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业废水排放标准
法律分析: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排入GB3838地表水类功能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海水二类功能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排入GB3838中、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前两项规定。GB3838中、类水域和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B. 工业废水到达怎样的标准才可以排放
现在是偷拍偷放,设备不用。
要不就是往地下排放,污染水源。
C.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三级排放标准是什么
三级排放标准:
1、悬浮物
畜类屠宰加工:排放浓度400mg/L,排放总量2.6kg/t(活屠重);
肉制品加工:排放浓度350mg/L,排放总量2.0kg/t(原料肉);
禽类屠宰加工:排放浓度300mg/L,排放总5.4kg/t(活屠重)。
2、生化需氧量
畜类屠宰加工:排放浓度300mg/L,排放总量2.0kg/t(活屠重);
肉制品加工:排放浓度300mg/L,排放总量1.7kg/t(原料肉);
禽类屠宰加工:排放浓度250mg/L,排放总4.5kg/t(活屠重)。
3、化学需氧量
畜类屠宰加工:排放浓度500mg/L,排放总量3.3kg/t(活屠重);
肉制品加工:排放浓度500mg/L,排放总量2.9kg/t(原料肉);
禽类屠宰加工:排放浓度500mg/L,排放总9.0kg/t(活屠重)。
4、动植物油
畜类屠宰加工:排放浓度60mg/L,排放总量0.4kg/t(活屠重);
肉制品加工:排放浓度60mg/L,排放总量0.35kg/t(原料肉);
禽类屠宰加工:排放浓度50mg/L,排放总0.9kg/t(活屠重)。
5、氨氮:无规定。
6、pH值
畜类屠宰加工:排放浓度6~8.5mg/L,排放总量6~8.5kg/t(活屠重);
肉制品加工:排放浓度6~8.5mg/L,排放总量6~8.5kg/t(原料肉);
禽类屠宰加工:排放浓度6~8.5mg/L,排放总6~8.5kg/t(活屠重)。
7、大肠菌群数:无规定。
8、排水量m/t(活屠重)或m/t(原料肉)
畜类屠宰加工:排放浓度6.5mg/L,排放总量6.5kg/t(活屠重);
肉制品加工:排放浓度5.8mg/L,排放总量5.8kg/t(原料肉);
禽类屠宰加工:排放浓度18.0mg/L,排放总18.0kg/t(活屠重)。
(3)工业废水排放量标准扩展阅读:
制定目的: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适用范围:
本标准按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肉类加工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排水量等指标。本标准适用于肉类加工工业的企业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D. 工业上含钆废水排放标准指标是多少mg/L
E. 工业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
1、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部分一类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
2、一级A、一级B指的是《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的规定:
一级标准的A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
2、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和湖、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
3、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5)工业废水排放量标准扩展阅读:
《山西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将水环境质量标准与行业排放标准进行有效衔接,把管理需求以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
目前,我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指标分别为:50mg/L、5mg/L、0.5mg/L。依地表水V类标准,这三项主要指标分别为:40mg/L、2mg/L、0.4mg/L。
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标准制订有关规定,地方标准可以严于国家标准。我省作为北方地区,降水南北空间分布不均、又多集中在夏秋季,造成冬春季汾河等河流普遍缺乏生态基流。特别是冬春季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企业排放入河的废水既是污染源又是河流水源,
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的排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衡量仍是劣Ⅴ类。企业达标排放的污水入河后,因河道在冬春季无生态基流、
无自然净化能力导致国考断面水质仍为劣Ⅴ类,只有将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排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严格要求到地表水Ⅴ类标准,才能确保河流达地表水Ⅴ类水质。
这是水环境管理体制改革的一大亮点和创新,是破解我省企业排水达标、地表水水质不达标难题的重大举措,是走出行业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标准不匹配困局的必然选择。
F. 工业废水排放标准gb
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专车间处理设施排属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采矿行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
2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
2 本标准按年限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分别为:
1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2、表3的规定。
2 1998年1月1日起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4、表5的规定。
3 建设(包括改、扩建)单位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3 其他规定
1 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且每种污水的排放标准又不同时,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标准按附录A计算。
2 工业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负荷量按附录B计算。
3 污染物最高允许年排放总量按附录C计算。
G. 工业污水排放标准有哪些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544-2008
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专 GB 21909-2008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属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8-2008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6-2008
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5-2008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4-2008
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3-2008
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1-2008
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523-2008
皂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0425-2006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466-2005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6-1992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7-1992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87-199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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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人均每天污水排放量是好多
城市居民(成年人)24小时正常生活污水量 200L
农村居民(成年人)24小时正常生活污水量 120--180L
I. 工业废水总磷的排放标准是什么
国家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涵盖了各类工业污水排放指标,概括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20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19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18年等最新排放标准。其中总磷的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0.3.一级A类标准0.5mg/l,一级B类标准1.0mg/l。备注:对于污水排放标准而言地方标准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高于地方标准。
J. 工业废水排放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为了保证合流管道、泵站、预处理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发挥设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关部门制定了纳管标准,即排水户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质控制标准。
如上海市建设委员会1999年批准实施了《污水排入合流管道的水质标准》(DBJ08-904-1998)。该标准所称合流污水,是指生活污水、产业废水及大气降水的总和。
该标准规定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30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其他项目应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中的规定。特殊行业的排水户除了执行该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执行其行业的有关水质标准。
国家建设部在1999年制定了《污水排人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规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治水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