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举报一个工业废水直排,奖励多少钱
禅城区环保局依照《佛山市公众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奖励暂行办法》重奖张槎一名举报企业污水偷排者3万元,是该《奖励办法》实施以来兑现的最高奖励金额。
另外,对该污水偷排企业,区环保局处以罚款10万元、并一次性征收14万排污费的处罚,坚决严厉打击偷排企业。
Ⅱ 举报工厂偷排污水污染环境,会有奖励吗
没有任何的奖励措施,
Ⅲ 举报工厂偷排污水是否有奖励
禅城区环保局依照《佛山市公众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奖励暂行办法》重奖张槎一名举报企业污水偷排者3万元,是该《奖励办法》实施以来兑现的最高奖励金额。
另外,对该污水偷排企业,区环保局处以罚款10万元、并一次性征收14万排污费的处罚,坚决严厉打击偷排企业。
Ⅳ 发现污水排放,举报……不理不睬应该怎么做上级不接电话请帮助。
找新闻媒体现场爆光,让公众评判,督促有关领导关心重视此类问题,寻求解决方案,还百姓安全,干净的生存环境。
Ⅳ 环境污染投诉网多长时间能审核完
为深入做好本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保障会议期间空气质量,本市将加强燃煤污染、扬尘等面源污染以及机动车污染治理力度,确保企业环保设施达标运行。同时,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执法检查力度。广大市民如发现企业偷排黑烟污水、施工扬尘和渣土撒漏、机动车尾气超标、焚烧垃圾树叶、露天烧烤等环境污染现象,请拨打各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受理内容 受理单位 热线电话
燃放鞭炮
无照经营
露天烧烤、乱堆乱放垃圾
露天烧烤、焚烧生活垃圾
抛撒纸钱
施工工地扬尘以及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污染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违反交通标志、标线,闯信号,使用假牌、假证、无牌、无证,套用牌证,超速超载,抛撒滴漏等交通违法行为,市区、滨海新区道路范围内涉及工程渣土工程车闯信号、闯禁行、涉牌等各类违法行为
拆迁工地扬尘污染
秸秆焚烧
销售经营劣质煤
普通公路、高速公路项目施工扬尘污染
市内六区及外环线以内市政养管道路掘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
水利工程扬尘污染防治
市公安局 110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 12315
市市容园林委 28457845
市综合执法局 87880539
市民政局 27227062
市城乡建设委 12319
市公安交管局 23394637
市国土房管局 23110542
市农委 87895300
市商务委 58665971
市交通运输委 23112193
市交通运输 23311287
23333622(昼)
23333656(夜)
市有关部门投诉热线
市水务局
受理单位 热线电话
滨海新区环保市容局 65305060
和平区环保局 23359327
河东区环保局 24160439
河西区环保局 28013698
南开区环保局 27366533
河北区环保局 26298009
红桥区环保局 昼86516702夜86516700
东丽区环保局 昼84375780夜84375785
西青区环保局 27391558
津南区环保局 28391255
北辰区环保局 86819110
武清区环保局 昼22173058夜22173009
宝坻区环保局 昼29248249夜29241587
宁河县环保局 69591471
静海县环保局 28944489
蓟县环保局 昼82869017 夜82869001
注:“夜”代表夜间和节假日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美国进口普卫欣天 猫有效防雾霾
雾霾对人的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都有危害
Ⅵ 我要举报,请问环保局的电话
环保局的举报电话是12369。
根据《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内条 公民、法人或容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的,适用本办法。
环保举报热线应当使用“12369”特服电话号码,各地名称统一为“12369”环保举报热线。
承担“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依法受理的举报事项,称举报件。
(6)污水举报要多长时间能领奖扩展阅读
12369热线的工作要求:
1、对属于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举报事项,应当予以受理。
2、对不属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理的举报事项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举报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
3、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或者已经进入程序的,应当告知举报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有关机关和单位提出。
4、举报事项已经受理,举报人再次提出同一举报事项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举报人受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的查询方式。
Ⅶ 举报长江排放污水电话
环境保护举报热线电话
客服热线 12369
Ⅷ 污水投诉找什么部门
一般程度的污染问题由辖区环保局受理,遇到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可直接向“版12369”市指挥中权心举报。
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如果属于市本级的,则有市本级处理;如果属于某区的,则转交给该区环保部门处理。
Ⅸ 一年前的污水排放现在就现在举报还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吗
如果污水现在己按规定要求整改后正常排放,排的污水符合排放要求,那环保部门不会再追究他的法律责任了,如果仍在偷排污水,那你举报后,环保部门核实他在偷排污水,那他要负法律责任和经济处罚的
Ⅹ 举报违法环保有奖吗
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暂行办法
(2007年8月13日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95号公布,根据2008年7月14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暂行办法〉的决定》修订) 第三章奖励
第九条对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举报,经环保部门查实并处以罚款的,按照下列标准给予举报人奖励:
(一)举报人准确指出企业超标排放工业废水所埋设暗管的具体位置或其他隐蔽排放方式的,按罚款额的8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8万元;
(二)举报人举报企业擅自拆除、闲置废水处理设施,超标排放工业废水的,按罚款额的5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
(三)举报人举报企业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增加电镀、漂染、造纸、制革、洗水、印花六大重污染工序或车间并正式投入生产的,按罚款额的5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
(四)举报人举报企业废水未经污染防治设施处理,或从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并超标排放的,按罚款额的3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万元。
第十条以下情况不属于奖励范围:
(一)举报人未明确指出企业的具体违法行为,仅反映污水外排现象的;
(二)因自然灾害、紧急停电等不可抗力的事由造成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转造成废水超标排放,但企业已按要求采取补救措施;
(三)举报前违法行为已被环保部门立案的;
(四)本市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举报的;
(五)举报无牌无证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
第十一条同一违法行为有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举报案件被查处后,该违法企业再次出现本办法第四条所列违法行为的,可继续举报并获取奖励。
被举报企业有多项违法行为的,对举报人不累计奖励,以其中最高的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第十二条对于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的举报,经查证属实,并依法给予处罚的,市环保部门应当自处罚决定书送达被举报企业之日起15日内公示处罚结果,同时以保密的方式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应当自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三条举报奖励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由市环保局向市财政局提出申请,据实结算。
市环保局应加强对举报奖励经费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并将奖金的发放情况报市财政局备案。市财政局应对奖励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