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污水处理站或设备警告标志有哪些
1微有机体 污水处理厂的职工暴露于污水和污泥中的微有机体面前,有可能被感染而导致疾病。下表显示了暴露于污水和污泥的生物性健康威胁。生物引起的污水处理职业病表类型获得情况甲型肝炎病毒与原污水和初级污泥接触者获得机会较大微螺旋体病毒泵站及水收集系统工人易感染寄生虫感染泵站及水收集系统工人易感染其他病毒感染高度暴露的工人易感染胃肠道疾病刚参加工作的员工与泥堆积有关鼻子,耳朵,皮肤异常污水处理设施上产生的雾气,水气等都能传播细菌和病毒。感染可能由于直接吸入气体或间接由沾到皮肤或衣服上的水滴感染。曝气池,出水堰,灌溉的喷水口,鼓风机房,脱水机房等都会凝结这种气体。在水气高度凝结的地方,使用薄纱型呼吸器会减少有毒物质的吸入。避免所有的起因是不可能的,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免疫保护都会减少细菌和病毒感染的机会。防御细菌和病毒感染最好的办法是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下面几点可以指导工做人员具有正确的卫生习惯。
1.手和手指远离鼻子,嘴,眼睛和耳朵。
2.清洗泵,处理污水,处理格栅,排除污泥,或做其他直接接触污水和污泥时都要戴胶皮手套。
3.手被划伤,烧伤或皮肤破损时,要戴手套工作。
4.吃东西,抽烟和工作完成后,要用热水和香皂彻底洗手。
5.指甲要短,要用小刷子洗掉指甲上的异物。
6.把干净衣服,上下班衣服与用过的工作服分开放置。
7.工作时受伤应及时上报并接受紧急处理。
8.每天工作后淋浴。2化学物质(气体和化学药品)气体和蒸汽产生于细菌活动,工业释放的溶解到水中的气体及挥发性有机化学物质的蒸发。这些气体如果大量存在,很有可能引起燃烧,爆炸,有毒或导致呼吸者生病。特别是空气不流通,缺少大气稀释的特定空间可能聚集有毒气体。
化学药品主要针对污水的化学处理部分。运行应当遵守一定的操作规则,规章和法令。管理者应具备识别潜在化学有害物及危害程度的能力。管理者还应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控制有害物质的释放。大多数化学物质能被安全地存储,处理,人们也知道它们潜在的危害性,采取适当的预防和防护措施是防止有害化学物质危害的有效方法。
为防止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化学药品从其购买到被使用,必须受到严格的监管。必须识别所有的化学危险品,获得安全数据,使用程序和预防措施。供应者应提供详细的化学特性,危险及关于健康,急救,安全等其他信息。材料安全数据单包括以下信息:
1.化合物组成,分子式,分子量。
2.关于沸点,凝固点,熔点,比重,溶解度和气体压力等的物理参数。
3易分解和产生聚合物的可能。
4.直接暴露于药品的人身危害性(急性或慢性),允许暴露的限制及警告信号。
5.其毒性对环境的影响。
6.个人保护措施和其他控制方法。
7.使用,储藏,常规清洁和废物处理的工作经验。
8.处理溢出,着火和爆炸的紧急程序。
9.急救程序。
这些化学药品可以通过改变过程,变换装备来消除,或者使用工程控制,工程控制中的基本设施包括通风,隔离,密封和工作间设计。通风初步控制空气中的有害物(灰尘,烟气,蒸汽或雾气)。隔离和密封是将危险与员工分开。下列工作程序可以帮助保护员工:
1.个人保护性设备的应用。
2.适当的管理和贮存程序。
3.清洁工作区和化学存储区。
4.工作中或易爆区禁止吸烟。
5.将引起食物中毒的危险品与食具,洗具分开。
6.容器的标签,标明使用和急救等信息。
7.贴有警告标志如禁止吸烟,警告员工所处的危险条件。
8.贴有重要操作的紧急提示。
9.化学危险品安全使用的训练和训练记录。
10.帮助完成运行维修任务的工作安全分析结果。
污水处理厂中的死亡,受伤和职业病多数是由于在特定空间内缺乏氧气或暴露于有毒气体中。特定空间至少有三个特性中的一个:(1)进出口的通道狭窄。(2)不能通风良好的空间。(3)容纳有限的工人工作。
进出口通道小,人和设备很难进出,特别是进入存在有毒气体空间必须携带如呼吸器,救生等保护性设备。而有的顶端开口通道需要梯子,吊车等设备,出现紧急情况很难逃离。特定空间如果通风不好,里面会产生致命的有毒气体,如硫化氢等,特别是储存过污泥或化学物质的地方。或者虽然其中氧气能维持生命,但如遇火源会引起爆炸。特定空间的危害有:
1.缺乏氧气,氧气含量低于19。5%,工作者必须使用呼吸器。
2.易燃气体,化合物分解释放的甲烷等气体,及汽油等化学品遇火源可能引起爆炸。
3.有毒气体,如硫化氢等。
4.极限温度,如有蒸汽聚集会伤害工作人员。
5.噪音,特定的空间会放大噪音,破坏工作人员听力,干扰同外界的交流。
6.光滑或潮湿的表面会造成人员伤亡,潮湿的表面在电路,设备,工具被使用时增加了电击的可能性。
『贰』 请问这是什么标志。具体叫什么
污水排放口黄色标志,污水处理后排放时并不是完全干净到可以取来喝的水,还是有污染物浓度的,排放口,是将处理后的污水排入水体中再稀释净的装置,这个牌子是用来指示这个装置的。
『叁』 污水站用什么标志
污水泵站,城镇排水工程中用以抽升和输送污水的工程设施。当污水管道中的污版水不能权依靠重力自流输送或排放、或因普道埋设过深导致施工困难、或处于干管终端需抽升后才能进入污水处理厂时,均须设置污水泵站。
污水泵站特点是水流连续,水流较小,但变化幅度大,水中污染物含量多。因此,设计时集水池要有足够的调蓄容积,并应考虑备用泵,此外设计时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站内要提供较好的管理、检修条件。
(3)公司污水口标识是提醒还是警告扩展阅读:
根据排水要求,规模大小,地形地质情况,进水管埋深,水泵形式以及施工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考虑选定。常用的污水泵站类型有:
合建、自灌式污水泵站。泵站的集水池和机器间设在有隔墙分开的同一建筑物内。水泵为自灌式,管理操作方便。其平面形状有圆形、矩形和下圆上矩形等。圆形泵站结构受力条件好,有利于采用沉井法施工,造价较低,但因机器间为半圆形,机组及设备布置较困难,适用于中小规模的泵站。
『肆』 污水排放口标志的含义
。。示意作用啊,表示这个水还是脏的。
污水处理后排放时并不是完全干净到可以取来喝的水,还是有污染物浓度的,排放口,是将处理后的污水排入水体中再稀释净化的装置。
『伍』 警示标识的种类有哪些
(1)图形标识:通过设置一定颜色、一定含义的图形来表达告知和提示
①禁止标识(3种):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有“禁止入内”“禁止停留”“禁止启动”。背景:白色,圆圈带和斜杠:红色,标识图:黑色。
②指令标识(8种):强制作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有戴防护镜、戴防毒面具、戴防尘口罩、戴护耳器、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穿防护服、注意通风。背景:兰色,标识图:白色。
③警告标识(9种):提醒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有当心中毒、当心腐蚀、当心感染、当心弧光、当心电离辐射、注意防尘、注意高温、当心有毒气体、噪声有害。背景:黄色,
三角形内带:黑色,标识图:黑色,三角形外圈:黄或白色。
④提示标识(5种)左行紧急出口、右行紧急出口、直行紧急出口、急救站、救援电话。
(2)警示线:界定和分隔危险区域的标识线。
①红色警示线,高毒物品作业场所、放射作业场所、紧急事故危害源周边。限制佩带相应防护用具的专业人员进入此区域,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高度物品、放射源,必须配置。
②黄色警示线,一般有毒物品作业场所、紧邻事故危害区域周边。限制佩带相应防护用具的专业人员进入此区域,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高度物品、放射源,必须配置。
③绿色警示线,事故现场救援区域周边。将救援人员与公众隔离开来。患者的抢救治疗、指挥机构设在此区域,可能发生急性中毒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设置。
(3)警示语句:警示语句是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词语,一般和图形标识组合使用。
(4)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图形和文字的组合。针对某一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劳动者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的提示卡。用于高毒物品作业岗位醒目位置。
『陆』 污水排放口标牌标准尺寸是多大
没有标准尺寸,在于统一设计而定。一般粘贴于墙面上的告示牌或编号牌的尺寸设计成30cm*40cm大小即可。也可以选择40cm*60cm、25cm*35cm等。
『柒』 污水处理警示标识是什么图案
上面的是污水的标示,不是污水处理的标示吧~~~
『捌』 污水处理站的排放口有相关设计标准码是多少
1.1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标准、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要求》。
1.2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的基础性工作之一,目的是为了促进排污单位加强经营管理和污染治理,加大环境监理执法力度,更好地履行“三查、二调、一收费”的职责,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的科学化,定量化管理。
1.3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应遵循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
1.4 本《要求》适用于一切排污单位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
第二章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范围
2.1 一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的排污单位的排放口(点、源),均需进行规范化整治。
2.2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可分步进行。试点期间的整治范围应不少于辖区内已开征排污费单位的50%,并应遵循以下四项原则(2.3—2.6)。
2.3 以整治污水排污口为主,兼顾整治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排放口(点、源)。
2.4 以整治重点污染源为主。对列入国家和省、市级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污口首先进行整治。
2.5 以整治列入总量控制指标的12种污染物(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化学耗氧量、石油类、氰化物、砷、汞、铅、六价铬和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污口为主。
2.6 为体现试点的原则,要分别选择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规范、不同隶属关系的排污单位的排污口进行整治。
第三章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
3.1 污水排放口的整治
3.1.1 合理确定污水排放口位置。
3.1.2 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采样点。如:工厂总排放口、排放一类污染物的车间排放口,污水处理设施的进水和出水口等。
3.1.3 应设置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
3.1.4 列入重点整治的污水排放口应安装流量计。
3.1.5 一般污水排污口可安装三角堰、矩形堰、测流槽等测流装置或其他计量装置。
3.2 废气排放口的整治
3.2.1 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对其排气筒数量、高度和泄漏情况进行整治。
3.2.2 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采样口的设置应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3.2.3 采样口位置无法满足“规范”要求的,其监测孔位置由当地环境监测部门确认。
3.2.4 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的,应加装引风装置,进行收集、处理,并设置采样点。
3.3 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的整治
3.3.1 一般固体废物应设置专用贮存、维放场地。易造成二次扬尘的贮存、堆放场地,应采取不定时喷洒等防治措施。
3.3.2 有毒有害固体废物等危险废物,应设置专用堆放场地,并必须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治措施。
3.3.3 临时性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也应根据情况,进行相应整治。
3.4 固定噪声排放源的整治
3.4.1 凡厂界噪声超出功能区环境噪声标准要求的,其噪声源均应进行整治。
3.4.2 根据不同噪声源情况,可采取减振降噪,吸声处理降噪、隔声处理降噪等措施,使其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
3.4.3 在固定噪声源厂界噪声敏感、且对外界影响最大处设置该噪声源的监测点。
第四章 排污口立标、建档要求
4.1 排污口立标要求
4.1.1 一切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口(源)和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必须实行规范化整治,按照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GB15562.2—1995)的规定,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4.1.2 开展排放口(源)和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规范化整治的单位,必须使用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统一定点制作和监制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4.1.3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设置位置应距污染物排放口(源)及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或采样点较近且醒目处,并能长久保留,其中:噪声排放源标志牌应设置在距选定监测点较近且醒目处。设置高度一般为: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上缘距离地面2米。
4.1.4 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口(源)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以设置立式标志牌为主;一般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口(源)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可根据情况分别选择设置立式或平面固定式标志牌。
4.1.5 一般性污染物排放口(源)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设置提示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排放剧毒、致癌物及对人体有严重危害物质的排放口(源)或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设置警告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4.1.6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的辅助标志上,需要填写的栏目,应由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组织填写,要求字迹工整,字的颜色与标志牌颜色要总体协调。
4.2 排污口建档要求
4.2.1 各级环保部门和排污单位均需使用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有关内容。
4.2.2 登记证与标志牌配套使用,由各地环境保护部门签发给有关排污单位。登记证的一览表中的标志牌编号及登记卡上标志牌的编号应与标志牌辅助标志上的编号相一致。编号形式统一规定如下:
污水WS-×××× 噪声ZS-×××××
废气FQ-×××× 固体废物GF-×××××
编号的前两个字母为类别代号,后五位为排污口顺序编号。排污口的顺序编号数字由各地环境保护部门自行规定。
4.2.3 各地环境保护部门根据登记证的内容建立排污口管理档案,如:排污单位名称,排污口性质及编号,排污口地理位置、排放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立标情况,设施运行情况及整改意见等。
4.3 排污口环境保护设施管理要求
4.3.1 规范化整治排污口的有关设施(如:计量装置、标志牌等)属环境保护设施,各地环境保护部门应按照有关环境保护设施监督管理规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排污单位应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本单位设备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4.3.2 排污单位应选派责任心强,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兼、专职人员对排污口进行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
『玖』 求建立企业安全警示标志设置规定
在有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时提醒从业人员注意危险,防止从业人员发生事故。这是一项在生产过程中,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为此,《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从理论上讲,生产经营单位的每个生产经营活动场所都存在危险因素,只是有的相对小一点,有的比较严重。只有比较严重的危险因素,才可能造成事故。如果一概而论在所有存在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一方面安全警示过多,没有这么做的必要,另一方面造成安全管理混乱。因此,法律规定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这里讲的较大危险因素,由于生产经营单位的性质不同,危险性也不同,具体什么样的危险因素属于较大危险因素,什么样的危险因素是一般危险因素,由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
安全警示必须明显,这也是法律所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的作用警示,提醒从业人员注意危险,防止事故发生。如果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随意设置,就起不到警示的作用。另外,对于安全警示的设置,包括颜色等,国家都有严格的规定,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在设置标志时,必须严格执行这些规定
施工安全警示标志设置规范
警示标志应被设置在距人孔1米左右处;
直行道人孔处至少应设置两个警示标志;
十字路口及交叉路口应在各路口显眼处设置标牌或警示筒,人孔周围至少应设置4个警示筒;
人孔内作业,应尽量在人孔周围直径约3米以内设置至少4个警示筒或用围栏防护;
盘出的电缆打“8”字应尽量靠无车辆行驶处或路口处。如在路口或车辆行驶处盘电缆应用警示筒按每隔1米的标准将电缆围护,或使用围栏防护;
对于在人流、车流量大或人孔位置处于道路中间的施工,视情况增加警示标志数量;
夜间施工除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外,应设置红灯(或警示灯)。人孔内作业在孔口处应有足够亮的照明设施;
在高速公路、大桥上施工,打开的第一个人孔距往车辆驶来的方向50米处应设置警示牌或警示筒,以提醒驾驶员注意;
管道施工应用彩条旗或围栏将施工区域围护,且每10米加一个警示筒,并在路口处设立警示牌;
人孔管沟当天开挖当天回填,如当天没办法回填时,应用围栏进行防护,夜间应设置红灯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