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是怎么划分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来国企业所得税法源实施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⑵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分别是多少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虽然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只是涉及缴纳税款的时序问题,但是国家每年财政收入的要求、通货膨胀或者紧缩等经济情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决定了,若不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基本要求,仍然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利益。所以,国家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的共有特性,对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最基本的强制规定,以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大的冲击。
⑶ 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
电子类3年
机器5--10年
厂房15年
根据折旧年限的最低年限提(也就是税务局要求提)
⑷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明细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属于国家法律一级的规范,其规定只要该法律部废止,就一直按照这个执行,现在还没有废止,所以2011年继续按这个执行
还有这个规定的是最低折旧年限,主要是关系报税的,你可以定的比这个长
税收有一个特征是固定性,并不是所有的条款都每年要变一次的,没听说2011年国家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所以依然按照以前的规定执行,估计近几年都不会变
⑸ 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细则谁能提供下
税法上规定:
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
一、通用设备部分
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
10━14年
2.动力设备
11━18年
3.传导设备
15━28年
4.动输设备
8━14年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
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8━12年
电子计算机
4━10年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年
6.
工业窑炉
7━13年
7.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
9━14年
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
设备工具
18━22年
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8年
二、专用设备部分
折旧年限
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
9━15年
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
发电及供热设备
12━20年
输电线路
30━35年
配电线路
14━16年
变电配电设备
18━22年
核能发电设备
20━25年
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
8━12年
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
8━14年
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
7━14年
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
5━10年
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
6━12年
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
8━14年
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
7━15年
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
15━22年
19.核工业专用设备
20━25年
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
自来水
15━25年
燃气
16━2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
折旧年限
21.房屋
生产用房
30━40年
受腐蚀生产用房
20━25年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0━15年
非生产用房
35━45年
简易房
8━10年
22.建筑物
水电站大坝
45━55年
其他建筑物
15━25年
⑹ 《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是哪个法规上规定的呀急!
1、你上面提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我也不知道 是从那个制度来的,尽管它规定的很详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是没有使用价值的。
2、因为在《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对企业固定资产的分类及使用年限和折旧方法都做了具体的规定,无论什么企业都应该执行。
首先,把设备分为三类:房屋建筑物等使用时间20年;机器设备等10年;运输起重设备、电子设备等5;
其次,规定折旧方法为平均年限法『直线法』;
最后,规定一般企业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原则时可扣除5%残值,三资企业可以按10%的 残值扣除。
以上特此回答!
⑺ 固定资产的分类及折旧年限
在会计中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残值率可以由本企业自己来做决定,但税法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上有规定如下(最低折旧年限):房屋、建筑物为20年;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俱等为5年,而且税法规定净残值率不得低于10%。
所以为了,年底汇算清缴时不调整这些内容,还是按税法规定的好。详细如下:
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
一、通用设备部分
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
10━14年
2.动力设备
11━18年
3.传导设备
15━28年
4.动输设备
8━14年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
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8━12年
电子计算机
4━10年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年
6.
工业窑炉
7━13年
7.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
9━14年
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
设备工具
18━22年
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8年
二、专用设备部分
折旧年限
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
9━15年
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
发电及供热设备
12━20年
输电线路
30━35年
配电线路
14━16年
变电配电设备
18━22年
核能发电设备
20━25年
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
8━12年
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
8━14年
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
7━14年
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
5━10年
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
6━12年
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
8━14年
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
7━15年
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
15━22年
19.核工业专用设备
20━25年
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
自来水
15━25年
燃气
16━2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
折旧年限
21.房屋
生产用房
30━40年
受腐蚀生产用房
20━25年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0━15年
非生产用房
35━45年
简易房
8━10年
22.建筑物
水电站大坝
45━55年
其他建筑物
15━25年
⑻ 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 发布时间
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是1993年会计制度改革时财政部颁布工业企业会计制度时制定的,从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颁布执行的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和2007年企业会计准则,都没有规定固定资产的具体使用年限,而是根据固定资产的新定义,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状态和条件自行估计使用年限,使其更符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反映的会计信息更准确。
新税法对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有明确的规定,企业只是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将自行确定使用年限计提的折旧与按税法规定使用年限计提的折旧形成的所得税差异,进行纳税调整。
⑼ 最新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年限平均法(也称直线法)
年折旧率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年折旧率 ÷ 12
2、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 1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加速折旧法)
年折旧率 =2÷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净值 × 年折旧率 ÷ 12
4、年数总合法(加速折旧法)
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寿命/ 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合 × 100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 )× 年折旧率 ÷ 12
一般企业使用较多的是直线法。企业计提折旧可以个别计提,也可分类计提。
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