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大饭店厨房污水怎么处理
大饭店厨房污水怎么处理。
现代的品质人士不论是在商务会面还是节假日庆祝,或是与朋友聚会都会选择去一些高档餐厅就餐,您知道大饭店厨房污水怎么处理吗?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吧。
餐饮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悬浮物质和动植物油脂,而动植物油会阻隔大气中的溶解氧进入到水体,在处理过程中油类还会包裹在微生物周围造成其缺氧死亡,影响处理效果。大量的悬浮物质多为食物碎屑,颗粒较大,难以被微生物所利用,而且在处理过程中容易造成处理设施堵塞,给处理带来困难。因此,酒店餐饮污水处理方法中对餐饮废水进行预处理成为处理过程中一项很重要的环节和手段。
预处理技术主要采用的是粗粒化法、吸附法、气浮法及电化学法等。(
1)粗粒化法粗粒化法又称聚结过滤法。采用亲油疏水性材料,当含油废水通过时,微小油珠附聚其表面形成油膜,达到一定厚度时,在浮力和水流剪力的作用下,脱离滤料表面,形成颗粒大的油珠浮升到水面,进行油水分离。对比W型和H型改性聚丙烯纤维两种粗粒化材料对乳化食用油脂废水的处理效果,结果显示H型比W型的除油性能好,采用粗粒化技术能有效降低餐饮废水中含油量,并能大幅度降低COD浓度,有利于后续的生化处理。曹书翰等采用超声波对比传统静置上浮法处理餐饮废水中的乳化油,结果发现影响除油率的主次顺序为时间、功率、油体积分数、温度、乳化剂体积分数。并利用粗粒化法自行设计了一种油水分离器,研究影响除油率的几种因素。试验结果表明,选用亲油性粗粒化材料聚丙烯板呈15o角放置;温度升高(可提高除油率);进水体积流量在150L/h左右时,除油率可达82%,且该出油工艺有效可行。
(2)SBR法
针对餐饮废水排放具有间歇性和水质、水量较大的波动性,于金莲等用SBR工艺,通过室内模拟实验,考察了污泥浓度及负荷、曝气时间等因素与处理效果的关系,从而确定其最佳运行周期条件。出水水质达到GB8978-1996二级排放标准,该工艺对餐饮废水的处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童娜等采用絮凝加药处理联合SBR工艺处理餐饮废水,运行结果表明,该工艺抗冲击负荷能力强,运行稳定,操作灵活,出水较好。胡志强等采用厌氧折流板反应器(ABR)与SBR组合工艺处理餐饮废水,其中,ABR中活性污泥用餐饮废水驯化50d,SBR中驯化7d。结果确定了最佳处理参数,出水水质均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陈威等结合混凝和SBR处理餐饮废水,在污泥质量浓度为3g/L以上、SVI为100-150mL/g、水力停留时间不少于6h,出水可达一级B标准。梦温婉等对比研究了SBR法、水解酸化预处理及两种工艺组合对餐饮废水的处理效果,确定了最佳处理工艺。同时,实验考察了曝气时间“污泥沉降比”溶解氧等因素与处理效果的关系,从而确定最佳的反应条件。利用水解酸化+SBR组合工艺,提高了废水的可生化性,为SBR反应器的稳定运行创造了条件,提高了SBR反应器的处理效果。同时削减后续好氧处理工艺的曝气量,从而降低工程成本。目前,SBR法应用及其广泛,其很多变型及其改进工艺已成熟应用于各种领域,并且效果良好,占地面积小,运行稳定,抗冲击负荷强。但是其自动化控制要求高,后续处理设备要求高,对滗水器要求很高,由于不设置初沉池,易产生浮渣,不适合农村及低耗能地区的推广。
(3)膜生物反应器法
膜生物反应器是膜分离技术与生物处理技术有机结合的新型态废水处理系统。以膜组件代替传统生物处理技术末端二沉池,在生物反应器中保持高活性污泥浓度,提高有机负荷,减少污水处理设施占地面积,并通过保持低污泥负荷减少剩余污泥量。主要利用膜分离设备截留水中的活性污泥与大分子有机物。上海同济大学的何磊等考察了平板膜生物反应器(MBR)对餐饮废水的处理效果,结果发现其对污染物的去除效果较好,随膜通量提高,出水COD和氨氮浓度稍有升高,MLSS和SV30与粘度之间由很好的线性关系,结束运行后测试发现,随着膜通量增大,内部阻力比例逐渐增大,而滤饼层阻力和浓度极化阻力比例都逐渐下降。他们还发现用化学清洗膜生物反应器可改变膜的接触角度,成为比新膜疏水性更好的膜,并确定了最佳化学清洗液的配比。安喜平等采用膜生物反应器(MBR)联合高级氧化(AOPs)工艺处理餐饮废水,结果显示,经高级氧化预处理和深度处理后MBR出水COD可从上千降低为几十毫克。
(4)电化学法电化学法
是电解质溶液在电流的作用下,发生电化学反应时,溶液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在阴阳极发生氧化还原反应,降低为低分子有机物或直接氧化为CO2和H2O。此法处理效果虽然很好,但消耗能源大,不能被广泛使用。宋卫锋等对比了自行改装的直流和脉冲两用电流对餐饮废水的处理,发现脉冲电解比直流电解处理效果要好,并且在去除率相近情况下耗电也较低。于巧玲等采用电声H2O2协同电解絮凝法处理餐饮废水,确定了最佳反应参数,且可控性较强,设备及操作简单,同时又絮凝、气浮、杀菌的作用。Rimeh Daghrir等利用电凝法结合电氧化法对餐饮废水进行处理研究,实验结果显示,同在一个电解池中的配置铁或铝电极的双电极材质,和配置石墨电极的单极构型电极根据它们能力的不同,同时产生氧化剂、凝结剂。相对地原处产生了活性氯(9.6mg/min)的高浓度和铝(20-40mg Al/L)或铁(40-60mg Fe=L)。研究还确定了最佳处理参数,且一吨水的总费用为1.56美元,其中包括电耗,药剂以及污泥处置。湖南城市学院的周俊等利用铁碳微电解工艺对餐饮废水进行预处理,确定了反应时间、PH、铁碳质量比等最佳反应参数。降低了后续处理的难度和费用。
(5)生物接触法
该法的实质是在池中填充填料,已经充氧的污水以一定流速流经填料上的生物膜时被生物膜上的微生物摄取利用,从而将污水中的污染物得到去除,使污水得以净化。它是介于活性污泥法和生物滤池之间的生物处理技术,兼具两者的优点。张景丽等针对餐饮废水污染源较分散、污染严重、处理效果差等特点,采用UASB+AF—接触氧化联合工艺对餐饮废水进行处理,当总水力停留时间为8h时处理效果较好。赵锦辉等开发的厌氧—好氧填料床联合处理餐饮废水,确定了上流式厌氧填料床水力停留时间和总的水力停留时间,且出水水质较好。张振欣、易友根、孟祥岩等采用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分别辅之以混凝、气浮和过滤处理餐饮废水,结果表明此法可有效降低废水中污染物浓度,达到国家污水排放标准。生物接触氧化法具有较强的抗冲击负荷能力,运行方便、操作简单,易于维护管理,不需污泥回流。但是,填料易堵塞,布水和曝气不易均匀,可能在局部不为出现死角。
(6)其他
康建雄等采用远紫外光(UV-185)高级氧化技术对餐饮废水进行氧化,确定了最佳反应条件,且本方法能有效降低COD、氨氮等污染物,可作为后续生物处理的预处理。韩德军等对餐饮废水中的微生物进行培养、分离,并以黄豆油降解率为指标筛选得到两个高效菌种—浅白隐球酵母和葡萄球菌属,并对其进行产脂肪酶验证,结果显示他们都具有较高的产脂肪酶能力,具有较好的处理餐饮废水能力。胡小兵等用厌氧池+人工湿地+人工浮床复合系统进行餐饮废水的处理研究,结果表明,预处理可将大分子有机物进行水解,人工湿地的处理效果良好,后续人工浮床出水能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总体人工湿地复合系统可行。丁会请采用A/O+复合流人工湿地处理工艺处理农家乐乡镇的酒店、餐饮、生活污水,处理后达地表水Ⅲ类水,用于农田灌溉,工艺简单,效果好且运行稳定,费用低。用负离子通入水中产生的高活性物质对餐饮废水进行处理,考察了时间对废水中各污染物的去除效果的影响,分析处理前后废水组分的变化。研究结果表明,负离子于水中所形成的高活性物质能使餐饮废水中大分子有机物得到有效降解,出水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杨泉鑫等考察Carrousel氧化沟在低污泥浓度运行模式处理餐饮废水,运行效果良好,出水水质可达到城市污水综合排放一级标准和城市杂用水道路清扫、消防水质标准,运行成本较低为0.6元/m3。温钢等从厨房排污口分离筛选出巨大芽孢杆菌,利用紫外诱变使其遗传物质发生改变,以蛋白质降解率为筛选依据进而提高菌株的产蛋白酶能力,在发酵时间为120h的前提下,蛋白质降解能力提高约10.96%。并且用正交试验确定了蛋白质最佳降解条件:酵母膏最优浓度为2.5g/L,葡萄糖最优浓度为5.0g/L,铜离子最优浓度为1.0g/L,最优装样量为40%。对于餐饮废水的处理。
㈡ 国家污水排放标准 最新
工业废水(instrial wastewater )包括生产废水、生产污水及冷却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废液,其中含有随水流失的工业生产用料、中间产物、副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工业废水种类繁多,成分复杂。例如电解盐工业废水中含有汞,重金属冶炼工业废水含铅、镉等各种金属,电镀工业废水中含氰化物和铬等各种重金属,石油炼制工业废水中含酚,农药制造工业废水中含各种农药等。由于工业废水中常含有多种有毒物质,污染环境对人类健康有很大危害,因此要开发综合利用,化害为利,并根据废水中污染物成分和浓度,采取相应的净化措施进行处置后,才可排放。
国家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涵盖了各类工业污水排放指标,概括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20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19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18年等最新排放标准。
第一种是按工业废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的化学性质分类,含无机污染物为主的为无机废水,含有机污染物为主的为有机废水。例如电镀废水和矿物加工过程的废水是无机废水,食品或石油加工过程的废水是有机废水,印染行业生产过程中的是混合废水,不同的行业排除的废水含有的成分不一样。
第二种是按工业企业的产品和加工对象分类,如冶金废水、造纸废水、炼焦煤气废水、金属酸洗废水、化学肥料废水、纺织印染废水、染料废水、制革废水、农药废水、电站废水等。
第三种是按废水中所含污染物的主要成分分类,如酸性废水、碱性废水、含氰废水、含铬废水、含镉废水、含汞废水、含酚废水、含醛废水、含油废水、含硫废水、含有机磷废水和放射性废水等。
前两种分类法不涉及废水中所含污染物的主要成分,也不能表明废水的危害性。
国内所有工业行业废水分类如下:
冶金废水、造纸废水、焦化废水、金属酸洗废水、化学肥料废水、印染废水、纺织废水、染料废水、制革废水、农药废水、电站废水、煤化工废水、化工废水、制药废水、石化废水、炼油厂废水、油田废水、食品废水、养殖废水、屠宰废水、电镀废水、印染废水、医药废水、机械加工废水、化纤废水、煤矿废水、酿酒废水、制革废水、矿山废水、选矿废水、海水淡化、循环水处理、钢铁厂废水、木材加工废水、机加工废水、电子废水、半导体废水、玻璃加工废水、乳化液废水、铝加工废水、金属加工废水、焦化废水、纺织废水、玻纤废水、建材废水、陶瓷废水、橡胶废水、光伏废水、垃圾渗滤液废水、餐饮废水、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医疗污水、医院废水、船舶废水、养殖废水、石油废水、淀粉废水、电厂脱硫废水、中水回用等工厂废水。
酸性废水、碱性废水、含盐废水、高盐废水、含氰废水、含铬废水、含镉废水、含汞废水、含酚废水、含醛废水、含油废水、含硫废水、有机磷废水、放射性废水
㈢ 国家污水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规定如下: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省级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四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㈣ 餐饮污水达标条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餐饮废水的排放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目前我国专还没有关于餐属饮废水超标排放处罚的硬性规定,导致餐饮废水超标(三级排放标准)排放现象普遍存在。餐饮废水中含有高浓度的有机物、动植物油和悬浮物,给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市政管网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因此,餐饮企业自行处理餐饮废水达到排放标准就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目前餐饮废水常用的处理方法有生物法、物理化学法和电化学法。在以上方法中电化学法操作简单,适用范围广,特别适合处理餐饮废水。但目前该方法存在运行费用高,电极易钝化等问题。
㈤ 餐饮的环保排放要求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第八十一条规定: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标准排放油烟的,
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违反本法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㈥ 饮食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83-2001(国家环保总局2001年12月1日批准2002年1月1日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饮食业油烟对大气环境和居住环境的污染,国家环保总局特制定《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本标准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全文如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
1.2适用范围
1.2.1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成区。
1.2.2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排放管理,以及新设立饮食业单位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经营期间的油烟排放管理;排放油烟的食品加工单位和非经营性单位内部职工食堂,参照本标准执行。
1.2.3本标准不适用于居民家庭油烟排放。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3095一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标准状态
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浓度标准值均为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数值。
3.2油烟
指食物烹任、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统称为油烟。
3.3城市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关于城市的定义相同,即: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4饮食业单位
处于同一建筑物内,隶属于同一法人的所有排烟灶头,计为一个饮食业单位。
3.5无组织排放
未经任何油烟净化设施净化的油烟排放。
3.6油烟去除效率
指油烟经净化设施处理后,被去除的油烟与净化之前的油烟的质量的百分比。
P=(C前×Q前-C后×Q后)/(C前×Q前)×100%
式中:P--油烟去除效率,%;
C前--处理设施前的油烟浓度,mg/m3;
Q前--处理设施前的排风量,m3/h;
C后--处理设施后的油烟浓度,mg/m3;
㈦ 国家餐饮污水(主要漂浮物,动植物油)排放标准
悬浮物不大于100,动植物油不大于400,COD不大于800,PH=6.5--9.5
㈧ 餐饮油烟排放国家标准
法律分析:餐饮业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以油烟气的形式排入环境,根据其形态一般可分为颗粒物质和气体物质两类。其中,油烟颗粒物主要来源于烹饪过程中油脂的挥发凝结以及油脂食材的分解、裂解等,统称油烟,气体物质主要指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油烟污染物排放控制时主要针对这两类污染物。
法律依据:《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环境噪声排放控制标准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等。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适用对象分为行业型、综合型、通用型、流域(海域)或者区域型污染物排放标准。行业型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特定行业或者产品污染源的排放控制;综合型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行业型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范围以外的其他行业污染源的排放控制;通用型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跨行业通用生产工艺、设备、操作过程或者特定污染物、特定排放方式的排放控制;流域(海域)或者区域型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特定流域(海域)或者区域范围内的污染源排放控制。
㈨ 餐饮业行业油烟的排放标准
排放要求要看你饮食业的规模,是大型中型还是小型
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基准灶头数 ≥ 1,<3 ≥3,< 6 ≥6
对应灶头总功率 1.67,< 5.00 ≥5.00,<10 ≥10
对应排气罩灶面
总投影面积(平方米) ≥1.1,< 3.3 ≥3.3,<6.6 ≥6.6
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2.0
㈩ 餐饮含油污水排放相关法规条例有哪些
一.法规要求
1.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4条: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
2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第三十二条 饮食服务业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污染,排放的油烟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居民住宅楼的底层不再安排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不得将居民住宅楼中的住宅用作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
现有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污染扰民的,应当限期治理或者停业。
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
5、餐饮项目:
(1) 符合建设项目基本要求;
(2) 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底层和住宅楼内设立产生油烟、异味污染的饮食业经营场所;
(3) 炉灶必须使用燃气或电能等清洁燃料,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锅炉也须使用燃气或电能等清洁燃料;
(4) 必须设置收集处理油烟、异味的装置,并通过专门的烟囱排放,专用烟囱的高度应高于周围20米内的居民建筑;
(5) 安装空调器、排风装置产生噪声和热污染的,应采取措施进行防治;空调器、排风装置不得设置在居民窗户附近,在商业区步行街和主要街道两侧不得直接朝向人行便道。在运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须采取降噪、隔声措施,达到当地固定噪声源厂界噪声标准;
(6) 废水应经隔油或残渣过滤措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周围无市政管网的,应将废水处理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残渣、废物,不得排入下水道。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随着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西城区第三产业的比例不断加大,餐饮业数量逐年增多,餐饮含油脂污水排放量逐渐增大。为进一步加强对餐饮业油脂污水排放量的管理,使含油脂污水的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市场化,杜绝地沟油非法回收再用,防止市政管线堵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日前,西城区市政管委与区环保局联合向驻区单位发出《关于加强治理餐饮含油脂污水排放管理的通知》,要求驻区餐饮业和单位食堂:1、自觉遵守环保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2、安装有效的油污分离设施,按照设计要求定期由有资质的专业回收企业对分离出的油污进行回收再利用;3、按通知要求,安排自查,及时进行整改。
区市政管委、环保局将按有关法规要求对餐饮业和单位食堂进行全面检查,对未按规定安装有效的油污分离设施,导致超标排放的餐饮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并记入西城区企业信用信息警示信息系统,予以通告。
3.在《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中,明确了餐饮业的环保要求,要求餐饮业经营者须遵守以下规定:
必须使用清洁能源,油烟不得排入下水管道;应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排放污染物超标的应委托污染治理专业运营单位维护运行;设置餐饮业专用烟道,烟道排放口高度和位置不得影响周围生活和工作环境。
草案同时提出,凡是违反这些规定的将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