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污水排放标准一级二级三级划分标准
法律分析:1、排入GB3838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2、排入GB3838中、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3、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来执行规定。
5、GB3838中、类水域和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六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❷ 目前执行的生活饮用水和污废水排放标准是什么
对题目中的污废水,个人理解也应该是指人们生活中产生的污废水。其中不包回括其他,如工业废答水等的排放。
对生活饮用水和污废水排放,见如下两个标准:
1、生活饮用水标准:
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❸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中COD、BOD5、SS、PH、Fe2+分别是多少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中COD是:A标准50mg/L,B标准60mg/L;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版准中BOD5是:A标准10mg/L,权B标准20mg/L;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中SS是:A标准10mg/L,B标准20mg/L;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中PH是:一切排污单位 6~9;
❹ 污水ss排放国家标准是多少
悬浮物(SS)(mg/L)一级标准10/20 二级标准20/20 三级标准30/30
悬浮物(Suspended Solids )指悬浮在水中的固体物质,包回括不溶答于水中的无机物、有机物及泥砂、黏土、微生物等。水中悬浮物含量是衡量水污染程度的指标之一。悬浮物是造成水浑浊的主要原因。水体中的有机悬浮物沉积后易厌氧发酵,使水质恶化。中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分3级,规定了污水和废水中悬浮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国地下水质量标准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水中悬浮物以浑浊度为指标作了规定。
❺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中的二级标准的内容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处理技术还在发展阶段,因此,国家对城市污水的针对性不强。相当一部分标准值偏宽,而个别指标在技术经济上达标又有一定难度。
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而言,重金属、微污染有机物、石油类、动植物油、LAS等指标标准值偏宽;而总磷偏严,常规二级处理和强化二级处理工艺难以达到0.5 mg/L和1 mg/L的现行综合标准。
标准明确规定为:专门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国家专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废气的排放和污泥处置的排放与控制管理。
根据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专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本标准实施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和污泥的排放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噪音控制仍执行国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标准。
(5)澡堂废水排放标准扩展阅读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排放值:A标准 B标准
1、化学需氧量(COD)(mg/L) 50/60 60/60 100/120 120
2、生化需氧量(BOD)(mg/L) 10/20 20/20 30/30 60
3、悬浮物(SS)(mg/L) 10/20 20/20 30/30 50
4、动植物油(mg/L) 1/20 3/20 5/20 20
5、石油类(mg/L) 1/10 3/10 5/10 15
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0.5/5 1/5 2/5 5
7、总氮(以N计)(mg/L) 15/- 20/- - -
8、氨氮(以N计) (mg/L) 5(8)/15 8(15)/15 25(30)/25 -
9、总磷(以P计)(mg/L) 1/0.5 1.5/0.5 3/1 5
10、色度/稀释倍数 30/50 30/50 40/80 50
11、pH 6~9/6~9 6~9/6~9 6~9/6~9 6~9
12、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3/- 104/- 104/- -
❻ 有关污水排放的国家标准有哪些,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数十个针对具体工业、行版业的水污染物排权放国家标准。下面列出了其中的部分标准。
GB 13456-2012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7-1992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8-2013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374-1993 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470.1-2002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470.2-2002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470.3-2011 弹药装药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580-2011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581-1995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466-2005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0425-2006 皂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523-2008 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另外,在许多标题中不含“水”字的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中,实际上也包含有限制水污染物排放的内容。
❼ 小澡堂的污水怎么处理能达到排放标准!
太简单不过了。采用间歇式生物砂滤池、普通生物滤池或者人工快渗工艺其中一种就行了,几乎运行成本,也不用管理。间歇式运行管理,水量随来随处理就是了。
澡堂中除了COD氨氮指标外,LAS比较高,所以请注意。
有关特性注意事项:
1)澡堂污水浓度相对较低,不得使用传统污水处理技术——特指活性污泥法类型工艺,如AO系列、推流式曝气池系列、MBR系列、氧化沟系列工艺,千万别用。否则你的系统养不活这些活性污泥微生物。
2)水量很集中务必考虑需要做一个调节池以缓冲水量冲击负荷。并且必须采用间歇式运行的工艺。例如最便宜的生物砂滤池、人工湿地(限南方地区)、人工快渗(加强版的砂滤池),不用曝气鼓风,给你省了大量的管理维护成本、建设成本、运行成本。
3)注意你选的工艺要抗停电影响,农村不停电的我还没见过,北京的农村都停电的。所以上述活性污泥法工艺基本都不能用了,最好别想了。
4)北方项目请适当考虑保温问题。
5)想省钱省事靠谱,推荐你使用土地处理法工艺(快渗、湿地、生物砂滤池类)。——缺点占地大,不过农村一般不缺地。
6)所谓的达标其实不难,别被无良环保公司忽悠了,农村估计COD处理到60以下全都能正常排放了,一般洗澡水的COD也就是120~150之间,基本所有工艺都秒杀。如果有人推荐你什么乱七八糟的英文字母组成的技术尽量在网上查查,如果网上很难查到或者用的很少,那么多为接触氧化工艺的变体工艺其实很便宜。更重要的是,接触氧化工艺虽然抗停电可以间歇运行,但是更不好用,出水不容易控制达标。
❽ 污水排放的标准是什么
(1)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处)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2)排入GB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3)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1)和(2)的规定。
(5)GB 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 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❾ 污水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二级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具体如下:
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4.1标准分级
4.1.1 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4.1.2 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4.1.3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1.4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1.1和4.1.2的规定。
4.1.5 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9)澡堂废水排放标准扩展阅读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4.2 标准值
4.2.1 本标准将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二类。
4.2.1.1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采矿行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
4.2.1.2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
4.2.2 本标准按年限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分别为:
4.2.2.1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2、表3的规定。
4.2.2.2 1998年1月1日起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4、表5的规定。
4.2.2.3 建设(包括改、扩建)单位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