒸气凝结水中,含有酚、油、硫化物。在不同的工业企业,虽然产品、原料和加工过程截然不同,也可能排出性质类似的废水。如炼油厂、化工厂和炼焦煤气厂等,可能均有含油、含酚废水排出。
㈢ 一类污染物有哪些
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符合一定要求。它指能在环境或动植物内积蓄,对人类产生长远不良影响的污染物质。
共13种: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苯并(a)芘,总铍,总银,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
第一类污染物都是危害严重的物质,在环境中容易造成很大的破坏,因此必须严格控制。
㈣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如何规定第一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
第一类污染物是指能在环境中或动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的污染物专质。 第一属类污染物共有13项,不分建设年限,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采矿行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低于标准规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第二类污染物是指长远影响小于第一类污染物质的污染物,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96)根据建设年限,对第二类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作出了规定。
㈤ 为什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将排放的污染物分为两类
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两类:
第一类污染物:汞、烷基汞、总镉、总铬......
第二类污染物:PH、色度、悬浮物......
在污水源或排放口取样等....
预处理是为了去除对检测项目的干扰物质....预处理就是去除干扰物质..等具体看检测项目的不同干扰物质也不一样..
㈥ 废水分析中第一类污染物包括哪些物质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序号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回
mg/l
1
总汞
0.05
2
烷基答汞
不得检出
3
总镉
0.1
4
总铬
1.5
5
六价铬
0.5
6
总砷
0.5
7
总铅
1.0
8
总镍
1.0
9
苯并(a)芘
0.00003
10
总铍
0.005
11
总银
0.5
12
总α放射性
1Bq/L
13
总β放射性
10Bq/L
㈦ 生活污水中的主要有机污染物是什么
1.病原体污染:生活污水、医院污水、畜禽饲养场污水等,常含有病原体,如病毒、病菌和寄生虫.这类污水如不经过适当的净化处理,流入水体后,即会通过各种渠道,引起痢疾、伤寒、传染性肝炎及血吸虫病等.
2.需氧性污染物:生活用水,造纸和食品工业污水中,含有蛋白质、油脂、碳水化合物、木质素等有机物.这类物质随污水进入水体后,在微生物对它们的分解过程中,需要消耗水体中的溶解氧,使水体含氧减少,从而影响鱼类和其它生物的生长繁殖.当水中的溶解氧耗尽后,水中的有机物即产生厌氧消化,生成甲烷、硫化氢等,使水体出现臭味,危害水生生物的生存.
3.植物营养污染物:造纸、皮革、食品、炼油、合成洗涤剂等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以及施用磷肥、氮肥的农田水,含有氮、磷、钾等营养物,如果大量的这类污水排入水体,使营养物质增多,引起藻类及其它浮游生物暴发性繁殖.这类物质多呈红色,称“赤潮生物”.赤潮生物的大量繁殖,会覆盖水面,附在鱿类肋上,使它们呼吸困难.死亡的赤潮生物被微生物分解,消耗掉水中的溶解氧.有些赤潮生物体内及其代替产物含有生物毒素,常常引起鱼贝类中毒死亡,并能通过食物链,危害人体健康.
4.石油污染物:多发生在海洋中,主要来自油船的事故泄露、海底采油、油船压舱水以及陆上炼油厂和生化工厂的废水.
5.剧毒污染物:主要是重金属、氰化物、氟化物和难分解的有机污染物,它们大都来自矿山、冶炼废水,它们都富集在生物体中,通过食物链,危害人类健康.此外,水体的污染还有放射性污染,这是由于放射性物质进入水体造成的.盐类污染,各种酸碱盐无机化合物进入水体,使淡水含盐量增加,影响水质.热污染,发电站等的冷却水是热污染的主要来源,大量热水排入水体,使水温增高,水体中溶解氧减少,影响鱼类的生存与繁殖.
㈧ 废水中一类污染物采样点设置在车间出口吗
如果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很小,根本无须治理就能达标,那么应在车间排放口采样监测。如果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浓度高,要治理才能达标,那么,要单独建设处理设施处理这些污染物。既“车间处理设施”处理。分质分流处理,可以防范企业通过多股废水混合来稀释一类污染物浓度。
㈨ 污水监测布点第一类污染物指的是什么
第一类污染物是指能在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 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内者。
含有此类有害污容染物的废水,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 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出口取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符合该标准中已列出的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规定。
㈩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是如何规定第一类和第二类污染物的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将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两类。
第内一类污染物指能在水环容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的有害物质。这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标准要求(采矿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
第二类污染物指其长远影响小于第一类污染物的有害物质。这类污染物在规定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标准要求。
标准中按年限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建设(包括改、扩建)单位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另外,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水,除符合此规定外,还应符合《辐射防护规定》(GB870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