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是怎么做的
城市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建造的管线公共隧道,将电力、通信、燃气、给水、热力、排水等两种以上市政管线集中敷设在该隧道内,实施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综合管廊在日本被称为“共同沟”,在我国亦被称为“共同管道、综合管沟”。
2. 综合管廊的法律规定
西欧国家在管道规划、施工、共用管廊建设等方面都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如德国、英国因管线维护更新而开挖道路,就有严格法律规定和审批手续,规定每次开挖不得超过25米或30米,且不得扰民。日本也在1963年颁布了《共同管沟实施法》,解决了共同管沟建设中的资金分摊与回收、建设技术等关键问题,并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多次修订完善。
俄罗斯对综合管廊设置的规定: 在拥有大量现状或规划地下管线的干道下面; 在改建地下工程设施很发达的城市干道下面; 需要同时埋设给水管线、供热管线及大量电力电缆情况下; 在没有余地专供埋设管线,特别是铺设在刚性基础的干道下面时; 在干道同铁路的交叉处。 日本对综合管廊设置的规定: 在交通显著拥挤的道路上,地下管线施工将对道路交通产生严重干扰时,由建设部门指定建设综合管廊; 综合管廊建设可结合道路改造或地下铁路建设,城市高速等大规模工程建设同时进行。 2015年6月1日起实施的《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对2012年版本的《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和完善,对我国综合管廊建设的推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版规范强调原则上所有管线必须入廊,但也扩充了综合管廊的分类,新增了缆线管廊。
根据《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第2.3节有关规定,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管线宜采用综合管廊集中敷设: 交通运输繁忙或工程管线设施较多的机动车道、城市主干道以及配合兴建地下铁道、立体交叉等工程地段; 不宜开挖路面的路段; 广场或主要道路的交叉处; 需同时敷设两种以上工程管线及多回路电缆的道路; 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 道路宽度难以满足直埋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 根据《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第5.2节有关规定,当遇到下列情况时,电力电缆应采用电缆隧道或公用性隧道敷设: 同一通道的地下电缆数量众多,电缆沟不足以容纳时应采用隧道; 同一通道的地下电缆数量较多,且位于有腐蚀性液体或经常有地面水流溢的场所,或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或穿越公路、铁路等地段,宜用隧道; 受城镇地下通道条件限制或交通流量较大的道路,与较多电缆沿同一路径有非高温的水、气和通讯电缆管道共同配置时,可在公用性隧道中敷设电缆。 福建、江苏等地出台了综合管廊建设指南,厦门市还出台了厦门市综合管廊管理办法。
3. 建筑给排水知识:给水管网布置应满足哪些基本要求
可以看《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2009年版)》以下内容
3.5 管道布置和敷设
3.5.1
小区的室外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网,或与城镇给水管连接成环状网。环状给水管网与城镇给水管的连接管不宜少于两条。
3.5.2
小区的室外给水管道应沿区内道路敷设,宜平行于建筑物敷设在人行道、慢车道或草地下;管道外壁距建筑物外墙的净距不宜小于1m,且不得影响建筑物的基础。
小区的室外给水管道与其他地下管线及乔木之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3.5.2A
室外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交叉时,给水管道应敷设在上面,且接口不应重叠;当给水管道敷设在下面时,应设置钢套管,钢套管的两端应采用防水材料封闭。
3.5.3
室外给水管道的覆土深度,应根据土壤冰冻深度、车辆荷载、管道材质及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管顶最小覆土深度不得小于土壤冰冻线以下0.15m,行车道下的管线覆土深度不宜小于0.70m。
3.5.4
室外给水管道上的阀门,宜设置阀门井或阀门套筒。
3.5.5
敷设在室外综合管廊(沟)内的给水管道,宜在热水、热力管道下方,冷冻管和排水管的上方。给水管道与各种管道之间的净距,应满足安装操作的需要,且不宜小于0.3m。
室内冷、热水管上、下平行敷设时,冷水管应在热水管下方。卫生器具的冷水连接管,应在热水连接管的右侧。
生活给水管道不宜与输送易燃、可燃或有害的液体或气体的管道同管廊(沟)敷设。
3.5.6
室内生活给水管道宜布置成枝状管网,单向供水。
3.5.7
室内给水管道不应穿越变配电房、电梯机房、通信机房、大中型计算机房、计算机网络中心、音像库房等遇水会损坏设备和引发事故的房间,并应避免在生产设备、配电柜上方通过。
室内给水管道的布置,不得妨碍生产操作、交通运输和建筑物的使用。
3.5.
8 室内给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会引起燃烧、爆炸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面。
3.5.9
埋地敷设的给水管道应避免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压坏处。管道不得穿越生产设备基础,在特殊情况下必须穿越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3.5.10
给水管道不得敷设在烟道、风道、电梯井内、排水沟内。给水管道不宜穿越橱窗、壁柜。给水管道不得穿过大便槽和小便槽,且立管离大、小便槽端部不得小于0.5m。
3.5.11
给水管道不宜穿越伸缩缝、沉降缝、变形缝。如必须穿越时,应设置补偿管道伸缩和剪切变形的装置。
3. 5.12
塑料给水管道在室内宜暗设。明设时立管应布置在不易受撞击处,如不能避免时,应在管外加保护措施。
3. 5.13
塑料给水管道不得布置在灶台上边缘;明设的塑料给水立管距灶台边缘不得小于0.4m,距燃气热水器边缘不宜小于0.2m。达不到此要求时,应有保护措施。
塑料给水管道不得与水加热器或热水炉直接连接,应有不小于0.4m的金属管段过渡。
3.5.14
室内给水管道上的各种阀门,宜装设在便于检修和便于操作的位置。
3.5.15
建筑物内埋地敷设的生活给水管与排水管之间的最小净距,平行埋设时不宜小于0.50m;交叉埋设时不应小于0.15m,且给水管应在排水管的上面。
3.5.16
给水管道的伸缩补偿装置,应按直线长度、管材的线胀系数、环境温度和管内水温的变化、管道节点的允许位移量等因素经计算确定。应利用管道自身的折角补偿温度变形。
3.5.17
当给水管道结露会影响环境,引起装饰、物品等受损害时,给水管道应做防结露保冷层,防结露保冷层的计算和构造,可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保冷技术通则》GB/T11790执行。
3.5.18
给水管道暗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直接敷设在建筑物结构层内;
2
干管和立管应敷设在吊顶、管井、管窿内,支管宜敷设在楼(地)面的垫层内或沿墙敷设在管槽内;
3
敷设在垫层或墙体管槽内的给水支管的外径不宜大于25mm;
4
敷设在垫层或墙体管槽内的给水管管材宜采用塑料、金属与塑料复合管材或耐腐蚀的金属管材;
5
敷设在垫层或墙体管槽内的管材,不得有卡套式或卡环式接口,柔性管材宜采用分水器向各卫生器具配水,中途不得有连接配件,两端接口应明露。
3.5.19
管道井的尺寸,应根据管道数量、管径大小、排列方式、维修条件,结合建筑平面和结构形式等合理确定。需进人维修管道的管井,其维修人员的工作通道净宽度不宜小于0.6m。管道井应每层设外开检修门。
管道井的井壁和检修门的耐火极限和管道井的竖向防火隔断应符合消防规范的规定。
3.5.20
给水管道应避免穿越人防地下室,必须穿越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的要求设置防护阀门等措施。
3.5.21
需要泄空的给水管道,其横管宜设有0.002~0.00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
3.5.22 给水管道穿越下列部位或接管时,应设置防水套管:
1
穿越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的外墙处;
2 穿越屋面处;
注:有可靠的防水措施时,可不设套管。
3
穿越钢筋混凝土水池(箱)的壁板或底板连接管道时。
3.5.23 明设的给水立管穿越楼板时,应采取防水措施。
3.5.24
在室外明设的给水管道,应避免受阳光直接照射,塑料给水管还应有有效保护措施;在结冻地区应做保温层,保温层的外壳应密封防渗。
3.5.25
敷设在有可能结冻的房间、地下室及管井、管沟等处的给水管道应有防冻措施。
4. 什么是综合管廊与综合管沟的区别
3、综合管廊在空间上比综合管沟大好几倍,建设成本也贵好几倍甚至几十倍。
5. 关于综合管廊的问题。。
1,你所提出问题的排水管道,基本上只针对重力排水系统,包括雨水系统。没有谁规定一定要把重力排水管道放在最下面,只不过“通常”放在最下面,或者说为了省事而经常放在最下面。
2,不止排水管道,几乎所有的管道都有坡度要求,只不过重力排水管道因其水力特性对坡度要求比较高(坡度比较大)而已。
3,并不是因为把重力排水管道布置在综合管廊里,就要求其他管道必须与重力排水管道坡度一致,而是必须满足其坡度要求。
4,雨水管道当然也可以放在综合管廊里。
5,给水管道与排水管道也可以放在一起,只是在交叉、平行以及在高度布置上,通常有一些基本要求。
6. 综合管廊内部污水检查井怎么弄
南京圆井塑业告诉来你:综合自管廊中收容的各种管线是综合管廊的核心和关键。在传统的综合管廊建设中,综合管廊多收容电力、信息、自来水、煤气、中水、污水、雨水等市政管线。近十余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发达国家在综合管廊的建设中,甚至纳入了垃圾的真空运输管道,以及区域性的空调管线(供热、供冷管线),极大地丰富了综合管廊中管线的种类。对于纳入管线的选择,应慎重考虑。
一、规范规定
二、已建工程纳入管线
三、管线入廊分析
7. 排水为什么要实行分流制及雨水污水管道在综合管廊里
In using such Services, You agree to be bound by the terms then in force. To the extent that there is any inconsistency between the Terms and any other terms of service, those other terms of service shall prevail in respect of the concerned service.
8. 哪位有综合管廊的资料包括综合管廊简介,特点,适用地等等,要综合全面一点的。
综合管廊也称为共同沟、综合管沟、共同管道,是指在地下建造一个公用的隧道空间,把多种公用管线集中铺设在一起。综合管廊根据其所容纳的管线不同,其性质及结构亦有所不同,大致可分为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缆线综合管廊、干支线混合综合管廊四种。
干线综合管廊一般设置于机动车道或道路中央下方,主要连接原站(如自来水厂、发电厂、燃气制造厂等)与支线综合管廊。其一般不直接服务与沿线地区。沟内主要容纳的管线为电力、通讯、自来水、热力等管线,有时根据需要也将排水管线容纳在内。在干线综合管廊内,电力主要从超高压变电站输送至一、二次变电站,通讯主要为转接局之间的信号传输,燃气主要为燃气厂至高压调压站之间的输送。干线综合管廊的断面通常为圆形或多格箱形,综合管廊内一般要求设置工作通道及照明、通风等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