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消防水池容量怎么确定
室内用水量乘以火灾持续时间(规范设定值)减去火灾持续时间内持续补水总量
❷ 消防水池最低水位和最高水位如何确定
最低有效水位由消防水泵吸水口的形式确定,即当采用吸水井喇叭口时,应按600确定;当采用旋流器时,应按200确定。
最低水位的概念引出则是由于消防水泵应任何时候满足自灌式起泵的要求,即消防水泵自灌式起泵的最低水位。当采用立式水泵时,最低水位由水泵出水管中心线确定;当采用卧式水泵时,最低水位由水泵泵顶的放气孔确定。
最低水位不宜高于最低有效水位。以保证火灾发生时到灭火完毕全部有效容积被利用,并应考虑火灾时二次起泵仍然满足自灌起泵的要求。当最低水位高于最低有效水位时,若火灾时由于某种原因导致需要二次起泵,则不一定能满足自灌起泵的要求,应不被建议。
一、最低有效水位的确定
1.消规5.1.12第1款:消防水泵应采取自灌式吸水;
消规5.1.13第4款:消防水泵吸水口的淹没深度应满足消防水泵在最低水位运行安全的要求,吸水管喇叭口在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下的淹没深度应根据吸水管喇叭口的水流速度和水力条件确定,但不应小于600mm。当采用旋流防止器时,淹没深度不应小于200mm;
要点:
1.对于卧式消防水泵,消防水池满足自灌式启泵的最低水位应高于泵壳顶部放气孔。对于立式消防水泵,应高于水泵出水管中心线。
2、当可做吸水井时,将吸水管放入到吸水井中,淹没深度较好满足,此时的最低有效水位主要考虑自灌。自灌水位需考虑水泵基础高度,放气阀高度,可参考山东双轮消防泵样本。
❸ 在建工地如何确定消防水池容量
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³。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4.7.1规定(应该使用新规范2014的GB50016-2014):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³。GBJ84-8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3.2.3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消防水箱,但可不大于18m³。
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与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3)消防废水池能力如何确定扩展阅读:
消防水池设置要求规定:
1、高层建筑物内的消防水箱宜采用两个,在一个水箱检修时,仍可保存必要的消防应急用水,并应在水箱的底部用联络管连接,联络管上设置阀门,此阀处于常开状态。
2、消防水箱宜与其他用水的水箱合用,使水箱内的水经常处于流动更新状态,以防水质变坏,其他用水可采用虹吸管顶钻眼等措施供给。
3、循环消防水箱平时与城市自来水管网保持连接,水箱中的水处于循环流动状态,当地震发生时,能与自来水管网自动切断,以保证水箱里始终充满清洁的水源。
❹ 消防水池大小怎么确定
消防水池容量=水系统用水量x火灾有效灭火时间。
一个仓储厂房一万多平米,还有2万多平米的办公楼,要建一个不小于500--600m3的消防水池是符合规定的。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与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当室外给水管网供水充足且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2.补水量应经计算确定,且补水管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5m/s。
消防水池是人工建造的供固定或移动消防水泵吸水的储水设施。当出现市政给水管网或入户引入管不能满足室内、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建筑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等规定之一时,都应当应设置消防水池。
❺ 多层建筑的消防水池如何确定
如果市政完全满足两路,环状,水量在最大用水时也能满足消防水量,水压也满足消火栓水压,消防水池可以不用储存消火栓用水量,因为这种情况消火栓由市政直接供给,不用消火栓泵。
❻ 消防水池实际水量如何确定
和取水口的位置有关系,取水口的高度占整个水池的高度比*500即实际存水量
❼ 在建工地如何确定消防水池容量
消防水池,规范要求水池有效容积不应小于100m³,仅有消火栓系统不小于50m³。计算公式为Va=(Qp消火栓自喷水系统设计流量-Qb火灾延续时间内可连续补水流量)×t火灾延续时间。
根据建筑高度的不同,消防水池的大小也有相应的规定: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小于36m³,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不小于50m³,大于150米的不小于100m³;
2、一类高层住宅,二类高层公共,多层公共不小于18m³,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住宅不小于36m³;
3、二类高层住宅不小于12立方米;
4、大于21米的多层住宅不应小于6m³。
❽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如何确定
参考:
《自喷规范》: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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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水不能同时保证最大生活用水量和系统的流量与压力,也不允许从城市供水管直接吸水时,系统应设储水池(罐)和消防水泵,储水池(罐)的有效容积应按系统用水量确定,并可扣除系统持续喷水时间内仍能连续补水的补水量;
《给排水设计手册》第二册p33页:
公式说的很清楚:水泵供水能力-外部供水能力)*水泵运行时间。
按照你的举例:水泵供水能力其实就是设计流量也就是20l/s,火灾延续时间也就是水泵运行时间也就是3h。
重要的是这个外部供水能力,如果有数据或者试验记录,就可以知道外部的补水能力是多少l/s。但是如果资料不足,:(水泵供水能力-外部供水能力)*水泵运行时间。这个值一般可按大于建筑物日用水量的10%。
因为这个公式内的贮水池包含生产事故储水量,因此可能不是很合适,不过不影响你用来参考。
主要依据: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手册》p290页:
延续时间的水量是经过计算的。实际上应该根据消防水池补水管的管径、自来水压力,补水管出水口水头。经过水力计算确定,一般工程实践中可按照1~2m/s进行计算水量。
火灾延续时间就是指你的设计灭火时间了。就是3h,比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就按照1h来计算。
你说的48小时不是最大延续时间,而是要求你的初次补水时间,也就是消防水池的初次不谁使用时间不宜超过48h,也就是告诉你设计的时候你的引水管管径不能太小,48小时内必须补满,目的就是怕你时间太长,考虑在一定时间内发生第二次火灾也要能够灭火,也就是说他认为很有可能在48h后第二次火灾发生的概率很高,所以48小时内尽量补满的意思。
你可以按照我说的位置去找下相关书籍,进行参考。一般就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手册》《给排水设计手册》或者各地细水雾、水喷雾规范。。
当然可能我的表达不够清楚,请谅解,希望能够给你点提示。记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手册》一定要看--很不错
很高兴回答楼主的问题
如有错误请见谅
❾ 消防水池怎么确定容积
这个需要根据建筑的功能性质确定的消防用水量并按照一次灭火时间相乘,也就是消防用水量乘以3.6乘以一次灭火时间的,详见GB50974-2014的消防用水量章节
❿ 消防废水池属于第二类重要设施吗
《消防》明确规定消防设施指火灾自报警系统、自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及应急广播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消防水池属于自灭火系统重要组部消防设施至少重要消防附属设施